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J2022-2012 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pdf表10空气管道、风道内的流速表
7.2.6当采用机械表面曦气供气时,表曦机应有较高的动力效率,表面曦气池池形、表曦机络 构及表曝机的安装方式应相匹配。 7.2.7寒冷地区和对噪音有控制要求的鼓风机应设置单独的风机房,风机房设置应满足操作、 检修、通行等要求,并应采取必要的防噪音措施 7.2.8鼓风机的冷却系统应设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7.2.9空气输配系统的设置应满足风机启动、运行调节和安全防范方面的要求。 7.2.10鼓风机室所配置的起吊设备应满足风机安装和检修的需要。
应根据其所输送介质的特性及水泵的
(1) 水泵流量的调节范围应能满足废水处理中水量变化的要求。 (2) 水泵的工作压力应能满足最不利点处所需水压的要求。 (3) 所选水泵应能经常保持在高效区内运行。 (4) 两台水泵串联工作的时,应考虑二级水泵泵体的承压能力及密封要求。 (5) 当水泵的运行工况发生改变时,应对水泵的特征工作曲线进行修正
菜溪乡溪边村拌和站施工方案1号7.3.2水泵系统的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配置备用泵。 (2)水泵应根据其自身的特性、运行环境条件、所采用的启动方式及所输送液体的特性 等选择合适的充水方式。 (3)非自灌和非全自灌充水启动的水泵,每台水泵应设独立的吸水管,且应少转弯,其
最大安装高度应满足不同工况下必须气蚀余量的要求。 (4)水泵吸水管入口应装喇叭口,喇叭口在吸水井最低工作水位下应有足够的淹没深 度。喇叭口应有支架、滤网等安全保护。 (5)各系列的活性污泥及硝化液回流,宜设置各自的独立回流系统;当采用混合后回流 时,应设置分水和配水设施。 (6) 对设有循环回流的系统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水流优先供给回流系统。 (7)非自身冷却、润滑或密封的水泵,应选用可靠、合格的外部水源,并设水流或水压 检控或自控装置。 (8) 管道的布局应不影响人的通行和吊车的走行,管道的安装方式及位置,应在检修拆 卸时不影响其他水泵的正常工作。 (9) 蝶阀前后直管段长度应能确保其正常开闭和阀板卡在全开位置时的正常拆卸。 (10) 卧式水泵与电机连接的靠背轮,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均应设置安全罩。 (11) 水泵轴封排水及轴封渗漏排水应采取有组织的地沟或管道排水。 (12) 输送有腐蚀介质的水泵站的地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7.3.3吸水井的设置应满足水泵安全运行和水量调节的要求。
吸水井的设置应满足水泵安全运行和水量调节的
(1)吸水井应有足够的有效容积,满足水泵的启动要求;兼有调节水量作用的吸水井的 有效容积,应使水泵每小时的启动次数不多于6次。 (2) 吸水井的结构形式及其与进水管(渠)的连接方式,不应使吸水井内出现跌水、涡 流、旋流和紊动现象。 (3) 接受压力或高位水池来水的吸水井,应有来水量控制措施,吸水井不得出现溢水和 溢流管外排水现象。 (4) 对水位波动较大或水位波动频繁的吸水并,应设液位检测和报警装置。 (5)回流水井内应配有热力蒸汽系统,以便于保持水温。 7.3.4泵房和水泵机组的布置应满足设备运行、维护、安装、检修和安全的要求。 7.3.5泵房内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适宜的起吊装置
7.4.1液体空气提升器(简称气提器)的设计应遵循下列条件:
(1)气提器应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的空气压头。 (2)气提器宜采用好氧池鼓风空气的气源。 7.4.2气提器的空气用量可按式(28)进行计算。
QA一气提器空气用量,m²/h; H一为气提器扬液高度,m; h扬液管有效浸没深度,m; Kl一安全系数,取1.2~1.3; Q一设计提升水量,m²/h; 0.75h h+H
7.4.3提升空气送至气提器处的风压P(kPa)应不小于10(h+0.3)
(1)扬液管内液体流速(不包括空气量)宜为0.7m/s~2.0m/s,且扬液管管径不宜小 75mm。 (2) 空气管内流速按5m/s~10m/s选取,空气管管径应不小于20mm。 (3) 大型气提器的空气管释放口宜设置成多个,且应在扬液管入口处均布。 (4) 气提器出口后液体宜直接进入接受水池,或用渠道重力输送。当需要用管道输 时,应设置气液分离设施。
7.5.1蒸氨废水pH在线检测仪的取源部件应满足水温、水质和水压等不利条件的要求。 7.5.2上流式组合填料生物膜法的缺氧反硝化池布水宜采用分区交替均匀布水,焦炭生产规模 在70万t/a以上的焦化废水处理,上流式组合填料生物膜法的缺氧反硝化池布水应采用分区交 替均匀布水。布水设备宜采用旋转布水器或类似功能的产品。 7.5.3空气释放器应选择充氧效率高、空气阻力小、耐有机溶剂、能承受最大挤压力、抗摆动 疲劳极限次数多及不宜堵塞的曝气器。 7.5.4二沉池刮泥机的结构形式和安装应符合本规范6.4.4.10~6.4.4.12的技术要求。 7.5.5絮凝反应设备宜采用旋流反应器。 7.5.6化验设备和仪器配置应能满足废水处理生产运行分析化验检侧的最低要求
