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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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pdf

JGJ JGJ80—2016 备案号J80—2016

JGJ 2016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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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区H1、F2地块商品住宅及商业用房二标施工组织设计JGJ80—2016 备案号J80—201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working safely at height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16—7—9 发布

2016—12—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working safely at height ofbuilding construction JGJ80—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1.0.1为提升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水平,做到防护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时,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 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它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1.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亦适用于 1.0.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高处作业 working at height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 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2.1.3洞口作业openingoperatiom

hanging operation

2.1.9悬挑式操作平台

2.1.10 交叉作业 cross operation

2. 1. 10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垂直空间呈贯通状态下,凡有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的,并处于坠落半径 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Fbk一一上杆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Fs一一次梁上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Fk一一立柱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 M一一上杆最大弯矩设计值; M。一一次梁最大弯矩设计值; M,一一主梁最大弯矩设计值; M一一立柱承受的最大弯矩设计值; N一一杆件的轴心压力; N一一立柱的轴心压力设计值; q一一主梁上的等效均布荷载设计值; qck一一次梁上的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Qn一一次梁上均布恒荷载标准值

k 一上杆承受的均布风荷载标准值: R外一一次梁搁置于外侧主梁上的支座反力; S一一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T一一钢丝绳所受拉力。

2. 2. 2 计算指标:

E一杆件的弹性模量; f一上杆抗弯强度设计值; 一一抗压强度设计值; ——立柱抗弯强度的设计值。

2. 2. 3计算系数:

[们一一作吊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A一一立柱毛截面面积; Ax一一立柱净截面面积; Anc一一下支承斜撑净截面面积; h一一立柱高度; I一一杆件截面惯性矩; 1一一上杆计算长度; L一一次梁的计算跨度; Lx一一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跨度; L一一主梁的计算跨度; P. 一一悬臂长度; W一一上杆的净截面抵抗矩; W一一立柱的净截面抵抗矩; a一一钢丝绳与平台面的夹角; 入一一悬臂长比值; vV一一受弯构件挠度计算值; []一一受弯构件挠度容许值; 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按立柱最大长细比入=1/i 采用; 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3.0.1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包括临边与洞口作 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内容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 施。 3.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验收可分层或

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内容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 施。 3.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验收可分层或 分阶段进行。 3.0.3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3.0.4高处作业施工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工具、仪表、防火设施、电气设施和设备, 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施工。 3.0.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 3.0.6对施工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 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 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料时不得抛掷。 3.0.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当进行焊接等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3.0.8在雨、霜、雾、雪等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上的水、冰、 雪、霜

当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 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 修合格后再使用。

3.0.9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采取能代替原防护设施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0.11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防护栏杆立杆、横杆及挡脚板的设置、固定及其连接方式; 2攀登与悬空作业时的上下通道、防护栏杆等各类设施的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情况; 6安全防护设施构件、设备的性能与质量; 7防火设施的配备; 8各类设施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及材质; 9设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0. 11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防护栏杆立杆、横杆及挡脚板的设置、固定及其连接方式; 2攀登与悬空作业时的上下通道、防护栏杆等各类设施的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情况: 6安全防护设施构件、设备的性能与质量; 7防火设施的配备; 8各类设施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及材质; 9设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扣件和连接件的紧

3.0.11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

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

4.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 密且式安全立网封闭

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1.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 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与脚手杆紧密连接;没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将临边全封闭 4.1.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 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5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 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4.2.1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 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 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 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2.2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 脚板。 4.2.3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 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2.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 灯光警示。 4.2.5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m的荷载 4.2.6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4.2.5边长不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m的荷载。 4.2.6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 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2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1当在基坑四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如用钢管做立杆, 钢管立杆应设置在板桩外侧; 2当采用木立杆时,预埋件应与木杆件连接牢固。 4.3.3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焊接、定型套管 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2当采用原木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80mm,红松、落叶松稍径不应小于70mm;栏 杆立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70mm,并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回火铁丝进行绑扎,绑扎应牢固紧密,不得出现泻 骨现象。用过的铁丝不得重复使用; 3当采用其他型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脚手钢管材质强度相当规格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 轴或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4.3.4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 的最小1kN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 加密立杆间距。

4.3.5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3.6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5.1.10当安装三角形屋架时,应在屋脊处设置上下的扶梯;当安装梯形屋架时,应在两端设置上下的扶梯。 扶梯的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mm。屋架弦杆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用于作业人员栓挂安 全带的安全绳。

5.2.1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5.2.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 网; 2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5.2.1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5.2.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 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3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当采用

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 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

钢索做安全绳时,钢索的一端应采用花兰螺栓收紧;当采用钢丝绳做安全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绳 长的1/20,并应控制在100mm以内; 5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二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 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6钢结构、管道等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 5.2.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5.2.4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路设计工程师手册,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 板; 2在2m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3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2.5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 2在2m以上的高处绑扎柱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3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有防护挡板的操作平台。 5.2.6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高度2m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2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采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1在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 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压型板前,应采取在梁 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2.8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不得站立在樟子、 业; 2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3.1.1操作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 5.1.2面积、高度或荷载超过本规范规定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1.3操作平台的架体应采用钢管、型钢等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相 关脚手架行业标准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强度要求,并应平整满铺 支可靠固定。

及可靠固定。 6.1.4操作平台的临边应按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道路、排水施工方案,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 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6.1.5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 超高堆放

6.2.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荷载不应超过 1.5kN/m。 6.2.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行走轮和导向轮应 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固定措施。 5.2.3移动式行走轮的承载力不应小于5kN,行走轮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不应小于2.5N·m,移动式操作平台 架体应保持垂直,不得弯曲变形,行走轮的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均应保持制动状态。 6.2.4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 6.2.5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3.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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