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7300-201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ICS75.020 E 20 备案号:57684—2017
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73002016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
GBT 42272-2022 水泥胶砂氯离子扩散系数检测方法Technical specificationsofoilysludgetreatmentandpollutioncontrol foronshoreoil&naturalgasexploitation
20161205发布
2017一05一01实施
SY/T7300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环境保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冀东 油田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邓皓、黄山红、刘光全、任雯、王蓉沙、李向阳、王铁刚、许毓、谢水祥、张明栋 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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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陆上 及环境监管要求。 本标准适用子陆上石油大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07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JT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SY/T7301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含油污泥oilysludge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集输、废水(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与泥砂形成的混合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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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过程中使用油基钻井液产生的含油岩屑。 3.2 收集collection 将分散的含油污泥进行集中的活动。 3.3 运输transportation 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将含油污泥送至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场所的过程。 3.4 贮存storage 含油污泥在收集、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和处理处置前被置于专门存放场所的活动。 3.5 化学热洗chemicalheatwashing 通过化学药剂及热水共同作用于含油污泥,使其黏度降低,实现油、水、固体的三相分离的处理 过程。 3.6 燃料化fuelization 含油污泥加人处理剂后经干燥制成燃料的处理过程。 3.7 热解pyrolysis 在隔氧加热条件下,含油污泥中有机物发生裂解,从而实现油气回收和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的处 理过程。 3.8 蒸汽喷射steamjet 将超热蒸汽经特制的喷嘴高速喷出,在高温及高速所产生的冲量作用下将含油污泥中石油类和水 分迅速蒸出,实现污泥和油气分离的处理过程。 3.9 楚烧incineration 在高温和富氧条件下,使含油污泥充分燃烧、彻底分解的处理过程。 3.10 溶剂萃取solventextraction 常温条件下,采用物理分离和处理剂深度分离技术,从而实现矿物油、油基钻井液回收和污泥无 害化处理过程。
4含油污泥收集污染控制要求
4.1企业应采用清洁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含油污泥产生量。 4.2产生含油污泥的场所应有接收和防渗(漏)措施。 4.3若发生原油或含油污泥落地,应及时收集,并清理现场。 4.4现场接收的含油污泥,应及时装入具有防渗(漏)功能的容器中,并及时安全转运或处理处置
5含油污泥运输污染控制要求
的运输转移应按HJ2025和JT617等的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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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含油污泥运输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5.3含油污泥运输必须采用具有防渗(漏)措施车辆进行运输。 5.4运输过程中,严禁擅自倾倒、丢弃含油污泥。 5.5委托含油污泥运输的第三方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的要求填写统一转移联单,
6含油污泥购存污染控制要求
6.1含油污泥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有关规定。 6.2含油污泥贮存点应尽量建设在油泥处理区附近,并同时靠近油田生产区,以减少含油污泥运输 距离。 6.3贮存点安全防火距离要求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 6.4含油污泥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6.5含油污泥贮存设施必须做防渗处理,防渗处理按照GB18597的规定要求进行。
污亏泥处理处置污染控制要
7.1.1化学热洗技术
