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939-2020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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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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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 939-2020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40 z. 60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污染物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中未作 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学工业chemical industry 3/T4754规定的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 目。 3.4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5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6 特别限值specialstandard 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薄弱、水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水环境 染问题的地区执行的严格排放要求。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 目。 3.4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5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6 特别限值specialstandard 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薄弱、水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水环境污 染问题的地区执行的严格排放要求。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3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或备案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 目。 3.4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5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3.6 特别限值special standard 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薄弱、水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或已经发生严重水环境污 染问题的地区执行的严格排放要求。 3.7 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centralizedindustri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 通过工业废水输送管道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 排放标准要求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3.8 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 centralizedplantforchemical industrywastewatertreatment 以处理化学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plant 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10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到企业法定边界外的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 (含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废水等)。 3.11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volumeperunitproduct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企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 4.2位于特别限值指定区域的企业,其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按照表1规定的特别限值执行。需要采取特 别保护措施的地域范围、时间,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告发布。 4.3自2022年1月1日起,现有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执行表2规定的相应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 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4排污单位应根据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从表3、表4和 表5中筛选并上报需要控制的废水特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限值,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执行。

GBT5037520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方

表2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1: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C时的控制指标。 注2:尾水排海的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出水不受全盐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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