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97-2018 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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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59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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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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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9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597-2018 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

ICS 91.040.99 p 53

lents forconstructionofpublic toilets and householdtoilets

DL/T 2019-2019 抽水蓄能电站厂用电系统运行检修规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农村公厕建设要求 5农村户厕建设要求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597一2008《农村地区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 本标准与DB11/T597一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术语及其定义(见3.2,2008年版3.3); 修改了农村公厕厕位比例和厕位数量的计算方法(见4.3.13,2008年版4.2.3); 增加了电气专业设计要求(见4.4); 修改了农村公厕化粪池和贮粪池有效容积的确定方法(见4.5.1,2008年版3.5); 修改了水冲厕所的粪水排放要求(见4.5.4,2008年版4.3.6); 增加了农村公厕防冻设计要求(见4.8); 增加了农村公厕施工与验收的要求(见4.10); 修改了农村户厕建设基本要求(见5,2008年版5)。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洁、张茜、马家幸、谷春山、张贺、朱远超、田光、齐志强、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597—2008。

农村公厕、户厕建设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公厕建设的设置、选址、建筑设计、卫生器具、电气设备、给排水设计、通风设 计、标志、安装与验收要求和农村户厕的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地区公厕和户厕的新建及改扩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18092免水冲卫生厕所 GB19379一2012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一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J/T125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准信息服务平合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农村公厕 rural public toilets 公厕 在农村地区公共场所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3. 2 农村户厕rural household toilets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18092免水冲卫生厕所 GB19379一2012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一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CJ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J/T125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B11/T190-2016公共厕所建设规范人

农村户厕 ruralhousehold toilets

DB11/T 5972018

户厕 在农户宅基地控制范围内供农户家庭内部使用的厕所。

1.1应根据所在区域的特点和人流量,分别设置一类、二类、三类公厕。 1.2不同类别公厕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不同类别公厕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a)按该村有无户厕设置,有户厕公厕服务人口宜为500~1000人/座,无户厕公厕服务人口宜为50~ 100人/座; b)按服务半径设置为1km/座。

4.2.1应建在农村地区的主要街巷、道口、广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较集中地点。 4.2.2应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存雨水、无地质危险地段,方便使用者到达,便于维护管理和粪便清 运的位置。 4.2.3与集中式给水点和地下取水构筑物的距离应大于30m

4.3.1占地面积宜为60m~100m,建筑面积宜为20m~60m,流动人口多、旅游线路沿线等区域 宜取上限,建筑面积应按照GB/T50353的规定计算, 4.3.2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应至少配置1具1A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3.3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规定。 4.3.4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89的规定。 4.3.5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4.3.6公厕内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 4.3.7无障碍设施应与公共厕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的设计应符合 GB50763的规定。 4.3.8建筑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应不小于1:8,当墙侧窗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宜增设天窗。 4.3.9室内净高宜3.5m~4.0m,设天窗时可降低至3.2m,室内地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m。 4.3.10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应≥1.80m。 4.3.11大门宜双向开启,男女厕间门入口处应设视线屏蔽。 4.3.12男女厕位比例可按公式(1)计算:

式中: R——女厕位数与男厕位数的比例; 1.5一一女性与男性如厕占用时间比值; F一一女性如厕预测人数/日: M一一男性如厕预测人数/日。 注1:通常情况下男女如厕预测人数按1:1计算,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如厕人数计算。 注2:男女厕位比例也可按照本村实际情况设置。 4.3.13大便厕位净尺寸宽850mm~1200mm、深1000mm~1500m;每个小便站位(含小便池)深750mm 宽700mm;独立小便器间距700mm~800mm;位台面宜与地面标高一致。 4.3.14厕间门可选内开门和外开门,门可反锁,管理人员可从外开启。单排厕位内开门走道宽应≥ 100mm,外开门走道宽应≥1300mm;双排厕位内开门走道宽应≥1400mm,外开门走道宽≥1500mm。(描 述专业准确)

厕位之间应设置隔板和厕间门并应符合以下要

厕间门的上沿距地面高度1.20m~1.80m; 隔板及门的下沿与地面距离100mm~150mm; 独立小便器站位应设隔板,隔板下沿距地面600mm,高≥600mm,宽≥400mm; 门及隔板材料应采用防潮、防划、防画、防烫材料

厕间门的上沿距地面高度1.20m~1.80m; 隔板及门的下沿与地面距离100mm~150mm; 独立小便器站位应设隔板,隔板下沿距地面600mm,高≥600mm,宽≥400mm; 门及隔板材料应采用防潮、防划、防画、防烫材料

DB11/T 5972018

透水材料,地面应设置水 沟或地漏。冲洗水不应流向室外, 奠台坡度应坡向奠便器,

4.4.1宜采用新型卫生设备、设施和新型节水设备。卫生器具的选择应符合节水防臭、性能可靠、故 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原则。

4.4.1宜采用新型卫生设备、设施和新型节水设备。卫生器具的选择应符合节水防臭、性

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一次用水量≤1.5L; 大便器一次用水量≤4L。 4.4.3挂物钩应选择坚固、耐腐蚀的产品。 4.4.4大便器的布置以尊便器为主,并应在男女厕所间各设置不少于一个坐便器。 4.4.5洗手盆的设定数量应符合DB11/T190一2016的要求。 4.4.6洗手水龙头应采用节水龙头,宜采用非接触式的产品。 4.4.7清洁池应单独设置NB/T 10666-2021 核电厂常规岛仪表和控制设备接地和屏蔽技术要求,并宜采用坚固、易清洗的产品。 4.4.8大、小便的冲洗应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式冲便装置。 4.4.9卫生器具的布置应符合DB11/T190一2016的要求。 4.4.10应设置防蝇、防蚊装置

4.5.1供电设计应符合JGJ16的规定。

4.5.1供电设计应符合JGJ16的规定

4.5.1供电设计应符合JGJ16的规定。

4.6.1给水、排水管道和化粪池的设计应符合GB50015和DB11/T190一2016的要求JT/T 1080-2016 船舶高污染风险作业操作规程,当给水水压不 足时应采取加压水冲或高位水箱等技术措施。

附近有市政污水管道的,粪水宜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一附近有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粪水应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一不具备排入污水管道条件时,可采用真空排导等其他技术,也可采用抽粪车抽吸的排放方式, 4.6.5化粪池和贮粪池的设计应符合DB11/T190一2016中6.2.2.5、6.2.2.6和6.2.2.7的相关要求 4.6.6在不具备建设水冲厕所的缺水地区,应建设免水冲卫生厕所,免水冲卫生厕所的建设应符合 GB/T18092要求的, 47座山米油检本

筑设计应考虑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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