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72-2016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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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生产率 400,500,600,800,1000,1 250,1 500,1 800,2 000,2 250,2 500,3 000,3 600,4 000,4 500,5 000

4.2.2起吊清舱机能力

起市清舱机能力优先采用表2所给定的数值

能力宜优先采川表2所

新12G0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pdf4.2.3链斗式连续卸船机的整机工作级别

4.2.4机构的工作级别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以下简称链斗卸船机)的机构分级应符合FEM2131/2132的规定。各主要 工作级别宜如表3所列

表3主要机构的工作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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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构的额定工作速度范围见表4

轨距(S)宜优先采用表5给定的数值

4.2.7回转半径、俯仰角度范围

回转半径(R)和俯仰角度(6,和6,)范围根据设计船型和码头水位条件等确定,应满足 在各工况的使用要求,

旁度内的净空高度和宽度应满足场地设备通行的

4.2.9行走车轮与轮压

行走车轮应与码头轨道相匹配;正常工作轮压、腿压及非工作状态下最大轮压、最大腿压应满足码 头允许值

供需双方应约定所卸散料的名称、密度(Vm)、平均粒度(mm)、最大粒度(mm)及其所占

(%)含水率(%)动堆积角(°)静堆积角(°)等

5.1.1链斗卸船机的设计应符合GB/T13561.6和JB/T8849的规定。 5.1.2链斗卸船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和安装

5.1.1链斗卸船机的设计应符合GB/T13561.6和JB/T8849的规定。

5.2.1链斗卸船机工作时的气候条件:

5.3.1与链斗卸船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4.2中提出的要求。 5.3.2链斗卸船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4.2的规定.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3.2链斗卸船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4.2的规定.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

链斗卸船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6067.1—2010、GB/T3811—2008第9章和GB/T13561.6 关规定。

5.4.4.1链斗卸船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应装设防 护罩;不能设置防护罩时,应设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5.4.4.2应在链斗卸船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在链斗卸船机 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或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2893和GB15052的 规定。 5.4.4.3链斗卸船机总高大于30m,且周用无高于链斗卸船机最高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时,应在其 L架或撑杆顶部装设航空障碍灯。在有特殊需求时,可增加配重尾部夜间指示灯。 5.4.4.4应在链斗卸船机上部迎风处安装风速仪,并装设有显示瞬时风速的风速报警器;当风速大于 最大工作风速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4.5.1链斗卸船机尾部配重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4.5.1链斗卸船机尾部配重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5.4.5.2链斗提升机处于地面固定建筑物上方,其底部与地面固定建筑物顶部的间距不应小 于2m。 5.4.5.3链斗提升机处于水侧轨道以内,其侧面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5.4.5.4链斗提升机处于水侧轨道以外,其侧面与码头靠船墩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5m。

5.4.6.1链斗卸船机应设置完整的接地系统: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 5.4.6.2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应作保护接地。 5.4.6.3回转上部的电气设备接地,不应通过回转支承来实现。 5.4.6.4整机的接地可通过轨道实现。在设备上装有接地靴,接地靴和轨道应紧密接触,实现设备的 接地。轨道的接地由用户按有关规定进行。 5.4.6.5对于保护接零系统,整机的重复接地或防需接地电阻不大于102;对于保护接地系统的接地 电阻不大于42。 5.4.6.6应在链斗卸船机L架及撑杆的顶部分别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能有效覆盖整个 链斗卸船机

链斗卸船机T.作时产生的噪声,在无其他外声十扰的情况下,在司机操作位置处测量(闭式司机室 关窗)出示级噪声不应大于85dB(A)

提升链采用圆环链时,应符合CB/T12718的规 提升链采用套简滚子链时,应符合GB/T8350

5.5.2.1提升链采用圆环链时,应符合CB/T24503的规定。

5.5.3减速器和齿轮传动

5.5.4.1销齿传动的公差配合应符合表7规定的数值。 5.5.4.2齿面与销轮表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规定的Ra6.3μm。 5.5.4.3齿面硬度不应低于HRC5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销轮工作表面硬度不应低于HRC 4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

