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6/T 1380-2021 赣派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指南.pdf5.3.1分区分类保护
5.3.1.1分区保护
DB36/T1380202
根据村落自身发展特点,按照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划定保护分区,提出相应的 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QX/T 399-2017标准下载,具体保护措施见表3
表3空间分区保护措施
5.3.1.2建筑分类保护
按照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进行分类保护,保护措施见表4
表4建筑分类保护措施
DB36/T1380202
传统村落的祠堂、庙宇、戏台等,作为村落重要的形象标志和文化特征的节点,是传统村落公共活 动的重要场所,宜重点加强保护,发挥其文化传承的载体作用: a)采取技术措施以提高其安全性; b)已有的公共建筑可根据功能需要进行现代提升,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
按照价值优先、整体优先、使用优先的原则(简称“三优先”原则)进行修: a)结合村落发展前景、传统建筑实际情况及产权人的意向,将保护修工作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进行: 1)抢修类(“救命”活下去),即对暂无利用意向、量大面广的传统建筑进行抢险保护; 2)中修类(“健康”活得好),即对继续使用的传统建筑进行维修加固和功能修复; 3) 精修类(“利用”活起来),即对价值突出、有明确激活利用方向、能够服务社会的传统 建筑进行全面维修和功能改善; b 传统建筑的修以消除现状残损病害及各种隐患为主,尽可能不扰动现有结构,能修不换,并 对局部受损部位进行有依据修复。具体实施时特别注重保留地方做法和被修对象的个性特 征。
5.3.3.2赣派民居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5.3.3.3传统建筑分类修要求
5.3.3.4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
表5文化分级保护措施
DB36/T1380202
表5文化分级保护措施(续)
参照WW/T0076给出的信息进行保护。
6.1.1环境卫生设施
6. 1. 1. 2 公共厕所
传统村落公共厕所设施要求: a)外观与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并选用适宜的厕所类型。 b 结合村落公共设施和开敬空间设置,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和旅游服务的要求,建造地点选择 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符合GB/T18973的要求。 C 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拆除或改造村落内现有旱厕和粪坑,全面提升改造村落内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符合GB/T38353的要求。
6.1.1.3污水收集设施
6. 1. 1.3雨水设施
6.1.1.4污水处理设施
DB36/T1380202
传统村落污水处理设施要求: a)选址在夏季主导风向下方、村落水系下游,并宜靠近受纳水体或农田灌溉区,并符合CJJ124 和CJJ/T163的要求。 b)与整体环境相协调。
6.1.2电力电信设施
2.1梳理现有供电、通信等各类管线,有条件的区域宜进行管线入地改造。管线入地有难度的 进行线路整理。 2.2电力、通信等新增管线宜采取下埋式设计。变电箱等设备安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7.2.1宜尽量利用闲置建筑或空地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7.2.2结合村落各自规模和职能特点,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 服务、商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等,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7.2.3在传统村落内可重建、扩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对体量、色彩、风貌进行合理管控。 7.2.4对现存具有传统民俗特色的公建项目,如茶馆、酒楼、戏台、书场等,积极予以合理修。 7.2.5加强对传统村落中公共活动场所的提升改造。
6. 3.1 景观绿化
