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04/T 376-2019 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晋).pdf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checking of old buildings in cities andtowns
0B.J04/T3762019
T/CECS579-2019 装配整体式钢筋焊接网叠合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批准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国建材工生出版社 2019北京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 in cities and towns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标字【2019110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0日
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 王宇新 贺志勇 侯湘东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魏利国 梁文旭 刘元珍 刘 晖 强 郎 李艳 侯晋杰 郭庆 涛 袁晓丽 赵王强 赵波 李 罗飞 季海峰 许家文 薛文祥 白瑞珍 刘勇庆 杨卓强 张弼伟 张永胜 石 勇 韩云山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泽平 韩君 张宗升 马 福 王昌威 都智刚
1总则 一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2 3排查程序与评定原则 4 3.1 排查程序及工作顺序 4 3.2 评定等级 4 3.3 评定原则及方法 S 4 场地安全排查 6 5建筑安全排查 7 5.1 一般规定 7 5.2 地基基础 7 5.3 砌体结构 5.4 混凝土结构 9 5.5 围护系统 10 附录A 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评定表 12 附录B 城镇老旧建筑各组成部分安全排查用表 .13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8 条文说明 19
1.0.1为确保我省城镇老旧建筑的安全使用,判断建筑结构的安 全情况,保证排查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城镇老旧砌体结构、混凝 土结构民用建筑的安全排查。本规程不适用于钢结构建筑、大型 公共建筑、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或保护性建筑。 1.0.3城镇老旧建筑的安全排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 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排查程序及工作顺序
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资料、使用历史等; 场地安全排查; 3建筑现状排查:对建筑使用现状进行现场排查,以外观现 状为主,可配合相应的量测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等: 4排查评级:对调查、查、现状排查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采用定性的方法,确定建筑的排查等级,
1建筑安全排查首先判定场地的安全情况,其次对建筑进行 安全排查; 三个排查单元; 记录。
i级:无明显的变形、裂缝、破损等缺陷; i级:存在明显的变形、裂缝、破损等缺陷; i级:存在严重的变形、裂缝、破损等缺陷。
Ⅲ级:建筑存在危险,存在严重的变形、裂缝、破损等缺陷。 3.3评定原则及方法 3.3.1老旧建筑的场地安全排查应对建筑所处场地评定是否为 危险场地。 3.3.2天 老旧建筑安全排查应按两个层次进行评定。 1 评定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单元的安全排查 等级; 2 评定建筑整体的安全排查等级。 3.3.3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评定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建筑所在场地判为危险场地时,直接评定建筑安全排查等 级为级; 2建筑所在场地判为非危险场地时,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 重结构的评定等级,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建筑安全排查的等级; 3围护系统评定为Ⅲ级时,建筑安全排查等级不得评定为I 级。 3.3.4对于按3.3.3条进行了安全排查评定的老旧建筑,应按下 列原则处理: 1安全排查等级为I级的建筑,可继续正常使用; 2安全排查等级为IⅡI级的建筑,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 位进行检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安全排查等级为Ⅲ级的建筑,应暂时停止使用,设置警示 标志,应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 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0.1 场地安全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历史资料。 4.0.2场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GB/T 50731-2019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应评定为危险场地: 1对建筑物有潜在威胁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 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2暗坡边缘、浅层古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沟等场地; 3有明显沉陷趋势的采空区; 4遭受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 高危害影响区。
5.1.1现场排查的顺序宜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 统
5.1.1现场排查的顺序宜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
5.1.2建筑排查的内容为
1收集、查阅建筑的勘察资料、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环境资 料及使用历史资料: 2 检查建筑的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3 确认建筑的结构类型、屋盖类型; 4 复核建筑的长度、高度、宽度、层数; 观测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6 观测建筑的倾斜、变形。 5.1.3建筑检查时,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 况的检查,检查要点如下: 1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DB11/T 1586-201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作业规范,可剔除其表 面装饰层进行核查,应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2检查非承重墙、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与上部承重结构的连 接状况。
1检查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可剔除其表 面装饰层进行核查,应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2检查非承重墙、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与上部承重结构的连 接状况。
无正规设计或施工的建筑; 2 私自拆改上部承重结构的建筑;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导致楼(屋)盖荷载增加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