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灌区四标施工管理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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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灌区四标施工管理工作报告.docx

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对班组安全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作业班组长是本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所在班组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器材安全以及作业范围的安全负责。

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墩顶湿接头、横隔板及纵向接缝技术交底,按图施工、按劳保着装、按章作业。

完善本班组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施工作业区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班组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对危险作业项目、作业点,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负责派专人监护。对不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和不进行安全防护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其工作,有权对“三违”进行抵制和纠正。认真开展“三工”、“创建安全岗位”活动,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填报安全记录资料。

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和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对班组发生的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按纠正和预防等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不操作非本专业和不熟悉的及未经允许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班组“三工”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积极主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标准,保证本岗位安全达标。

6.2.3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安全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全员“三级”安全知识教育,认真填写《全员教育花名册》、《三级教育登记表》,批阅员工考试卷,并存档备查,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学时。

2)对新入场的人员必须经“三级”教育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3)员工变换工种,项目部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材料。

4)项目部安全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宣传。作业班组做到每天班前5分钟安全讲话,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安监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分别持有《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

(3)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项目部由一名副经理分管安全工作,每半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各作业班组实施日常自查。

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机械作业场所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安全警示牌。

3)项目部安全检查,及时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到谁检查谁复验,以达到消除隐患,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设立专户储存,安排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资金必须用于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事故应急措施等。

(5)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必须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对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高空和起重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履行编、审、批签字。

2)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详细向专业施工队、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同时,做好防护用品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报废和资料档案管理。

2)施工现场所有的《厂内机动车辆》和特种设备如吊车等,使用前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行驶作业。

4)机具设备实行定点定机、定员责任制度,并实行交接班记录。

(7)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项目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以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施工作业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由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8)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项目部确定一名副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一定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9)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工程项目部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按月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建立事故登记档案。做到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伤亡事故;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伤亡事故不得瞒报。

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劳动保护的规定,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

采取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夏季制定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制定防火,防大风、防寒措施。

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进行普查或治疗。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女工“五期”(经期、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护工作。

项目部按本公司和合同规定,为员工(含临时工)办理有关保险。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不低于如下规定。

(3)接地及避雷装置安全措施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

安全部门组织对接地或避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有害气体控制措施

在地下工程施工中,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员工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现有毒气体,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人。项目部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复工。做好地下洞室开挖过程的通风、排烟、除尘工作,确保空气质量。

(5)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进行爆破作业,按照国家有关爆破管理规定加强爆破作业的管理,项目部配备爆破专职安全员,一切爆破作业经爆破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准进行爆破。

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

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气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经监理人审批。

(6)防止坍塌事故措施

边坡开挖自上而下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边坡顶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对不良地质构造的岩石坡面或岩壁,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喷锚加固。

开挖边坡的支护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上层的支护保证下一层的开挖安全顺利进行。未完成上一层的支护,严禁进行下一层的开挖。若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

配备必要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设备器材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在所有仓库和办公、生活区,按消防规定要求配备完整有效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分部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整有效。

(8)防洪和气象灾害防护安全措施

汛期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水情、气象预报,建立和利用发包人提供的水情、气象预报系统,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安全。

编制防洪度汛应急预案,进行防洪度汛应急演练,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和紧急情况,保证有序组织抢险及人员、设备的疏导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切实做好工地和驻地防洪、防雷等的工作。成立防汛突击队,安排好防汛劳动力,按合同规定做好防汛度汛及防超标洪水的准备。

在汛期施工C型插条制作技术交底,保证施工现场排水沟畅通和排水设施完好,准备充足的排水设备及备用设施。

在汛期实行防汛值班和汛情巡查制度,防汛办公室安排24小时专人和专用车辆值班,对防汛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班巡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安排汛情巡查组每天进行日夜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处理。

(9)防电气伤害安全措施

根据施工布置和现场施工供、用电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对电工和电气设备运行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Ⅵ级围岩开挖支护技术交底,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在使用电气装置前,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任何电气装置都不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电气线路保证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10)防机械伤害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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