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890-2021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技术规程.pdf应按最小新风模式运行;供暖季运行时,应按最小新风模式 运行。 4在供冷季运行时,最大新风模式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和寒冷气候区,当室外温度低于室内温度2℃及 以上时,应按最大新风模式运行; 2)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气候区,当室外空气焰值 低于室内空气熔值2kJ/kg时,应按最大新风模式 运行。 5供冷季运行时,在最大新风模式运行工况下,宜采用自 然通风。 6在供冷季运行且夜间室内无需供冷时,宜进行夜间通风 蓄冷。夜间通风蓄冷宜在室外气温最低时段进行,且应符合下式 规定,
中:Qa 通风量(m3 /s); Pa 空气密度(kg/m3): Hax 新风恰值(kJ/kg); Hap 排风恰值(kJ/kg); W 风机功率(kW); COPz 空调系统总 COP,取 3. 0。 7 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的阀门开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空调机组风机频率未达可调节的下限时,与空调机 组串联的阀门开度应为100%; 2)与空调机组连接的并联风管上的阀门,当为手动阀门 时,应至少有一个阀门开度为100%,当为自动控制 阀门时,应至少有一个阀门开度或开启时间占比在 80%以上。 8热回收新风机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水输送系数不应低于空调水输送系数设 的 90%。 2供回水温差不应低于供回水温差设计值的80%。 3旁通水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级泵变流量系统,总供水管和总回水管之间旁 通水流量占总流量的比例不应大于25%; 2)对于二级泵或多级泵变流量系统,宜避免各级泵之间 的平衡管中出现倒流,在供冷李运行时各级泵间平衡 管倒流造成的供水温度升高不应大于0.5℃,在供暖 李运行时各级泵间平衡管倒流造成的供水温度降低不 应大于1℃。 4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的阀门为手动阀门时,应有不 少于一个阀门的开度为100%;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的阀门 为自动控制阀门时,应有不少于一个阀门的开度或开后启时间占比 大于80%。 5在正常运行时,检修用的旁通阀和备用设备的关断阀不 应有水流通过。 6对于并联管路,各回水支管的水温与回水总管的水温的 差值不宜大于0.5℃。 7供冷季李运行时河南某水库房建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办公楼_食堂_锅炉房_争创中州杯),空调水管外表面不应结露,空调水管道 温升平均不应大于0.2℃/m,且从冷源到供冷末端的空调水总温 升不应大于1.5℃。供暖季运行时,空调水管道温降平均不应大 于0.4℃/m,且从热源到供热末端的空调水总温降不应大 王3℃。
5.1.7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台冷却塔并联时,宜同时运行; 2冷却水输送系数不宜低于设计工况下数值的80%; 3冷却塔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相同流动条件下初始值的 80%,或出口端温差不应大于相同流动条件和相同进口温差条件 下的120%; 4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冷却塔出水温差不应大 于1℃; 5冷却水泵或冷却塔风机采用变频控制时,宜根据制冷机 组、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的总能耗确定冷却水泵运行台数和频 率及冷却塔风机运行频率。
5.2.1室外温度、室外湿度、室内温度、室内湿度和室内CO2 浓度宜采用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 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 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2暖通空调末端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各区域回风温度与室内平均温度的差值应在每年 供冷季和供暖季分别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 2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的并联风管上的阀门开度应 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的典型工况下分别进行一次检测和记录; 3热回收新风机组内部空气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4显热型热回收新风机组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应 母月进行一次检测,全热型热回收新风机组的全热交换效率或出 口端差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空气过滤器阻力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定期检测;当无设 计要求时,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6空调末端表冷器和供暖散热器的积尘情况应每月进行一 次检查,供暖散热器周围空气流动情况应每个供暖季进行一次 检香
5.2.3暖通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
1厨房负压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卫生间负压应每3个月 进行一次检测; 2厨房补风机和排风机的联动情况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3厨房油烟过滤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4汽车停车场CO浓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且数据采集时 间间隔不宜天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 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5.2.4暖通空调水输配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
