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031-2021 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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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1/T 0031-2021 建筑吊篮安全施工管理规范.pdf

4.1.3专项施工方案追溯要求

4.1.3.1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应依据施工项目的结构相关图纸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制,且

某施工临时用*施工方案1.3.1 包括下列内容: a 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b 编制依据: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等; C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d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e 设计计算技术:计算书、相关施工图纸及节点详图: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劳动力计划: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名单及 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h 编审人员: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 i)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4.1.3.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 案由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 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 位项目监理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涉及分包单位施工的,专项施工 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1.3.3超危大或非标工艺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实 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 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组成员应从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危大工程专家库选择,人数为单数 且5人以上。 4.1.3.4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应包括专家、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技术 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 顶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mT+T

4.1.3.8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对不按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停工整改,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1.3.9专项施工方案履行的任一文件均属于危大工程存档文件,*子档案及扫描*子版文件可作为 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4第三方检测单位追溯要求

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追溯要求包括: a)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应具有本文件4.2.5要求的检测资格和能力; b)现场检测的设备应是“吊篮库管理平台”备案的吊篮,现场检测应基于吊篮安装的位置、结 构型式等状态,核查其是否满足已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检测报告应为各方验收移交吊 篮的主要依据; c 对安全锁的检测方式应为实验室检测,检测报告是判定安全锁是否有效的依据: d 应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将吊篮检测报告及时上传至“吊篮库管理平台” 纸质报告可根据现场各方存档要求提供; e 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签署的文件应按危大工程存档文件管理,*子档案及扫描*子版文件应作 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5吊篮安拆单位追溯要求

吊篮安拆单位的追溯要求包括: a)吊篮安拆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过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吊篮安拆作业; b 负责吊篮安拆的人员应为本文件界定的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和辅助人员,吊篮安装拆卸人员不 少于安拆总人数的20%,应在核查安拆人员的资格证件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后,录入人员实名 *统,严禁无资格人员进场安拆吊篮; c)被吊篮安拆单位委派的安拆人员,应签订《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见附录A),应接受安全 与技术交底后进行吊篮安拆; d)吊篮安拆单位及安拆人员所签署的文件均属于危大工程存档文件,*子档案及*子版文件可 作为追溯责任的依据和证据。

4.1.6吊篮操作者追溯要求

吊篮操作者的追溯要求包括: a)吊篮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应由外装施工单位将吊篮操作者录入“吊篮库管理平台”,施工 总承包单位监督核查吊篮操作者证件及录入情况; b 非标吊篮的操作应定人定篮,未接受非标吊篮安全和技术交底的操作者不得操作非标吊篮; C 吊篮操作者变更时,应由外装施工单位组织交接,重新履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报总承包单位 留存相关文件:

d)吊蓝操作者每天操作吊蓝施工前应按《吊篮日常检查表》(见附录B)所载项目进行检查,检 查合格后方可作业。操作者应及时记录检查项目情况,并对检查结果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操作者签署的任一文件均属于危天工程存档文件,*子档案及*子版文件可作为追测责任的 依据和证据,

4.2合格单位基本要求

4. 2.1吊篮生产单位

吊篮生产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吊篮生产制造,并具有相应技术和资金实力; b 具有有效的吊篮产品质量责任险保单; C 已连续生产吊篮整机满五年或销售整机吊篮达到一万台以上; d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类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机*类专业中级职称,专职质量检 验人员具有质量检验员应具有的相关学历及资格,并出具的任命书; e 具有提升机、防坠落装置、*控箱、焊接的生产或装配车间及相关设备,还应有提升机和防 坠落装置专用检测设备; f 具有吊篮零部件分解图、零部件明细表、吊篮使用说明书、提升机、防坠落装置、*控箱粘 贴名牌位子示意图、名牌样式尺寸图及吊篮《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式样; g)有吊篮产品质量保障证明及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4. 2. 2吊篮租赁单位

吊篮租赁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吊篮租赁和安装业务; b) 用于租赁的高处作业吊篮整机是“吊篮库管理平台”公示合格的吊篮; c 具备吊篮安装架设、拆卸等专业人员和实施能力。应具有吊篮安装拆卸持证人员2人以上, 且每100台吊篮配备不少于1人; d)建立了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专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人员1人以 上,且每300台吊篮配备不少于1人; e)在吊篮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满足与承担作业设备数量相 应的维修和仓储场所,并有提升机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功能和试验数据应符合本文件的4.5.2 要求,合格吊篮不足200台的,因其收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成本,建议合并组建租 赁企业; f)对施工中的吊篮,每月进行一次“月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签字后,应报送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归档

