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pdf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三乡镇金涌大道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1月14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规范*制组在厂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 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一96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 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6.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 设计;7.全玻幕墙结构设计:8.点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 9.加工制作;10.安装施工;11.工程验收;12.保养和维修; 13.附录A~附录C。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取消了本规范玻璃幕墙最大适用高 度的限制,同时增加了玻璃幕墙高度大于200m或体型、风荷载 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的要求;2.修订了玻 璃幕墙风荷载计算、地震作用计算、作用效应组合等内容:3. 取消了有关温度作用效应计算的内容;4.玻璃面板应力和挠度 计算中,考虑了几何非线性的影响;5.增加了中空玻璃和夹层 玻璃面板的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6.增加了单元式幕墙设计、 加工制作、安装施工的规定:7.增加了点支承玻璃幕墙设计、 制作、安装的规定;8.修改、调整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玻 璃幕墙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挠度控制条件;9.修改了玻璃幕墙设 计、安装、使用等环节的有关安全规定;10.修改、调整了玻璃 幕墙的有关构造设计规定。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单 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00013,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北方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粘胶厂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黄小坤赵西安姜清海谈恒玉 龚万森谢海状彭海龙胡忠明 冯健孙宝莲王洪敏黄庆文 李涛黄拥军杨建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hnical codeforglass curtainwall engineerin
1.0.1为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 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以及保养和维修, 1.0.3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玻璃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幕墙, 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 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得脱落。 1.0.4玻璃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0.5玻璃幕墙工程的材料、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 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2.1.6全玻幕墙fullglasscurtainwal
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2.2.1材料力学性能
C20—表示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201 E一材料弹性模量; f一材料强度设计值: fa一铝合金强度设计值; fc一一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一玻璃强度设计值;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矩形玻璃板材短边边长; 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玻璃幕墙平面面积; 立柱净截面面积:
3.1.1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 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 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 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 碳漆喷涂处理。 3.1.3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防火密封构造应采用防火 密封材料。 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 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 密封胶粘结
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 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 密封胶粘结。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2.1玻璃幕墙采用铝合金材料的牌号所对应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质量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的规定,型材尺寸允许 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3.2.2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 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规定的质量要 求,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3.2.2的要求。
表3.2.2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
3.2.3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 66+25玻璃纤维)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 型材,起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UR(聚氨基甲酸乙脂)材料。连接部位的 抗剪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2.4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GB/T8478 和《铝合金窗》GB/T8479的规定。 3.2.5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地弹簧》GB/T9296 《平开铝合金窗执手》GB/T9298 《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GB/T9300 《铝合金门插销》GB/T9297 《铝合金窗撑挡》GB/T9299 《铝合金门窗拉手》GB/T9301 《铝合金窗锁》GB/T9302 《铝合金门锁》GB/T9303 《闭门器》GB/T9305 《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GB/T9304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GB/T5277 《十字槽盘头螺钉》GB/T818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GB/T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3098.4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自攻螺钉》GB/T3098.5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GB/T3098.15 3.3钢材
3.3.1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钢种、牌号和质量等级应符合下
3.3.1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钢种、牌号和质量等级
列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合金结构钢》GB/T3077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及钢带》GB/T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及钢带》GB/T3274 《结构用无缝钢管》JBJ102 3.3.2玻璃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不锈 钢材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棒》GB/T1220 《不锈钢冷加工棒》GB/T4226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不锈钢热轧钢带》YB/T5090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YB/T4239 3.3.3玻璃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及《焊 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的规定。 3.3.4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 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 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13912的规定。 3.3.5支承结构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脂漆喷涂 时植筋施工工艺及其质量控制,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u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区,涂膜厚度 不宜小于45口m。 3.3.6点支承玻璃幕墙用的不锈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GB/T4232、《不锈钢丝》GB/T4240、《不锈钢丝绳》GB/T9944的规定, 3.3.7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的锚具,其技术要求可按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的规定执行。
列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合金结构钢》GB/T3077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及钢带》GB/T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及钢带》GB/T3274 《结构用无缝钢管》JBJ102 3.3.2玻璃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不锈 钢材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棒》GB/T1220 《不锈钢冷加工棒》GB/T4226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不锈钢热轧钢带》YB/T5090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YB/T4239 3.3.3玻璃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及《焊 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的规定。 3.3.4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 采用热浸镀锌防腐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 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13912的规定。 3.3.5支承结构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采用氟碳漆喷涂或聚氨脂漆喷涂 时,涂膜的厚度不宜小于35um;在空气污染严重及海滨地区,涂膜厚度 不宜小于45口m。 3.3.6点支承玻璃幕墙用的不锈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GB/T4232、《不锈钢丝》GB/T4240、《不锈钢丝绳》GB/T9944的规定。 3.3.7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的锚具,其技术要求可按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IGL85的规定执行。
3.3.8点支承玻璃幕墙的支承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 置》JG138的规定;全玻幕墙用的支承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点支式玻璃 幕墙支承装置》JG138和《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9的规定。 3.3.9钢材之间进行焊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GB/T 8162、《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以及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电气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3.4.1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回级网开龙爽重个中工能产 《钢化玻璃》GB/T9963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T17841 《夹层玻璃》GB9962 《中空玻璃》GB/T11944 《浮法玻璃》GB/T11614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1 《着色玻璃》GB/T18701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 4.2玻璃幕墙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 控溅射法生产工艺;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热喷涂法生产工艺。 4.3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2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 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 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 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4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
回坡璃时元质里职工能力 《钢化玻璃》GB/T9963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T17841 《夹层玻璃》GB9962 《中空玻璃》GB/T11944 《浮法玻璃》GB/T11614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15763.1 《着色玻璃》GB/T18701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 3.4.2玻璃幕墙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 控溅射法生产工艺;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热喷涂法生产工艺。 3.4.3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2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 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 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 胶条。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4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