T/CPQS XF003-2023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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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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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PQS XF003-2023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pdf

ICS13.220.20 C84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

Fireextinguishersmaintenance,replacementandcustomerservice

空心板预制吊装施工方案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

前司 引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3 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 R 售后服务.. 包装、运输、使用 附录A(规范性) 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0 附录B(规范性) 灭火器维修一致性要求. 13 附录C(规范性) 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 14 附录D(规范性) 灭火器维修过程登记. 15 附录E(规范性) 灭火器产品维修过程控制要求, 附录F(规范性) 灭火器产品维修出厂检验 20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 出。 本文件由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北京久久神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湖北江荆 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亿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浙江杭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实业 有限公司、江西坤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超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市淮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浙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洪湖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陕西正天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锁 龙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宸轩中消检测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水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中商巨建消 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庆龙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龙成消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任丘市华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绿丝线(北京)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东靖飞、余威、姜红、滕伟黎、孙超、杨洋、厉华根、肖磊、付萍、叶辉军、 李倩、南新华、张伟、陆曦、陈瑛丽、刘文元、何小成、黄敦奕、刘皓、赵瑜霄、王国庆、邓俊、杨德 仁、姚高胜、王均奇、司艳朗、翟少康、王建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灭火器产品广泛使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工业场所及居民住宅,是社会应用面最广,关联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最密切的消防产品之一。为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要求,按照“放管服” 的改革精神,完善和创新灭火器维修、维护、报废、处置等领域的标准化要求,对有效提升灭火器产品 全行业管理水平,防范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合法企业正当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 X。 本文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灭火器产品维修授权与维修机构分级管理、 灭火器维修质量与信息化管理以及灭火器更换、处置、报废、包装、运输环节的管理等,均作出了创新 性的标准化规定。本文件的制订,对充分发挥广大灭火器生产企业和维修机构规范自律、改革创新的积 极性,保证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质量,助力灭火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均 将起到重要作用。

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

本文件规定了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及售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灭火器产品维修授权要求,灭火器 维修机构分级管理与能力评价要求,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要求,灭火器产品更换、处置要求,灭火器产 品维修信息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的授权管理,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管理,维修信息管理,灭火 器及相关产品的处置管理,灭火器维修机构的质量保证能力评价等。也适用于有关部门对灭火器产品维 修、更换及售后服务的指导、管理

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按本文件及相关要求,对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开展的第三方评 价工作。 3.5 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classificationoffireextinguishermaintenanceorganization 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根据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情况、各类资源配置与跟踪管理情况 以及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相关意见,确定灭火器维修机构相应级别的行为。 3.6 处置disposal 对经检查、测试不可再用的灭火器、灭火剂、零部件及元器件,由灭火器维修机构实施的处理行为 3.7 更换replacement 将应报废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灭火器更换为符合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产品的行为。

4.2灭火器维修机构能力评

4.3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

4.3.1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控制评价风险、实行差异管理、提高评价效能”的原则,根据 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诚信守法状况及灭火器产品维修质量状况等与质量相关的信息进行综 合评价,对灭火器维修机构按A级、B级、C级、D级四个级别进行分级动态跟踪管理。 4.3.2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合法经营资质,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授权内容, 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灭火器维修能力评价结论,使用领域灭火器维修产品检测及抽查信息,管理部门、

使用者、媒体及社会公众反馈的诚信与质量信息等。 4.3.3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应符合规范性附录C《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规定。 4.3.4对于初次评价且无任何质量信息的灭火器维修机构,由评价机构根据评价规则与风险评估结果 确认其初次评价等级。 4.3.5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相关的等级信息及确定、调整条件应向社会公布。 4.3.6灭火器维修机构分级管理的有关信息应由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及时通知灭火器维修机构及相 关方。 4.3.7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在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媒体公示 其违规违法信息。

4.4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

灭火器产品维修、更换主要包括对灭火器产品的检查、维护、修理及更换、报废、处置等。

表1灭火器最高报废年限(出厂之日起)

4.4.2.1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筒体或气瓶、阀门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它维修 条件的应及时进行维修。 4.4.2.2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使用期限满3年应进行首次维修;当使用环境、防护要求等发生变化 时,首次维修时间应适当提前。 4.4.2.3自维修出厂之日起,灭火器最高使用期限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使用环境、防护要求等发生 变化时,使用期限应适当缩短。

表2 维修灭火器的最高使用期限

4.4.2.4灭火器维修过程登记

4.4.2.5维修合格证

4.4.2.6维修工艺

e 应制定相应拆卸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拆卸需安全可靠,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野蛮 拆卸。