1空调水供回水温差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 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 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空调水输送系数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3旁通水流方向及旁通水流量占总流量的比例宜自动检测 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 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4空调水系统中并联管路上电动阀门的阀位宜自动检测和 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 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在典型工况下进 行一次; 5并联管路的各支管水温与总管水温宜自动检测和记录 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 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6空调水管道温升应每年供冷季进行一次检测,空调水管 道温降应每年供暖季进行一次检测。 5.2.5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制冷(热)机组冷凝器进出水温度、蒸发器进出水温度、 负荷率和性能系数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 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 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2制冷(热)机组冷凝器、蒸发器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 口端温差)和水侧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3风冷制冷机组或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室外换热器上的积尘 情况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天然气锅炉排烟温度和运行效率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 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 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天然气锅炉的排烟温度应每
2h进行一次,运行效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天然气锅炉内水的流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6蓄冷系统的蓄冷介质进出口温度、蓄冷量、释冷介质进 出口温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 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 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7换热器的显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和内部水的流 动阻力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5.2.6暖通空调冷却水系统运行检测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却塔全热交换效率或出口端温差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2各并联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宜自动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 时间间隔不宜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0min,当 采用手动检测和记录时,两次检测和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h。
5.3.1建筑物室内温度和湿度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室内温度和湿度传感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 8.1.5条第1款的规定; 2室内温度和湿度传感器的测量准确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8.1.1条的规定; 3当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上限值或下限值不符合本规程第 5.1.1条的规定时,应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的 设定值或调整空调末端自动控制逻辑; 4室内空调区域内温度和湿度不均匀时,应增大空调送风 量、调整送风方向或调整送回风口的位置; 5对于采用电动调节水阀的空调末端,如存在电动调节水 阀完全关闭的情形,应提高供冷季供水温度或降低供暖季供水 温度;
6对于采用电动双位水阀的空调末端,如存在电动双位阀 通断周期小于30s的情形,应提高供冷季供水温度或降低供暖季 供水温度; 7在供冷季运行时,当空调末端自动控制水阀开度已达最 大限位或开启时间占比已达100%而室内温度仍高于设定要求 时,应降低供水温度或增加供水量;在供暖季运行时,当空调末 端自动控制水阀开度已达最大限位或开启时间占比已达100%而 室内温度仍低于设定要求时,应提高供水温度或增加供水量,
5.3.2室内CO2浓度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暖通空调末端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内平均温度与回风温度的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4 条第2款的规定时,应调节送风口出风角度或增大送风口送风 速度; 2当风机可变频调节的空调机组连接的并联风管上的电动 门开度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6款规定时,应调整空调机 组运行控制参数或逻辑,使风机运行频率降低; 3当热回收新风机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 8款的规定时,应对热回收新风机组进行清洗或维护; 4当空气过滤器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4条第9款 的规定时,应清洗或更换空气过滤器。
1当厨房、卫生间通风系统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 5.1.5条第1款的规定时,应增大排风量或减小送风量: 2当通风过滤器或油烟过滤器阻力不符合本规程第5.1.5
条第3款的规定时,应清洗或更换油烟过滤器; 3当停车场通风系统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5条 第4款的规定时,应调整通风机运行控制参数或逻辑,或更换通 风机;
