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3-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763-2020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标准.pdf6.1.1北京市与周边省市衔接的干线公路应结合京津冀区域公路网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综合检查站。
5.2.1综合检查站可分为一级综合检查站、二级综合检查站和三级综合检查站三个等级。 6.2.2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一级综合检查站标准。 5.2.3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一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二级综合检查站标准。 6.2.4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二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三级综合检查站标准,
6.3.1综合检查站可具有治超、交管、治安、运政、路政、动检、林业、环保和武警等部门的专项管 理功能。 6.3.2综合检查站功能应根据公路功能定位及相关行业规划合理确定。
JGJ/T 427-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6.4.1综合检查站宜设置在干线公路的进京方向。 6.4.2综合检查站宜在北京市域内选址。 5.4.3综合检查站布局应结合现状与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公路交通组织等情况合理设置 6.4.4综合检查站宜设置劝返车道
6.5.1综合检查站用地面积宜符合表6.5.1的规定。一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道, 用地面积宜增加或减少0.70hm2~1.00hm²;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道,用地面积 宜增加或减少0.35hm²~0.45hm²;三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道,用地面积宜增加或 减少0.25hm²~0.30hm²。
表6.5.1综合检查站用地面积
注:不含卸载场用地面私
注:不含卸载场用地面和
口或减少700m~950m²; 三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道,建筑面积宜增加或源 m~700m²。
表6.5.2综合检查站建筑面积
6.5.3综合检查站卸载场用地面积宜符合表6.5.3的规定。一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 车道,卸载场用地面积宜增加或减少0.12hm²~0.17hm²;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 道,卸载场用地面积宜增加或减少0.09hm2~0.12hm²;三级综合检查站单向每增加或减少一条机动车道, 卸载场用地面积宜增加或减少0.05hm2~0.09hm²
表6.5.3综合检查站卸载场用地面积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用地标准
DB11/T 17632020
应火 3基本规定 4服务设施 4.1一般规定 4.2设施分级 4.3设施功能.. 4.4设置要求 4.5建设规模 5养护管理设施. 5.1一般规定 5.2设施分级.. 5.3设施功能 5.4设置要求.. 5.5建设规模 6综合检查站管理设施 6.1一般规定 6.2设施分级. 6.3设施功能 6.4设置要求 6.5建设规模
.0.1公路附属设施已有《高速公路交通, 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公路工程项目建 设用地指标》2011、《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2008等相关规范和指标,但内容不全,针对性不 强,难以满足北京市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将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工程 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协调和完善干线公路系统各层次标准,规范干线公路附属设施建设规模等技术指 标,安全、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北京市干线公路网服务水平。 ..0.2除干线公路外,其它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可参照本标准。管理设施中的监控、收费等其它附属 设施应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本标准旨在对需要独立占地的干线公路附属设施进行规范,无需独立占地的 附属设施不包含在本标准内。 .0.4与本标准相关的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及条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公路 安全保护条例》2011
2. 0.11 第三卫生间
3.0.1考虑到首都发展的特殊需要,部分干线公路附属设施建设规模可通过专题论证进行适当调整。 3.0.2干线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应兼顾永久基本农田、河道水系、军事设施、高压走廊等因素,集约 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论证后报审。 3.0.3干线公路附属设施是公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应与主线工程统 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0.5~3.0.6本标准所规定的十线公路附属设施建设规模均为设施净使用面积。用地面积不包括进出 场加、减速车道、劝返车道、边沟和边坡面积。进、出场加、减速车道和劝返车道应纳入公路工程主体 正地范围,用地周围的边沟和边坡面积应结合地形、地势等因素,在附属设施设计阶段确定,并纳入其 征地范围。
.1.3对于线路较长,交通量较大,货运车辆比例较高,附近村镇稀疏,地形变化较大的普通国道和 市道,宜设置服务设施。
4.2.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国 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交办公路函 【2017】978号中《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暂行技术要求》3.3.1条规定:“公路服务设施 综合考虑公路现有的服务设施和养管设施及其它社会服务资源的分布,合理设置公路服务区、停车 区”。因此,本规范将普通国道和普通市道服务设施分为服务区和停车区,
.1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按服务内容分为车辆服务设施、人员服务设施和管理及附属功能 美。服务区的内部管理用房含员工倒班宿舍。