7.3.1.1保护和改善村落的景观绿化环境。景观绿化宜体现村落当地自然特征并展现自然野趣。 7.3.1.2植物配置上宜采用当地乡土树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3.1.3对村落内闲置地进行挖掘整合。充分利用村落内部闲置地和边角地带进行绿化,达到阶梯层 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的效果
6. 3. 2 景观小品
7.3.2.1做好路灯设计,装饰不宜过于繁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3.2.2做好公共座椅设计,式样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3.2.3因地制宜选择景墙用材,可融入村落特色文化元素,整体风貌与村落环境相协调。 7.3.2.4树池的设计,综合考虑景观及休憩功能。可通过配植灌木、草花及坐具,塑造树下空间,形 成村落特色景观
由于传统村落内建筑密度较高、街巷等通道较窄,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排除火灾隐患。 a)考虑到村落部分区域常规消防车辆无法通达及缺乏消防水源等问题,宜配备一些小型、适用的 灭火装备。 b)传统村落宜设立消防组织,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设备
DB36/T1380202
c)有条件的村落可设置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符合DB36/T1087的要求。 d 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要求的街巷内,宜设置水池、水缸、沙池、灭火器及消火栓箱等小型、简 易消防设施及装备。 e)当传统村落不能满足GB50016对消防通道的要求时,可在外围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f)保证村落疏散通道通畅,不宜堵塞大井、走道、侧门等,
7.2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7.2.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以最天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威胁和提开地质环境保障水平为基本目 标,重点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符合DZ/T0284和DZ/T0286的要求。 7.2.2地质灾害易发、隐患点,宜修筑护坡工程,并注重与村落风貌的协调。 7.2.3有条件的村落可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监控系统,如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等。 7.2.4加强宣传教育,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提高村民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抢险救灾能 力。
沿江沿河的传统村落往往保留有传统的防洪提坝和码头等设施,在进行改造和加固时宜与原有自然 不境相协调,并尽可能地保护利用历史上的防洪设施、码头等构筑物,维持村落滨水环境特色。防洪符 合GB50201的要求。
符合GB51017和QX189的要求。
7.5.1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等容易遭受白蚁等昆虫的危害,宜做好传统村落白蚁防治工作。 7.5.2开展蚁情调查,掌握白蚁危害现状,确定白蚁危害等级。 7.5.3针对白蚁种类、危害对象和危害程度,宜制订白蚁防治方案,综合运用白蚁灭治技术,控制传 统建筑的白蚁危害,降低传统村落区域内白蚁种群密度。防治措施符合JGJ/T245的要求。 7.5.4掌握白蚁动态,建立村落白蚁等虫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并制订有效措施,逐步形成虫害防治长 效机制。
8.1.1资源整合、持续发展
在加强保护的同时,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传统村落保护与民俗文化、乡村旅游、 展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利用方式,做到宜居则居、宜游则游。
8.1.2保护为主、适度开发
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进行统筹规划
8. 2 建筑分类利用
DB36/T1380202
按照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进行分类利用,见表6。
