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1179-2019 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4.4.1在上海市提供环境监测服务或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营维护服务的,应符合《上海市环境 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4.2为园区提供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服务的,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5第三方环保服务内容与要求
的环保合规和绿色发展。服务单位可提供5.
5.2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与整改指导
服务期内宜对人驻排污企业环保状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和问题诊断,提出整改要求或改 议,并开展调查报告编制、企业整改督促与指导等后续工作。园区有特殊要求时DB34/T 4247-2022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规程(附条文说明).pdf,在第三方服务多 同中予以约定。
对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对照许可证载明内容进行逐一查验,是否依证排污,并查验环境 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对于未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可参照HJ942、 HJ606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场调查。 调查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容:
1)环保手续合规情况,包括是否按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 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及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和编制排 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辐射类企业是否按规定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国家及地方生态环 境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或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申报及备案手续; 2)基本生产状况,包括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设计 年生产时间、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等现状,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等行政 许可文件的符合性,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生产工艺和 产污环节是否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异味、放射性以及其他重大环境风险; 3)对零排放”或近零排放”企业,应加强台账检查和现场工艺检查,特别是对蒸发环节、回 用去向、污染治理环节的检查。 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1)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或处置,是否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包括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雨污水混接情况、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等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药剂添加、催化剂与吸附剂更 换、二次污染产生及控制、污染事故发生和处理等; 3)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7、GB18599、GB15562.2、HJ 2025等要求;
4)废水、废气排放口应符合HJ/T397、GB15562.1、DB31/933一2015中附录C等要求; 5)辐射污染防治应符合GB18871及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c 自行监测 1)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 求,调查企业的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包括监测因子、点位布设、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系统安 装及运行情况等; 2)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或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了相关监 测,如土壤、地下水、大气、废水等重点监管企业的定期监测; 3)辐射工作场所、周围环境、个人剂量开展自行监测的情况。 d)环境管理台账 1)参照HJ944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调查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记 录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 环境管理信息等记录情况; 2)调查企业的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 物处置去向合规性(包括处置单位资质和备案情况)、处置合同有效性等; 3)放射性同位索、射线装置进出、使用、维护等台账管理情况。 e 实际排放合规性 1)自行监测的各排放口实际排放浓度范围、有效数据数量、实际排放量、非正常工况及特殊 时段、超标排放、实际排放量与生产负荷之间的关系等; 2 通过分析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数据,必要时开展采样、检测,评判监测结果是否满足最新 的排放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行政许可文件规定的排放 限值要求。
1)参照H944或行业排污许可证甲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调查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 录情况,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 环境管理信息等记录情况; 2) 调查企业的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危险 物处置去向合规性(包括处置单位资质和备案情况)、处置合同有效性等; 3)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出、使用、维护等台账管理情况。
g)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
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可包括: 调取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 账等信息; b)参考调查技术要点,编制企业环保状况调查计划、现场调查表等; 园区应正式通知人驻企业配合调查工作,并指定一名对接人员。
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可包括: 调取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 账等信息; b)参考调查技术要点,编制企业环保状况调查计划、现场调查表等; ) 园区应正式通知人驻企业配合调查工作,并指定一名对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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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实施过程中应注意: a)按计划开展调查,核查人员人户时宜佩戴统一证件: b)核查人员应逐项记录具体情况,并根据需要收集佐证材料、制定监测方案等; 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 d)核查人员可当场确认的问题宜当场反馈意见或建议,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5.3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或咨询服务
5.3.1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前期咨询服务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前期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容: 根据产业定位、排放标准、现场调查等情况,为园区提供环境基础设施规划服务,如协助确定废 水集中处理工艺、规模、分质处理方案,雨污水管网布局,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规 划等, 务平 b) 协助园区开展环境基础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评估; 协助园区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 d) 协助园区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理工作
5.3.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
为园区提供环境基础设施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宜同时承担设施建设及运营工作。园区 施建设及运营服务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容: a)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对于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其污水收集和处理应实施一体化、精细化管理
d)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
1)协助园区开展噪声防治、环境应急设施(如应急阀等)、集中供热、新能源设施、集中喷涂中 心等其他设施建设运营; 2)协助园区组织有条件的人驻企业建设共享车间、共享污染治理设施等。
5.3.3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期咨询服务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期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容: a)运行状况调查:可参照人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针对园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运行企业的排污许 可证执行情况、设施运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等开展调查,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 b)技术改造咨询:制定污染集中治理技术改造方案、雨污分流改造方案等。
5.4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协助编制《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按需更新),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车
)园区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园区环境管理组织结构、甘常环境管理制度、对入驻企业的环境管理 措施、企业巡查计划、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等(参考提纲参见附录C); 6) 园区绿色发展规划计划: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循环经济与资源节约规划、园区专项污 染防治计划等, 园区环境服务介绍:园区针对人驻企业的环境服务措施介绍,企业常用环境政策、适用环保技 术、常见问题解答等。
5.4.2协助开展环境档案管理
5.4.3协助编制年度环境报告书
协助园区编制年度环境报告书,可根据需求选择如下内容:园区概况,园区环境管理,环保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环境效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风险及改进措施等。(参考提纲参见附录D)
5.5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
境风险点、公共管线、周边环境敏感点位分布,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生态空间、 产业控制带等管控要求; 4)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预案启动管理、应急监测数据监控等。 c)信息发布与业务办理 1)环境信息发布:部分权限向入驻企业开放,实现园区环境管理与服务手册发布、相关环保 技术和管理经验分享等; 2)环保业务办理: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传预审、环保整改报告上传等。 5.5.2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与排污许可信息平台、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数据平台、生态环境部工 业园区环境信息管理平台等政府信息平台对接。 5.5.3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可与园区经济、安全生产等信息平台对接或整合。 5.5.4信息平台上各类电子化信息宜永久保存。