.1~4.4.5影响服务设施布局的因素较多,考虑到具体情况的差异,服务设施按照“平均间距 市设。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以及山区旅游公路进出城镇相对方便,可利用周边城镇为普通公路使 供服务。
2.停车场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区中最主要的体现服务功能的设施,同时也是用地比重最大的设 施。
场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停车区中最主要的体现服务功能的设施,同时也是用地比重最大的设
台 式中:S停一一停车场面积(m²) 一一大小中车型分类编号 Q一一路段交通量,自然数(辆/日)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的驶入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所占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高峰小时比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假日不均匀系数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单位停车面积(m²/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功能分隔带、贯穿车道、转移车道及车位边角等非停车面积所占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平均停车时间(分钟)
(2)路段交通量及车型比例:计算申分别选取天型车比例为10%、20%、30%、40%、60%作为计 算点。根据调查数据,小型车与中型车比例较稳定,一般接近6:4,因此在扣除大型车交通量之后余下 的交通量中,小型车和中型车交通量分别占60%和40%。 (3)驶入率:服务区功能较多,车辆驶入率受到路段交通量及大型车比例变化的一定影响。根据 周研资料和调查数据,北京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型车驶入率约为12%,中型车驶入率约为7%,大型车 驶入率约为9%;高速公路停车区小型车驶入率约为6%,中型车驶入率约为4%,大型车驶入率约为4% (4)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高峰小时比率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假日不均匀系数:高峰小时系数 考虑交通量变化影响按10%选取;根据调查数据北京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节假日系数小型车为1.6,中型 车驶入率为1.3,大型车为0.9;高速公路停车区区节假日系数小型车为1.5,中型车驶入率为1.1,大型车 为0.9。 (5)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单位停车面积:小中大型车分别按29.43、69和151.67取值。 (6)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功能分隔带、贯穿车道、转移车道及车位边角等非停车面积所占例:八 六、四车道分别按停车面积的25%、30%、45%计算非停车面积。
F = Fud X Nud x Tud + Fux X Nuxx Tux + F x NwX T. 式中:S卫生间——卫生间用地面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洗手池、清洗池、管理间、工具间等配套面积(m²)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如厕等候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进入服务区乘客如厕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第类车平均载客量(人/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大便男乘客占如厕乘客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男乘客单位大便奠位面积(m2/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男乘客单位大便时间(分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小便男乘客占如厕乘客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男乘客单位小便如厕面积(m/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男乘客单位大便时间(分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女乘客占如厕乘客比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一一女乘客单位如厕面积(m²/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女乘客单位如厕时间(分钟)
表4.5.4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筑面积(m²)
月地面积计算高速公路停车区建筑面积,计算结
表4.5.6高速公路停车区建筑面积(m²)
方法。 1.普通国道和市道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服务设施停车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同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停 车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1)参数均根据对北京市现状普通国道及市道服务设施实际数据调查测算。 (2)路段交通量及车型比例:计算中分别选取大型车比例为10%、20%、30%、40%作为计算点。 根据调查数据,小型车与中型车比例较稳定,一般接近6:4,因此在扣除大型车交通量之后余下的交通 量中,小型车和中型车交通量分别占60%和40%。 (3)驶入率:根据调研资料和调查数据,北京市普通国道和市道服务区小型车驶入率约为9%,中 型车驶入率约为4%,大型车驶入率约为3%;停车区小型车驶入率约为5%,中型车驶入率约为2%,大 型车驶入率约为1%。 (4)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高峰小时比率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假日不均匀系数:高峰小时系数 考虑交通量变化影响按10%选取:根据调查数据北京市普通国道和市道服务区节假日系数小型车为1.5,
表4.5.9普通国道和市道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停车区建筑面积(m²)
5.1.1~5.1.2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设施在满足养护管理需要的同时,应贯彻因地制宜、集约用地、可持 续发展等原则,鼓励与公路服务设施综合考虑,合并设置
5.2.1参照北京市现状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设施划分情况,结合公路养护和应急工作需要,将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设施分为养护中心、养护工区和应急储备点, 5.2.2参照北京市现状普通国道和市道养护管理设施划分情况,结合公路养护和应急工作需要,将普 通国道和市道公路养护管理设施分为一类养护工区、二类养护工区和应急储备点
