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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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227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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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270-2018插槽式支架施工技术规程

式中:Wk 风荷载标准值(kN/m);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照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根 据架体所在地的地面粗糙程度划分为A,B,C,D四 类,按表 C.0.1 采用; 风荷载体型系数,按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采用; 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取重现期n=10对应的风 压值。

4.2.3风荷载体型系数。的取值,可将支架视为桁架,按现行国

式中:$一 挡风系数,Φ=1.2A,/ADB11/T 1285-2015 物联网感知设备通用信息安全技术要求.pdf,其中A,为桁架杆件净投影 面积,A为桁架的轮廓面积,1.2为节点面积增大 系数; 钢管风荷载体型系数,取μ、三1.2。

钢管风荷载体型系数,取、=1.2。

2n榻桁架体型系数usw

式中:ust 单棉桁架体型系数; n直接横向立杆排数; 风荷载地形地貌修正系数,按表4.2.3取用,

表4.2.3风荷载地形地貌修正系数m

注:6为立杆横向间距;h为水平杆步距。

荷载分项系数取值应按表4.3.1不

表4.3.1荷载分项系数

4.3.2对于支架的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应按荷载效应

3.2对于支架的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应按荷载效应的基本 合,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式中:7。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于重要的支架(含高大支架)取 1.1,对于一般的支架应取1.0; 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一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 中取最不利值确定: 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2Sak +1. 4Sok+1. 4X0. 6× > Sc

式中:Sak 按所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施工荷载标准值Q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ik 按可变荷载(附加水平荷载Q或风荷载Q)标准值 Q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

Gk+1.4×0.7×Sq1k+1.4×0.6×2

式中:Sck 按所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1k 按施工荷载标准值Q1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Qik 按可变荷载(附加水平荷载Q或风荷载Q:)标准值 Q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4.3.3对于止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 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式中:(一构件或结构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变形规定限值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S可按下式计算:

S=Sck +SQ1k +0. 6X > Si

表4.3.4荷载效应组合

5.1.1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 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定性。 5.1.2支架的结构设计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 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钢结 沟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程》GB 50018、《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的规定, 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采用分项系数设计 表达式,且应考虑综合安全系数指标进行设计。

5.1.3支架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 托梁的承载力验算。 2 型钢托架的承载力验算。 3 通过插座传递荷载给立杆时的抗剪承载力验算。 4 可调托座、可调底座的承载力验算。 5 支架稳定性验算 6 独立支架超出规定高宽比时的抗倾覆验算。 7 立杆地基承载力验算。 5. 1. 4 竖向荷载应通过可调托座传递给立杆,立杆为轴心受压 形式。 5.1.5 支架的步距应根据工程实际和立杆型号设计确定。 5.1.6 支架结构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长细比不得大于180,其他受压杆件长细比不得大 于230。 2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350

当钢管壁厚不满足表中要求时,应按实际几何尺

5.1.10插座、插头、可调底座、可调托座、普通钢管扣件的承载 力设计值应按表5.1.10采用

表5.1.10插座、插头、可调底座、可调托座 普通钢管扣件的承载力设计值(kN)

5.1.11支架立杆与水平杆节点转动刚度k宜取10kN·m/rad, 或通过试验确定。

5.2.1支架水平构件抗弯承载力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进行:

2.1支架水平构件抗弯承载力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进行:

5.2.2支架水平构件中的底模、方木应按下列公式进行抗剪强 度验算:

式中:T 剪应力(N/mm²); 剪力设计值(N); b—构件宽度(mm); h—构件高度(mm); J一一抗剪强度设计值(N/mm²),根据材料类别按本标准第 5.1.11条采用。 5.2.3计算支架水平构件内力和度时,模板可按简支跨计算, 型钢托架应按简支梁计算;次楞、托梁应按实际跨数计算,当连续 跨数超过3跨时,宜按3跨计算。

N Mw AK. W

立杆轴向力设计值(N),应符合本标准第4.2.1条、 第4.2.2条、第4.3.1条、第4.3.2条和第4.3.4条 的规定。 P 轴心受压杆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立杆长细比按 入=l。/i按本标准附录D取值。 l。立杆计算长度(mm),应按本标准第5.2.7条 规定计算; i一立杆截面回转半径(mm)。 A一一立杆的截面面积(mm²)。 风荷载对立杆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应按 本标准第5.2.6条规定计算。 W—一立杆截面模量(mm²),应按本标准第5.1.9条规定 采用。 K 高度调整系数,钢管支架高度超过4m时采用,按本 标准第5.2.7条规定计算。 5 立注管长库厂南按下列公式注管并南取其中的练估

5.2.5立杆计算长度1。应按下列公式计

lo=nh 1.=h十2kc

式中:h 水平杆最大步距(m); 7 立杆计算长度修正系数,水平杆杆最大步距小于或等 于1.0m时,可取1.6,水平杆最大步距大于1.0m,可 取 1. 2 ; 立杆悬臂端计算长度折减系数,可取0.7; u 可调托座支撑点至顶层水平杆中心线的距离,或可调 底座支撑点至扫地杆中心线的距离,取大值。

