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pdf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tionforDesignofHighwaySafetyF
0018 北京SOHO现代城地下室底板施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Highway Safety Facilities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Highway Safety Facilities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实施日期:2006年09月01日
关于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规范》(JTGD81一2006)和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 (JTGF71一2006)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一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 术规范》(JTGF71一2006),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 施工技术规范》(TJ074一94)同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一2006)中第4.2.1条第(1)、(2)款;第4.2.2 条第(1)款;第5.2.1条;第5.2.2条:第8.2.1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版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一94)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公 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 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现发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一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 术规范》(JTGF71一2006),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 施工技术规范》(TJ074一94)同时废止。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一2006)中第4.2.1条第(1)、(2)款;第4.2.2 条第(1)款;第5.2.1条;第5.2.2条:第8.2.1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2002版中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一94)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该两本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编制单位交通部公 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交通部 公路科学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七日
2006年7月10日印发
2006年7月10日印发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路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会学李爱民杨久龄唐黄晨 钟纪楷汤文杰程宁徐学敏葛书芳 杨 张治张巍汉吴京梅
通委全设施设计规范TGD8
1.0.1为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安全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经济实用,制定本 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1.0.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桥梁护 网、防眩设施、轮廓标和活动护栏等。 1.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环境条件进行总体设 计,交通安全设施之间、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和其他设施之间应互相协调、配合 使用。 1.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理念,体现"以人为 本、安全至上"的指导思想。 1.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考虑路面加铺、罩面等因素的影响。 1.0.7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艺、新产品。 1.0.8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结合改建后的公路、交通、环境条件进行。 1.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1.0.1为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安全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经济实用,制定本 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1.0.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护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栅、桥梁护 网、防眩设施、轮廊标和活动护栏等。 1.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环境条件进行总体设 计,交通安全设施之间、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主体工程和其他设施之间应互相协调、配合 使用。 1.0.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理念、体现“以人为 本、安全至上"的指导思想。 1.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考虑路面加铺、罩面等因素的影响。 1.0.7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艺、新产品。 1.0.8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结合改建后的公路、交通、环境条件进行。 1.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2.0.1护栏barrier 一种纵向吸能结构,通过自体变形或车辆爬高来吸收碰撞能量,从而改变车辆行驶方 向、阻止车辆越出路外或进人对向车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乘员的伤害。按其在公路中的 纵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基护栏和桥梁护栏;按其在公路中的横向设置位置,可分为路侧 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根据碰撞后的变形程度,可分为刚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柔性 护栏。
2.0.2路基护栏subgradebarrier
2.0.2路基护栏subgradebarrier 设置于路基上的护栏。