5.5.4.1销齿传动的公差配合应符合表7规定的数值。 5.5.4.2齿面与销轮表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规定的Ra6.3μm。 5.5.4.3齿面硬度不应低于HRC5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销轮工作表面硬度不应低于HRC 4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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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制动轮径向跳动公差

5.5.7.1车轮应符个JB/T6392中的规定

5.5.7.2. 车轮踏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Ra6.3μm,直径尺寸不应低于h9级精度。 5.5.7.3车轮上不应有裂纹,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裂纹和缺陷也不应焊 5.5.7.4车轮安装后,基准端面上的跳动不应超过表10山的规定值

表10车轮端面跳动公差

5.5.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G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5.5.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G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5.5.7.6同一条轨道上各车轮滚动圆的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行度应符合表11和图3的规定 (允许在车轮基准端面上检测)

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C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7.6同一条轨道上各车轮滚动圆的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行度应符合表11和图3的规定 在车轮基准端面上检测)

表11车轮平行度公差

图3车轮的同位偏差示意

图4车轮水平倾斜偏差示章

图5车轮垂直倾斜偏差示意

5.5.9.1带式输送机应符合CB/T10595的规定采用阻燃型胶带 5.5.9.2埋刮板输送机应符合CB/T10596的规定。 5.5.9.3气垫带式输送机应符合JB/T7854的规定

5.5.10.1取料装置应具备自动从船舱内取料功能。 5.5.10.2当取料装置与船底发生碰撞或船舶波动顶升取料装置时,液压系统应有过载保护。 5.5.10.3取料装置应设有防大块异物保护和过载保护功能,当有异物造成其过载时,应能报警并 停止。 5.5.10.4取料装置头部的张紧链轮的张紧力应使链条松紧适度,以满足不同工况下的取料需求

5.5.11回转给料盘

5.5.11.1回转给料盘中心对链斗提升机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不大于Φ5mm,回转轨道平面对水平面的 平行度公差为回转轨道直径的1/1500,最大不应超过5mm。 5.5.11.2回转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1.5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3回转轨道接缝接头处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

5.5.11.1回转给料盘中心对链斗提升机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不大于Φ5mm,回转轨道平面对水平面的 平行度公差为回转轨道直径的1/1500,最大不应超过5mm。 5.5.11.2回转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1.5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3回转轨道接缝接头处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

5.5.11.4支承轮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3.0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5同一对角线上的两个支承轮与轨道面的两个间隙之和为(2~5)mm。 5.5.11.6水平轮(导向轮)与轨道侧面的间隙为(1~2)mm。 5.5.11.7回转驱动装置小齿轮与大齿圈啮合间隙应符合链斗卸船机的图样要求

5.5.12臂架俯仰机构

5.5.12.1臂架俯仰机构应优先采用液压驱动装置。 5.5.12.2液压缸支承点与上下连接件的位置公差不应大于10mm。 5.5.12.3液压缸支承铰轴中心线对臂架中心线的垂直度在铰轴长度内的公差不应大于2mm 5.5.12.4支座式液压缸如不采用键或销承受剪应力时,则底脚固定螺栓应能承受全部剪应力 5.5.12.5安装液压缸时,如结构允许,进出油口位置在最高处,液压缸安装应使其便于排气或装放气 阀,在液压缸上应设有测压接头。 5.5.12.6液压缸俯仰的链斗卸船机,静止的臂架在任何工作位置均不应出现滑动现象,