a)含油污泥化学热洗处理应包括流化预处理、调质处理、离心分离处理等。 b)流化预处理可通过油泥分离装置去除大块含油物料和大颗粒含油泥沙,并流化污泥,温度宜 控制在45C以上。流化预处理后含油污泥中固体颗粒粒径宜小于5mm。分离装置应有防止 油、水、泥落地的设计。 c)调质处理宜采用搅拌匀化、加热、投加化学药剂等工艺措施,清洗温度、化学药剂品种应根 据污泥物性、脱油效率等现场试验情况确定。 d)经调质处理后含油污泥宜采用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 e)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应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的污水,应集中处理。 .1.2 燃料化技术: a)含油污泥燃料化技术应包括预处理、脱水处理、制备燃料等。 b)预处理宜采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分冻去除大块含油物料。 c)经预处理后含油污泥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d)经预处理或脱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宜采用输送装置进入物料混匀装置内,加入干化剂混匀后 宜采用低温烘焙方式干燥。 e)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应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的污水,应集中处理。 .1.3热解技术: a)含油污泥热解技术应包括预处理、热解、馏分冷凝分离、不凝气楚烧、油品脱臭等过程。 b)预处理宜采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分栋去除大块含油物料。 c)经预处理后若含油污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d)热解工艺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e)热解不凝气严禁直接排放。若作为热解炉供热系统的燃料利用,应进行净化和干燥。不具备 锈烧条件的,要对不凝气进行分解并无害化
7.1.2燃料化技术:
a)含油污泥燃料化技术应包括预处理、脱水处理、制备燃料等。 b)预处理宜采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分栋去除大块含油物料。 c)经预处理后含油污泥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d)经预处理或脱水处理后的含油污泥宜采用输送装置进入物料混匀装置内,加入干 宜采用低温烘焙方式干燥。 e)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应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的污水,应集中处理。
a)含油污泥热解技术应包括预处理、热解、馏分冷凝分离、不凝气楚烧、油品脱臭等 b)预处理宜采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分栋去除大块含油物料。 c)经预处理后若含油污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d)热解工艺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e)热解不凝气严禁直接排放。若作为热解炉供热系统的燃料利用,应进行净化和干 楚烧条件的,要对不凝气进行分解并无害化。 f)排渣系统应与炉体密闭连接防止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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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回收油品应有脱莫处理设施
g)回收油品应有脱臭处理设施。
7.1.4蒸汽喷射技术: a)含油污泥蒸汽喷射技术应包括预处理、脱水处理、蒸汽喷射、油水分离等。 b)若含油污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c)蒸汽喷射所用蒸汽温度应高于550℃,经喷嘴将超热蒸汽以超高速引入至高温处理器与油泥 垂直碰撞。 7.1.5常温溶剂萃取技术: a)常温溶剂萃取技术应包括固液分离、萃取等。 b)常温溶剂萃取技术宜处理含油岩屑及清罐油泥等较为均质的含油污泥,经处理后油基钻井液 油品应回收利用。 c)常温脱附使用的萃取剂应考虑重复利用。 7.1.6微生物修复技术: a)采用微生物修复处理时,含油污泥pH值宜控制在6~8,温度宜控制在15℃~35℃,湿度 宜控制在25%~75%。 b)含油污泥中的溶解氧浓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可通过翻耕通风、添加产氧剂等方法实现。 c)采用原位生物修复工艺时,应采取隔离和控制污染物扩散的措施;采用预制床生物修复工艺 时,应设置防渗层,防渗层上应设置渗滤层及渗滤液收集系统。 7.1.7含油污泥经处理后的剩余固相应首先考虑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污染控制要求符合 SY/T7301。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剩余固相应进行安全处置。 7.1.8含油污泥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应符合GB8978,GB13271,GB16297,GB12348 HJ607等相关要求。
7.1.4蒸汽喷射技术
.1.4蒸汽喷射技术: a)含油污泥蒸汽喷射技术应包括预处理、脱水处理、蒸汽喷射、油水分离等。 b)若含油污泥含水率大于80%,应进行脱水处理。 c)蒸汽喷射所用蒸汽温度应高于550℃JC/T 2463-2018 水泥窑用耐火材料挂窑皮性静态试验方法,经喷嘴将超热蒸汽以超高速引入至高温处理器与油泥 垂直碰撞。
7.1.5常温溶剂萃取技术:
7.1.6微生物修复技术
7.2.2含油污泥焚烧工程应符合HJ/T176的有关规定 7.2.3含油污泥的填埋应符合GB18598的有关规定
7.3.1含油污泥的采集、制样与保存应按照HJ/T20的规定执行。 7.3.2含油污泥处理与处置过程不得对土壤、水体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土壤和水体的取样和监测应 符合HJ/T166GTCC-018-2018 43kgm-75kgm钢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HJ/T164和HJ/T91的要求。 7.3.3含油污泥贮存和处理、处置场所的大气污染物监测布点、取样和监测应符合HJ/T55和HJ/T 397的要求。
8健康、安全、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