拆卸。 4.2.6.3干粉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水压试验工艺 a)筒体或气瓶、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筒体或气瓶与阀门的连接件应分别 逐一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器铭牌或钢印标示的水压试验值; b) 以水为加压介质的增压装置应采用电动柱塞泵或气动泵,具有自动加压、控制加压速率、以设 定值自动停压等性能,不得采用手动试压泵; C) 1 试验用水应是洁净的淡水,试验时应保持水温不低于5℃; d) 1 将试验件与增压装置连接,应确保连接安全可靠且密封; e) 2 启动增压装置,打开排气口,在进水的同时排除内部空气,确认试验件和试验管路内的空气排 净后,关闭排气口,同时停止加压; f) 调整加压进水口,保证初期压力以较小值开始加压,再次启动增压装置,缓慢均匀加压,加压 速率以MPa/s计量,其数值应不大于水压试验值的3%; g) 2 加压至规定的压力设定值时自动停压,保压1分钟,观察试验件应无泄漏、部件脱落、破裂和 可见的宏观变形; h)应制定相应水压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时需安全可靠,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2.6.4二氧化碳灭火器水压试验及残余变形率测定工艺 a) )气瓶、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气瓶与阀门的连接件应分别逐一做水压试 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器铭牌或钢印标示的水压试验值; b) 2 以水为加压介质的增压装置应采用电动柱塞泵或气动泵,具有自动加压、控制加压速率、以设 定值自动停压等性能,不得采用手动试压泵; C) 1 试验用水应是洁净的淡水,试验时应保持水温不低于5℃; d) 1 除气瓶外,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气瓶与阀门的连接件按以下方法进行 水压试验: 1)将试验件与增压装置连接,应确保连接安全可靠且密封。 2 2 启动增压装置,打开排气口,在进水的同时排除内部空气,确认试验件和试验管路内的空 气排净后,关闭排气口,同时停止加压。 3) 1 调整加压进水口,保证初期压力以较小值开始加压,再次启动增压装置,缓慢均匀加压, 加压速率以MPa/s计量,其数值应不大于水压试验值的3%。 加压至规定的压力设定值时自动停压,保压1分钟,观察试验件应无泄漏、部件脱落、破 裂和可见的宏观变形。 e) )气瓶的水压试验及残余变形率测定应按GB/T9251标准中第8、9章进行,其中手提式二氧化 碳灭火器的气瓶水压试验及残余变形率测定应采用外测法,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气瓶水 压试验及残余变形率测定可采用外测法或内测法; f)应制定相应水压试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时需安全可靠,具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2.7灭火器产品的维修过程控制应符合规范性附录E《灭火器产品维修过程控制要求》的规定。 4.2.8按4.4.2.5、4.4.2.6中维修工艺要求和过程控制要求完成维修的灭火器质量应符合5.1的 见定。 4.2.9维修后的灭火器质量应符合5.1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报废

4.4.3.6处置报废的灭火器筒体或气瓶应采用压扁或者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不应采用钻孔或破坏 瓶口螺纹的方式

4.5.1灭火器产品维修应加施信息标识,其规格和样式应符合图1规定。

4.5.2维修信息标识内容

图1灭火器产品维修信息标识

a) 灭火器维修机构名称; b 客户信息; 产品名称; d) 型号规格; e) 维修日期; 其他相关信息,

a.) 灭火器维修机构名称; 客户信息; c) 产品名称; d) 型号规格; e) 维修日期; f) 其他相关信息

4.5.4维修信息管理

4.5.5灭火器维修信息公布

灭火器维修信息由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公布,

5.6.1灭火器维修机构是灭火器维修维护更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第一客户端,负责按管理系 关规定生成并上传维修产品信息。

5.1 灭火器维修机构维修后的产品,其质量应符合GB4351和GB8109的规定。维修产品一致性应与 灭火器生产者、生产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保持一致。 5.2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在维修过程中开展必要的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维修质量的可靠性, 同时边坡喷播绿化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开展定期确认检验,有效验证维修质量的稳定性。

5.3.1灭火器维修机构应明确各类检验的技术要求,按GB4351和GB8109的规定开展各类检验。检 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5.3.2灭火器维修机构应保存各类检验记录不少于5年,可供追溯使用。 5.3.3对于每具灭火器均需开展的检验,灭火器维修机构宜在维修过程中采用例行检验方式在线完成。 5.3.4出厂前,灭火器维修机构应对每批次灭火器产品开展出厂检验,应按不同产品类别、不同型号 规格、不同生产厂家分别进行。 5.3.5出厂检验宜采用抽样方式开展。手提式灭火器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T4351.3第4章的规定, 推车式灭火器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8109附录中表B.1的规定。 5.3.6灭火器维修产品的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灭火器产品维修出厂检验/例行检验项 目的规定。灭火器维修产品的检验报告应符合规范性附录F《灭火器维修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确认检验 报告》的规定。

表4确认检验项目和样本数量

灭火器维修机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A.1~A.5规定了灭火器维修机构在职责与人力资源、维修场所、设施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记录、维修零部件和元器件控制、维修过程控制、质量检验、维修不合格控制、自我评价控制、 息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A.1灭火器维修机构职责与人力资源要求

火器维修机构的职责与人力资源要求应符合标A

专题讲座:如何编制焊接工程施工方案表A.1灭火器维修机构职责与人力资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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