7.6.4水池施工应采用规定标号的防水混凝土,所用钢筋、沙、石、砖等建筑材料应满足设计 和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8.1.1焦化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应进行分析化验检测、自动化仪表检测和自动化过程控制。 8.1.2分析化验检测所采用的方法应符合有关分析标准及焦化废水的水质特点。 8.1.3自动化仪表检测和控制的内容应根据废水处理的内容、规模、工艺特点、系统组成、运 行管理要求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8.1.4自动化仪表检测系统的取源部件和控制系统的执行机构的选择,应能适应焦化废水的水 质特点,取源部件所采数据应真实有效,执行机构应灵敏可靠。 8.1.5废水生化处理系统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应与废水处理规模、检测和检控项目的多少、以 及全厂的自动化装备水平相一致。 8.1.6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改扩建及与焦化生产控制系统联网的需要, 8.1.7由环境保护部门监控的水质、流量等远传在线检测项目,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表11常规分析项目及分析方法参照表
8.2.2化验室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验室宜设置化验间、天平间、精密仪器间、设备间及更衣室等; (2)化验室应设置双面或单面化验台、通风橱、工作台、天平台、药品柜及试剂架等; (3)天平间要求避光和无外界震动干扰,并应选用防震动刚性天平台: (4)化验室通风橱的数量应不少于2个; (5)分析化验所选设备应能满足废水分析化验检测的最低需要
8. 3. 1 热工量
8.3.1.2热工量检测的范围和项且如下:
变水处理在线检测的热工量包括流量、温度、压
(1)生化处理站流量检测项目为:进入处理系统的各种水和废水,送出系统的各种 水及外排水,鼓风空气,送机械脱水污泥量等; (2)生化处理站液位检测项目为:水泵吸水(泥)井、药剂池(槽)、调节池等: (3)污泥机械脱水系统的压力检测项目为压缩空气等; (4)其他废水处理过程的热工量检测内容和检控方式应由废水处理工艺来确定,且应包 原废水流量的检测
8.3.1.3热工量的检控方式如下:
(1)流量检控的方式宜为就地指示加在线连续检测指示并记录; (2) 温度的检控的方式宜为在线连续检测指示并记录; 液位检控的方式宜为就地指示和在线连续检测指示并记录,高、低液位声光报警 其中各水泵吸水井应为低液位自动停泵
8.3.1.4热工量仪表的选择原则如下:
效量程的中间部位。 (2)流量测量仪表宜采用阻力小、不易堵塞、使用寿命较长的仪表。液体流量测量宜
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及明渠流量计。 (3)液位测量仪表宜采用超声波液位计和雷达液位计。 8.3.1.5在厂废水总排口及生化处理装置出口,应设置流量在线检测仪表。 8.3.1.6热工量仪表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应满足其各自的安装技术要求。
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及明渠流量计。 (3)液位测量仪表宜采用超声波液位计和雷达液位计。 8.3.1.5在厂废水总排口及生化处理装置出口,应设置流量在线检测仪表。 8.3.1.6热工量仪表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应满足其各自的安装技术要求。
8.3.2.2检测范围和项目:
(1)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的蒸氨废水管道上宜安装pH在线检测; (2)好氧生化反应池宜设置溶解氧及pH在线检测
8.3.2.3检测方式
(1) pH检测的方式宜采用就地指示加在线连续检测指示并记录和警戒线报警; (2) 溶解氧检测的方式宜采用就地指示加在线连续检测指示并记录,
8.3.2.4检测仪表选择:
(1)蒸氨废水pH检测探头应能耐高温、耐压和防焦油污染; (2)好氧生化反应池的溶解氧及pH检测探头应抗活性污泥粘着。 8.3.2.5在生化处理的二沉池出口,宜设置氢氮在线检测仪表,
8.3.3设备运行状态
8.3.3.1根据需要可选择电压、电流、功率、电能、功率因数、频率等指示和记录,其中供电 压和生化站各鼓风机的工作电流为必选量,各鼓风机的工作电流应有现场指示。 8.3.3.2各种动力设备的状态,应包括运转、停止和事故指示等
(1) 宜对系统的设备单元、检测单元、控制单元、管理单元做出合理的配置; (2) 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恰当的网络结构及通讯速率; (3) 对系统软件要从运行稳定、易于开发、操作界面合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4) 根据企业需求及相关基础设施,宜对企业信息化系统做出功能设计
(1)显示工艺流程图; (2)显示动力设备的实时工作状态:
(3) 实现现场与控制室、自控与手动控制切换: (4) 设定和修改系统控制参数; (5) 事故声、光报警及其纪录查询; (6)运行参数及污染物指标的历史记录查询; (7)手动/自动打印报表功能; (8)与之联网生产车间的运行状态浏览及数据信息查询: (9)具有开放的数据通讯接口。 防雷防静电与接地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采用成套设备时,应具备与控制系统连接的通讯接口