利用赣派传统村落特殊的历史背景、文化积淀和自然山水风光等发展文旅产业。借助当 目,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表演等活动,发展小型旅游演艺,活态展示传统文化,丰富人 活。
A.1传统格局的特征及修要点
DB36/T1380202
附录A (规范性) 赣派民居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递进的空间秩序,是儒家“伦礼文化”的体现。因此,在保护修中遵循以下要求: a)不改变建筑物的外边界、入口位置及朝向; b)不改变建筑物的中轴对称的格局,不拆除原有厅堂、相房、天并等各个主体空间要素组成部分: 中轴线上已损毁的建筑,宜依据历史信息进行修复; c)不改变原有建筑前低后高的地坪高度、明间及次间的进深、面宽大小。
墙面用砖为青砖,下碱墙用石包括印山石、红麻石、青石、卵石等。外立面为封闭式空斗砖墙(除 少数门窗洞口外),整体呈现出不外露的风格,是儒家“内敛”思想的体现。采用的毛石基础、石下碱 墙、填土空斗砖墙等就地取材做法,具有良好的防潮保温性能。因此,在保护修中遵循以下要求: a)保护外立面整体风貌。严禁在正立面新开洞口,历史上已开洞口进行修补恢复。侧立面确有使 用需求的原则上可增开洞口。不宜对外立面原有清水墙面进行粉刷,后增粉刷层去除(具有特 殊历史价值的除外); 对于保存较好或有轻微损坏的墙体,在原物基础上进行现状整修,避免大面积重砌。对于明显 歪闪、有斜向结构裂缝及塌的墙体,采取重砌措施; C) 不宜改动墙体基础、下碱墙、空斗砖墙、灰带、砖檐、墙帽的砌筑规律和尺寸关系; d 补砌砖砌体或石砌体时尽量利用原砖块或原石材进行砌筑,缺损不足的砖块或石材选用的品 种、强度、色泽与原件一致,并符合受力要求。
A.3地面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天井及周边檐廊、台阶、柱础以下地面使用条石铺装,其余部分选用方砖或三合土地面铺装的组合 反映了居民在经济条件制约下因地制宜的传统智慧。因此,在保护修中遵循以下要求: a)台阶、天井及其四周檐廊、柱下等使用条石的位置,修复或重铺宜采用原材料进行; b 其余地面修复或重铺宜采用原有的方砖或三合土,条件允许的可以改用印山石方砖进行铺设, 以达到防潮的功能。但宜采用传统做法,材料的尺寸、颜色与原方砖保持一致; C 若地面因增加防潮层需要翻铺,翻铺前做好记录、编号,翻铺后的地面做到平整、牢固、色泽 一致。
A.4排水系统特征及修要点
DB36/T1380202
采用自屋面折水直接排入天井的排水方式或通过水卷、落水瓦、排水管等水系统进行排水,并通 过蜿蜓曲折的地下排水沟将雨水有序排至屋外的方式,有效的发挥了集水与排水的作用,体现了朴素的 民间智慧。因此,在保护修中遵循以下要求: a 保护并利用原有的排水系统,对传统建筑周边及天并的排水沟和排水孔进行疏通清理。特别注 意历史上利用动物疏通排水管道的地方传统做法的保护与传承; b) 不随意改动原有屋顶的坡度和曲线,已经损坏严重的宜按照要地折水的做法进行修复; 不改变传统建筑原有的水视系统,如水视系统内构件损坏,宜选择材质、规格相同的材料进行 补配
A.5屋面特征及修要点
屋面采用铜钱纹缸瓦(沟瓦)与布纹小青瓦盖瓦搭三留七的搭接方式,屋脊采用脊砖或瓦条垒脊的 彻筑方式,天井采用可移动遮阳板(帘),都是极具地域特色的营造技艺。因此,在保护修过程中遵 盾以下要求: 更换、补配、修补屋面选用的瓦件与原瓦件的材料、尺寸保持一致,并遵循原有搭接方式:若 原屋脊采用脊砖,宜尽量恢复。若原屋脊采用瓦条垒脊的方式,宜按原材料和做法予以恢复; 施工中尽量保留质量尚可的原瓦件。从视觉效果考虑,原瓦件宜铺设在建筑的主要看面,或在 适当的部位集中摆放; C 不改变传统建筑原有可移动遮阳板(帘)结构,宜对已破损的可移动遮阳板(帘)进行按照原 材料及做法进行恢复; d 为使屋面起到采光的需求,可以适当作天窗处理,窗地面积比不宜大于1:7; 可根据产权人实际需求增设屋面防水层。
A.6梁架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梁架术材采用杉术,为墙柱分离的框架结构;墙拨拉结墙柱的受力特点;穿斗式、捕梁式木结构承 重体系;月梁、折水、柱(柱身与底座的过渡部分,为木质)的做法融合了官式及民间工艺,体现了 末代遗风;蔑钉连接橡標的方式极具地方特色;柱础随年代的不同而呈现的明显的形制差异,体现了工 艺随年代的演变。因此,保护修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 a)更换、补配、修补木构件选用与原构件相同的杉木。所有维修方式不宜改变原有墙柱分离的框 架结构、墙拔拉结墙柱的受力特点及承重体系; 不影响整体结构稳定性的梁架损坏部分,在原物基础上进行维修。对于损坏严重,已影响整体 结构稳定性的梁架结构,及时予以维修以避免继续破坏; 不随意改变月梁、平梁、穿枋、童柱、牛腿等构件的原有样式、尺寸。构件有修复依据的,按 原样进行修复。若房屋残损严重、构件残缺,已无修复依据的,在保证其安全性前提下遵循“不 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补配,修结过程中进行记录; d 延续使用蔑钉连接橡的传统做法,原有屋面使用蔑钉的,不宜采用其他材料进行替换。缺失 或腐朽严重的橡子、望板按原样补配; e 更换柱础选用石料品种、强度、色泽与原件一致,并符合受力要求。若无修复依据,在保证其 安全性前提下遵循“可识别性”的原则补配。
