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8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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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80页).docx

9.2.16 托盘、桥架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1)垂直弯、水平弯制作不规范,不能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2)不平直、不垂直,观感质量差。

DB45/T 2429-2021标准下载(3)不做接地跨接或跨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操作不规范,工具不配套,固定不牢,托架间距太大。

(2)安装桥架、线槽托架应放线施工,确保横平竖直,固定安装牢固。

(3)桥架的接地跨接:镀锌桥架可不设跨接线,但要确保固定轴栓两侧各有不少于一颗使用平垫片和弹簧垫片。油漆桥架应用多股编织铜线压接线耳做接地跨接,接触处应将油漆清除干净。

9.2.17托盘、桥架与电管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桥架出线处用气割开孔,孔径控制刁;好,并与电管连接不好。

应用专用工具开孔,使孔径与电管连接可靠,宜采用气焊连接,焊接处及时作防腐处理,按规定设置支架将电管固定牢固。

9.3电线、电缆及母线安装

9.3.1导线穿管时绝缘层破损

管口无护圈,穿线时绝缘层被管口损坏。

管口不加护圈禁止导线穿管。

9.3.2多股导线接头连接不符合要求

接头连接不压接线耳,不搪锡,造成接触不良,通电后易发热。

用压接钳在线端压接线耳,否则线端必须搪锡处理后才能接线。

9.3.3接头处绝缘包扎不规范

单用黑胶布包或单用塑料胶带缠包。

(1)先用黄蜡带缠绕,再用黑胶布外包。

(2)里层用塑料胶带缠包,外层用黑胶布包扎。

9.3.4线头无号牌或号牌字迹不清晰

线头未套号牌或号牌长短不一,字迹模糊不清,字体不端正。

不按规范施工,无专用号牌及专用标记笔。

使用专用号牌或用E型管现场加工号牌,下料应力求长短一致,使用不退色的标记笔书写标记号。

9.3.5朝天电管穿线后封堵不密实

管口封堵不密实,异物或雨水易进入电管。

违反施工规范要求,操作马虎。

9.3.6吊顶内接线盒(箱)穿线后封闭不良

鼠害断线,落灰、落水引起短路,接触不良。

未按规范要求将箱(盒)封闭严密。

选用合格箱(盒)安装,外盖紧固牢靠,穿线孔堵塞严密。

9.3.7布线不当,接线不牢

管内穿线过多,可能导致擦伤绝缘层和通电后温升偏高。

配管数量不够,管径选用不当。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管内穿线面积(含绝缘层)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9.3.8线槽内布线过多

因布线太多,线槽盖板盖不上。

设计变更后导线增加,未使用合适规格的线槽。

采取有效措施,使导线槽的任一横截面上不准装有30根以上的导线;当多根导线共线槽敷设时,导线槽内任一横截面上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导线槽截面积的20%。

9.3.9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1)电缆通道不畅,堆放杂物,积水。

(2)用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3)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过长。

(4)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超过规范的规定。

(5)桥(梯)架上多根电缆排列不整,互相交叉挤压,固定不牢固。

(6)不挂标志牌或标志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晰。

(7)电缆金属护套不作接地连接。

(1)不规范施工;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2)未正确选用电缆的型号、规格。

(1)电缆通道应经常整理清扫,保持畅通。

(2)三相四线制系统必须使用四芯电缆,不得使用三芯电缆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桥架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5)桥(梯)架上的电缆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不应挤压,在下述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1)垂直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 2m处。

2)水平敷设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角、电缆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6)敷设电缆应及时装设标志牌,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述要求:

1)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设置标志牌。

2)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3)标志牌宜统一,应防腐,挂装应牢固。

4)电缆金属护套按9.6.6节的要求进行接地跨接。

9.4配电柜、箱、盒的安装

9.4.1配电柜(盘)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高低压成排柜垂直度超差,表面不平齐,接缝间隙超差。

柜(盘)本身几何尺寸误差大,安装过程中又未进行调整。

安装前检验柜(盘)的几何尺寸并进行适当调整,认真拼装,使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5mm/m,柜(盘)面平整度成盘排面不超过 5mm,柜(盘)面接缝不超过2mm。

9.4.2柜(盘)安装中加垫铁

在柜(盘)底与基础型钢间加垫铁,来使其垂直度和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1)基础型钢定位置必须找平找正,达到要求后才能拼装配电柜(盘)。

(2)调整柜(盘)的几何尺寸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9.4.3柜(盘)标记不清,导线编号不明