9.1.1电气供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2和GB50054等设计规范的规定,电气防火、防爆和防雷 电设计应按GB50058和GB50057等设计规范执行,
9.1.2废水处理项目的配电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重要工艺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并且应与焦化主体生产用电的要求相一致。 (2) 对于单个用电量超过220kW的用电设备,宜优先考虑采用6kV或10kV高压供电 (3) 废水处理系统所需的双回路电源,应优先选择由厂内就近变电所供电。 (4) 低压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用电设备较分散或处理单元相距较远的废水 理设施,可分散设置低压配电装置,
9.1.3对用电量较大的设备应选用合适的启动和控制方式。
(1)高大构筑物、建筑物及设备等应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防雷设计; (2)有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应进行防静电设计; (3)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和电缆桥架等均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保护接地或重复接地 9.1.5对分期建设或有明确远期规划的废水处理的供、配电设计,应留有可能的供电负荷和 配电场所。
9.2 给水、排水和消防
9.2.1给水和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014、GB50015和GB50332等设计规范的规定,消防、抗 和环境安全设计应按GB50016、GB50140、GB50032、GB12348、GBZ1和GBJ87等有关设计 范热行。
废水处理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网的给水排水工艺设计,应进行负荷计算和水力计算 生产及生活给水应满足生产、生活和安全卫生需要,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生活给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直接相连接; 座水外用站内至小应右一外场所仕应生活绘水
9.2.3生产及生活给水应满足生产、生活和安全卫生需要,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给排水设施的配备应满 化验室内应配备下列给水排水设置: 1)应设置足量的供蒸馏装置及蒸馏水器等连接软管用的皮带水嘴和排水接受口; 2)通风橱内应设给水阀门和排水口
9.2.5管网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废水处理站内的排水应采用分流制,且应与全厂排水管网系统相统一; (2)占地面积较大的废水处理站和厂外独立设置的废水处理站,应考虑雨水的排放; (3)所设酚水自流管道应采用混凝土密封防漏检查井; 9.2.6污水处理站室内、外消防应满足国家相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9.3 采暖通风与空讠
9.3.1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应符合GB50019等设计规范的规定, 9.3.2对生产性建筑物,应根据使用性质和场所环境,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其中在药剂间、 药剂库、污泥脱水间、化验室、化验室通风橱及通风不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机械通风,换气 次数为5~8次/h。 9.3.3在寒冷地区的建筑物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设置采暖系统。其中有防冻要求的工 业厂房内的采暖温度应不低于5℃。 9.3.4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设置防暑降温设施。 9.3.5计算机房(中控室)应根据设备工作环境条件需要,设置空气温度调节设施。 9.3.6冬季生产加热或伴热用蒸汽可与采暖用蒸汽整体考虑,
9.4.1王建设计应符合JGJ79、 GB50069和GB50010等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废水处理工 之的不 要求,土建防腐、抗震、防火和特殊地基处理应按GB50046、GB50191、GB50016及GB50025 等设计规范执行
等设计规范执行。 9.4.2土建设计应具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完整设计基础资料。 9.4.3土建设计应考虑地基处理对现有和相邻建筑的影响,以及分期建设及改、扩建施工及衔 接的需要。
9.4.4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下列内容:
9.4.5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下列内容!