5.5.13.1链斗卸船机的链斗提升机回转机构和舒架回转机构均应优先采用回转支承。 5.5.13.2回转支承应符合JT/T846的规定。 5.5.13.3回转支承配合处的尺寸偏差应为GB/T1801中的9级精度。 5.5.13.4回转支承支撑座架安装平面应采用机械加工,支撑座架安装平面加T后精度应符合JB/ 2300的规定;支撑座架应具有足够的轴向刚度和径向刚度,而不影响回转支承的载荷分布和使用寿命; 安装前,应清理支撑座架安装平面,除去油污、毛刺及杂物等。 5.5.13.5安装前,应检否转支承的外观及旋转状态,如:旋转精度、回转灵活性、密封是否安装到 位、润滑剂是否填充等;安装时,应将回转支承端面上标识有“S”的点放置在非载荷处或载荷不经常作 用区。 5.5.13.6在螺栓未完全柠紧之前应对齿轮啮合精度如接触长度、齿侧间隙等项目进行检查,以保证 回转支承的传动平稳性和啮合性能。 5.5.13.7安装后,回转支承的内、外图均应能正、反灵活地运转,无卡滞、异常振动和噪声等缺陷。 5.5.13.8回转支承对门座架立柱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为Φ5mm。 5.5.13.9连接回转支承与上、下支承环的紧固螺栓应在对称方向上依次拧紧,次序见图6。螺栓的预 紧力与施拧扭矩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图6螺栓依次控紧示意

5.5.14.1链斗卸船机宜在取料、卸料和转运点等扬尘处采取抑尘措施。

.5.14.1链斗卸船机宜在取料、卸料和转运点等扬尘处采取抑尘措施。 5.14.2接卸煤炭和矿石的链斗卸船机宜采用洒水喷雾抑尘。 5.14.3洒水喷雾抑尘的供水方式有以下两种:

14.3洒水喷雾抑尘的供水方式有以下两种: a)采用水缆卷筒供水方式,每50m宜设立1个供水点,根据水箱高度设定码头供水压力; b)采用水槽吸水供水方式,供水点应为有效工作行程的全行程

a)采用水缆卷筒供水方式,每50m宜设立1个供水点,根据水箱高度设定码头供水压力; b)采用水槽吸水供水方式,供水点应为有效工作行程的全行程

5.5.15.1除具有自润滑功能的轴承 润滑图,标明润滑部位、周期、油(脂)牌号,各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 5.5.15.2如果采用集中润滑,回转支承宜设独立的润滑系统 5.5.15.3使用过程中应按链斗卸船机使用说明书定期润滑

5.5.16液压系统及元件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GB/T3811—2008中5.3

5.6.2主要连接材料

5.6.2.1焊条、焊丝、焊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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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2表12所列基本构件之外的其他焊接成型的结构件形位公差(平面度、直线度、平行度)不应 大于表13的规定

表13结构件形位公差

机架高度方向尺寸公差为h13; 机架中心线与法兰的垂直度应符合CB/T1184中12级的规定; 法兰面相邻螺栓孔间距偏差不应大于±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5.6.4结构件安装吊点

5.6.4.1安装吊点的设置应保证结构件在吊装过程中无塑性变形。 5.6.4.2与卸扣配用的安装吊耳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5.6.5结构件防排水要

5.6.5.1结构件的排水措施应有效,其外表面不应有积水。 5.6.5.2结构件内部不应有渗漏水或残留积水

5.6.6结构件开人孔要

5.6.6.1人孔的几何尺寸应满足人员进出方便,宜采用镶边人孔以保证结构强度 5.6.6.2人孔关闭后应密封并能防止雨水进人。 5.6.6.3人孔开启后.结构件内应有明显的通风效果

5.7.2.1链斗卸船机供电电源应满足5.2.2的要求。 5.7.2.2对于额定线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供电系统,其供电线路及保护的设计应符合高压供电的 有关规定

5.7.3.1各机构驱动电动机应符合CGB755和各专用电动机的相关标准的

.7.3.1各机构驱动电动机应符合GB755和各专用电动机的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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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2电动机的选用应符合GB18613的规定。 5.7.3.3电动机的容量校验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并保证在额定负载时能安全、可靠地实现启 动、加速和运转

5.7.4.1电阻器应符合GB5226.2的规定, 5.7.4.2常串级电阻(包括直流电动机的电枢回路电阻)按长期工作制选择。 5.7.4.3启动加速用电阻器宜按重复短期工作制选择,电阻器各级电阻的接电持续率,可按不同接入 情况选用不同值。同一电阻元件在不同接电持续率时有不同允许电流值,选用元件的允许电流值不应 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 5.7.4.4电阻器应加防护罩,并注意散热需要的空间。室内使用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CB4208中 的IP10.室外使用时不应低于IP13

