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1-2010).pdf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Code for Open Type Wharf on Piles
首件桩基施工方案(定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主编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0年9月1日
关于发布《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
现发布《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7一 一2010,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同时 废止。 本标准第3.2.3条、第3.2.4条、第3.2.12条、第3.4.1条、第3.4.8条、第4.1.9 条、第4.2.14条、第4.3.10条、第9.0.10条、第10.0.8条、第10.0.11条、第11.1.1条、 第12.1.2条、第12.2.3条、第13.2.9条和第13.3.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部组织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 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O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规范是在《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一98)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 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总结我国近年来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单 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港口工程特点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梁板式码头设 计,无梁板式码头设计,墩式码头设计,桁架式码头设计,大水位差码头设计,柔性靠船桩 码头设计,接岸结构及岸坡设计,测量定位,桩基施工,构件预制、吊运及安装,现场浇筑混 凝土和接岸结构施工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水运 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 计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和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一98)自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国高桩码头建 设技术进步,保证工程安全,提高港口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水运工程建设 技术的发展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高桩码头工程中的应用,原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 不能适应我国高桩码头的设计和施工的发展需要。为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第 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一98)进 行了修订。 本规范第3.2.3条、第3.2.4条、第3.2.12条、第3.4.1条、第3.4.8条、第4.1.9 条、第4.2.14条、第4.3.10条、第9.0.10条、第10.0.8条、第10.0.11条、第11.1.1条 第12.1.2条、第12.2.3条、第13.2.9条和第13.3.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15章和9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程泽坤陈奉琦 2术语:陈奉琦程泽坤 3基本规定:陈奉琦万宏程泽坤张黎明 4梁板式码头设计:陈奉琦曹称宇柴信众张黎明鲁子爱 5无梁板式码头设计:柴信众 6墩式码头设计:金晓博 7桁架式码头设计:钟相尧 8大水位差码头设计:钟相尧 9柔性靠船桩码头设计:万宏鲁子爱 10接岸结构及岸坡设计:金晓博陈奉琦 11测量定位:吴忠仁曹义国 12桩基施工:吴忠仁曹义国 13构件预制、吊运及安装:吴忠仁曹义国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 2010
13.2预制构件吊运、存放及装驳 +....... 13.3预制构件安装·.... (50) 4 2 现场浇筑混凝土 ·· (52) 15 接岸结构施工 (54) 附录A水平集中力的横向分力在排架中的分配 (55) 附录B 四边简支板承受集中力荷载的弯矩计算 (57) 附录C 铰接板的荷载横向分布计算 ...... (64) 附录D 桩帽顶面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70) 附录E无梁板在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计算 (71) 附录F 控制网等级、定位方法和定位仪器选择 (73) (75) 附录H夹桩螺栓和垫板..... (76) 附录J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77) 附加说明 月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
13.3预制构件安装
1.0.1为统一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码头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制 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中上部结构采用梁板式、无梁板式、桁架式等型式的高柚 码头和高桩墩式、柔性靠船桩码头的设计与施工。其他型式的桩基码头可参照执行。 1.0.3高桩码头宜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和风化岩等可以沉桩的地基,当采用 灌注桩、嵌岩桩等,也可适用于不易沉桩的情况。 1.0.4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1.0.1为统一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码头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制 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中上部结构采用梁板式、无梁板式、桁架式等型式的高桩 码头和高桩墩式、柔性靠船桩码头的设计与施工。其他型式的桩基码头可参照执行。 1.0.3高桩码头宜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和风化岩等可以沉桩的地基,当采用 灌注桩、嵌岩桩等,也可适用于不易沉桩的情况。 1.0.4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1—2010
高桩码头中,直接承受船舶荷载等作用的
高桩码头中,在前桩台之后并与之相邻,不直接承受船舶荷载的 2.0.4梁板式码头concreteslabsandbeamswharf 桩台上部结构主要由梁和面板组成的高桩码头。 2.0.5墩式码头dolphinwharf 由系船墩、靠船墩、工作平台、人行桥和引桥等组成的高桩码头。 2.0.6桁架式码头wharfofskeletoncontruction 上部结构中含有桁架的高桩码头。 2.0.7无梁板式码头wharf of concrete slabswithoutbeam 上部结构不设梁系,面板通过桩帽直接与基桩联系的高桩码头。 2.0.8大水位差高桩码头wharfwithbigwaterleveldifferenc 设计高、低水位差大于10m的高桩码头。 2.0.9柔性靠船桩breastingclusteredpiles 采用桩基,依靠桩身弹性变形吸收全部或部分靠泊能量的构筑物, 2.0.10接岸结构structureconnectingshore 贸头平台式司桥上后方陆城终接处的结均
码头平台或引桥与后方陆域衔接处的结构
3.1.4满堂式码头桩台宽度应根据使用要求、桩台刚度、岸坡的地形地质条件、地基加固 方式和接岸结构型式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宽桩台可分为前桩台和后桩台。 3.1.5码头引桥的长度、宽度和桩基布置应根据使用要求、岸坡特点、水文和地质条件等 合理确定。
3.1.6高桩码头的基桩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或钢管桩
