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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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综合楼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2.1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在施工前按照编制好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按照施工方案安排施工工序,组织好施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和规范,按照施工方案,对工程中的技术难题,做到预先了解,并制定解决措施。
(4)工程开工前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项目经理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会议,协调施工,核实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随时掌握质量、安全动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工序,做好周进度计划。在施工中安排、强化材料、设备、人员管理,使材料、设备提前准备,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计划(见附表一)
6.2.3材料、设备管理措施及计划
(1)凡入库物资保管员要亲自进行验收,三证不符,不得验收。记载到货时间、包装情况、提送货车号等,并对待检物资进行挂牌标识。
(2)根据材料、设备计划清单,适时组织采购,以保证施工生产。
(3)所有入库物资均要按实清点数量,大件物资应开箱进行实物清点,按实际数量办理验收入库。需复检的物资应及时送检,合格后方能验收。
(4)质量验收,检查外观有无破损,包装物品是否完好,物资本身的出厂标识牌是否与合格证相符,质量均无误后,方能验收。
(5)资料验收,物资随机材质证书、合格证、质量证书应在验收时将其分类编号,保留原件存档,复印件随物同行。
(6)验收时发现短缺、残次、损坏、变质及合格证等资料不全,不得验收,并注明原因,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7)凡进库物资要做到“四不入库”,即手续不符、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对、规格不符不得入库、计量器具未经校验不得入库。
(8)进场物资按类别、品种、性能、材质堆码整齐,上盖下垫。
(9)易燃、易爆、剧毒特殊物资按规定存放,并在明显位置上挂标识牌。
(10)根据物资的特性,采取不同的保管方法和防火、防爆、防腐、防锈、防潮等措施。
6.2.4主要施工机具计划
主要施工机具计划(见附表二)
本工程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采用流水施工与平行施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施工,并结合实际对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工序进行穿插配合,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序,对各工序间的衔接进行动态管理。
7.1.1设备开箱时,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代表应在现场,依据装箱清单,验明箱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和设备出厂编号,验明无误后进行开箱,核对设备出厂合格证、安装图、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同时检查设备外观、随机附件并进行清点,发现有制造缺陷和损坏、严重锈蚀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详细记录。
7.1.2设备开箱后,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备品、备件及时入库妥善保管,并作明显标志。
7.2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主要施工方法
7.2.1施工顺序:电线保护管(钢管)安装→电缆(电线)敷设→线路校对、接线→探测器安装→集中控制器安装→联动试验→系统调试。
7.2.2电线保护管安装
(1)保护管内部应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采用螺纹联接,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的1/2,保护管应排列整齐牢固,进行可靠接地。
(2)在多尘潮湿的场所敷设管路的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3)管路超过下列要求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45米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30米有1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20米有2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12米有3个弯曲时。
(4)管子入盒时,外侧安装套母,内侧安装护口。
7.2.3电缆(电线)敷设及线路校对
(1)电线敷设前,应对电线保护管进行检查,确定管内无阻碍时再用铁丝穿线。
(2)电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探测器的底座应牢固,底座与外接导线的连接必须采用可靠压接或焊接。
(2)探测器标"十"符号端应接红色导线,标“一”符号端应接蓝色导线,其余的导线应根据用途不同采用其它不同颜色的导线,但同一工程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底座的外接线应有缓冲余量,在其入端处应有明确标记。
(4)探测器底座穿线孔须采用封堵措施,防止潮气进管,失去绝缘作用,探测器安装完毕后,应采用保护措施,以防其它工程施工时损坏底座。
7.2.5手动报警器按钮安装
(1)手动报警器按钮应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出口处,安装在楼梯附近便于接近和操作的部位。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壁上,且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中心距地(楼)面高度为1.5米处。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端正。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有缓冲余量,在其端部应有明确的标记。
7.2.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周围应留出适当空间,其两侧距墙或其它设备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2)控制器落地安装时箱底应高出地坪0.1~0.2米。
(3)控制器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4)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进行测试,同时消防广播动作,通风空调关闭,防排烟风机打开,电梯迫降首层。
(2)消火栓按钮人为按下,消防泵动作,消火栓应自动出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首先应对全部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3)火灾自动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通用技术调试》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f、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7.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方法
7.3.1施工顺序:放线→支、吊架预制→管道及阀门安装→系统吹扫→系统主要组件安装→系统试压→刷漆→系统调试。
根据施工图确定喷淋管线的位置并作标记,查看有无障碍并现场解决。
7.3.3支、吊架安装
(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室内管道的支架,首先应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的位置,再按管道的标高,把同一水平水管段两端的支架位置画在墙或柱子上;要求有坡度的管道,应根据两点间的距离和坡度的大小,算出两点间的高度差,然后的两点间拉一条直线,按照支架的间距,再墙上或柱子上画出每个支架的位置;如果土建施工时已在墙上预留的预埋支架孔洞,或在钢筋混凝土构件上预埋了焊接支架和钢板,应检查预留孔洞或预埋钢板的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要求,预埋钢板上的沙浆或油漆应清除干净。
(2)支架安装的一般要求:支架横梁应牢固地固定在墙、柱子或者其它结构物上,横梁长度方向应水平,顶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平行;固定支架承受着内压力和反力,因此固定支架必须严格安装在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应使管子牢固地固定在支架上,在无补偿装置且有位移的直段上,不得安装一个以上的固定支架。