.5.1链斗卸船机电源的供电装置一般应采用电缆卷简(盘)、集电器供电,也可采用滑触线。 .5.2采用电缆卷筒(盘)应满足以下要求: a)J 应符合GB/T3811—2008中7.2.2.2.3的规定; b) 电缆卷筒(盘)的电缆进出口密封措施应有效,滑环箱防水性能应有效、可靠; 当链斗卸船机运行举极限位置时,电缆卷筒(盘)上应至少保留两圈电缆: d) 电缆卷筒(盘)应装设有效、可靠的导缆器,保证链斗卸船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发生电缆被卡 现象; e) 电缆在卷简(盘)上的连接应牢固,并保证电气接点不被拉史,电缆收放速度应与链斗卸船机 运行速度同步; f) 力矩电动机驱动的电缆卷简宜装设调压器,调压器的电压待现场试运转后调整,以使电缆收 放白如; )电缆卷筒(盘)的安装精度应符合图7和表15的规定。

图7电缆卷简安装允许偏差测量示意

表15电缆卷筒(盘)安装允许偏差

5.7.5.3集电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符合GB/T3811—2008中7.2.2.2.2的规定。 集电滑环和碳刷应满足相应的电压等级和电流容量的要求,每个滑环至少有一对碳刷,碳刷 与滑环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80%,并接触均匀;集电器的设计应方便维护与检查。 滑环与滑环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M2;滑环间最小间隔不应小于12mm,且爬电距离不低 于20mm,并经耐压试验后无击穿、闪络现象。 5.7.5.4采用电源滑触线和/或安全滑触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5.7.6.1应选用符合GB7251.1规定的控制柜。 5.7.6.2电气室内高压柜和低压柜应分开。 5.7.6.3控制柜应采用整体防护式结构,面板带门,并能可靠锁住。可开启的控制柜门应以软导线与 接地金属构件可靠地莲接。 5.7.6.4控制柜内应设照明装置,在超过所规定的湿度环境中1.作的控制柜内应设防潮空间加热器 (不包括本地操作站和接线箱)。 5.7.6.5控制柜的金属壳内应设保护接地螺钉,并在明显处标志保护接地符号,螺钉应足不小于M6 的镀锌件或铜质件;若门上有电气元件,应装设专用接地线,门应可靠锁住。 5.7.6.6控制柜应安装牢固,箱壳和箱柜前面至少要留400mm宽的净空,地面应无障碍物。 5.7.6.7控制柜内导线不允许中间接头;所有导线端部及接线端子应有与电气原理图和布线图一致 的永久性识别标记、编号。 5.7.6.8500V及以下的交直流母线及其分支线,其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与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的电 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6的要求

表16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5.7.7.1联动控制台上的操作手柄应具有零位自锁,主令控制器应操作灵活、挡位清楚、工作可靠、零 位手感明确。 5.7.7.2联动控制台上所有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等电气元件的上面或附近均应清晰地标明其用途 及操作方向的含义

5.7.8联动控制系统

链斗卸船机应设有联动控制系统,方便司机日常作业。联动控制应具有如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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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电线、电缆及其敷设

5.7.9.1电线、电缆应选用铜芯多股软线,并根据电压等级、环境温度、敷设方式来选定。 5.7.9.2导线截面应根据导线所承受的负载电流、线路允许的电压降、工作环境温度和敷设 求的机械强度等来确定。

多股单芯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 多股多芯电缆,截面积不应小于1.0mm²; 绞屏蔽通信电缆,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²; 电子装置、油压伺服机构、检测与传感元件的连接线,其截面不作规定

5.7.10照明与信号

5.7.10.1司机室、机房、电气室内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1x。 5.7.10.2转台上中心漏斗或其他位置上物料转接点处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Ix。 5.7.10.3各主要通道、扶梯、平台人口处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lx。 5.7.10.4照明、信号的供电应设专用电路,当动力电源断开时,照明、信号电路不应断电。各种照明, 信品电路均应设置短路保护

