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 958-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 958-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pdfICS47.020 C65/74
DB 63/ 9582011
SN/T 5423.2-2022 进出口纺织品 多种农药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 9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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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 、安全作业技不、维护保养技不和格修规程, 本规范适用于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特殊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还应执行相关的规范、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的起重机械。
3起重机械安全作业规程
3.1.1作业人员基本要求
3.1.1.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满足从事起重机械作业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1.1.2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作业技能。必须熟悉如下基本知识: a)起重机械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 b)起重机械各机构的润滑部位及其润滑周期; c)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 3.1.1.3经培训考核取得起重机械类国家统一 业人员证, 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
3.1.2作业安全要求
3.1.2.1严禁酒后作业。 3.1.2.2 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2.3 起重机械上禁止堆放杂物,不准乱接乱搭电源。 3.1.2.4 禁止私自改、拆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和安全防护部件。 3.1.2.5 吊索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1.2.6 起重机械吊运载荷时,严禁在空中长时间滞留。 3.1.2.7 驾驶室应铺有绝缘良好的胶垫或木板,严禁明火取暖。 3.1.2.8禁止将便携式操作器的电源线缠绕在钢丝绳上起吊,便携式操作器有油污或潮湿时不得操作 不得敲打或撞击便携式操作器。
3.1.2.1严禁酒后作业。 3.1.2.2 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2.3 起重机械上禁止堆放杂物,不准乱接乱搭电源。 3.1.2.4 禁止私自改、拆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和安全防护部件。 3.1.2.5 吊索具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1.2.6 起重机械吊运载荷时,严禁在空中长时间滞留。 3.1.2.7 驾驶室应铺有绝缘良好的胶垫或木板,严禁明火取暖。 3.1.2.8禁止将便携式操作器的电源线缠绕在钢丝绳上起吊,便携式操作器有油污或潮湿时不得操作 不得敲打或撞击便携式操作器。
3.1.2.9通过遥控操作装置控制起重机时,作业人员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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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随身携带遥控操作装置; 短期离开时,拔出钥匙随身携带; c)长期离开或不使用起重机时,妥善保管遥控操作装置。 1.2.10如遥控操作装置固定在皮带或背带上,作业人员在打开遥控操作装置之前就应穿好背带,防 起重机的突然操作;遥控操作装置只能在操作起重机时打开,并且在解开背带之前关闭遥控操作装置。 1.2.11使用遥控起重机时的遥控区域应在常规范围内进行测试。在每次开始移动起重机时或当作业 、员换人时也应检查遥控范围,确保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操作起重机械。 1.2.12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 安全措施。 1.2.13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部位上、下起重机械,严禁跨越,防止跌倒或坠落事故发生。 1.2.14其他人员登上或离开起重机械,必须报告在岗起重机械司机并获许可。 1.2.15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接 通电路或开动设备。 1.2.16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挡位置。所有 员均在安全区内。 1.2.17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主、副钩不应同时作业;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 起重机械除外。 1.2.18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载荷。 1.2.19起重机械作业时,臂架、吊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载荷等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见定的安全距离;应注意与建筑物以及其它起重机的安全距离。 1.2.20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 1.2.21 起重机械发生电气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1.2.22 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出现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风速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 作风速等影响安全作业的; b 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的; C 钢丝绳磨损严重、断股、扭曲、打结或脱槽的; d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 e 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的; 金属结构发生变形的; 其它妨碍起重机械安全作业的。 1.2.23走 起重作业中的“十不吊”原则: a)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b 超载、超起重力矩不吊; C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d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e)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工件理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h 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 歪拉斜拽工件不吊; j 钢(铁)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3. 1.3 作业基本要求
3.1.3.1作业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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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3.1.2作业前,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排除;检查内容不少于: a) 电气线路、仪表附件; b) 螺栓、销轴: C 卷筒、减速机、电机、制动装置; d 取物装置、钢丝绳及滑轮: e 钢丝绳的固定、安全圈数; f) 传动系统的润滑情况; g 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h 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装置的连接; i 运行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j) 液压系统: k) 在每一个工作班开始时,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果控制装置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 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 1) 确认起重机械周围作业环境,无异常时方可进行作业: m 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专人摘除确认安全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1.3.2作业中注意事项
开车前; b) 起升、下落或行走时; C 吊具接近地面人员时; d) 接近同跨的其它起重机械时; e 载荷从视界不清的处所通过时; f 从人员或车辆通道上方通过时。 1.3.2.2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 意图后,方可开车。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 1.3.2.3为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a) 不得利用限位装置停车; b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 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吊臂下不得站人; d 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进行调试或修理: e) 作业中作业人员不准离开作业岗位,随时察听各部位的异常现象; f) 吊运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g) 吊运载荷时应尽量避开地面施工人员和安全通道 h 起吊载荷时,不得跨档升降; i 吊运载荷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应慢速操作,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 试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确认安全后再平稳地吊运: j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械,吊具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 上的安全圈数(特殊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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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载荷和钢丝绳不得与任何障碍物刮碰; m)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3.1.3.2.4如果作业期间发生供电故障,司机应做到下列要求: a 应切断所有动力电源,将所有的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挡位置,离合器处于空挡位置; 如果悬吊载荷下有其它设备、设施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果可行,可 借助对制动器的控制并在其他人员配合下将悬吊载荷缓慢放到地面; C 恢复供电,重新启动起重机械时,应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 3.1.3.2.5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多台起重机所受的合力不应超过各 台起重机单独起升操作时的额定载荷。起升作业时,应有被授权人员统一指挥,应使作用在起重机械上 力的方向和大小变化保持到最小,应尽可能使用额定起重量相等或相同性能的起重机械,应采取措施使 各种不均衡(精确同步、起升速度等)降至最小,应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各台起重机械的升 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3.1.3.2.6起重机械的轨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围能见度下降的气候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时,应减慢 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3.1.3.3作业后注意事项
3.1.3.3.1离开起重机之前应做到下列要求: 被吊载荷应下放到地面,吊具上不允许悬挂载荷; b) 动臂式起重机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将起重臂放到规定位置; C 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应将变幅小车停放到规定位置; d 把吊具起升到规定位置; e) 起重机械停放到指定地点; f 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挡位置; ) 根据情况,断开电源或脱开主离合器; h) 采取措施,防止起重机械发生意外的移动 i 当采用发动机提供动力时,应使发动机熄火。 3.1.3.3.2交班前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作业人员,不得 隐購交班。 3.1.3.3.3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
3.2.1.1需检查以下内容
a)耐高温钢丝绳; b 起升机构两套制动装置和两套上升限位装置; c)正反向接触器、超速保护装置和起重量限制器 3.2.1.2吊运熔融金属时,应避免摆动和碰撞。
3. 2. 2防爆起重机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2.2.1工作环境要求
使用环境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2.2.2电气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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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1电气防爆技术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3.2.2.2.2应检查起重机上防爆电器设备的型号、级别和温度组别,并检查其安装的正确性。 3.2.2.2.3电缆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必要时应设防爆接线盒。 3.2.2.2.4所有电气元件不得有裸露部分。 3.2.2.2.5检查防爆电器设备连接电缆引入或引出端的压紧螺母是否松动、密封损坏,
GB/T 40253-2021 牡蛎小胞虫病诊断规程 显微镜检查组织法3.2.2.3机械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