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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装配式板桩结构设计标准.docx10.3.6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边坡装配式板桩结构工程的验收应待成桩完毕后验收;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10.4.1 装配式板施工验收的主控项目为板与桩的连接处理,一般项目为泄水孔。
10.4.2 装配式板与桩的连接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检验数量供热厂主厂房主体和设备基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全部检验,检验方法为观察、尺量。
10.4.3 泄水孔所用材料的品种(类别)、规格、质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应根据材料种类验收记录并引用存档。
10.4.4 泄水孔的设置位置、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排水通畅,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如下:
1 对于检验数量,应全部检验;
2 检验方法为观察设置位置、炮棍法测排水坡度。
10.5 回填土验收
10.5.1 回填土施工应分层进行,每一层填土施工完成后均应进行相应技术指标的检测,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土施工。
10.5.2 主控项目为分层压实质量,一般项目为回填土填料性质。
10.5.3 分层压实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检验数量,按现场施工划分的段落,每段每填层检验3点;
2 检验方法为环刀法、灌砂法和灌水法。
10.5.4 预制混凝土桩板式挡土墙的回填土填料性质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检验数量,挡土墙填筑过程中沿线路方向每连续100m抽样检验1次,不足100m时亦按100m计;
2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10.6.1 施工整体验收的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10.6.2 具体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内容参考本规范第11章。
10.6.3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关键项目,要求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即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
10.6.4 一般项目是相对于主控项目的较关键项目,本标准要求其合格率为80%及以上,且在允许存在的20%以下的不合格点中不得有严重缺陷。
10.6.5 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耐久性能或安装要求、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具体的缺陷严重程度通常需要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分析判断。
11 运营监测与预警
11.1.1 装配式板桩结构运营监测应根据边坡工程监测系统的要求统一布设。边坡工程监测系统包括监测基准网和监测点建设、监测设备仪器安装和保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分析、预警预报等。
11.1.2 装配式板桩结构运营监测与预警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监测目的、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项目报警条件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内容。
11.1.3 装配式板桩结构监测点布置原则:锚杆(索)拉力测点布置于外锚头或锚杆主筋为主,板桩结构变形测点布置于主要受力构件,板桩结构应力测点布置于应力最大处。
11.1.4 装配式板桩结构运营监测预警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 监测项目和要求;
4 监测允许值及报警条件;
5 监测仪器的型号、规格和标定资料;
6 测点布置图、监测指标时间序列曲线图;
7 监测数据整理、分析和和监测结果评述。
11.2.1 装配式板桩结构体系运营监测项目的选择可根据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地质环境、边坡类型和变形控制要求综合确定:
1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 Ⅰ 级时,应进行锚杆(索)拉力监测、板桩结构变形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选测板桩结构应力;
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 Ⅱ 级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测锚杆(索)拉力、板桩结构变形、板桩结构应力;
3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为 Ⅲ 级时,可不进行监测;
4 边坡滑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危害性严重时,应加强对板桩结构的应力监测。
11.2.2 装配式板桩结构体系运营监测应采用先进和经济实用的技术方法,与群测群防相结合。
11.2.3 装配式板桩结构体系运营监测与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 的有关规定。