5.7.11工业电视系统

.11.1工业电视系统宜采用金属电缆或光缆传送电视信号的传输方式。工业电视系统应能连 工.作。 .11.2摄像机应设置在稳定牢固的底座或构筑物上,需要监视变化场景时,摄像机应配置电动云台 .11.3集中监视多个分散目标的工业电视系统,宜设视频切换装置

涂装前钢构件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链斗卸船机的门架、转台、臂架、拉杆、撑杆、L架、平衡梁、提 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手工除锈)

5.8.2.1链斗卸船机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 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5.8.2.2表面处理完成后应在4h内进行涂漆处理。 5.8.2.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中规定的1级质量要求。

链斗卸船机外观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零部件表面不应有明显变形及损伤,应平整、无黏砂和余留冒口,焊缝要均匀美观; 油漆色泽均匀,没有涂斑、漏漆和剥落; 紧固件无松动、漏装; 管线排列整齐; 不应有油液外露; 标牌、性能表牌、吊装标志和功能标志应齐全.安装位置应合理表示应清楚

6.1.1在用户使用地点进行试验,链斗卸船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5.2.3的规定。 6.1.2试验时,10m高度处的风速不应大于8.3m/s。 6.1.3链斗卸船机工.作范围内不应有妨碍链斗卸船机问转、俯仰、运行动作的障碍物。在试验场周边 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1.4用于测试的物料、水文和船型等条件应符合链斗卸船机的设计要求

6.2.1.1试验前应全面检查和调整设备的各个机构、结构及附属装置,确认是否已准确、可靠地安装;并 将润滑油、润滑脂、液油、除尘喷酒用水按使用要求装允工作液而,油的品质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 6.2.1.2整机试验主要进行外观检查、电气系统试验、液压系统试验、空载试验、负载试验和生产率试 验。同时、应检验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技术性能

目测检查应包括检查所有重要部件的规格和(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 各机构、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制动器等; 金属结构及其连接件、扶梯、通道、司机室、平台、栏杆; 所有防护装置; 取料装置; 一紧固件、各部件的连接件。 检验时,除了正常维护和检验需要打开的盖子(如限位开关盖)外,不应拆开其他部件 检验程序还应包括检查必备的证书。

6.2.3电气系统试验

6.2.3.1绝缘试验

低压采用500V绝缘电阻表测量,高压测量带电体间距。 6.2.3.2接地试验 检查接地措施和效果

6.2.3.3供电试验

合上总开关,进行供电试验,检查各处是否通电 6.2.3.4照明试验 打开全部照明开关,检查灯具和各插座

6.2.3.5变频装置参数设定和试验

6.2.3.11信号试验

6.2.4液压系统试验

6.2.4.1液压系统应按CB/T1048规定的压力,保压30min,然后检查各处渗漏利变形情况 6.2.4.2系统采用T作压力,运转30min,液压缸动作:5~10次,同时检查泵与马达的运转情况和液 压缸的运动状态,观察管路的形状变化,检查密封效果,测定发热元件的温度。

空载试验的各机构(例如:臂架的俯仰和回转机构、链斗提升机构、链斗回转机构、回转给料盘、臂 架输送机、运行机构、火轮/轨器动作机构、料斗的附属机构等)应先分别在全行程内慢速动作3次,无 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全速运转。在目测检查、电气系统检验和液压系统检验完成后,按装卸工艺流程的 规定进行空载联动试验,连续运转4h。空载连续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按表17中的规定进行,并按表18 对机构试验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测定。

表17空载试验项目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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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空载试验测定项目

在空载连续运转试验完成后,应进行最少4h的负载试验,使设备生产率逐步达到额定生产 %和100%,在对应的生产率工况下,试验臂架在不同俯仰角度及回转角度下的连续取料作业,未 启动和制动试验

6.2.7 生产率试验

6.2.7.1额定生产率

链斗卸船机的额定生产率接式(1)进行计算

式中:Q—链斗卸船机的额定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h); 合同所约定物料的名义密度,单位为吨每立方米(/m): 链斗的运行速度,单位为米每分钟(m/min); V链斗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C—链斗的充满率,推荐取C=0.9~1.0; 链斗间距,单位为米(m)