5.4.7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对公路 安全应急提出目标: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显著增强,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 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北京市高速(收费)公路一般自然灾害 下应急保障资源建设指导意见》2017中提出的应急总体工作要求为“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救援1小 时内到达、公路应急抢通12小时内完成”。综合考虑交通运输部与北京市相关要求,确定本次公路应急 抢险规划目标为: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远期可缩短到45分钟以内。 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高速公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标准》、《高速公路边坡绿化设计、 施工及养护技术规范》等对不同养护作业时效的要求,10km、20km、60km均可作为养护半径的一种选 择,考虑设备的充分利用,当养护半径为20km时,可满足大部分设备要求。 北京市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设施布局以确权的在用设施为布局规划基础,首先以满足公路应急抢险目 标要求为出发点进行布设,得到满足应急抢险功能养护设施布局方案。然后在此布局方案的基础上考虑 养护要求,平衡各站点养护里程,并适当增加站点数量以覆盖全部规划高速公路,最终形成北京市高速 公路养护管理设施最终布局方案。按该布局方案计算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设施间距基本处于15km~40km 之间,因此确定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设施平均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0km。
.8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对 应急提出目标: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显著增强,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
护管理设施各部分用地面积取值如下表所示:
.4根据对现状北京市养护管理设施需求调查,养护功能应配备:服务人员工作配套、食宿、杠 放、修理、库房等用房,以及停车场(机械停车、小汽车停车)、融盐池、库房等用地。应急 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服务人员工作、宿舍等用房,以及停车场(机械停车、小汽车停车)全
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用地面积根据现状容积率中位
护管理用地面积根据现状容积率中位值计算得出
6.1.1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外围治安查控防线,完善“护城河”工程,综合检查站应结合 京津冀区域公路网科学规划、合理设置。
6.1.2为了缓解综合检查站周边道路交通的拥堵现象GB T 14100-2016 燃气轮机 验收试验,实现以人为本、快捷高效的公路网系统,综合 检查站应通过优化选址、合理布局、提升管理等措施,宜在不显著影响公路交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履 行检查功能,保障进出站车辆安全、快捷通行。
5.2.1~6.2.4本标准的使用对象主要为项目规划、设计、审批与管理人员,为方便本标准的使用, 综合检查站的分级应在满足设施特征的基础上简洁、明确。由于各等级干线公路在功能定位、交通 量等层面存在差异,所需的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强度不同。因此,将综合检查站分为三个等级。其 中,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一级综合检查站标准;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一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 用二级综合检查站标准,普通国道和市道的二级公路综合检查站应采用三级综合检查站标准。同时, 考虑到货车比例与交通量大小对建设规模的影响,当货运功能强、交通量大时,可专题研究确定是 否按上一等级进行规划设计。
6.3.1根据《关于加快北京市公路综合检查站建设的通知》京交发[2006]40号,综合检查站可具有治 超、交管、治安、运政、路政、动检、林业、环保共8个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自2015年起,增加武警 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至此,综合检查站一般具有治超、交管、治安、运政、路政、动检、林业、环保 和武警等部门的专项管理功能。 5.3.2特殊专业运输车辆的进京通道由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因此综合检查站的具体功能设置应根据公 路功能定位与相关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特征合理确定。
6.4.1综合检查站是进京车辆与人员接受检查的场所,为避免进京车辆在道路两侧穿行,同时考虑到 大型车辆的行驶特征,综合检查站的主要功能宜设置在干线公路进京方向。 6.4.2为避免异地执法等问题的出现,综合检查站宜设置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当地形及用地条件受限 时,本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原则,可在北京市域以外的地区选址,应协调好综合检查站运营管理的体制 机制。
6.5.1~6.5.2本标准结合《关于北京市综合检查站规划审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7年、现状综合 检查站相关基础数据、综合检查站功能调整情况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食堂等相关建筑标 准,同时为弥补相同等级公路车道数差异所带来的影响DB11/T 2032-2022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分别以单向三条机动车道的一级综合检查站、 单向两条机动车道的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一条机动车道的三级综合检查站为基准测算建设规模,并提 出车道数调整的修正值。
.5.3本标准结合道路交通量、称重通道能力等,同时为弥补相同等级公路车道数差异所带来的影响, 分别以单向三条机动车道的一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两条机动车道的二级综合检查站、单向一条机动车道 的三级综合检查站为基准测算卸载场用地面积,并提出车道数调整的修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