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467-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1467-2022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pdfICS93.080.30 CCS P 66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DBJ61/T 132-2017标准下载, 5交通标志 附录A(资料性) 一般互通式立交入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 附录B(资料性) 般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 1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交通标志, 附录A(资料性)一般互通式立交入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 附录B(资料性) 一般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设置示例
DB41/T 1467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己草。 本文件代替DB41/T1467一2017《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与DB41/T1467一2017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标志的设置位置需考虑护栏碰撞后的变形量(见4.3.3); 增加了入口预告双标识标志(见5.1.6); 增加了共线段入口预告标志(见5.1.7); d) 增加了收费站名称与出口预告信息不一致时出口预告标志(见5.3.1.3); e 删除了相邻两出口相距较近或互通采用双出口时出口预告标志(见2017年版的5.4); f 删除了“雨雪雾天减速慢行”、“事故多发减速慢行”警告标志(见2017年版的5.5); g 增加了绕城高速路段过境交通与进入城区的标志(见5.4.1.2); h 增加了互通立交入口之间间距较小时高速入口标志(见5.4.2.1); 增加了服务区预告标志版面中充电桩符号标识(见5.5.1.2); j 增加了开放式服务区预告标志(见5.5.2); k) 更改了原隧道名称等信息组合标志(见5.7,2017年版的5.9.1); 增加了“严禁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倒车记12分”及主动发光“两侧通行线形诱导标 标志(见5.9); 增加了“12328”、“劝返车道标志”及“ETC门架编号标志”(见5.10);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郑州郑少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交 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龙、王辉、束景晓、刘佩冬、冯松错、史岩、韩奇峰、朱平、王鹏英、李 英、牛志华、刘伟、张冠勇、马磊、陈振华、李慧艳、许可、李康、孙自霞、史伟亚、焦堃、刘运亮 邦立宝、袁卫锁、时松、傅磊、韩少坤、郭玮、王韶鹏、杨占东、李俊、朱锐、吕尧尧、高利猛、杨金 石 本文件于2017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总体要求和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总体要求和设置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文件。 GB/T9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17733地名标志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8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 GA/T484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 1548 城市道路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 JTGD80 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TTG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尺寸,应符合GB5768和其他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4.2.1国家4A及以上旅游区指引标志可标注英文,其他高速公路标志一般不标注英文或拼音。 4.2.2交通标志的汉字高度一般依据所处高速公路的设计速度取国标要求的上限值,预告信息较多或 设置在桥梁等构造物时经论证可低于上限值,但不宜小于50cm 4.2.3出口预告标志版面中指示箭头的方向与分流鼻端处行车方向一致并易于识别。 4.2.4多车道高速公路为同向分离式出口时,宜在出口预告标志中示出指示车道的箭头
DB41/T14672022
