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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doc(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执行。
红旗塘左岸新建防汛通道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委托承包人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开工报告等工作。(不另加工作酬金)。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若有发生,届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委托设计协议)。
(2)应提供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见附件2)。
(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A、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B、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送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及资金使用情况(截止当月20日)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壹式肆份。并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C、工程完工时提交完工报告书,遇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报告。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除专业承包商和公共事业公司以外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为了保护工程及公众等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并维护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扣罚。施工照明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各提供面积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费用应包含在总投标报价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未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谨慎施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报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批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或因承包人未及时提出或未进行谨慎施工的,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应负起总承包的责任,不管是合同内的分包项目还是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项目。
(2)承包人应以满足正常施工进度为前提,迅速而有序地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
(3)总承包人应负责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
(4)必须自行负责协调好建设地当地及本厂区内各施工单位与相关方面的关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不予签证。
(5)承包人应自行安排一切劳务雇用,并自行安排这些人员的交通、居住、膳食及劳务费等事项。
(6)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交表明承包人在现场雇用的各类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7)总承包人应明确与钢结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职责。
(8)施工配电房设施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9)负责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及各分包商(含钢构项目内业资料)的资料汇总。
(10)总包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海岛气候、雨季及台风对本工程的影响,并考虑施工道路硬化、文明施工等需要支出的各项费用,并将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综合进入工程报价中。
(11)其他工作另行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按投标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不修改的,经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执行。若有修改,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派驻的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执行;若未经审定批准,视为承包人违约。
(2)每月25日,须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钢材、水泥及特殊贵重材料用料计划与市场变化预测、用款计划表壹式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相关文件后7个日历日内审定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发包人的总体进度计划执行,具体要求另行协商约定。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按通用条款第13.1条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窝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的,应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条款进行签证,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不给工期顺延。(2)通用条款中13.1条款第(4)项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关键工序上的设计变更,且变更将实际影响原排定工期进度计划。对于类似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期间,承包人应预先做好安排,工期不因有关部门采取施工限制而顺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延误后外部条件而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总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含联动调试中的用电、用水、人工、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承包人已计入在合同总价内。
总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达标。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文明检查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全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总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支付每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发包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支付每次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费用,支付费用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
B、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有误差,导致设计图纸不周全,发生签证及设计变更;
C、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不含钢材、水泥及特殊贵重材料价格由于情势变更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
D、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E、与周边关系的协调。
F、承包人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Q/GDW 12040-2020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规范.pdf,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
(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变化应预先得到发包人批准。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市造价站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人公布工程控制价*100%)。
5号楼落地式卸料平台施工方案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在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金和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后7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3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工程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