(1) 结构设计应按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充分考虑各种静荷载和动荷载; (2) 结构布置、构造处理等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检修、安全及降低工程造价需要; (3) 地基处理应按岩土勘察报告和有关特殊地质地区地基处理的有关设计规范进行: (4) 在废水处理钢筋混凝土水池非连续浇灌处应设置止水带; (5) 超长和超宽的钢筋混凝土水池,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后浇带,或采取特殊施工技 术措施; 废水处理构筑物及水池应采用现浇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用符合抗渗和满足 勾强度要求的材料; (7) 废水处理构筑物及水池的抗裂要求应确保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渗漏;
9.5.1焦化废水处理站应根据生产、检修、运输、安全需要,设置人行道和车行道。 9.5.2道路设计应留有相关的各种地下管网、管廊、电力和电讯线路等通行位置。 9.5.3道路设计应考虑雨水排水和防洪、防涝、防地下设施被水淹等安全问题。 9.5.4焦化废水处理站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及全厂绿化统一规划方案进行绿化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1.1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运行管理应符合国 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文件的有 关规定。 10.1.2工程设计企业质量管理应符合GB/T50380的相关规定。工程设计应对下列可能产生的自 然灾害和事故伤害进行必要的防范和消除
(1)可能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风暴、冰苞、雨雪、炎热、冰冻、洪水、泥 石流、滑坡、塌陷、不良地质和不明地质等; (2)可能的事故伤害包括爆炸、火灾、触电、中毒、烧伤、溺水、室息、坠落、跌落、坠 物、噪声、机械伤害和化学危险品伤害等。 0.1.3工程施工及生产运行管理劳动安全保护和职业卫生防护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1)制定完善的安全施工和生产运行安全操作和卫生防护技术规程: (2)对重大和易发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危害源设置明显的警示; (3)建立健全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各级岗位责任制; (4)建立职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定期检查和培训制度; (5)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
10.2.6劳动及生产安全应满足相关规
10.2.7安全防火和防爆应符合相关规定: (1) 焦化废水处理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 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满足消防要求的安全出入口数量、楼梯形式等; (3) 焦化废水处理的化验室、仪表操作室、配电室、苏公室、药剂库等处宜配备统一的 灭火器; (4) 在建筑物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在废水处理站区域内设置室外消火栓: (5)火灾爆炸危险类物品,应按其用量和贮量,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和防爆设防。 10.2.8职业卫生应满足相关规定: (1) 在有可能中毒的场所应设置防毒措施; (2) 在化验室内应设置带机械通风的通风橱; (3) 鼓风机、通风机、泵类等设备选应选用低噪声的产品; (4) 在噪声较大的生产场所应设置有隔声作用的操作室、休息室; (5) 设置满足卫生要求的休息室、更衣室、浴池、卫生间等设施,
10.3.1工程施工安全与卫生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 10.3.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300、GBJ141、GB50275、GB50236、GB50235、GB50268、 GB50242、GB50243、CECS162、GBJ232、GB50254、GB50256、GB50257、GB50212 GB50126和GB50185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0.3.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应符合GB12523标准的相关规定。 0.3.4工程施工应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和安全员负责制。工程施工应制定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0.3.5工程施工应配备专业的安全员和备齐必须的劳动安全及卫生保护用品 0.3.6工程施工劳动安全应符合相关规定: (1)在防火、防爆、危险性物品区域施工,应向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 施工时应有生产主管安全部门的安全员负责监督,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和消防措施; (2)在焦化生产区域内施工应严格执行生产厂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高空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临时围墙,安全警示标志,临时保护,人员留守等必要 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程施工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及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5)雷雨天不得带电作业和焊接作业; (6)工程施工应有防止突发事故的预案; (7)地下开挖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8)改扩建工程施工的地下开挖应注意不明电缆、暗道、危险物等可能产生的伤害:
(9)旧有生产设备和管道焊接应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止可能积存的油气、煤气、氨气 在焊接时发生爆炸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10)煤气管道在通气前应采用氮气或蒸汽进行清扫,并经化验确认管道中的含氧量低于 相关标准后方可通煤气; (11)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等重要设施时,应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按有关 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焊接作业应配带防护镜; (2)清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液体的设备、管道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服 (3)接触有毒气体的施工,应佩戴防毒面具; (4)生活给水管道在正式通水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5)工程施工应防尘和防噪音; (6)工程施工不得破坏或者污染周围水体及水源