4.3.1交通标志一般设置于路侧,单向车道数≥3条、大型车辆较多(总质量≥25t的车辆 占比例>20%)且交通量较大(AADT>25000)的路段,宜在中央分隔带重复设置与路侧标志内容 近的标志。
4.3.2交通标志应避免标志被遮挡
4.3.3客类支撑形式的标志距主路肩和中央分隔带边缘的距离,应结合对其防护的护栏最大横向动态 位移外延值(W)和车辆最大动态外倾当量值(VIn)进行考虑。 4.3.4互通式立交主线指路标志依照有关规范和指南关于基准点位置的要求进行设置, 4.3.5当平面交叉有附加车道时,以附加车道渐变段起点为基准点;当平面交叉没有附加车道时,以 平面交叉处导向车道(实线)末端为基准点。指路标志距平面交叉的距离从平面交叉基准点处开始计算。
4.4.1同向三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应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形式。在前基准点和距前基准点 500m处设置门架式标志,同时指示直行和出口预告内容。 4.4.2同向两车道高速公路应在前基准点设置门架式标志,交通量较大的宜在距前基准点500m处设 置门架式标志,其他出口预告标志采用悬臀式支撑形式。
4.5.1交通标志版面应采用逆反射材料,高速公路主线指路标志应采用V类反光膜,出入口匝道和被 交普通道路交通标志一般不低于IV类。 4.5.2当路线线形、视觉环境、日照、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视认性时或在事故多发路段处,警示标志 和视线诱导标志可采用主动发光标志,但不应影响叠夜条件下标志形状、颜色及视认和理解的一致性, 面板显示型主动发光标志在光源开启时应采用常亮。 4.5.3带有光带式和数字显示诱导功能的联网型数字化显示主动发光标志,除符合本文件要求外,还 应符合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要求和机电整体设备设计原则进行布设。
5.1.1在距高速公路5km~10km范围内、距城市绕城环线和放射线高速公路人口2km~5km范围内 的道路平面交义处,可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条件及交通管理的需求在主要平面交义处设置高速公路入口 预告标志。 5.1.2在距高速公路5km~10km范围内、距城市绕城环线和放射线高速公路入口2km~5km范围内的 道路平面交叉处,可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条件及交通管理的需求在主要平面交叉处设置高速公路入口预 告标志。 5.1.3预告的地区或地点名称信息,宜选取进入本高速公路主线后,两个方向上距当前所在地最近、 最远的出口地点(“一近一远”)作为预告信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副省 级城市为主,近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省级高速公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近程控制性
宜选取进人本高速公路主线后,两个方向上距当前所在地最近、 最远的出口地点(“一近一远”)作为预告信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副省 级城市为主,近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省级高速公路远程控制性信息以地级市为主,近程控制性 信息以县及县级市为主,见图1。
图1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1
5.1.4当高速公路主线上,其中一个方向少于两个地点信息时,可仅预告一个地点信息,见图2.
图2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2
当高速公路主线上,其中一个方向20km内与其他高速相交,可在驶入高速的匝道分流端地点 立柱上,附着设置该高速公路的编号或名称,见图3。
图3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3
5.1.6入口预告标志的预告信息不宜超过4个。 5.1.7距高速公路入口最远的入口预告标志采用双标识,版面第一行采用白底绿字并同时显示高速公 路编号和名称,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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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地点距离标志
图4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示例4
准点的距离。当一途高速公路连接该城 城区范围的服务型互通式立交不少于两个时,预告信息为距城区第一个服务型互通出口的距离。 5.2.2预告信息以地区名称信息为主,无合适地点可供选择时,可选择公路编号(名称)等其他信息 先用地区名称信息数量不宜超过三个,高速公路共线时不宜超过四个,采用由近到远,自上而下排列 5.2.3如道路前方高速公路将通过枢纽立交改变方向,而通过该枢纽立交后为另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时 转换方向前的地点距离标志可同时体现直行方向主线的控制性信息,见图5。
图5主线改变方向时地点距离标志示例