4. 2. 3 吊篮自用单位

吊篮自用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外墙施工和吊篮安装业务,外墙施工应取 得相应专业资质; b 自用企业的施工吊篮,应为“吊篮库管理平台”公示合格的吊篮; C 具备吊篮安装架设、拆卸等专业人员和实施能力。应具有吊篮安装拆卸持证人员2人以上, 每100台吊篮配备不少于1人; d 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专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件1人,每 300台吊篮配备不少于1人; e 应在吊篮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及能满足相应设备数量的维修和仓储场所 并有提升机试验装置,其功能和试验数据应符合本文件的4.5.2的要求; 对施工中的吊篮,每月应进行一次“月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签字后,报送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归档

4.2.4吊篮安拆单位

吊篮安拆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吊篮安装业务; b)具备吊篮安装架设、拆卸等专业人员和实施能力。应具有吊篮安装拆卸持证人员5人以上, 安拆辅助人员不少于10人; c 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专职持有安全员C证人员2人以上: d) 应在吊篮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有固定满足经营需要的办公场所; 所有安拆工和安拆辅助工、安全员,应有高危行业人身意外险,死亡赔付不少于35万、医疗 费不低于3万: 应建立健全吊篮安拆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吊篮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 程、吊篮应急处置及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4.2.5第三方检测单位

4.2.6施工总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应满足下列要

a)对验收合格的吊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告吊篮名称、验收、施工时 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 应对吊篮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带班作业,项目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对未按 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 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 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C 应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施工安全定期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对存 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d 向专业承包和租赁单位提供建筑施工所需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吊篮报备相关手续,并确保吊 篮进场安拆所需的施工条件; e 负责组织、发起、办理吊篮的备案和使用登记,负责对高处作业吊篮承包单位的产品品牌、 规格型号、维修保养质量、防坠落装置检测报告、整机检测报告、人员资格证件、安拆人员 资格证件、操作使用资格证件等手续的审查;核对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 及真实履职情况; 组织参与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的*合验收,负责对安拆和使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

4.2.7外装施工单位

外装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对高处作业吊篮承包单位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维修保养质量、防坠落装置检测报告、 安拆人员资格证件等进行审查;核查管理人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及真实履职情 况; b 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落实: c)对安装后的吊篮选定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 进行*合验收; d 吊篮施工期间,应建立检查制度,“日检查”由使用单位的操作者按《吊篮日常检查表》(见 附录B)进行,分包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周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e) 安全负责人应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作 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f)应对吊篮操作者的上岗资格负责,履行吊篮进出场线上与线下的备案手续

4. 2. 8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a)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对吊篮设备资料进行审查,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和租赁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情

c)依规对吊蓝安拆过程进行现场监理,审查吊蓝现场检测执行情况,监替并参与使用前的*合验 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理并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上; 对吊篮操作使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及违反安全生产法 标准规范或操作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 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 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2.9对吊篮有关单位评估审查要求

对吊篮有关单位应进行评估审查应满足下列要求: 对拟进入沈阳市的吊篮生产单位、租赁单位、自用单位、安拆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由其 向市、区、县的任一级别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归口的行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报送本文件 要求的相关审核资料; b) 对报送材料齐全的单位,材料审核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符合要求的,受理单位应 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实地现场验收,其现场验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含资料受理时限); c)对实地现场验收通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吊篮库管理平台”予以建档公示,对 未通过现场验收的应对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回执,

4.3吊篮施工备案管理流程

4.4吊篮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及要求

4.4.1吊篮施工立项流程

图4吊篮施工备案管理流程图

吊篮施工立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外装分包、监理等环节,相关流程主要内容为: 施工总承包单位:登录“吊篮库管理平台”→选择城市→区县一填写项目信息→填写管理人 员信息一→选择外装分包单位→选择监理单位→保存; b) 被选中的外装分包单位:登录“吊篮库管理平台”→填写人员信息(管理和操作者)→选择 吊篮租赁单位或自用单位→选择安拆单位→选择检测单位→保存; c 被选中的监理单位:登录“吊篮库管理平台”→填写管理人员信息→保存

4.4.2吊篮施工预报备

吊篮施工预报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吊篮施工预报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a)签订统一《租赁合同》、《吊篮施工各方管理人员确认单》(见附录C)、《吊篮专项施工方 案确认单》(见附录D); 经项目属地行业主管单位确认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登录“吊篮库管理平台”→进入已立项的 危大工程项目→点击预报备通过。

