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56-20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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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56-20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oc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院地硬化及场地平整等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5.0.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0.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0.1本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本规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是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证。
本规范以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提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创新。
1.0.2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本规范,建立、运行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可依据本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和业绩评价。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3.0.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施工特点,配备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2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3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3.0.6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8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0.1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4.0.2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5.0.1对于各层次的管理者,除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其运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安全业绩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纵向与横向展开。
4各管理层的其他职能部门和(或)相关岗位负责落实与其职能相对应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保障、技术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消防管理、分包管理、劳动保护、文明卫生等相关职责和目标,可能有的职能部门会负责多项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工艺标准(quan),监督检查;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DB34/T 4167-2022 公路运营桥梁抬桩加固技术规程.pdf,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