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1364-2020 海上平台拖航技术要求.pdfJTZT 13642020
Technical requirementsfor offshore platforms towi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GB/T 51163-2016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JT/T1364—2020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拖航计划6拖航准备拖航作业8拖航作业报告附录A(规范性附录)拖航计划书的基本要求JTI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救捞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武汉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锋、文元桥、薛忠林、胡清波、梁海咏、张晓雷、李鑫健、贺益雄、甘浪雄 周春辉。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平台拖航作业的基本要求、拖航计划、拖航准备、拖航作业和拖航作业报告的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近海、沿海及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海上平台拖航作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船级社《海上拖航指南》 中国船舶检验局《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4.1海上平台拖航作业(以下简称“拖航作业”)应包括制定拖航计划、开展拖航准备、实施拖航作业 编制拖航作业报告等环节。 4.2拖航作业应成立拖航指挥组,拖航指挥组负责人为拖航组长。 4.3一般情况下,起拖时风速应不大于6级,能见度应不低于0.5nm。 4.4拖航作业时风速和浪高应不超过海上平台设计要求,
4.1海上平台拖航作业(以下简称“拖航作业”)应包括制定拖航计划、开展拖航准备、实施拖航作业 编制拖航作业报告等环节。 4.2拖航作业应成立拖航指挥组,拖航指挥组负责人为拖航组长。 4.3一般情况下,起拖时风速应不大于6级,能见度应不低于0.5nm。 4.4拖航作业时风速和浪高应不超过海上平台设计要求,
5.1.1拖航方式是拖航作业中拖船与海上平台的连接形式,包括以下儿种: a 单拖:一艘拖船拖带海上平台的拖航方式,通常拖船主拖缆与海上平台相连接: b 并拖:两艘或两艘以上拖船的主拖缆分别与海上平台使用的链(缆)相连接、并行拖带海上平 台的拖航方式 c) 前后拖:一或多艘拖船牵引海上平台首部,几艘拖船牵引海上平台左或右尾部的拖航 方式; d) 绑拖:拖船绑在海上平台左和(或)右航的拖带方式; e 串拖:应急情况下使用,当拖力不够或拖航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又无法并拖时所选用的一种拖 航方式。 5.1.2优先考虑单拖的形式,但应根据气象水文、交通环境、海上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和拖船的拖带 性能等条件,选择适当的拖航方式。 5.1.3当所提供的拖船中单艘船功率不能满足拖带要求或期望缩短拖航时间时,宜采用并拖形式,但 在可航水域受限或通航密度大的水域不宜采用并拖形式 5.1.4离泊、起拖、过狭水道、通过受限航道、控制船位和进出港时,在海况较好、涌浪较小的情况下可 采用绑拖、前后拖等形式,也可组合两种或多种形式。
5.1.3当所提供的拖船中单艘船功率不能满足拖带要求或期望缩短拖航时间时.宜采用并拖形式但 在可航水域受限或通航密度大的水域不宜采用并拖形式。 5.1.4离泊、起拖、过狭水道、通过受限航道、控制船位和进出港时,在海况较好、涌浪较小的情况下可 采用绑拖、前后拖等形式,也可组合两种或多种形式。
5.2.1根据海上平台的形状和主尺度、拖航航区的气象和海况、拖航距离等应配备有足够系柱拖力的 拖船。拖力应满足《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拖航速度的要求。 5.2.2在风速20m/s(风向来自船首或左右30°航角以内),流速0.5m/s,有义波高5m的环境条件下 作用在同一方向上的拖带力至少应能保持海上平台航向稳定且不后退。 5.2.3拖船总拖力应足以补偿风、浪、流等作用在海上平台上的总外力,并有足够富余,通常为总拖力 的20%~25%。 5.2.4拖船配备的数量和功率,应根据计算所需的总拖力和拖船在拖航作业环境中所产生的有效系 柱拖力进行合理配置。拖航阻力应根据海上平台阻力曲线图计算,在资料不足时,可采用《海上拖航指 南》中的方法计算。 5.2.5若被拖海上平台需进出港口,还应考虑进出港航道条件、海上平台制动距离、港口基础设施条 件、气象水文条件、交通条件等特点配置拖船。 5.2.6远距离拖航作业时,应考虑海洋气象的突发性和预报的局限性,对拟定航线的气象、拖航持续 时间、航线、避风港条件和季节进行综合研究,合理选择拖船,确保海上平台所需拖力。
3.1应根据最新海图资料、通航环境资料、气象水文信息、拖船性能、油水消耗以及拖航经验等进 线设计。
5.3.2航道的宽度不应小于拖带队的总宽度和航迹计算宽度的较天值。
5.3.3应保证在恶劣海况和拖缆断裂等情况下有足够水域用于操纵,并制定应急操纵方案,海上平台 拖带如需调头,还应根据天气和海况条件以及拖带长度选择合适的旋回水域。 5.3.4应在计划航线中设定临时避风锚地或经过扫测确认符合要求的插桩点。 5.3.5不宜在夜间和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通过操纵受限水域、桥梁、架空电缆水域
5.4.1拖船与海上平台工作人员的配备应不低于主管机关规定的最低配员要求。 5.4.2拖航时海上平台的随船人数不得超过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的额定人数。 5.4.3拖航作业的组织、指挥者应具有相应作业经验,
.5.1消耗品储备包括燃料、淡水、润滑油、食品以及其他生活物资,配备量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拖航时间在10d内,配备量应为10d总消耗量的2倍; 拖航时间在11d~20d,配备量应为计划天数总消耗量的1.75倍: C 拖航时间在21d以上,配备量应为计划天数总消耗量的1.5倍。 .5.2若需要在拖航过程中补充消耗品.应列在拖航计划内,并在拖航前妥要善安排
5.1消耗品储备包括燃料、淡水、润滑油、食品以及其他生活物资,配备量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拖航时间在10d内,配备量应为10d总消耗量的2倍; b) 拖航时间在11d~20dGB/T 37662.2-2019标准下载,配备量应为计划天数总消耗量的1.75倍; C 拖航时间在21d以上,配备量应为计划天数总消耗量的1.5倍。 .2若需要在拖航过程中补充消耗品,应列在拖航计划内,并在拖航前妥善安排
应遵循以下原则: a)执行风险评估的人员具备风险评估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海上拖航作业风险评估工作; b) 若风险评估等级高于可接受的程度,应提出相应风险管控措施,直至风险等级降低到可接受 的水平,
5.6.2风险评估内容
5.6.3 安全与应急
应建立拖航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置的组织和响应。
5.7.1应根据拖航计划制定拖航计划书,基本要求见附录A (JT) 5.7.2拖航计划应经过拖航会议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 5.7.3拖航作业前,拖航计划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5.7.1应根据拖航计划制定拖航计划书,基本要求见附录A
3.1拖航作业实施前,若拖航 位报相天主管部重新审批。 8.2拖航作业实施过程中DB32/T 3530-2019标准下载,若拖航计划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或更改时,应及时通报。
5.8.1拖航作业实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