对柜(盘)不标记柜号、简图,导线号牌不标或标识不清。

对柜(盘)的编号、功能、简图、柜内导线、电缆的标牌、线号均应永久性地标记清楚。

9.4.4配电设施破损

柜(盘)变形,门锁损坏,油漆脱落,设备元件丢失。

切实做好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

9.5照明器具和一般电器安装

9.5.1灯具安装质量差,固定不牢固

相同的灯具在同一场所高度不一致;成排灯具不直;吊顶上灯具下垂、歪斜。

悬吊灯具支吊物刚性不够,安装时没有调整;成排灯具安装碰吊顶龙骨;灯具在吊顶上固定不牢固,吊顶材料强度低,安装孔开得过大。

(1)悬吊灯具的支吊物应与吊灯重量相配,重量超过3kg时,应预埋吊钩或螺栓;成排吊灯在安装好后应拉线调整吊灯高度。

(2)成排灯具安装前应先拉线定位,避开吊顶龙骨,中心偏差不大于5mm。

(3)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开孔不能过大,固定灯罩的边框边缘应紧贴在顶棚上。

9.5.2吊灯、吸顶灯脱落

吊灯、吸顶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脱落,或半边脱离顶面。

采用木塞作固定吊点,木塞干燥后松落。

(1)不得用木塞作固定吊点,可使用膨胀管做固定吊点。

(2)已使用木塞作固定吊点的必须全部更换。

9.5.3工矿壁灯固定不牢固

在工矿灯上方没斜拉索拉住灯头。

9.5.4灯棚固定不牢固、不水平

不锈钢、铝合金灯棚下垂或与吊顶不平行、不水平。

灯棚不设专门吊点,直接固定在吊顶龙骨上或不可作支撑的物体上,如电管、水管及水电管支架上。

嵌入顶棚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框架应与建筑物固定牢靠。

9.5.5开关、插座不水平

开关、插座不水平,成排的开关高度不一致,在同一场所标高不一。

暗装接线盒标高相差太大,开关、插座安装马虎,没有调整;同一场所的开关、插座预埋时没有拉等高线。

(1)根据土建的基准线确定预埋接线盒的高度。

(2)开关、插座相接安装时应调整,保证开关高差不大于 0.5mm;面板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同一场所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大于5mm。

9.5.6单相插座接线错误

单相插座相、零、地线相位不对,单相三眼插座缺地线。

没有按要求正确接线;放线时少放接地线。

(2)接线后自检,通电后复验,确保接线正确。

9.5.7吊扇钩预埋不符合要求

吊扇安装后吊扇钩不能被遮掩,吊扇钩直径过细。

吊扇钩过长、过大;吊扇钩没有按规定做。

(1)吊钩直径不应小于吊扇悬挂销钉直径,且不得小于10mm。

(2)吊钩不能做得太大、太长,吊扇安装后应看不到吊钩。

9.5.8照明灯具不做亮灯试验

工程交工时或交工后照明灯具不亮。

工程结束后没有进行亮灯试验,灯泡质量差或接线问题使照明灯不亮。

在交工验收前必须逐回路、逐盏灯进行亮灯试验,并作好亮灯记录。

9.6.1屋顶栏杆作避雷带时对接不符合要求

采用屋顶栏杆作避雷带时,管子对接后不再搭接。引下线焊接不符合要求。

施工人员对规范要求不清楚,管子只对接不搭接及引下线搭接长度不够,致使导电截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

屋顶栏杆作避雷带时,钢管对接后还应用钢筋搭接,引下线搭接长度必须不小于引下线直径的6倍。

9.6.2避雷设施不覆盖整个屋顶部分

屋顶避雷带无法保护建筑物全部。

屋顶避雷带没有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建筑物顶部的所有金属物体应与避雷网连成一个整体。

9.6.3断接卡设置不符合要求

断接卡不易找到,并不好测量,断接卡无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不熟悉规范,断接卡没有按要求设置和连接。

每个分接地装置均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便于分开的断接卡,断接卡应设断接卡子盒保护。

9.6.4接地体搭接长度不够

接地体搭接长度不够;没有按要求焊接。

施工人员不按规范施工,操作马虎。

(1)扁钢搭接长度应是宽度的2倍嘉兴市第一医院迁建工程传染楼桩基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焊接两长边、一短边。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且至少两面焊接。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9.6.5电气设备接地不符合要求

电气设备接地不可靠,电阻大鹏源淮安新都施工组织设计,松动。

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没有用镀锌螺栓和弹簧垫;软铜接线不做线耳。

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并应加平垫片和弹簧垫;软铜线接地时应做接线耳连接。每个设备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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