2.0.3桥梁护栏bridgerailing 设置于桥梁上的护栏。 (1)纵向有效构件longitudinaleffectiveelement 桥梁护栏中能有效地阻挡失控车辆越出桥外的纵向受力构件。根据其承受碰撞荷载 的大小,可分为主要纵向有效构件(如主要横梁)和次要纵向有效构件(如次要横梁)。 (2)纵向非有效构件longitudinalinelflectiveelement 桥梁护栏中不考虑承受车辆碰撞荷载的纵向非受力构件。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以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或碰撞路侧构造物 和其他设施。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以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人对向车道, 并保护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 2.0.6刚性护栏rigidbarrier 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混凝土护栏是其主要代表型式,由一定形状的混凝土 块相互连接而组成墙式结构,通过失控车辆碰撞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波形梁护栏是其主要代表型 式,由相互拼接的波纹状钢板和立柱构成连续梁柱结构,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 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2.0.8柔性护栏flexiblebarrier
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其主要代表型式,由数根施加 韧拉力的缆索固定于端柱上而组成钢缆结构,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 荷载、吸收碰撞能量。 2.0.9护栏标准段standardsectionofbarrier 某种护栏断面结构型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结构段。 2.0.10护栏过渡段transitionseclionof barier 在两种不同护栏断面结构型式之间平滑连接并进行刚度或强度过渡的专门结构段。 2.0.11护栏渐变段flareseclionofbarrier 设置于护栏外移端头与标准段之间进行线形平滑过渡的结构段。 2.0.12护栏端头barierend 护栏标准段开始端或结束端所设置的端部结构。 2.0.13路侧安全净区roadsideclearzone 公路行车方向最右侧车行道以外、相对平坦、无障碍物、可供失控车辆重新返回正常 行驶路线的带状区域。 2.0.14解体消能设施breakawaydevice 设置于公路路侧安全净区内的标志立柱、照明灯杆、交通信号灯柱等各类路侧行车障 导物在受到车辆撞击时,通过自身的解体来吸收碰撞能量,从而减轻交通事故严重性的设 颜德。 2.0.15隔离栅fence 用于阻止人、畜进人公路或沿线其他禁人区域、防止非法侵占公路用地的设施。 2.0.16桥梁护网overpas fencingfacilities 安装于公路上跨桥梁两侧用于阻止有人向公路内抛扔物品,杂物,或防止运输散落
2.0.16桥梁护网overpasfencingfacilities
物等落到公路上的防护设
3.0.1公路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路侧B、A、SB、SA、SS五级;中央分隔带Am、SBm SAm三级。各等级护栏的碰撞条件和性能应满足表3.0.1的规定
3.0.1 公路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路侧B、A、SB、SA、SS五级;中央分隔带Am、SBm、 三级。各等级护栏的碰撞条件和性能应满足表3.0.1的规定
表3.0.1护栏防撞性制
3.0.2在综合分析公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和车辆构成等因素的基础 上.需要采用的护栏碰撞能量低于70kI或高于520kI时,应进行特殊设计。
4.1.1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1.1.2 路侧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以公路中心线为轴对称 ,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人公路建筑限界以内。
4.2.1路侧护栏 (1)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事故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单车特大事故或二次重大事故的 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 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4.2.1的I区方格阴影范围之内的 路段:
②路侧有江、河、湖、海、沼泽、航道等水域的路段。 (3)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4.2.1的Ⅱ区斜线阴影范围以内的 路段:
②路侧有江、河、湖、海、沼泽、航道等水域的路段。 (3)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①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边坡坡度和路堤高度在图4.2.1的Ⅱ区斜线阴影范围以内的 路段:
4.3.1选择护栏型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护栏的防撞性能 所选取的护栏型式在强度上必须能有效吸收设计碰撞能量,阻止相应失控车辆越出 路外或进人对向车道并使其正确改变行驶方向。 (2)受碰撞后的护栏变形程度 受碰撞后护栏的最大动态变形量不应超过护栏与被防护对象之间容许的变形距离。 (3)护栏所在位置的现场条件 路肩和中央分隔带宽度、公路的边坡坡度等均可影响某些型式护栏的使用。 (4)护栏材料的通用性 护栏及其端头、与其他型式护栏的过涉处理,宜采用标准化材料。 (5)护栏的全寿命周期成本 除考虑护栏的初期成本外,还应考虑投人使用后的养护成本。 (6)护栏养护工作量的大小和养护的方便程度 应综合考虑常规养护、事故养护、材料储备和养护方便性等因素。 (7)护栏的美观、环境因素 应适当考虑护栏的美观因素,并充分考虑沿线的环境腐蚀程度、气象条件和护栏本身
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 (8)所在地区现有公路护栏使用的效果 应避免现有护栏使用中存在的缺陷,
对视距的影响等因素。 (8)所在地区现有公路护栏使用的效果 应避免现有护栏使用中存在的缺陷。
4.3.2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可选择外观自然、与周围环境相融合的护栏型式,但 不得降低护栏防撞等级。
4.4.1护栏从路面到护栏顶部的高度宜为70~100cm。需要的护栏高度超过100cm 时,护栏结构应避免失控车辆的乘员头部直接撞击护栏。 4.4.2路侧、中央分隔带内路基土压实度不能满足现行《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中对路基路床压实度的要求时,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小于25cm 时JT/T 1211.2-2019标准下载,应采取加强措施。
4.4.3 混凝土护栏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配筋量和基础设置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混额 土护栏所受碰撞荷载的分布如表4.4.3
4.4.4护栏在设置的起讫点、交通分流处三角地带、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隧道入、出 口处等位置,应进行便于失控车辆安全导向的端头处理。不同型式的路基护栏之间或路 基护栏与桥梁护栏之间应进行过渡处理。 4.4.5护栏所用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且易于维护管理。山区、林区等 可充分利用当地符合使用要求的建筑材料。
4.4.4护栏在设置的起讫点、交通分流处三角地带、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隧道入、出 口处等位置,应进行便于失控车辆安全导向的端头处理。不同型式的路基护栏之间或路 基护栏与桥梁护栏之间应进行过渡处理。
4.4.5护栏所用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且易于维护管理。山区、林区等 可充分利用当地符合使用要求的建筑材料
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想范(ITGD8]
作用于桥梁护栏上的碰撞荷载大小可按表5.1.0规定确定。钢筋混凝土墙式桥梁护 栏的碰撞荷载分布可采用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DB61T 5009-2021 城镇综合管廊工程监测技术规程.pdf表5.1.0桥梁护栏碰撞荷载
注:Z是桥票护栏的容许变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