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178-2015 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pdfICS13.020.40
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
Codefornoiseandvibrationcontrolofsensitivebuildingsoverorneardepot and stabling yard of metro
Codefornoiseandvibrationcontrolof sensitivebuildingsoverorneardepot and stabling yard of metro
范围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督及安全专项设施工方案编织指南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钱勇 等编著] 2012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阶段控制要求 适用标准及测量方法 噪声与振动预测 噪声与振动控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内部线路列车运行引起的敏感建筑物环境振动测量方法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内部线路列车运行引起的敏感建筑物结构噪声测量方法9
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 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的原则、方法和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噪声与振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 工作,项目开发、规划、设计和管理等工作可参考执行。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对噪声与振动有 较高要求的非敏感建筑物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 23716 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 HJ4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 JGJ/T170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S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铁metro(undergroundrailway、subway)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列车在全封闭的线路上运行 区的线路基本设在地下隧道内,中心城区以外的线路一般设在高架桥或地面上。 3.2 车辆段depot 停放车辆,以及承担车辆的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工作和承担定修或架修车辆检 生产单位。
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 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这一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 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经过大地和(或)建筑结构传播而来的振动引起的建筑物室内的噪声,也称为二次结构噪 噪声或地导噪声、二次辐射噪声。
一种专门设计的立于噪声源和受声点之间的声学障板,它通常是针对某一特定声源和特定保护位置 (或区域)设计的。
隔振屏障vibration isolationbarriers
.1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应以保证车辆段、停车场运营安全和正常使用为前 提,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科学、合理、综合地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
5.1十地一级开发阶段
5.1.1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应与车辆段、停车场同步规划设计,通过合理布 局,包括线路走向及线位布局、区域敏感建筑布局、业态功能等,降低噪声与振动对项目产生的影响。 5.1.2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在车辆段、停车场规划设计时,应同步开展相关 噪声与振动预测评价与防治工作,结合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制订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方案。 5.1.3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项目在车辆段、停车场建设实施时,应同步落实土地 级开发阶段的环保工程措施,并在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完成后,对该建设用地噪声与振动进行全面测试 与评估并公示其相关结果。
5.2敏感建筑物建设阶段
5.2.1敏感建筑物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宜在地铁车辆段、停车场运营后开展实施,应参考土 地一级开发阶段的评估测试结果进行实地测试,分析该建设用地噪声与振动现状,预测及评价项目实施 后造成的环境噪声与振动影响程度,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噪声与振动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制订合理的项 目开发方案。
5.2.1缴感建筑物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宜在地铁车辆段、停车场运营后开展实施,应参考王 地一级开发阶段的评估测试结果进行实地测试,分析该建设用地噪声与振动现状,预测及评价项目实施 后造成的环境噪声与振动影响程度,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噪声与振动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制订合理的项 开发方案。 5.2.2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应同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环保工程措施,并在建设过程 中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5.2.3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并按照相关规 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敏感建筑物建设完成交付使用时,宜公示其环境噪声、环境 振动及结构噪声影响情况。
5.2.2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应同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环保工程措施GB/T 14833-2020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并 中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2.3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并按照相 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敏感建筑物建设完成交付使用时,宜公示其环境噪声、 动及结构噪声影响情况。
6.1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的敏感建筑物,其环境噪声应满足GB3096相应声环境 值要求,在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无法满足其相应限值要求时,应采取建筑防护措施,使敏感建 环境符合GB50118的相应限值要求。 6.2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的敏感建筑物,其环境振动应按照GB10070进行评价, 停车场内部线路列车运行引起的环境振动测量方法见附录A,其他振动测量方法按照GB10
5.1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建设的敏感建筑物,其环境噪声应满足GB3096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限 直要求,在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无法满足其相应限值要求时,应采取建筑防护措施,使敏感建筑物室内声 环境符合GB50118的相应限值要求,
6.3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列车运行引起的建筑物结构噪声应按照JGJ/T170进行评价,测量方法 见附录B。 6.4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内部检修作业、附属设施等固定设备产生的结构噪声应按照GB12348进行评 价。
6.3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区域列车运行引起的建筑物结构噪声应按照JGJ/T170进行评价,测量方法 见附录B。 5.4地铁车辆段、停车场内部检修作业、附属设施等固定设备产生的结构噪声应按照GB12348进行评 价。
DB62T 4135-2020 抗冲改性聚氯乙烯(PVC-M)管材高速冲击试验方法.pdf7.1噪声与振动预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