4多个互通式立交服务于同一座城市时,在进入城区(市区)的互通立交前的地点距离变更为“ 市区)出口组预告标志”。在距进入城市第一个出口前3km至4km适当位置,设置第一处城市 地点距离标志,由近而远从上而下按次序分别给出前方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出口地点距离信息。 第一处互通式立交后设置第二处、第三处(以此类推)城市多出口地点距离标志,见图6。
5.3.1一般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
图6出口组地点距离标志示例
3.1.1位于城市周边时,被交道同时有公路编号和城市道路名称时,宜优先采用城市道路名称 3.1.2当出口预告信息与收费站名称一致时,版面第一行为出口可连接的被交道公路编号或名 二行为收费站名称和被交道连接的其他地区或地点名称,见图7。
图7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版面示例1
5.3.1.3当收费站名称与出 第二行为收费站名称,第三行为被交道连接 地点名称,见图8
为出口可连接的被交道公路编号或名称, 收费站名称,第三行为被交道连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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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互通式立交出口预告标志版面示例2
.4同向三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在距互通式立交前基准点3km、2km、1km、500m和0m久 别设置3km、2km、1km、500m出口预告标志和出口预告(行动点)标志。
5.3.2进入地方道路的地点、方向标志
图9平面交叉指路标志示例
2.2立交分岔点地点方向标志宜采用双悬臂式结构,标志版面中需显示被交道编号或名称以及 地区和地点信息,见图10。
图10驶入高速公路的地点、方向标志示例
5.3.3枢纽立交出口预告标志
5.3.3.1枢纽立交出口预告标志应包含相交高速公路的编号(名称)信息及地名信息。 5.3.3.2三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采用同向分离的出口方式,标志应与标线配合设置,如有必要,标志 宜示出指示车道的方向箭头。 5.3.3.3一个枢纽立交两个相交高速分别从一个城市两侧通过,并且两条高速均有服务于该座城市的 互通式立交时,在枢纽立交出口前基准点与出口之间,前基准点前700m至800m的位置以及立交匝道 分岔口处设置市区出口组地点方向的预告标志,见图11。
5. 4 绕城高速指引标志
5.4.1.1预告信息分类
图11市区出口组地点方向标志示例
绕城高速枢纽立交处为同时满足过境交通和进市交通的需要,对预告信息进行分类,一类是指 交通的标志,指示远方控制性信息,另一类是指引进入城区的标志,指示城区多个互通式立交名利 站名称)
5. 4. 1. 2版面要求
绕城高速路段枢纽互通的出口预告标志,设置版面要求如下: 指引过境交通的标志版面同一般路段; 指引进入城区的标志版面第一行为白底绿字,显示“××城区”,以下为绿底白字,显示城 区不同方向的收费站名称,并加注“站”字,见图12;
图12绕城高速市区出口组地点方向标志示例
DB41/T1467—2022 c 指引进入城区的预告标志一般选择距枢纽立交最近的收费站名称进行预告,也可以根据交通 量、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d)为避免信息超载,每个方向的预告数量不宜超过2个。
5.4.1.3支撑形式和设置规模
绕城高速路段枢纽互通的出口预告标志,支撑形式和设置规模要求如下: 主线路段指引过境交通的标志,设置形式和规模同一般路段,支撑形式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 等悬空标志;指引进入城区的标志,宜采用柱式标志,避免与其他标志相互遮挡,分别设置 在前基准点和500m出口预告标志前150m至200m适当位置; b 匝道分岔口处指引过境交通和进入城区的标志为避免相互遮挡和便于视认可以共杆设置,但 版面需维持分类设置的要求
5.4.2一般互通式立交
5.4. 2. 1入口预告标志
立交入口之间的间距较小的情况下,宜在入口预告标志版面中显示高速公路编号和收费站 供驾乘人员选择绕城高速的入口DB3717/T 3-2020 踏勘评审工作规范.pdf,见图13
标引序号说明: AA——SAB上可到达的控制性地点信息: BB—SAB上可到达的控制性地点信息; CC——SCD上可到达的控制性地点信息:
5.4.2.2出口预告标志
图13立交间距较小的入口预告标志示例
高速路段一般互通式立交的出口预告标志,设置要求如下: 版面上半部分为白底绿字,显示收费站名称并加注“站”字110kV变电站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下半部分为绿底白字,第一行 显示被交道编号或名称,第二行显示被交道通往的地区或街道名称,见图14:
图14绕城高速出口预告标志示例
b)当该立交仅连接城区的一条道路时,下半部分第一行显示被交道编号或名称,第二行显示被 交道通往的相交道路或地点和地区名称; C 当该立交同时通往两条道路时,为避免信息过载,下半部分第一行同时显示这两条被交道路 名称,不再对被交道通往的相交道路或地点和地区名称进行预告; d)被交道名称不得被收费站名称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