1当水输送系数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1款的规定时, 应检查空调末端自动控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供回水温差是 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2款的规定,检查旁通水流量是否符 合本规程第5.1.6条第3款的规定,检查并联管路阀门开度是否 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4款的规定,检查并联管路各回水支路 水温与回水总管水温的差值是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6款的 规定,检查管道中空调水温升或温降是否符合本规程第5.1.6条 第7款的规定; 2当供回水温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2款的规定时, 应调整空调未端控制参数或逻辑,或检查旁通水流量是否符合本 规程第5.1.5条第3款的规定; 3当旁通水流量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3款的规定时,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节和维护: 1)对于一级泵变流量系统,在供冷季运行时,应在保证 制冷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减小一级泵流量或在保证 室内湿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制冷机组出水温度: 在供暖季运行时,应在保证制热机组运行安全的前提 下减小一级泵流量或降低制热机组出水温度; 2)对于二级泵或多级泵变流量系统,应调整空调水泵运 行控制参数或逻辑,增大低一级泵的流量或减小高 级泵的流量; 4当并联管路上的阀门开度不符合本规程第5.1.6条第4 款的规定时,应减小空调水系统供水总管和回水总管间压差设定 值,或在不影响室内湿度的前提下提高制冷机组出水温度,或调
整各级水泵控制逻辑: 5当检修用的旁通阀和备用设备的关断阀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5款的规定时,应对阀门进行维护或更换; 6当并联管路的各支管水温与总管水温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6款的规定时,应对该并联管路进行水力平衡调节; 7当空调水管道温升或空调水管道温降不符合本规程第 5.1.6条第7款的规定时,应检查管路保温层是否存在损坏、老 化或渗水情况
5.3.6暖通空调系统冷(热)源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
1当各机组负荷率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1款的规定 时,应减少投入运行的制冷(热)机组的台数,或用小容量机组 代替大容量机组运行: 2当冷却水和空调冷(热)水流动路径不符合本规程第 5.1.7条第2款的规定时,应关闭不运行的冷(热)水机组冷却 水和空调水管路上的阀门; 3当制冷(热)机组性能系数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3款的规定时,应对制冷(热)机组进行维护; 4当水一制冷剂换热的蒸发器和冷凝器的运行状态不符合 本规程第5.1.7条第4款和第5款的规定时,应对蒸发器和冷凝 器进行清洗; 5当天然气锅炉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6 款的规定时,应对天然气锅炉进行维护; 6当蓄冷(热)系统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7款和第8款的规定时,应对蓄冷(热)系统运行控制软件中的 冷(热)负荷预测模型进行修正; 7当水一水换热器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7条第 9款和第10款的规定时,应对换热器进行清洗。 5.3.7暖通空调冷却水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冷却塔的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5.1.8条第3款的 规定时,应对冷却塔进行维护; 2当各冷却水出水温度差不符合本规程第5.1.8条第4款 的规定时,应对并联环路的水力平衡进行调节。 5.3.8 暖通空调系统的日常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或制热机组应在每年供冷或供暖季前进行一次维护; 2 换热器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前分别进行一次维护; 水泵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李前分别进行一次维护; 冷却塔应在每年供冷季前进行一次维护: 阀门应每年进行一次维护; 6空调水水质应在每年供冷季和供暖季前分别进行一次检 测;当空调水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应采取加药和补水措施; 7表冷器或供暖散热器表面积灰应在每年供冷李和供暖李 前分别进行一次清理; 8风冷制冷机组或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室外机上的积尘应每 月进行一次清理。
6.1.1建筑节能运行用水量限额,应符合表6.1.
1.1建筑节能运行用水量限额,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 6. 1. 1 用水量限额
6.1.2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宜大于 0.20MH
5.1.3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
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规定; 2直饮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 94的规定;
3生活热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 CJ/T521的规定; 4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 统水质》GB/T29044的规定,且不得采用以生活污废水为原 处理得到的建筑中水。
当进入水加然热设备的传小总硬度( 120mg/L时,水加热设备最高出水温度不应高于70℃;当进入 水加热设备的冷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小于120mg/L时: 水加热设备最高出水温度不应高于60℃; 2当系统不设灭菌消毒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宜为 55℃~60℃;当系统设灭菌消毒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宜 为50℃~55℃; 3配水点热水出水时间不应大于10s,出水温度不应低 于45℃; 4集中热水系统的循环管的温降不宜大于设计值20%。 6.1.5热水供应系统中天然气锅炉的运行、检测和维护应符合 本规程第5.1.7条第6款、第5.2.5条第4款、第5.3.6条第5 款的规定。 6.1.6热水供应系统中换热器的运行、检测和维护应符合本规 程第5.1.7条第9款、第5.1.7条第10款、第5.2.5条第7款、 第5.3.6条第7款的规定。 6.1.7感应式水龙头和卫生洁具的感应式自动冲洗阀应采用自 动感应装置。 6.1.8直饮水设备产水率不应低于设备标称值的90%。
6.1.8直饮水设备产水率不应低于设备标称值的90%。
用水量统计分析应每月进行一次,应区分不同用途和不
同计费单元的用水量,且应区分给水、热水和非常规水系统的用 水量。