11.3.1 装配式板桩结构运营监测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1 装配式板桩结构的监测项目的变形监测或应力监测累计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允许值;
2 板桩结构中位移监测值增长且不收敛;
3 板桩结构中应力监测出现骤增、压屈、断裂、松弛或破坏的迹象;
4 锚固构件和连接构件有松弛、断裂或拔出的迹象;
5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已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11.3.2 运营预警应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注意级、警示级、警戒级、警报级,各预警级别需满足的条件按照11.3.1规定结合边坡工程整体实际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法进行综合确定。
12 板桩结构体系拆除与更换
12.1.1 在施工过程中或运营服役生命周期内,受到损坏不能满足服役要求时,需对装配式挡土板进行拆除,及时更换安装符合质量要求的预制构件。
12.1.2 装配式板桩结构体系中挡土板的更换步序应该包含挡土板构件的拆除和吊装,更换施工完成后需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12.2.1 拆除前应详细了解回填土性质及挡土板打入情况、板桩结构变形情况等,依此判断拆除装配式挡土板的难易程度。
12.2.2 拆除设备有一定的重量,要验算其下的结构承载力。如压在土层上,由于地面荷载较大,必要时设备下应放置路基箱或枕木。
12.2.3 作业范围内的道路设施、重要管线、高压电缆等要注意观察和保护。
12.2.4 若装配式挡土板拆除不了,可采取下述措施:
1 拆除前开挖部分回填土,卸除或减小挡土板受到的土压力,有利于拆除作业;
2 用振动锤等再复打一次,以克服板桩与土的黏着力及咬口间的堵塞物等产生的阻力;
3 按与装配式挡土板施工安装顺序相反的次序进行拆除;
4 在板桩填土一侧开槽,放入膨润土浆液,拆除时可减少阻力。
12.3.1 应先对装配式挡土板进行拆除,按照12.2规定进行拆除。
12.3.2 拆除后应清理部分回填土,清理咬合间的堵塞物,预留吊装施工工作空间。
12.3.3 按照9.5规定对更换的预制构件进行吊装。
12.3.4 按照9.6规定对墙后进行回填。
12.3.5 分别按照10.4规定与10.5规定对更换的挡土板与回填土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附录A 地基基本承载力
A.0.1 岩石地基的基本承载力可按表A.0.1采用
表A.0.1 岩石地基的基本承载力(kPa)
注:1 对于溶洞、断层、软弱夹层、易溶岩的岩石等,应个别研究确定;
2 裂隙张开或有泥质充填时,应取低值。
A.0.2 碎石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可按表A.0.2采用
表A.0.2 碎石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kPa)
注:1 半胶结的碎石类土可按密实类的同类土的表值提高10%~30%;
2 由硬质岩块组成,充填砂类上者用高值;由软质岩块组成,充填黏性上者用低值;
3 自然界中很少见松散的碎石类土,定为松散应慎重;
4 漂石土、块石土的基本承载力值,可参照卵石土、碎石土表值适当提高。
A.0.3 砂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可按表A.0.3采用。
表A.0.3 砂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kPa)
注:十中含粒径大于2mm的颗粒,按质量计占全部质量的30%以上时,可酌情提高。
注:压缩模量为对应于0.1MPa~0.2MPa压力段的压缩模量。
注:本表适用于西南地区碳酸盐类岩层的残积红土,其他地区可参照使用
A.0.5 软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可按表A.0.5采用。
表A.0.5 软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
注:1 非饱和Q3新黄土,当0.85 2 本表不适用于坡积、崩积和人工堆积等黄土; 3 括号内表值供内插用; 4 液限含水率试验采用圆锥仪法,圆锥仅总质量76 g,人土深度10mm。 注:1 老黄土黏聚力小于50 kPa,内摩擦角小于,表中数值应适当降低20%左右。 2 为天然含水率,为液限,e为天然孔隙比。 3 液限含水率试验采用圆锥仪法,圆锥仪总质量76g,入土深度10 mm。 A.0.7 多年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可按表A.0.7采用。 表A.0.7 多年冻土地基的基本承载力(kPa) 注;1 本表序号1~5类地基的基本承载力适合于少冰冻土、多冰冻上,当序号1~5类的地基为富冰冻土时,表列数值应降低20%。 2 含土冰层的承载力应实测确定。 3 基础置于饱冰冻土的土层时,基础底面应敷设厚度不小于0.20m~0.30m的砂层。 附录B 锚固桩地基系数参考值 B.0.1 锚固桩地基系数及地层物理力学指标可按表B.0.1采用。 表B.0.1 锚固桩地基系数及地层物理力学指标 表B.0.2—1 锚固点水平位移6mm~10mm的m值 注:1 位移大于表中限定范围时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方案及步骤,表中系数应降低。有可靠资料和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2. IL为土的液性指数。 注:1 位移大于表中限定范围时,表中系数应降低。 2 当基础侧面设有斜坡或台阶,且其坡度或台阶总宽度与地面以下或局部冲刷一下深度之比大于1:20时,m值应减小一半。 B.0.3 较完整岩层的抗压强度和地基系数可按表B.0.3釆用。 吊耳标准摘录图表B.0.3 较完整岩层的抗压强度和地基系数 注:K=(0.6~0.8)K0。 附录C 挡土板土压力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