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782-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水泥制造业.pdfDB11/T1782—2020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核算和报告范围,25核算步骤与方法.6数据质量管理.67报告要求附录A(规范性)相关参数推荐值.8附录B(规范性)XXX监测计划.9附录C(规范性)报告格式模板参考文献22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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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542-2020 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 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顾阿伦、李锦彬、邱大庆、谭效时、佟庆、李响、胡永锋、张悦
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件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 件主要起草人:顾阿伦、李锦彬、邱大庆、谭效时、佟庆、李响、胡永锋、张悦
DB11/T 17822020
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水泥制造业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 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制造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12960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GB/T11062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 3.1 水泥制造业cementindustry 以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或一定混合材,经研磨设备(水泥磨)磨制到规定的细度,制成水凝水泥 的生产活动,还包括水泥熟料的生产活动。 3.2 报告主体reportingentity 3.3 重点排放设施keyemissionfacility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5000吨(含)或占报告主体年度排放量大于20%(含)的排放设施。 3.4
活动数据activity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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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1I/T 7822020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3.4 排放因子emission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类 3.5 碳氧化率carbonoxidation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
4.1.1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 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 4.1.2报告主体除了水泥生产外,还存在其他二氧化碳排放的活动,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二氧化碳 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2.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4.2.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熟料生产过程,即碳酸盐高温分解产生二氧化
4.2.3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
4.2.4协同处置废弃物产生的排放
告主体协同处置废弃物产生的化石碳二氧化碳排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二氧化碳排放 和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a)识别排放源; b)收集活动数据; C)确定排放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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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e)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消耗外购电力、协同处置废弃物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量; f)汇总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 9)收集并核算熟料产量、协同处置废弃物量等生产信息。
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消耗外购电力和协同处 置废弃物产生的排放量之和,按式(1)计算:
式中: E 报告主体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燃烧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过程 报告主体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外购电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协同处置 报告主体协同处置废弃物过程产生化石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5.2.2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2.1 计算公式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碳排放量之和,按式(2)计算:
E燃烧=Z(AD,×EF)
T AD;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1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EF;一 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5.2.2.2活动数据
5.2.2.2活动数据
5.2.2.2.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式 (3)计算:
AD, = NCV,XFC, .....
式中: NCV,一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值,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准立方米(GJ/10Nm); FCi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 料DB13(J)/T 217-2017标准下载,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Nm3)
式中: NCV,一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值,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 (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准立方米(GJ/10"Nm); FCi一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 料,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Nm3)
5.2.2.2.2 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应根据碳排放单位能源氵 费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测量器具配置应符 167的规定。 重点排放设施的燃料消耗量应单独测量和记录
5.2.2.2.3低位发热量
报告主体应符合GB/T213、GB/T384、GB/T12960、GB/T11062等相关标准,开展化石燃料的低 立发热量实测;不具备条件的报告主体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实测数据。如上述两种要 求都不具备,其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采用附录A表A.1的推荐值。 低位发热值应单独测量和记录,天然气低位发热值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1062的相关规定;煤 炭在每批次燃料入厂时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燃料入厂量或月消费量加权平均作为该燃料品种 的低位发热量。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应符合上述测量频次要求
DL/T 1013-2018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微机励磁调节器试验导则5.2.2.3排放因子
5.2.2.3.1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