4.4.3吊篮进场安装

吊篮进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拆单位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 (见附录A); b)安拆单位依照审核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专家论证方案实施吊篮安装。

4.4.4吊篮检测验收移交和备案通过

4.4.5吊篮拆除退场

吊篮的拆除退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吊篮部分退场或施工结束全部退场应签订租赁《吊篮退场验收移交单》(见附录G),可分多 次办理退场申请: b)退场申请由租赁单位/自用单位在“吊篮库管理平台”依据《吊篮退场验收移交单》(附录G) 申请退场,在属地行业主管单位“退场通过”后,即解除对吊篮整机编号、提升机编号、安 全锁编号的锁定,可在其它项目使用; c 吊篮申请全部退场或最后一次退场时,租赁/自用单位应上传施工总结,总结中应体现是否有 安全事故、安全风险及奖罚等情况; d)对撤场申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受理单位应即时通过

4.5.1再入场吊篮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保养维护:

4.5.2提升机维保后,维保单位应进

4.6吊篮部件报废及整机报废要求

4.6.1未到报废年限的吊篮,需要报废更换提升机、安全锁、*控箱的,应采用原整机生产单位的同 品牌、同规格型号的提升机、安全锁、*控箱,在提供发票及出厂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防坠落装 置)经实物验收合格后,予以报废更换并记录档案,编号不变,按本文件规定,更换提升机、安全锁、 *控箱的整机吊篮,报废期可视结构疲劳情况予以延长整机报废年限。 4.6.2吊篮整机报废年限为自出厂之日起10年,到报废年限的吊篮整机编号封档不再启用,自动停用,

符合本文件4.2要求的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或归口行业协会书面申请,经文件初审合格 政主管部门或指定行业归口协会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实地考核合格后完成入网登记,获得“吊 平台”的用户身份,

青况时,“吊篮库管理平台”应对已确认合格单

入网单位在申报中材料造假、检测报告造假、设备造假或瞒报、隐瞒事实等不真实情况 的; 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的; 因安全原因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三次通报整改或被吊蓝行业列为不诚信企业名单的; 一年内无经营,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未通过,无安全管理机构、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或 设备已无法确保安全施工的; 单位主动要求退出的; 未按本文件规定履职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其它应被退出的

5吊篮标准安装与安全施工管控要点

5.1.1主要设施要求

吊篮主要设施(包括吊篮平台、上悬挂、安全锁、提升机、配重、钢丝绳、电器、整机电子标牌)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结构材料尺寸必须符合生产单位手册及图纸要求; D 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损坏等现象; C 悬挑横梁应前高后低,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2%,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高处作业 吊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结构表面无锈蚀,漆面整洁; d)在吊篮平台外侧应醒目的标识,标注载重量、注意事项及吊篮序号等:

5. 1. 2 安全锁

安全锁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5施工吊篮典型架设悬挂机构示意图

a)安全锁与吊篮品牌应相同,型号应与吊篮型号相匹配,外露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产品标 牌及安全要求铭牌的油漆颜色应醒目,其上面的字迹应清晰,安装应牢固、端正。 b) 产品外壳需由检测机构刻录清晰可见唯一档案编号。 安全锁的有效标定期限为12个月,检测报告上传平台后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 安全锁应保证钢丝绳穿入时其内部畅通,不得有阻绳、卡绳现象;摆臂归位灵活有效, e) 安全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应予报废: 1)产权单位认为应该报废的; 2) 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无法修复的; 3本文件规定到报废时间的

5. 1. 3 提升机

提升机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提升机与吊篮品牌、规格型号应相同,应具有良好的穿绳性能,不允许穿绳时有卡绳、堵绳 等现象,提升机应无明显噪音、无明显发烫热,制动正常、无下滑; 提升机整机表面光滑平整,油漆层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流痕、皱皮、漏漆、气泡等现象, 产品标牌应字迹清晰,不应有脱漆、锤印; C 减速箱体不得漏油,渗油不得超过1处(渗油量在3min内超过一滴为漏油,不足一滴为渗油); d 操作升降时,平台向X或Y轴任一方向倾斜严重时严禁升降,对有制动和停机失灵或误动作 等现象时严禁施工; e 吊篮施工时应配有手动下降专用工具; f 提升机应由镶嵌或刻录清晰可见唯一档案编号,统一入库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g 提升机保养应建立档案,提升机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应进行维保后检测: 1)正常施工作业,间隔达到12个月时; 2) 高强度连续作业达到8个月以上时; 3)当施工作业发现严重故障,并且可能产生事故的。 h 产权单位认为应该报废; 2 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 3)本文件规定到报废时间的。