同优购入的基证且术用预应方批质工方证、损应方批资工告证或销目优,也司术 用灌注桩或嵌岩桩等其他形式基桩,内河小型码头亦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桩基设 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J254)的有关规定。 3.1.7无掩护水域建造的引桥式码头或码头需要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增加斜桩、叉桩或适当增加码头宽度等措施。 3.1.8确定上部结构底面高程应考虑使用要求、施工水位、波浪对结构的影响和检修的 可能性。 3.1.9当码头区域可能发生冲刷时,应考虑冲刷深度对结构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抛石
沉排等保护措施进行护底和护坡。护底和护坡的设计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防源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1—2010)与施工规范》(JTJ298)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码头区域可能发生淤积时,应考虑岸坡变化对结构的影响。3.1.10码头的两端可设置防冲撞警示桩。受流冰影响地区应考虑流冰对码头基桩的影响,必要时应在码头端部设置防撞设施。3.1.11预制构件吊运状况的验算,动力系数可取1.3。3.1.12高桩码头各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表3.1.12的规定,并应考虑混凝土构件耐久性的要求。高桩码头混凝土强度等级限值表3.1.12名称现场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构件部位上部结构C25C30C30基桩C30C35C40注:①海港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碳素钢丝、钢绞线作预应力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②预应力混凝土桩,当沉桩困难或桩长较大时,应适当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③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直径管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60;④外海码头或修复难度大及重要部位的构件,应适当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3.1.13码头桩台范围内设置伸缩缝和沉降缝应符合下列规定。3.1.13.1码头沉降缝的位置应根据荷载情况、结构型式和地质条件确定。沉降缝与伸缩缝可结合设置。3.1.13.2码头伸缩缝的间距,应根据本地区的温度差、平面布置形式、上部结构的特性、桩的自由长度和刚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上部结构为装配整体式结构时,宜取60~70m;上部结构为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时,不宜大于35㎡。当有实践经验或可靠论证时,伸缩缝的间距可适当增减。3.1.13.3码头上部结构在伸缩缝和沉降缝分段处,可采用悬臂式结构或简支结构。分段处的缝宽可取20~30mm。当有抗震要求时或可能产生较大温差时缝宽应根据计算或当地经验确定。伸缩缝内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充。3.1.13.4当码头采用有轨装卸设备时,应防止码头相邻两段水平位移差异影响有轨装卸机械行驶,分段处可采用悬臂结构。悬臂分缝处宜做成凹凸缝。3.1.14码头面应设排水坡和泄水孔,排水坡度可取5%0~10%0。3.1.15码头面应设置磨耗层,磨耗层厚度应根据流动机械的类型和使用情况确定。磨耗层与面板同时浇筑时,其厚度不应小于20mm,分开浇筑时不应小于50mm。磨耗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3.1.16现浇码头面层应加强养护。当采用大面积现浇面层时宜采取纤维混凝土、锯假缝等减少混凝土面层不规则裂缝的措施。锯缝间距和位置应根据结构、材料、气温等特点确定,假缝的深度不应超过磨耗层的厚度,缝内应采用沥青等材料填充。3.1.17预制构件的搁置面宜采用水泥砂浆找平,砂浆厚度宜取10~20mm,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0。4
3.1.18码头前沿护轮槛宜采用弧形钢板进行保护,并作鲜明标记,护轮槛 况应设置泄水孔。
3.1.18码头前沿护轮槛宜采用弧形钢板进行保护,并作鲜明标记,护轮槛根部视具体情 况应设置泄水孔。 3.1.19码头应设置固定沉降、位移观测点,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设施维护技术 规程》(JTJ/T289)和《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的有关规定,
3.2.1高桩码头承受的作用可分为下列4
3.2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
简忧码大承受的作币可分为十列4关: (1)永久作用,包括结构自重力、固定设备自重力、预加应力、土重、永久作用引起的 土压力等; (2)可变作用,包括堆载,流动起重运输机械、船舶、风、浪、水流和冰荷载,可变作用 引起的土压力,温度作用,施工荷载和打桩应力等; (3)偶然作用,包括非正常撞击、火灾和爆炸等; (4)地震作用。
3.2.3下列情况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1)结构的整体稳定、岸坡稳定、挡土结构抗倾和抗滑移等; (2)构件的受弯、受剪、受冲切、受压、受拉和受扭等; (3)桩和柱的压屈稳定; (4)桩的承载力等。
3.2.4下列情况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
(1)混凝土构件的抗裂或限裂; (2)装卸机械有控制变形要求时梁的挠度; (3)码头结构的水平位移; (4)装卸机械作业引起结构振动等。
(1)持久状况:结构使用时期应分别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短暂状况:结构施工时期、短期特殊使用时期或维修时期可能出现的作用GB/T 50298-2018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应按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可同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偶然状况:有特殊要求时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防护设计; (4)地震状况:使用期遭受地震作用时仅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式中 Yo—结构重要性系数; S——作用效应设计值; R一一抗力设计值。
久状况作用效应的持久组合设计值应按下
Sa=CaGk +pCpP+CQ +o(CQ
式中 S一一作用效应设计值; YGi一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Cc、Cp、Co、Co——分别为第i个永久作用、预应力、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作用效 应系数; G一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Yp一预应力的分项系数; P一一预应力的标准值; YoYo一—分别为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 Q一在持久组合中,主导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业o一一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可取0.7。对有界作用且经常以界值出现时, 可取1.0; Q一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3.2.7.2短暂状况作用效应的短暂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S=aCaGx+yCP+aCoQ
4.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式中S一作用效应设计值; YG一一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CcCp、Co分别为第i个永久作用、预应力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作用效应系数; Gu一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Yp一一预应力的分项系数; P一一预应力的标准值; Yo一第j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 Qk一一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3.2.7.3地震状况作用效应的地震组合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25)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