针对园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入驻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等,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宣传,可根据需求选择 如下内容: a) 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 b) 企业典型环境隐惠分析和常见问题解答, c) 企业环境违法案例解析; d) 环保知识讲座和宜传活动; e)园区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
5.8.1针对新建园区,按照HJ130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超过5年 的,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5.8.2在企业准人评估过程中向园区提供环保咨询,提出是否应人驻、位置布局等建议,实现绿色招
5.8.1针对新建园区,按照H130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超过5年 的,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5.8.2在企业准人评估过程中向园区提供环保咨询,提出是否应人驻、位置布局等建议,实现绿色招 商。考虑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a)园区产业定位、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区域发展规划、区域产业布局及管控要求等: b)一拟人驻项日的产业政管符性生产工节生进性有患有害原域材料值用情况新增排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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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向园区或人驻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如
6第三方环保服务委托要求
6.1园区应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委托合同 签订前,园区应谨慎评估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的能力、业绩、信用状况等,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应谨慎评 古园区的生产经营和环保管理现状等。 6.2园区可委托一家或多家单位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接受园区委托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必要时 可委托其他专业单位对部分服务内容提供协助,但需对协助方的进度及质量负责。 6.3园区与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服务合同,紧密合作、彼此监督, 共同接受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6.4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应公正公开、客观独立,不影响和干涉园区及人驻企业的正常 市场行为。园区在引入第三方环保服务时,应向入驻企业告知举报途径。 6.5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参考模板参见附录E): a)应明确服务内容边界和要求,对事先无法完全明确的服务范围适当予以界定,可明确部分服务 内容的阶段性成果和进度要求; b) 应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排污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第三方环 保服务单位应承担的专业服务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应明确合同双方履行责任所需条件,并设 立违约责任追究及纠纷解决机制; 应明确服务时限和费用总额,可探索按绩效付费模式, 应明确保密要求,包括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变化时的文件转移要求等; 如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有驻场需求,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园区提供办公场所和条件; 应明确对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进行过程风险管控和服务绩效评价的要求; 应明确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交调查报告、信息平台等服务成果的要求。
现服务范围内、企业并未故意隐購的环保不合规项,未及时出具书面通知,导致企业受到环保 处罚; f 服务成果的有效性: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是否满足促进园区及入驻企业环保合规和绿色 发展的要求: g) 区域环境状况改善或相关方满意度情况:引人第三方环保服务后,是否使区域的环境状况或相 关方满意度有所改善,可从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特征污染因子自动监测站联网数据情况、周边 信访投诉情况、人驻企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2评价结果可作为合同续签、按绩效付费等过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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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环境管理基本制度参考提纲
3.3生产期环境管理措
监督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申报情况、辐射安全许可情 况、环境影响后评价开展情况(如需要)。 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企业污染源档案,形成“一企一档”。 监督企业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情况自行监测要求执行情况和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认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组织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业务水平。
4企业环保状况调查与日常巡查计划
园区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环保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并提出整改要求或改进建议。调查 内容包括:企业环保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情况、实际排放情 况及合规性、信息公开情况、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 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信访举报情况、环境风险级别等,将企业分A、B、C三类,园区根据 企业分类开展日常环境巡查工作。 A类企业可包括符合以下一项以上条件的企业:过去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或有环境违规记 录;受到环境信访举报且确属企业违规;日常生产屡次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经评估环境风险较大。 B类企业包括其他国家及地方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 C类企业为其余企业。 A类企业至少每季度巡查一次,B类企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C类企业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5园区环境应象管理制度
5.1应急预索管理制度
5.2应急物资储备理制度
5.3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园区年度环境报告书参考提纲
第三章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DB31/T11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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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合同参考模板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
3.提供乙方开展工作所需的园区和人驻企业环保资料信息。 4.协助乙方与园区入驻企业的沟通对接。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点)履行。 (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要求并提交全部服务成果,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 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组织验收。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服务期满前提交全部服务成果。乙方成果提交后,甲方组织验收,并参照《第三方环 保服务规范》开展服务绩效评价,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等级,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评价 等级作为合同续签和尾款结算的依据。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1年,在保证期内双方权利、义务另行商定。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大写) 元,由 支付。 中介方的报酬(大写) 元,由 支付。 (三)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万元,时间: 年 月 日 ②分期支付: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 第二期:本合同服务期满后7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5%; 第三期:本合同服务期满后30日内,其余5%尾款经甲方开展服务续效评价并结算扣罚金额后支 付。扣罚方式:合格或以上,不扣罚;不合格,扣罚全部尾款,即项目总金额的5%。 ③其他方式: 六、违约贵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甲方可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未能限期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合同,乙方应减收或免收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暂停开展相关工作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追回。 (三)其他: 双方协商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 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快: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①标的物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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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一)不因本合同免除甲方对人驻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与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等 责任。 (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JZGCP-BIM2:建筑工程P-BIM软件功能与信息交换标准合集(二),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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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园区第三方综合性环保服务绩效评价方法 针对提供第三方综合性环保服务的单位,可参考表F.1进行服务绩效评价,区分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可按表F.1中各分项评判指标的最低等级确定总体服务的等级。
F1园区第三方综合性环保服务绩效评价参考
GB/T 12234-2019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DB31/T11792019
[39]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3号) [40]绿色园区评价要求(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 [41]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 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