6.2.7.2实测生产率

在符合规定的船型和物料特性的条件下,取船舱内物料的平坦工作面形成后,链斗卸船机持续卸船 作业1h~2h作为工作时间(T),测量在此时间内链斗卸船机从船上卸下货物总质量(g)。 链斗卸船机实测生产率0按式(2)进行计算

式中:Q'—链斗卸船机的实测生产率,单位为吨每小时(Vh); q——输送的物料总质量,单位为吨(t); T工作时间(除去中间停机和启动时间)单位为小时(h)

链斗卸船机的检验为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应按以下的内容和要求进行: a)每台链斗卸船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链斗卸船机《产品合格证明书》和检测报告; 链斗卸船机应在制造方场地进行整体或部件的预装,并进行空运转试验,否则应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各部分在使用现场进行总装的正确性; d)组装后各部件应分别进行空运转试验,正反方向运转,各试验累计时间不应少于5min:

e)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9

应在链斗卸船机司机室内或H他合适的明显位置设置链斗卸船机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 的规定,标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h) 主要性能参数: c) 产品编号; d) 出广日期; e) 制造商名称

8.2.1链斗卸船机的包装符合GB/T191及CB/T13384的有关规定。 8.2.2需解体的零部件连接处应有清晰的对应性标记和编号,电线接头可书写编号。 8.2.3每个包装上应标明零部件的名称、编号、重量、吊点位置罐预制防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附有包装清单。 8.2.4 销轴、轴孔、螺纹及外露加工面应作防锈处理并妥善保护,液压管件接口封住,电线接头防水 密封。 8.2.5 各种资料及装箱单、装拆发运单元清单、装拆编号图样等文件应防水封好,放在有标记的适当 位置。 8.2.6 链斗卸船机出厂时至少应提供下列随行文件: a) 产品合格证明书; b) 使用维护说明书; c) 主要外购配套件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d) 总图及各主要部件装配图; e)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液压原理图和整机润滑图; 易损件清单; g) 随机工具及备件清单;

8.2.1链斗卸船机的包装符合GB/T191及CB/T13384的有关规定。 8.2.2需解体的零部件连接处应有清晰的对应性标记和编号,电线接头可书写编号。 8.2.3每个包装上应标明零部件的名称、编号、重量、吊点位置,并应附有包装清单。 8.2.4 销轴、轴孔、螺纹及外露加工面应作防锈处理并妥善保护,液压管件接口封住,电线接头防水 密封。 8.2.5 各种资料及装箱单、装拆发运单元清单、装拆编号图样等文件应防水封好,放在有标记的适当 位置。 8.2.6 链斗卸船机出厂时至少应提供下列随行文件: a) 产品合格证明书; b) 使用维护说明书; c) 主要外购配套件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d) 总图及各主要部件装配图; e) 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液压原理图和整机润滑图; 易损件清单; 随机工具及备件清单;

h)包装发运清单(包括随机备件清单)

8.3.1产品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运的有关运输要求。 8.3.2采用整体方式进行海运时应按照海运的有关要求进行加固,落实航道上空的电缆线的净空(有 季节性)以及相应航道高水位时桥涵的通过性等,以使整机运输通畅。 8.3.3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腐蚀、变形,电器设备、液压设备、电缆、钢丝绳等应采取防雨和防腐 措施。

8.3.1产品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运的有关运输要求。

3.1产品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航运的有关运输要求。 3.2采用整体方式进行海运时应按照海运的有关要求进行加固,落实航道上空的电缆线的净空 节性)以及相应航道高水位时桥涵的通过性等,以使整机运输通畅。 3.3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腐蚀、变形CECS 524-2018-T 结晶改善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CT)管道工程技术规程.pdf,电器设备、液压设备、电缆、钢丝绳等应采取防雨和 施。

市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 JT/T1072—2016 *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 开本:880×12301/16印张:2字数:57千 2017年2月第1版 2017年2月第1次印刷 * 统一书号:15114·2511 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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