5.2.6风荷载对立杆产生的弯矩设计值M.,应按下列公式计

M. =0. 084%,ekl,h

式中:Wk 风荷载标准值(kN/m),应按本标准第4.2.3条规 定计算; La 立杆纵向间距(m),与风荷载作用方向垂直; 水平杆最大步距(m)

la一一立杆纵向间距(m),与风荷载作用方向垂直; h一水平杆最大步距(m) 5.2.7当支架高度超过4m时,应采用高度调整系数KH对立杆 的稳定承载力进行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

的稳定承载力进行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H 支架高度(m)

插节点插座的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么

式中:FR 作用在承插节点处插座上的竖向力设计值(kN); Q——插座抗剪承载力设计值(kN),应按本标准第5.1.10 条规定计算

2.9当支架高度大于等于5m,且高宽比大于等于2时,支架 进行抗倾覆验算。支架抗倾覆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9当支架高度大于等于5m,且高宽比大于等于2时

式中:B 钢管支架宽度(m),与风荷载方向平行; gk 模板及钢管支架自重标准值与迎风面积的比值(N/mm²); W 风荷载标准值(N/mm²)

底部地基承载力验算应按下列公式计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立杆基础底面处的平 均压力标准值(kPa):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立杆基 础顶面的轴向力标准值(N); 立杆基础底面积(m²),应按本标准第5.3.2条规定 计算,不宜超过0.3m; 立杆地基土承载力修正系数,应按表5.3.1取值;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可由载荷试 验、其他原位测试、公式计算或按工程地质报告提供 的数据采用

表5.3.1地基土承载力修正系数(m)

注:1立杆地基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支条形木垫板前将原土表面夯实夯平。 2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其各类回填土的干重度应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当地面承载力满足要求时,可直接将其作为支架的基础;当承载力不满足要求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可在钢管脚底设垫板或浇筑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小于100mm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可在钢管脚底设垫板或浇筑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低于C20厚度不小于100mm

5.3.2立杆基础底面积A。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下部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时,立杆基础底面积 1取底座面积。 2在夯实平整的原状土或回填土上设置立杆时,其下铺设 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条形木垫板时,立杆基 础底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3.3当支架搭设在结构楼面上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面结构

5.3.3当支架搭设在结构楼面上时,应对支承架体的楼

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楼面结构 方设置附加支撑等加固措施

6.1.1支架宜搭设在硬地坪上,底部基础应做好排水措施。 6.1.2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 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选用定长的立杆、可调底座、可调托座。 6.1.3独立支架的高宽比H/B不宜大于 3,且不应大于5

6.1.1支架宜搭设在硬地坪上,底部基础应做好排水措施

6.2.1插槽式支架的立杆间距不应大于1.2m,步距不应大于 1.5m,立杆底部应按最下方接头位置设置扫地杆,扫地杆离地距 离不应大于550mm。

6.2.2立杆至墙或梁边距离应控制在350mm以内。 6.2.3 梁底搭设时应采用型钢托架式或钢管托梁式,如图6.2.3 所示。

6.2.2立杆至墙或梁边距离应控制在350mm以内。

6.3.1插槽式支架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应由底至顶设 置钢管扣件竖向连续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应大于6m。 6.3.2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水 平剪刀撑跨度不应大于6m。竖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部的施工总荷载不大于15kN/m,至少每3步应设置 个水平剪刀撑

6.3.1插槽式支架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向每6m应由底至顶设

1一立杆;2一型钢托架;3一插头插座主节点;4一可调托座;5一托梁; 6一木方;7一模板;8扣件;9一双拼槽钢,两端封头后焊接插头; 10一可调托座底座;11一螺栓连接 图 6.2.3托梁示意图

10一可调托座底座;11一螺栓连接 图6.2.3托梁示意图 2上部的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至少每2步设置一个 水平剪刀撑。 6.3.3剪刀撑与插槽式支架架体杆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 剪刀撑必须和立杆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 于150mm,严禁扣接在水平杆上,且每一跨度范围内剪刀撑与竖 向立杆连接的扣件数量不应小于4个。

2上部的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至少每2步设置一个 水平剪刀撑。 6.3.3剪刀撑与插槽式支架架体杆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

势力撑必须和立杆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 于150mm,严禁扣接在水平杆上,且每一跨度范围内剪刀撑与竖 向立杆连接的扣件数量不应小于4个

6.3.4剪力撑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 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 应小于100mm。

6.4.1可调托座托板至立杆顶部水平杆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400mm,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 于150mm。可调底座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插入立杆 长度不应小于150mm。宜在插入深度150mm处设置刻度线。最 底部一道水平杆至地面距离不应大于550mm。如图6.4.1所示