钢丝绳绳端固定方式见图6,每日操作前,应检查防松观察口,如发现缩小迹象,证明前端绳 夹已松动,应按要求重新设定观察口并紧固所有钢丝绳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钢丝绳绳端固定示意

配重应摆放稳定整齐,无缺损、断裂,符合吊蓝手册要求的重量及数量。 验收后的吊篮配重,应采取无法随意移动的钢丝绳锁定,并有严禁移动的警告牌

5. 1. 6 吊篮电器

吊篮所附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控箱电源正确(无反相)、固定良好、各插头端子无松动损坏、各按钮开关、转换开关、 指示灯工作正常,操作灵敏; b) 电缆线电源必须带有漏电保护,必须接有零线,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其余部分应放置妥当并 米取保护; C 二级箱应固定牢固,电缆、电器件与连接的吊篮总容量相匹配,每个二级箱连接吊篮不宜多 于12部。

5.1.7吊篮整机电子标牌

5.2超过一定高度和非标架设吊篮

5.2.1吊篮的架设与施工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 号)执行。 5.2.2对超过60m施工高度和非标架设的吊篮,应由被安全和技术交底的指定操作者操作指定的吊篮 操作者变动时,应重新履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后方可操作超高或非标吊篮。

5.3其它安装和施工使用

5.3.1吊蓝限位器安装应止确可靠,动作灵敏、能有效防正吊蓝冲顶。 5.3.2操作者按指定的吊篮编号操作吊篮,严禁操作其它吊篮。 5.3.3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操作者专用独立的,用于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在吊篮内的作

茶款安求 5.3.4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5.3.5未经验收合格和未通过备案的吊篮严禁操作使用,对已通过备案使用的吊篮,不应随意移位。 如需要吊篮移位,应按本文件的要求重新履行方案、检测、验收移交流程,并重新备案后使用: 5.3.6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的吊篮应重新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3.7操作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不应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5.3.8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宜施工的情况时,应停 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5.3.9严禁将吊篮当作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并严格按约定控制荷载。 5.3.10严禁喝酒后安拆作业,严禁在安装区域以外驻留,进现场戴安全帽。 5.3.11 每次作业结束应将吊篮放至地面、将主电源切断,并应将电气柜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5.3.12拆卸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严禁用吊篮当运输设备、严禁高空抛物。

附录A (规范性) 吊篮安拆责任明确书

我公司,现委派以下吊篮安拆人员,承揽 项目的吊篮安拆工程,我公司及全体施工人员 明确知道承揽该项工程可能会承担以下责任和风险: 本人承诺: 1、本人所持证件合法有效途径; 2、本人知悉所签署各项文件内容的含义以及可能会承担因违章作业、不当行为等造成的保险赔付以外 的后果和责任,会严格执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吊篮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3、本人保证工作时间不喝酒、不在禁止区域吸烟、不在安装区域以外驻留,进现场就配戴安全帽,高 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

1、吊篮安装时应按架设方案进行施工,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吊篮安拆工)的专业人员实施; 2、安装作业前,应划定安全区域,并应排除作业障碍。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作业 人员应与屋面边缘保持2m以上的距离。组装场地狭小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 结方式进行拉结固定。未经方案确认的任何架设方式都属于违章安装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及责任; 3、悬挑横梁应前高后低,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2%,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使 用说明书的规定; 4、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 替代物;安装时钢丝绳应沿建筑物立面缓慢下放至地面,不得抛掷; 5、两个悬挂机构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应相等,其误差不应大于50mm;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和使用时,在10m范围内如有高压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JGJ46的规定, 采取隔离措施。电缆线电源必须带有漏电保护,必须接有零线,接头处应牢固可靠,电缆线到底且 多放约2m,其余部分应放置妥当: 7、提升机:应无明显噪音、无明显发烫、制动正常、无下滑;安全锁:摆臂灵活;限位器:安装正确 可靠,动作灵敏、能有效防止吊篮冲顶;电控箱:电源正确(无反相)、固定良好、各插头端子无 松动损坏、各按钮开关、转换开关、指示灯工作正常。 8、吊篮拆除应由租赁单位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后拆除。吊篮拆除应由本文件规定的安装拆卸 人员及辅助人员按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安拆单位安全员指挥下实施;一 9、拆除前应将吊篮平台落至地面,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和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电源后进行拆除; 10、拆除屋面悬挂支架时,地面应设置隔离带和其它相应的安全措施,分解后的构配件严禁放置建筑物 边缘并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不得将吊篮的任何构配件从高处抛下。