6.2.2各用水点供水压力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直饮水设施、饮水机应每周 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在清洗消毒后按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 水水质标准》CJ/T94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2生活热水供水系统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在 清洗消毒后按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 规定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3非常规水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并应在清洗 消毒后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6.2.4生活热水系统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水温检测,检测内容应 符合本规程第6.1.4条规定。生活热水系统内的热源、换热器应 满足本规程第5章对于热源和换热器的要求。 6.2.5卫生洁具的感应式自动冲洗阀、感应式水龙头应每半年 进行一次检测。 6.2.6直饮水设备出水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6.2.6直饮水设备出水率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1常年不运行的水泵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水泵点动及连续 专试验。
6.3.2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仪表、减压阀、止回阀、电
动(磁)阀应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
6.3.3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
6.3.4循环冷却水水质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
采用加药和补水等处理措施
用加药和补水等处理措施。
7.1.1变压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低压侧输出电压,轻载时不应高于400/230V, 满载时不应低于380/220V; 2 变压器不应长时间处于过负荷状态。 7.1.2电能质量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电压不应大于标称电压2%,瞬时电压不应大于标称 电压4%; 三相电流之间偏差不应大于15%; 3 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4 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谐波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 7.1.3 照明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空间照明应定时开关,且溢散光率不应大于15%; 2室内空间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当采用手动控制时, 应设置定时开关: 3引导系统照明应分区集中控制,并应根据交通班次的进 站(港)、离站(港)时间开关或调节; 4室内各区域照度限值应按表7.1.3的规定设置。
表7.1.3室内各区域照度限值
7.1.4 电梯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无人搭乘时应停驶或慢速行驶; 2 同一候梯区域的多台自动升降电梯应采用群控, 7.1.5长期不使用和允许冷备用状态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7.2.1变压器运行参数宜自动检测和记录,且数据采集时间间 隔不应大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0min;当采用手 动检测方式时,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 7.2.2变配电低压母线及主要供电回路的电能质量参数宜自动 检测和记录,数据采集时间间隔不应天于60s,数据记录时间间 隔不应大于20min;当采用手动检测方式时,应每月进行一次 检测。
其运行控制逻辑和室外空间照明溢散光率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2.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无人搭乘时的状态应每年进 一次检查。
.2.5同一候梯区域多台自动升降电梯的群控逻辑应每年进 一次检测,
7.2.5同一候梯区域多台自动升降电梯的群控逻辑应每
7.3.1当变压器运行状态不符合本规程第7.1.1条的规定时, 应采取调整变压器高压侧分接头或调整投切变压器的台数等 措施。
.3.2电能质量参数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三相电流之间偏差不符合本规程第7.1.2条第2款的 规定时,应对配电系统进行相序平衡调整; 2当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功率因数不符合本规程第 7.1.2条第3款的规定时,应采取调整投入的电容器组数量等 措施; 3当变配电低压母线供电回路谐波值不符合本规程第 7.1.2条第4款的规定时,应采取有源滤波或无源滤波的谐波治 理措施。
7.3.3照明系统的调节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空间照明溢散光率不符合本规程第7.1.3条第1 款的规定时,应采取调整室外照明灯具投射方向或安装位置的 措施; 2当室内各区域照度不符合本规程第7.1.3条第4款的规 定时,应采取更换灯具、调整灯具运行的措施。 7.3.4 昭明灯具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洁
8 计量、检测与控制系统
8. 1 准确性与功能
3.1.1 建筑节能运行检测参数充许偏差,应符合表8.1.1 舰定。
表8.1.1检测参数最大允许偏差
8.1.2远程传输数据的异常数据率不应大于0.1%。 8.1.3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的总和 的偏差不应大于5%。 8.1.4远程控制的执行器应响应指令,且响应时间应符合自动 控制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8.1.5运行参数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环境参数测量位置应位于人员活动区,水温测量位 置应位于水流主流区,水压、空气静压测量位置不应位于涡 旋区; 2风量测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JGJ/T177的规定执行; 3电能质量参数测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电能质量公用 电网谐波》GB/T1454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的规定执行; 4当采用人工读取数据时,应在读数稳定后,方可进行数 据读取; 5当进行数据分析时,自动读取的数据应选取稳定状态的 数据进行分析。 8.1.6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 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根据运行数据优化其运行控制逻辑和 参数。 8.1.7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 自动运行监测和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与客流监测系统、交通班