图6.4.1 丝杆外露尺寸示意图

6.4.2当支架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支架四周和既有建筑结构 进行刚性连接,每道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应大于24m,连墙件连接 点至支架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有特殊要求时,应做抗倾 覆验算。

7.1.1支架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中结构物情况、地基承载 力、搭设高度、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支架的安全监控措施、应急处 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7.1.2支架安装或拆除施工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本标准 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 字手续。

字手续。 7.1.3对进人施工现场的插槽式支架构配件应附有产品合格 证,并进行现场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7.1.4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按品种、规格分类放置在堆料区内 或码放在专用架上,标挂质量规格铭牌备用。 7.1.5支架应在底部的地基验收合格或确认下部支承结构的承 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搭设。 7.1.6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积水。

1.6堆放场地排水应畅通,不得有移

7.2.1支架应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7.2.2支架立杆可调底座、垫板必须准确放置在定位线上,垫板 应平整、无翘曲,可调底座的螺母高度应调到规定高度,可调底座 调节丝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300mm

7.2.3支架立杆应先搭设,再安装水平杆和剪刀撑

7.2.4立杆接长应采用立杆套管连接,立杆接头错开布置,相

连接区段错开高度不宜小于500mm,一根立杆接长不宜大于 3节,超过3节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7.2.5每完成一步搭设后,应校正步距、立杆纵横距、立杆垂直 度偏差与水平杆水平度偏差,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1000, 且不应大于10mm。

度偏差与水平杆水平 且不应大于10mm。 7.2.6支架搭设时应按规定同步设置水平和竖向剪刀撑,且应 按方案要求与周边柱、梁等结构进行同步连接。 7.2.7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支架时,宜保证上下层支撑立杆 在同一轴线上。 7.2.8支架搭设过程中人员上、下的登高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 应同步设置。

7.2.6支架搭设时应按规定同步设置水平和竖向剪刀撑,且

7.3.1在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拆除支架。 7.3.2支架拆除前,应书面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 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并应在专人指 挥下进行。

7.3.1在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拆除支架。

7.3.3拆除前应清理支架上的器具及多余材料和杂物

7.3.4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并应按照从 上而下的原则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必 须保证拆除后支架的稳定性,严禁将拆下的杆件和零配件向地面 抛掷。

7.3.4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并应按照

8.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1.1进场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 产品使用说明书 8.1.2随机抽取现场构配件送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插座抗 弯、水平杆抗拉、插座抗剪检测,同一项目中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 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抽检次数不得少于1次,具 体方法见本标准附录B。

8.2.1 支架应根据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施工准备阶段,应对进场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 2 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 3 超过8m的高支架每3步进行检查验收。 4 搭设完成后GB 51304-2018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应对全部支架进行检查验收。 5 模板施工完成后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 检查验收。 8.2.2 支架重点检查和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的处理、承载力、沉降控制等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案的要求。 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

8.2.2支架重点检查和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的处理、承载力、沉降控制等要求应符合专项施工方 的要求。 2地基、基础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

4地基存在积水。 5垫板与底座出现松动。 6安全防护措施被拆除。 8.3.3支架在浇筑混凝土时,应设专人看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 应进行处理。 8.3.4支架拆除前,应对拆除作业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拆 除作业区内应无障碍物,作业场地临近的输电线路设施应采取防 护措施。

9.0.1插槽式支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应为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的专业架子工。施工前应接受插槽式支架搭设的培训和交底。 9.0.2搭拆支架人员应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0.3支架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作 业,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 人现场。 9.0.4支架顶部操作层临边及洞口应进行安全防护。 9.0.5混凝土浇筑作业开始前应对支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 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下不得有无关作业人员。 9.0.6支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在安全区域观测支 架的工作状态。当发现钢管有变形趋势等异常时,观测人员应通 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GB/T 50543-2019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标准 ,同时报告施工负责人。 9.0.7支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 9.0.8 3支架基础影响范围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9.0.9夜 夜间不宜进行支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 9.0.10 遇6级及以上天风、雨雪、浓雾大气时:应停正室外支架 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和霜后作业时,应清除水、冰、霜、雪,并 应采取防滑措施。 9.0.11拆除的支架构件应安全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9.0.12支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线路架设及支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9.0.13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 监护。 32

9.0.1插槽式支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应为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的专业架子工。施工前应接受插槽式支架搭设的培训和交底。 9.0.2搭拆支架人员应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0.3支架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作 业,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 入现场。

人现场。 9.0.4支架顶部操作层临边及洞口应进行安全防护。 9.0.5混凝土浇筑作业开始前应对支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 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支架下不得有无关作业人员。 9.0.6支架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在安全区域观测支 架的工作状态。当发现钢管有变形趋势等异常时,观测人员应通 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报告施工负责人。 9.0.7支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 9.0.8支架基础影响范围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9. 0.97 夜间不宜进行支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 9.0.10 )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浓雾天气时,应停止室外支架 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和霜后作业时,应清除水、冰、霜、雪,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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