(3)支架的受力部件,如横梁、吊杆及螺栓等的规格应符合设计或标准图的规定。
(4)支架安装应使管道中心偏离距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管道的表面离墙和柱的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60mm。
(5)支、吊架不得有漏焊、欠焊部位,不得有表面裂纹。
(1)管件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a、材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b、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
c、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d、螺纹密封应完整,无损伤、毛刺等缺陷,精度及表面粗糙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和制造标准;
e、各种非金属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和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2)管道联接:当管子的公称直径小于100mm时,采用螺纹联接;当管子的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时,采用沟槽式卡箍联接。
a、管子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
b、加工的管子螺纹密封面完整、光滑,不得有缺丝或断丝现象。
c、管道变径时应采用变径管,不得采用补心,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上不得采用活接头。螺纹联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联接后应将外部清理干净。
7.3.5系统主要组件的安装
7.3.5.1喷头安装
(1)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从每批中抽查1%,且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且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2)安装喷头应具备的条件:
a、喷头安装应在系统管网经过试压、冲洗。
b、安装喷头所需要的弯头、三通采用专用管件。
c、安装过程中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也不得加任何装饰性涂层或外套。
d、喷头的安装应采用工厂配备的专用扳手。
e、发现喷头的框架、溅水盘变形或释放元件损伤时应更换喷头。
f、当喷头需要更换时,更换上的喷头与原喷头规格、型号相同。
g、喷头安装时应按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和墙面的距离。
7.3.5.2报警阀的安装
(1)报警阀安装应具备的条件:
a、报警阀的铭牌、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b、报警阀组合体配件完好齐全;阀辨启闭灵活、密封性好;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
c、系统的主管网已安装完毕。
(2)报警阀安装应先安装主阀体,与消防立管的连接,应保证水流方向一致,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报警阀应安装的明显而便于操作的地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米;两侧距墙不小于0.5米,正面距墙不小于1.2米;安装报警阀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3)报警阀辅助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报警阀前后便于观测的位置应安装压力表。
b、在报警阀上应安装水力警铃、压力开关。
c、安装水力警铃检测阀、动作检测阀、报警阀进水控制器等。
d、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安装排水管和放水闸阀。
7.3.5.3水力警铃的安装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有人的值班室内,且应安装供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安装应确保其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警铃联接管必须畅通、无锈蚀,水轮转动灵活。
7.3.5.4水流指示器安装
水流指示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流指示器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方可安装。
b、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一般宜垂直于管道,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c、动作灵活,不允许与管道有任何摩擦接触,且要求无渗漏。
7.3.5.5信号阀的安装
系统中的安全信号阀应靠近水流指示器安装,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间距不小于300mm。
7.3.5.6控制阀的安装
系统中安装的控制阀包括闸阀、蝶阀等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均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系统中的主要控制阀必须安装启闭标志。
7.3.5.7压力开关的安装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并不允许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对管网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验证工程质量。
(1).管道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系统已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b、支、吊架齐全,牢固可靠。
d、已有合理的并经批准的系统试验方案。
(2)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采用生活用水进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验压力为1.4MPa,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试验压力为1.2MPa。
(3)严密性试验:系统严密性试验一般在强度试验合格和管网冲洗后进行,其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
(4)试压过程中如遇泄漏,不得带压修理,而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5)系统试验合格后,宜在室外合适地点排放试验介质,并注意安全。
(6)系统试压完毕后,应及时无遗漏地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压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然后填写《自动喷水系统试压记录》。
(1)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分段进行冲洗。冲洗的顺序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2)冲洗前,应对系统内有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并将止回阀和报警阀等暂时拆下,待冲洗工作结束后随即复位,不允许冲洗的设备与冲洗系统隔离;冲洗前应检查管道支、吊架的牢固强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对不能冲洗后可能留存脏物、杂物的管道、设备,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清理。
(3)冲洗中注意问题:
冲洗直径大于100mm的管道时,应对其焊缝、死角和管道底部重点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4)冲洗结束后的处理:
管道冲洗合格后,应及时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冲洗记录表》。管道冲洗完毕除规定的检查及恢复工作外,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及时竣工验收,系统竣工验收应以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为依据,验收项目包括系统的供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使用。
7.4消火栓系统的主要施工方法
7.4.1施工顺序:消火栓组件检验→消火栓管道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消火栓箱安装→系统调试。
7.4.2消火栓组件检验
(1)消火栓系统的安装施工,应在土建主体结构完成之后进行,管道支架及预埋件应与土建施工相互配合。
(2)消火栓系统安装前需对消火栓组件进行检验,消火栓的阀杆转动应灵活,阀体及手轮应无制造缺陷,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
