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399—2021 潜水入出水系统检修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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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399—2021 潜水入出水系统检修规程.pdf

ICS47.020;03.220.40 CCS R55

潜水入出水系统检修规程

JT/T 13992021

Q/GDW 10183-2021标准下载Code of examineandrepairfordivinghandling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潜水吊笼检修 开式潜水钟检修 吊放装置检修 检修总结和评价 参考文献·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打捞局芜湖潜水装备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生、尹可顺、卢英俊、赵东东、柯文海、林颖嫔、邢朝华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打捞局芜湖潜水装备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生、尹可顺、卢英俊、赵东东、柯文海、林颖嫔、邢朝华

潜水入出水系统检修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潜水人出水系统检修的总体要求,潜水吊笼、开式潜水钟、吊放装置的检修方法,以及 检修总结和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潜水吊笼、开式潜水钟及其吊放装置的检修。 本文件不适用于闭式潜水钟的检修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3004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26123空气潜水安全要求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JT/T929潜水及水下作业入出水系统吊放装置 JT/T930潜水吊笼 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中国船级社潜水系统和潜水器人级规范(2018) 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07)

1.1设备中的吊点、应急气瓶和压力表等重要部件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检修。 1.2不定期检修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使用频次和使用工况等影响因素评估确定 1.3检修工作应结合《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07)的有关要求进行。

4.1.1设备中的吊点、应急气瓶和压力表等 4.1.2不定期检修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使用频次和使用工况等影响因素评估确定 4.1.3检修工作应结合《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07)的有关要求进行。

4.2.1应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编制检修计划和实施方案。 4.2.2检修人力资源的配置应符合岗能匹配和人事相宜的原则,对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审查。 4.2.3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2.4检修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应符合GB/T24001和GB/T45001的规定。

4.2.5应做好检修记录,记录表应至少包括检修设备名称、检修厂家名称、检修内容、检修人员和检修 时间等检修记录应保存至下一个检修周期

4.3.1检修过程应对设备原有外表面油漆、铭牌、钢印、标识和仪表等进行保护,不应损坏环和涂污,检 修所用的材料应与原有设备相同。 4.3.2检查潜水吊笼和开式潜水钟的主构架及吊点等关键部位,如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的锈蚀或裂 纹等缺陷,应进行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3检查吊放装置的门架、底座和绞车构架等关键部位,如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的锈蚀或裂纹等缺 陷,应进行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1检查笼体护栏(或护链)、顶部网罩、钢格栅板和脐带活套等附件,如发现损坏或松动等缺陷,应 进行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每年至少一次用主吊点和备用吊点,分别对笼体进行1.5倍安全工作负荷的静载试验和1.25 倍安全工作负荷的动载试验,卸载后笼体应无永久性变形,并按照NB/T47013.5的要求对主构架和吊 点的受力焊缝进行表面检测.合格级别不低于Ⅱ级

5.2.1应急气瓶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每6个月对应急气瓶外观进行一次自视检查,如发现裂纹、鼓包、回陷、磕伤或腐蚀等缺陷,应 按GB/T13004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应急气瓶瓶身标识及涂装,如发现模糊、缺失或破损等缺陷,应进行修复;气瓶色标应满 足《潜水系统与潜水器人级规范》(2018)中表9.2.1.2的规定; C 自前次有效期起GB 17381-2020 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pdf,每两年委托第三方,按GB/T13004的要求对应急气瓶进行一次法定检验。 5.2.2 一级减压器、供气管路和呼吸器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一级减压器、供气管路和呼吸器,如发现腐蚀、裂纹或损坏等缺陷,应进行维修; b 检查连接管路气密性,如发现泄漏,应进行维修,更换的密封垫应不含石棉材料; C 检修后应进行最高工作压力下的气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3 仪表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压力表,如发现破裂、锈蚀或损坏等缺陷,应进行维修,更换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原压 力表; b 自前次有效期起,一般压力表每隔6个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法定检定;精密压力表每隔12 个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法定检定,

6.1.2每年至少一次用主吊点和备用吊点,分别对钟体进行1.5倍安全工作负荷的静载试验和1.25 倍安全工作负荷的动载试验,卸载后钟体应无永久性变形,并按照NB/T47013.5的要求对主构架和吊 点的受力焊缝进行表面检测,合格级别不低于Ⅱ级

检查观察窗玻璃,如发现损坏、银纹、裂痕或划伤等缺陷,应进行更换;观察窗玻璃使用超过10年或 使用次数超过10000次的,也应进行更换

6.3.1检查阀门、减压器和压力表等部件,如发现损坏、腐蚀或失效等缺陷,应进行维修。 6.3.2检查供气、测深和热水等管路,如发现腐蚀、损坏或泄漏等缺陷,应进行维修。 6.3.3检查管系上的操作标识,如发现损坏,应进行更换。 6.3.4呼吸气管路更换时,应进行脱脂、清洗和吹干处理。 6.3.5检修后应进行最高工作压力下的气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3.6每年对所有管系进行一次最高工作压力下的气密试验

应急呼吸装置的检修应按5.2的要求进行

6.5.1照明线路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照明装置,如发现无法正常工作或照度不够,应进行维修,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查线路供电电压应不大于24V,应急电源支持工作时间应不低于6h。 6.5.2 通信线路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别检查主通信和应急通信装置JCT202-2011 天然大理石荒料,如发现无法正常工作或声音模糊,应进行维修,测试合格后 方可使用; b) 检查摄像设备,如发现无法正常工作或画面模糊,应进行维修,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6.5.3每6个月应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包括电缆的阻抗与连续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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