DB2101/T0031—2021附录B(规范性)吊篮日常检查表表B.1吊篮日常检查表日期项目名称检查人吊篮编号载重量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各结构件应无开焊,连接件、紧固件应齐全、可靠,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悬配重正确固定,无缺失、破损、移动,前后支架未被移动挂机加强绳(紧绳器)无损伤或松解现象处于合理收紧状态悬挂装置位于平台工作位置正上方,吊点间距没有移动构骑墙架或其它非标结构应该按技术交底所列检查项检查与悬挂机构牢固连接,绳夹无松动,放松观察口钢丝绳高度无变化钢限位挡块安装无变化、无松动2丝无松股、扭结、毛刺、断丝、压痕、锈蚀,应清除附着砂浆、涂料等杂物绳钢丝绳重锤完好无缺悬吊焊缝无开裂,销轴、螺栓齐全、紧固,结构件无变形、破损3平台建筑物立面上无运行时可能会接触的物体、平台上无冰雪、杂物电动机、提升机使用时应无异常升温、异味、异响现象润滑良好,无渗、漏油现象提与悬吊平台连接牢固4升机手动滑降可靠、有效钢丝绳进、出绳口和外表面应无污物制动器无打滑现象穿绳性能良好安锁绳有效,动作灵活,锁绳可靠5全安全锁开启手柄不应人为固定锁安全锁应与悬吊平台连接牢固漏电保护装置有效,保护接地和接零完好电升、降及急停等各开关动作正常;行程开关功能正常器电缆线无破损,超高施工时的电缆应由防断保护措施6系各电气接头应无松动,悬垂电缆固定在悬吊平台上,插头不得直接受拉统电器箱门能可靠关闭,雨后施工应检查电箱是否有短路和漏电屋顶设置的级箱外观完好、线路连接完好安与建筑物独立固定可靠,防磨损措施完整,无磨损、腐蚀、断裂,金属配7全件完好绳安全绳自锁器配备完好,安装方向正确操作按钮动作灵敏、正常;急停开关有效、可靠,行程限位有效空载提升机起动、制动正常,运行平稳8试验调整平台角度,防坠落装置在≤14度角度内锁住无其它异常情况施工悬吊平台降至地面,放松工作钢丝绳,使安全锁摆臂处于松弛状态结束关闭电源开关,锁好电器箱检查露天存放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进入提升机、安全锁和电器箱注:检查人为该吊篮的操作者,检查结果√为完好,×为不正常,并应注明问题解决办法及结果,处理后使用18

DB2101/T 00312021

附录D (规范性) 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确认单

表D.1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确认单

篮专项施工方案平面布

3、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为本确认单附件,备案时一并提交

附录E (规范性) 吊篮验收移交单

表E.1吊篮验收移交单

DB31/ 915-2015 氨冷库安全生产规范.pdf5、以上吊篮设备可正式交付承租方; 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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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吊蓝设备的安全运行,承租方及操作者承诺: 吊篮经项目各方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吊篮操作者是《建筑吊篮安装施工管理规范》规定的操作者,并按规定履行安全、技术 告知; 吊篮操作及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规范合格的安全带并挂扣在独立安全绳上,吊篮 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每天使用设备前,吊篮操作人员须按《吊篮日常检查表》(见附录B)所载项目进行检查 合格后操作; 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工具及物品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使用吊篮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并设置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 严禁将吊篮当作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严禁超载运行并保持荷载均衡; 设备在升降时,吊篮操作人员须密切注意电缆线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 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停止作业,不得擅自空中维修,应由专业人 员进行维修,确认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及其它不宜施工情况时,应 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吊篮操作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出入吊篮; 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 放置在吊篮内,电焊机、电动工具必须外接独立电源,不得接入吊篮电控箱内,缆线不 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操作人员离开吊篮或进行吊篮维修应将主电源切断,操作结束后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 中,应将吊篮放至地面,并应将电气柜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DB2101/T 0012.5-2019标准下载外装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表G.1吊篮退场验收移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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