DB36/T1380202
户门包含实榻大门(也称为版门)和风门,厢房门为隔扇门(有窗),次间门为镜面板门(无窗) 体现了不同位置的门窗形制不同,是重要的特征要素。因此,保护修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 a)不任意改变原貌门窗的位置及大小,对于保存较好或轻微损坏的门窗,进行修补,不宜替换原 物。对于损坏严重、无法识别原貌的门窗,根据本建筑同类型门窗的材料和形式进行修复或依 据采光需求进行边框恢复; b 现状缺失需补配的门窗先向住户征集散落构件,无法补齐的视修复依据充分度,遵循“雕饰从 简”的原则补配。
A.8木装修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木板壁形制朴素,竹编壁、人字轩(假屋顶)、船篷轩做法极具当地特色。因此,保护修过程中 遵循以下要求: a 不随意拆除、移动、改变原状木装修的重要主体要素,如神、隔断门等。仅表面局部残损、 风化的艺术构件宜维持现状,不作修补。严重破损或缺失的艺术构件宜按原形制、原材料补配 完整; b) 对于保存较好或轻微损坏的木板壁、竹编壁、人字轩、船篷轩,宜进行修补,不替换原物。对 于损坏严重、无法识别原貌的,进行不影响其价值和空间格局的改造; C 竹编壁的修复使用竹编织形成骨架,内部填充稻草和泥土的混合物,外层找平抹白灰,木工和 泥工共同配合完成; 木装修中金属零件不全时,按原样添配。为加固而新增的铁件置于隐蔽部位。楼面木地板局部 破损或朽烂,按留存样式修复,保证安全。
A.9雕刻及抹灰油饰传统特征及修要点
入口门罩及牌匾、室内外的雕刻、绘画等装饰展现出赣派建筑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审美情趣。因此, 呆护修过程中遵循以下要求: a) 保护具有艺术价值的构件。严重破损或缺失的艺术构件按留存样式补配,雕刻手法符合当地传 统风格; b) 入口处门罩按照原样使用原材料进行修复。若原建筑无门罩,不宜私自添加; C 妥善保护墙面上原有的彩绘、标语等信息,以原状保留为主。需新作彩绘时,采用传统彩绘色 彩和题材,宜使用原材料,如用替代材料,其色泽、效果宜与原材料一致,
DB36/T1380202
对于大量未被使用、无明确利用意向的传统建筑采用抢险支护的方式进行维护,以实现传统建筑的 不倒”“不塌”“不漏”。抢修类传统建筑的保护修遵循以下要求: 对梁架结构进行结构性修,支护加固; b 拆除影响传统建筑安全的违建,已损坏不影响传统建筑安全的部分不进行修复; C 修复墙体,保证传统建筑墙体稳固; d 对地面杂物及青苔进行清理; 按原工艺修复原有屋面
对于继续使用的传统建筑进行维修加固和功能修复,运用保护性利用的理念,实现人居环境的改善。 中修类传统建筑的保护修鳝遵循以下要求: a) 拆除影响传统建筑安全及风貌的违建,不影响传统建筑安全及外立面风貌的,根据产权人意愿 进行拆除; b 修复墙体,缺失窗户增补窗框,保证墙体不露土: C 修复地面并增设防潮层; d) 修复屋面并增设防水层; e) 按原结构、原工艺修复梁架结构: f 补配木装修所有缺失部分,恢复雕刻。雕刻若无依据,遵循“雕刻从简”原则; 名 石作遵循雕刻从简原则进行修复; h 内墙面进行抹灰处理,新木构油饰; 增设灭火器、给排水设施、强弱电、厨卫及防水防火处理。
对于价值突出、有明确激活利用方向的传统建筑进行全面维修,改善功能利用水平,实现美观性和 舒适性的兼顾,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典型示范,为后续村落活化提供重要参考蓝本。精修类传统建筑要 求全面保护和修复传统建筑,精工细作、采用传统工艺进行修复,修内容符合利用方向。精修类传统 建筑的保护修遵循以下要求: a 拆除所有违建: b) 修复墙体,保证外立面风貌完整性。缺失门窗按原样补配; C) 修复地面并增设防潮层; d 修复屋面并增设防水层; 按原结构、原工艺修复梁架结构:
DB36/T13802021
补配木装修所有缺失部分,恢复雕刻。雕刻无依据的遵循“雕刻从简”原则;木隔墙及楼板增 设保温隔音层;增设双层窗; 石作按原工艺进行修复; 内墙面可进行装饰性处理且风貌协调,新木构油饰: 增设灭火器、给排水设施、强弱电、厨卫及防水防火处理、照明系统、空调系统。
DB36/T1380202
GB/T 39259-2020标准下载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见表C.1。
附录C (规范性) 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
附录C (规范性) 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
表C.1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
DB36/T13802021
表C.1各类传统建筑修总体要求(续)
DB22/T 5032-2019 给水排水顶管工程技术标准DB36/T13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