8.1.6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 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根据运行数据优化其运行控制 参数。
8.1.7暖通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电气
自动运行监测和自动运行控制系统,宜与客流监测系统、交通 欠管理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共享数据。
8.2.1计量和检测仪表的准确度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8.2. 1 计量和检测仪表的准确度应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8.2.2买 采集到的数据应即时进行数据是否异常的判断。 8.2.31 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的总和 的比对应每年进行一次。
.3.1当检测参数充许偏差不符合本规程第8.1.1条的规定日 应采取调整测点位置或更换检测仪表等措施。
应采取调整测点位置或更换检测仪表等措施。
8.3.2当远程传输数据的异常数据率不符合本规程第8.1.2条 的规定时,应对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 8.3.3当电量、燃气量和水量的主路测量值与支路测量值总和 的比对结果不符合本规程第8.1.3条的规定时,应对计量仪表测 量准确度和能源漏损情况进行检查,
条的规定时,应对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T94 《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检测
1 总则 (34) 3 基本规定 (35) 4 围护结构 · (36) 4.1 节能运行要求 (36) 4.2运行检测 (37) 4.3 运行调节与维护 (37) b 暖通空调系统 .. (39) 5. 1 节能运行要求 (39) 5. 2 运行检测 (44) 5.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47) 6 给水排水系统 (49) 6. 1 节能节水运行要求 (49) 6.2 运行检测: (49) 6.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50) / 电气系统及用电设备 (52) 7. 1 节能运行要求 (52) 7. 2 运行检测 (52) 7. 3 运行调节与维护 (53) 计量、检测与控制系统· (54) 8. 1 准确性与功能 . (54) 8. 2 运行检测 (55) 82
1.0.1交通建筑是为交通运输服务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机场 航站楼、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地铁站以及具 有上述两种或多种建筑功能的综合体。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我国 交通建筑数量快速增加。 交通建筑与普通建筑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以 高大空间为主;(2)透明围护结构占比较大(地铁站除外); (3)人员密度大;(4)新风量和渗透风量大;(5)空调系统运行 时间长,负荷变化大。由于以上特点,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有 其独特特点,因而需要制定适用于交通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与检 测技术规程。 1.0.2编制本规程的立足点是交通建筑已经验收合格且交付使 用,建筑情况已不可改变,只能基于建筑现状进行节能运行管 理。虽然本规程不涉及建筑设计、施工和调试,但为了贯彻建筑 节能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应为本规 程的实施提供条件
3.0.2随着技术进步,资料电子化的成本逐步下降,因而有条 件的运行管理单位宜将运行数据电子化,并在交通建筑存续期内 长久保存。 3.0.3~3.0.6为了实现交通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的标准化和定量 化,交通建筑应设置建筑节能运行状态参数,并规定这些参数应 达到的数值范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这些参数进行检测和记 录,并与其所应达到的数值范围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对交通 建筑进行运行调节与维护。 本规程不涉及交通建筑节能改造,但如交通建筑在进行运行 调节与维护后运行状态仍不满足节能运行要求,运行管理人员应 提出节能改造处理意见供相关人员参考
4.1.1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围护结构出现局部漏热和漏风。交
通建筑常常有较大面积的幕墙。幕墙系统,尤其干挂幕墙系统, 容易出现局部漏热和漏风情况,对此应予以特别重视。屋面渗水 是造成屋面保温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应防止屋面渗水现象 发生。
4.1.2外窗开启会促进交通建筑的自然通风。自然通风
大空调负荷,也可能减小空调负荷,这取决于暖通空调系统运 伏态以及室外空气参数,应依据暖通空调系统运行时对自然通 的要求开启或关闭外窗。
4.1.3由于交通建筑透明围护结构面积较天,太阳辐射
对天空的长波辐射对空调负荷影响较大施工方案(定),因而应通过对遮阳的 理减小由此产生的空调负荷。为最大程度遮蔽或利用太阳辐身 应按功能区和主朝向分区调节遮阳
的重要因素,应妥善进行管理。旅客出入口在无旅客通行时应关 闭,以减小渗透风。旅客流量大的出入口通常会设置门斗,为了 减小渗透风,门斗的两道门不宜设置在同一直线上,且宜采用延 时控制等措施防止同时开后。
4.1.5行李传输系统在外墙上的开口是风渗透进入航站
要入口之一GB 51330-2019-T: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无水印,带书签),冬季在热压作用下更会造成大量冷风渗透。在该 口处通常会设置卷帘、风幕机或其他增大风阻的措施,要保证 些措施正常运行。
门,通过调整屏蔽门上部通风装置的开闭状态,使其同时具备了 密闭屏蔽门和非密闭屏蔽门的功能。在通风季运行时,开启通风 装置,可以借助列车活塞风作用对车站进行自然通风,达到节省 车站通风能耗的目的。在供冷季运行时,关闭通风装置,可以减 少列车活塞引起的车站与室外及隧道的空气交换,节省车站空调 能耗。
4.2.1围护结构内、外表面温度场能够反映出围护结构局部漏 热和漏气情况,由于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围护结构性能逐渐发生 变化,因而应每年对围护结构内、外表面温度场进行一次检测。 检测宜在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时候进行,在北方地区宜在供暖季进 行。围护结构内、外表面温度场检测可采用热像仪。 4.2.4外门、外窗、外门门帘、外窗遮阳、出入口风幕是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