7.4.3消火栓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应在支架固定之后进行,管道对接接头按规定要求磨出坡口,用管道夹持器找好管口的同心度,点焊牢固后卸去管道夹持器,焊接对接接头。
管道水压试验在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试压时,开启消防水泵对系统注水,系统内水压达到消防水泵的工作压力后,关闭水泵,然后再用试压泵继续升压,以压力值的系统最高处的压力表示值为准。无任何泄漏为合格。如有漏点,不得带压、带水补焊,必须把管内的水排去,并且把泄漏处擦干后方可补焊,然后重新试压,合格为止。
试压合格后,对系统管道进行冲洗,同时对消防水泵进行负荷试运转,此时必须在泵的入口处装设过滤器,防止杂物进入泵内损坏水泵。
8.1质量保证体系:见附图二
8.2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8.2.1结合工程实际特点,依据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策划。
8.2.2确定关键工序并制定“工序质量检验大纲”,使施工工序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8.2.3由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施工措施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阶段性质量大检查和系统竣工前的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监督实施。
8.2.4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学习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质保手册和规程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8.2.5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督促施工全过程的相关部门自觉履行其职能,保证工程质量。
8.2.6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进场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
8.2.7操作者对自己施工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检并保存自检记录。
8.2.8班组内操作者通过工序交接检查进行互检,对自检情况进行复核和确认,填写记录。
8.2.9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专检工作除了在外观、几何尺寸等方面对自、互检复核外,通过无损检测等专业检测手段判定受检部位(件)是否合格,并保存记录,对不合格部位(件)的处理和复检须按“质量检验流程”图进行。
8.2.10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无条件接受业主和监理的管理。
8.2.11按业主的管理模式和监检大纲接受业主和监理的监督。
8.2.12施工记录的各种表格,采用业主和监理认可的统一表格,施工中需将见证资料及时、准确齐全地提供给业主和监理,并由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
8.2.13需业主和监理检查的隐蔽工程、工序交接等,提前一天通知业主和监理,特殊情况提前4小时。
8.2.14联动试车方案提前报业主和监理审批。
8.2.15与业主和监理等加强联络,积极配合,为业主提供合格工程。
8.2.17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2.16质量方针:精心施工出精品,优化管理讲效率,求实守约保信誉,竭诚服务重友情。
8.3质量目标:本工程总体质量优良,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8.4检验标准:国家颁布的现行各种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文件等标准及业主和监理的评定标准。
9.1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三
9.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9.2.1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法规,甲方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2.2每周生产调度会上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并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9.2.3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落实到人。对施工项目经常进行巡回检查,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创造良好安全施工环境,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9.2.4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作出停工的决定,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事故隐患。
9.2.5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9.2.6在施工现场进场通道处设置工况牌、安全生产宣传牌及安全警示牌。
9.2.7施工用电动机具应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电动工具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
9.2.8施工现场临时电应统一安排,严禁乱接配电盘,严禁一闸多用。
9.2.9施工现场机动车辆须限速行使。
9.2.11设备清洗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并应严禁烟火。
9.2.12强度试验时应缓慢升压,试压时不得敲击试压管线。
9.2.1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各种齐全的防火和消防设施;安全人员应对灭火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9.2.1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盗窃或破坏。
9.3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增意识,不违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依法治理,消减三废,使环境卫生达标合格。
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争创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10.1文明施工目标:做到施工“标准化”,现场“景观化”。
10.3施工机械摆设整齐,机身整洁,标记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操作方便。
10.5施工操作地点及周围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工场地净。
10.7施工现场区域应设置整齐有效的围护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0.9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施工,成品要爱护和保护。
10.10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震动等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将污染和危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1.工程施工资料及竣工档案资料管理
11.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由技术负责人主管。
11.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编制随安装工程的进度RB∕T 104-2013 能源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企业认证要求.pdf,同步做好施工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1.3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设备开箱随机资料,施工安装记录,材质证明书,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机组调整试验记录,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证书等。
12.工程竣工交接验收
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后JJF(冀)189-2021 自动稀释配标仪校准规范.pdf,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交验手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需确认以下内容:
12.1施工范围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12.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