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行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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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行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doc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武部新营院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武部新营院工程项目(一期)

工程地点:南宁市罗文大道以南,思圣路以西水稳基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相思湖北路以北

建设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监理单位: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6239.62m2

成 员:黄情、宋晓军、李荣波、周洋、唐崇宏、陈彦安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严格履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项目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检查整改,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遏制,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和实施《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第三版),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深入推动实施。

(一)压紧压实项目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项目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专业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项目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项目负责人将组织召开项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及其它重点检查事项;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分公司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项目负责人每个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组织开展对《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检查,项目部要做好自查自纠,确保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格监督落实《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专职安全员管理办法(修改)》对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的要求,并检查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考核情况;全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结构稳定的安全管理人才队伍,为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落实,管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需要聘请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为深刻吸取近期区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和区内有限空间违规作业引发的较大事故教训,项目将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开展的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爆破等危险作业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各班组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突出抓好专业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针对项目、专业分包和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分包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分包合同中对企业及分包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分包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分包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专业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突出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根据建筑工程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本项目将于6月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让全体作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紧压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倒逼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3.突出抓好精准严格的监督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要针对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精准严格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分部分项和关键环节,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做好危险源识别和风险点划分,严格落实项目部和施工班组的分级管控职责。“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批要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职安全员要现场监督实施情况,施工完成按方案组织验收。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审批不全的,超危大工程方案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且现场已经实施的,一律对班组进行局部停工,且评定为不合格班组。对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不予通报及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或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整改回复要严格把关,整改回复流程原则上“谁审批、谁负责”;强化问题的跟踪督办,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班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项目管理机构将视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3.突出抓好全员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公路工程现浇箱梁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员匿名举报,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查实重奖。

4.突出抓好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落实安全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完善对合作型项目的管控,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投入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5.突出抓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项目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项目要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力量做好危险源识别和风险点划分,并据此制定好管控措施;在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放假前做好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公司《项目负责人带班及安全值班制度》的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各项目在节假日期间必须落实好项目负责人带班、项目管理人员跟班制度。

从2023年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精准监管阶段(2023年11月底前)。项目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监管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项目部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DB/T 29-75-2018标准下载,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项目管理人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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