10.3.8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购买的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安全保护用品应是经有关安全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2)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和压力容器应送相关主管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 (3)工程安装的所有设备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 (4)架空及明装管道安装应按设计要求、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实际需要进行固定: (5)设备安装精度应满足设备样本、相关技术规定及安全生产的需要: (6)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电气安全保护装置、自控系统参数等的设置与调整等应满足工艺 要求和安全需要; (7)电气保护接地电阻实测值应满足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8)所有的管道在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进行试漏或试压: (9)有防腐要求的设备、管道和钢制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按相关防腐技术规 程进行防腐处理; (10)有保温和防冻要求的设备和管道,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按相关保温图集或 图纸进行保温,或采取放空措施; (11)所有水池应通过试漏检验无渗漏,沉降检验符合工艺使用及有关规范或设计要求; (12)所有水池、水渠、管道等水处理设施应在通水前进行清扫和冲洗; (13)所有设备应通过规定时间的单机试运转并检验合格; (14)系统高程、管网运行在达到系统设计流量时,应能满足设计及工艺运转需要。 10.3.9工程施工应注意保护地下和地上文物、建筑及周围生态环境。
(1)化验和操作人员上岗应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服饰; (2)进行酸、碱及腐蚀性药品作业应佩戴防护手套; (3)应设有醒目的“饮用水”“非饮用水”提醒标志:
[11. 1 工程施卫
1.1.2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工程建设资质、设备安装资质等。 1.1.3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实行建设质量负责制,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 捏建设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部分的质量负责。 1.1.4工程施工应符合GB50300、GBJ141、GB50275、GB50236、GB50268、GB50235、 GB50242、GB50126、GB50185、GB50243、CECS162、GB50254、GB50256、GBJ232及 GB50257等规定的技术要求。 1.1.6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1)工程概况; (2)工程拆迁计划、施工部署、施工方法; (3)材料及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计划,材料和混凝土试块等的质检计划; (4)施工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5)雨季和冬季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6)节能环保技术措施、保障交通及周围环境的技术措施; (7)施工进度计划; (8)施工总平面图等。 1.1.7临时基准点和工程施工控制桩的设置应牢固,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其位置应便于 现察,并应经过复核后才可使用,且应经常复核 1.1.8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1.1.9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法定和规定的建筑材料、 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试块等送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 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11.1.10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11.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
行,并应取得质检部门签署的检验合格证明或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签字的质量合格文件; (2)设备、仪器、仪表、器材等开箱应有合格证、说明书、安装图等技术文件,并应由相 关各方进行数量、质量检验,并将相关文件存档保存; (3)施工时应注意各专业间的紧密配合,并不得遗漏预理件(预理钢板、预理套管、预理 管道、预理螺栓、预理构件等)和预留孔洞,其中水下部分所理套管应为防水套管; (4)对雨李施工、冬李施工、交义施工、突击施工、特殊地基施工、抗震结构施工、穿越 沉降缝或断裂带等施工,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5)混凝土水池的浇注宜采用机械搅拌连续浇注方式施工,并应切实揭实和严格遵守对浇 注间隔时间的规定,确保浇注后的水池无渗漏,冬季浇注应采取防冻措施; (6)在混凝土浇注时,应确保进出水堰的结构尺寸和标高,设有刮泥机的沉淀池的内底浇 注应确保各同心园上的标高一致; (7)设备、仪器、权表、电器及材料安装应充分考虑到防雨、防潮、防冻、防压、防碰、 防电磁干扰、防晒、防火、防雷、防静电、防爆、防尘、防震动、防腐蚀、防噪音、防温度剧 烈变化等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8)明装管道及器件安装应整洁美观,并便于通行、检修和阀门的操作: (9)自流管道的酚水检查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确保管道连接处密封严密不渗漏; (10)管道安装完应根据设计和有关规范技术要求进行试压或试漏,危险性气体管道应进 行气密性试验; (11)出水堰安装应确保堰口在同一水平高度上,且堰板与堰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水; (12)水池施工养护完毕后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渗漏试验,并确保水池无渗漏,沉降 量和不均匀沉降量均符合有关规范和工艺使用要求; (13)所有理地、明装和水下钢管及钢制件均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防腐处 理,对于有防冻要求的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保温; (14)所有仪表及电器应调试合格并留存调试记录。 (15)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包 括设计变更文件、技术性能测试记录及测试过程中的故障和修复记录、管道水压测验及闭水试 验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有关材料。 (16)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并将有关设计图,设计变更,施工、检验及验收文件和 相关技术资料立卷归档。
11. 2工程竣工验收
11.2.1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法定程序。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1.2.3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施工内容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规定; (2)单机及联动试车完成并合格,试生产期间机电设备能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3)系统流通能力达到负荷要求; (4)系统中所有阀门均能严密关闭和正常开启: (5)在夏季高温和好氧池达到正常工作水位时,空气鼓风机能正常工作; (6)好氧池内曝气系统完好,且固定牢固; (7)生物膜缺氧反硝化系统配水及集水均匀; (8)自动化计量及检控系统符合生产运行要求; (9)试生产期间发现的系统缺陷和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1.2.3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1.3工程环境保护验收
11.3.1焦化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环保峻工验收应符合《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
1.3.2 焦代发小 音齐应两定 : (1)在焦化主体工程投入试生产的同时,焦化废水治理的化工专业物化处理部分也应同时 进行试生产,焦化废水治理的生化处理部分应同时进行微生物培养。 (2)在试生产和微生物培养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 响进行检测和控制。 (3)在试生产和微生物培养期间,焦化废水的化工专业物化处理部分应能基本达到设计处 生物培养规律,逐步达到处理效果
1.3.3焦化废水治理工程的环保验收应具备的条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废水治理设施及其他保护措施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废水 处理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和生产运行预应力施工组织设计,其防治污染能力满足主体生产的需要; (3)废水治理设施的配置及装备满足废水处理稳定达标运行要求,废水治理设施的土 建施工、设备安装和材料选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废水处理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5)具备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其中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运行操作和分析化验
人员,制定有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5)生产用水、电、汽、气、药剂等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6)废水外排或回用的水质和水量已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且废水在线检测系统已按规定 建成,同步投入试运行,达到验收条件; (7)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 应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8)环境检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并能提供试生产期间自检环境检测记录; (9)按国家有关规定应设置的安全防范设施已投入运行,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不存 在其他安全隐惠。 11.3.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焦化废水处理设施应分期验收,
12.11机电及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12.12运行操作应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
12.11机电及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12.12运行操作应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
消防水池施工方案.doc表A3酸洗法苯精制过程中几种典型焦化废水水质和水量指标参照表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焦化废水处理站日常点检和运行记录表参考格式表B1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站运行记录表(一)年月日PH 值Vso (%)温时蒸氨除油池均和池缺氧池好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蒸氨除油池均和池缺氧池好氧池运行情况间废水1*2*1*2# 2*1*2"1°2*1#/2*1# | 2*1234567交班:8接班:9101112131415交班:16接班:17181920212223交班:24接班:48
表B2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站运行记录表(二)年月流量m'/h液位(m)时说明:好氧空气回流泥混合液复事故池蒸氨其他送熄絮凝1吸2°吸3°污1加药量单位为kg用间废水废水1*2*1*2*2焦水污泥1*2*水井水井泥井2提示药剂库存情况。水1加约量(kg)2Na,CO:NaH,PO.34记事:5678交班:接班:9加药量(kg)10 Na.CO;NaH2PO41112 记事:13141516交班:接班:17加药量(kg)18Na,CO;NaH,PO.1920记事:21222324 交班:接班: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