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108-2023 水生态监测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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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108-2023 水生态监测规范.pdf

ICS 13.020 CCS Z 06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1082023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水生生境监测... 4.1基础信息. 4.2水文特征.. 4.3河湖形态特征. 4.4河湖岸带特征, 4.5水体理化要素.. 4.6沉积物理化要素, 水生生物监测.. 5.1浮游动植物. 5.2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5.3大型水生植物.. 5.4鱼类... ...11 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6.1人员培训与安全. 12 6.2质量保证与控制 附录A(资料性) 试剂及配置 .14 附录B(资料性) 监测器具 15 附录C(资料性) 水生态监测记录表 ...17 参考文献.. 26

QX/T 6-2013标准下载DB63/T2108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柴元冰、陆丹、崔玉香、朱海涛、贾洁、仲玉晶、樊永英、王丹、周媛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监督实施。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柴元冰、陆丹、崔玉香、朱海涛、贾洁、仲玉晶、樊永英、王丹、周媛媛。 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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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监测包含的水生生境、水生生物的监测方法及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省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的水生态监测。

水生生物aquatic organi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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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度和海拔由GPS(全球定位系统)或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设备测量;气温由温度 温度计放在距离地面1.5m的百叶箱内进行测量;天气状况由调查人员现场观测记录;河流长 库面积可收集资料获得。

寺征包括河流水面宽度、河湖水深和流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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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河段的河床比降、河道豌蜓程度、湖库范围、湖库岸线长度、河床基质、水下地形可通过实测 或收集资料获得,具体观测内容和方法应符合SL257的规定

河湖岸带特征包括河湖岸带宽度、河湖岸带坡度、河湖岸带类型、自然岸线保有率、植被覆言 地利用类型、人类活动。

河湖岸带宽度、河湖岸带坡度、河湖岸带类型、自然岸线保有率、植被覆盖率通过现场调查、资料 收集、遥感解译等方式,估算或测量获得,具体观测内容和方法应符合SL257的规定。遥感解译所使用 的卫星影像或者航空影像,应经过处理成为数字正射影像(DOM),影像采集时间宜选择在秋冬季节, 空间分辨率应不低于2m。空间数据的坐标系统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土地利用类型通过收集资料、分析调研、现场观察等方式获得;人类活动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 结合,明确河湖岸带周边是否存在排污、耕种、砍伐等人类活动。

4.5.1监测指标和方法

水体理化要素在现场监测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等指标,其余指标采集水样后 验室监测。 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见表1

表1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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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续)

4.5.2采样断面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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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监测指标和方法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均采集样品后送至实验室监测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见表2。

表2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

4.6.2采样断面布设

6.2.1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断面的采样垂线设置与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断面的采样垂线一致。有 求的,应根据土壤背景状况、水土流失状况、污染源分布和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沉积物状况,选择 表性,沉积条件稳定的采样垂线进行布设。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应全年至少采样1次,可结合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样品的采集同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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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及配置见附录A、浮游动植物监测器具见表B.1

5.1.2采样断面布设

5.1.3采样频次和时间

5.1.3.1浮游动植物采样应全年至少进行2次,或按季度和水期(丰水期、平水期、枯水 样。在水华高发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频次。

5.1.4.1浮游植物采样

5.1.4.2浮游动物采样

5.1.5样品处理和保存

样品采集后,每升加入10mL~15mL鲁哥氏液充分摇匀固定。样品带回实验室后,在稳定的实验台 上静置沉淀48h后,用虹吸管小心缓慢吸去上清液。不可扰动下层沉淀物,一旦扰动,应重新静置继续 沉淀24h~36h。用虹吸管移去上清液,将沉淀后的样品转入50mL定量瓶中,再用少许上清液冲洗容器 2次~3次,定容至50mL。如定容过程样品量超过50mL,可继续静置24h以上,移去上清液,加入2%~ 3%甲醛溶液长期保存。为防止甲醛挥发,可采用石蜡、凡士林封口。

5.1.5.2浮游动物样品的固定和浓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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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角类和挠足类定量、定性样品应立即用体积分数为40%的甲醛溶液固定三亚市荔枝沟火车站站前广场施工组织设计,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 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除供活体观察的样品外,其余样品应立即用水样体积1.0%~1.5%的鲁哥氏液固 定。如样品需较长时间保存,则应再加入体积分数为40%的甲醛溶液,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原生动物 轮虫和无节幼体的水样浓缩至30m~50mL,也可用已用过的浮游植物定量液,再经24h沉淀浓缩至10 mL~20mL,即可供定量用。

5.1.6种类鉴定和计数

5.1.6.1种类鉴定

借助显微镜和浮游动植物分类工具书进行种类鉴定,优势种类鉴定到种,其他种类至少鉴定到属。 时确定不了种属的,可先计数,需要时再鉴定种类。浮游植物的种类鉴定用滴管吸取适量定性样品(2 滴~3滴)制成标本片,在显微镜下观察浮游植物的形态结构特征。每个定性样品观察不少于2个~3 个标本片。种类鉴定除应用定性样品进行观察外,还可吸取定量样品进行观察,应注意防止样品混杂污 染。 鉴定完成后填写记录表,浮游动植物定性检测记录表见表C.2。

5.1.6.2浮游植物计数

Cs √ N= F.xF. X U

5.1.6.3浮游动物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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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的浓缩样品中取部分样品,并通过显微镜计数获得其中浮游动物数后换算至单位体积的浮游 动物数量。原生动物、轮虫和无节幼体定量样品可用浮游植物定量样品计数2片,原生动物用0.1mL的 计数框显微镜下全片计数,轮虫和无节幼体用1mL的计数框显微镜下全片计数。每个样品计数2次,取平 均值,每次结果与平均值之差不大于10%DB63/T 2010.2-2022标准下载,否则应计数第三次。枝角类和挠足类计数时,吸取5m定量 样品置于5mL的计数框中,全片计数。在样品中如无节幼体数量不多,可与枝角类、挠足类一样全部计 数,如无节幼体数量很多,可分小样计数。 计数完成后填写记录表,浮游动物定量检测记录表见表C.4。 每升水样中浮游动物的数量按(2)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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