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89.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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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条规定了执行本的范围,国有投资的资金包括融资资金。

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永盛家园(C地块)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 国有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1)使用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4)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3 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 50%以上, 或虽不足 50%但国有投资 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执行本。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 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 本的其他 条文仍应执行。

1.0.5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150 号令)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本人承 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 价协[2016]013 号)的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1.0.6 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 值表现, 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 建设的投资,还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性。

1.0.7 本条规定了本附录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及其适用范围。

1.0.8 本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价活动中,除应遵守专 业性条款外,还应遵守现行有关的规定。

2.0.1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表示的是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 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数量。

2.0.2 “项目编码”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规定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是对体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价值的特有属性和本质特征的描

2.0.4 “综合单价”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 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包含一定范围风险 因素的价格表示。

2.0.5 “措施项目”是相对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 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的总称。

2.0.6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它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由招标人用于合 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工程价款调 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

2.0.7 “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 只是因为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 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

2.0.8 “计日工”是对零星项目或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包括完成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施 工机械及其费用的计价,类似于定额计价中的签证记工。

2.0.9 “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 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2.0.11 “现场签证”是专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 发、承包双方的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对施 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责任致使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于合同内容外发生了额外的费用, 由承包人通过 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予以签字确认的证明。

2.0.12 “企业定额”专指施工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自身拥有的施工技术、机械装备和具有的 管理水平而编制的完成的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使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的消耗, 是施工企 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之一。

2.0.13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206 号)的规定, “规费”属于工程造价的 组成部分, 其计取由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2.0.14 “税金”是依据税法的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的总称。

2.0.15 “发包人”有时也称建设单位或业主,在工程招标发包中,又被称为招标人。

2.0.16 “承包人”有时也称施工企业, 在工程招标发包中, 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 中标后称中标

2.0.17 “造价工程师”是指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50 号),经全国统一考 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批准注册在一个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8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从事工程造 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 “工程造价咨询人”是指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9 号)的规定,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

2.0.20~2.0.23 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工程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 交付使用, 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在整个建设期内,构成工程造价的任何因素发生变化都必然会影 响工程造价的变动,不能一次确定可靠的价格,要到竣工结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造价,因此需对建 设程序的各个阶段进行计价, 以保证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科学性。工程造价的多次性计价反映了不 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 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 其作用 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有的地方亦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

“投标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 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工程特点, 并结合自 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 包交易的期望价格,它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合同价”是在工程发、承包交易过程中, 由发、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工程承包价格。采 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竣工结算价”是在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 由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 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本条规定了招标人应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 若招标人不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时, 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149 号令)的规定, 可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编制。

3.1.2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招标人必须将工程量 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或售)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3.1.3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3.1.4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3.1.5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3.2.1 本条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3.2.2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构成要件的编制依据。该编制依据主要体现了对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内容管理的要求。

3.2.3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

JGJ190-2010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pdf各位数字的含义是: 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序码; 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 五、六位为分部 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 制对象时,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 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 每一个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 墙砌体, 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时, 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 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 010302011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 010302011002, 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应为 01030201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3.2.4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 定。

3.2.5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的有效位数遵守下列规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 以“m3”、“m2”、“m”、“kg”为单位,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2.6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长岭路交通组织施工方案,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3.2.7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 在编制工程量清

单时, 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清楚。因此为达到、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 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 以下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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