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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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pdf

1.0.2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1.0.4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T/ZZB 1604-2020 室内用铝材聚氨酯复合装饰墙板2.1.2 计算单元 calculation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表示火火器能够扑火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火火效能 的数字和火火种类的学母组成。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 范附录A。

2.2.1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名

3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1.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 然烧特性进行分类。 1. 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3.1.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

3.1.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 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3.2.1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 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 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 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 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 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C。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 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 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 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 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D

4.1.1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效熊和通用性: 4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4. 1.2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 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 型灭火器

4.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4.2.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4.2.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销

4.2.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 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 叭喷简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4.2.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见本规范附录F。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5.1.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 安全疏散。

5.1.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

5.1.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

5.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2.1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 5, 2. 1 的规定。

表5.2.1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2.2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 表 5.2. 2 的规定。

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

5.2.3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 研究确定。

5.2.3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 研究确定。 5.2.4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 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6.1.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6.1.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6.1.3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²时,应配 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²时,增配1具1A的手 提式灭火器。

6.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 规定。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量基准应符合表6.2.1的

表 6.2.1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2

6.2.21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 的规定,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段低配置基

6.2.3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金属的种类、 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

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7.1.1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 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小需配火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效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7.2.1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接下列规定划分: 1当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 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 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3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7.2.2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 2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内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 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

7.3.1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火火级别应按下式计

3.1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火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一一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²);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 (m²/A或m²/B); K一修正系数。

7.3.2修正系数应按表7.3.2的规定取值。

表7.3.2修正系数

3.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1.3K S U

7.3.4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 下式计算:

3.5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可按下述程序进行: +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2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3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 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8 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 数量与设置位置。

3 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 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灾火器的型 量与设置位置。

B.0.1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图你

表B.0.2灭火剂种类图例

续表 B. 0. 2

表B.0.3灭火器图例举例

附录C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

附录C工业建筑火火器配置场所的 危险等级举例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

附录 E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表E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民用建筑类非必要配量卤代烷灭火

表F.0.2工业建筑类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续表 F. 0. 2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4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3 3. 1 火灾种类 3. 2 危险等级 4 灭火器的选择 4. 1 一般规定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5 灭火器的设置 5. 1 一般规定 5. 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6 灭火器的配置 6. 1 一般规定 5 6.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7. 1 一般规定 7.2 计算单元 (6 7. 3 配置设计计算

1.0.1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的,强调只有合 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 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 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 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 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 理想的第…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 确定火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 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 少火家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1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的,强调只有合 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 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 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 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 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 理想的第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灾火器的类型 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火火器,保证足 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 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本规范适 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 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 (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 灭火器。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 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利储存可燃物的 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 中的可燃物系指广义范围的可燃烧物质,亦即除了不燃物之外,凡 可燃固体物质、易燃液体、问燃气体、可燃金属等都归属于可燃物 的范畴。因此,即使是耐燃物,由于其仍然还是能够燃烧的,故也 属于可燃物。 必全新班国尚无主门用水岛性班猫花心工花心

1.0.4本规范是一本专业性

广,故在为各类建筑物配置设计灭火器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且不能与之相抵触,以保 证国家各相关规范、标准之间的协调和一致。

本节内容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编写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编写的。主要拟定原 则是:所列术语是本规范专用的,在其他规范、标准中未出现过的: 在具体定义中,根据有关规定,在全间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特性,尽 量做到定义准确、简明易懂。 本规范现列人4条术语。

2.1.1灭火器配置场所是指存在可燃物(广义的可燃物范畴,见

建筑物中的个独立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一个特殊的房间,例如, 某一办公楼层中的电子让算机房,或者是某一宾馆客房楼层中的 多功能厅,可称之为独立计算单元;或指若下个相邻的且危险等级 和火灾种类哟相同的灰火器配置场所的组合部分,例如,办公楼层 出除电子计算机房外的所有的办公室房间,或者是某一宾馆客房 楼层中除多功能厅外的所有的客房房间闻,可称之为组舍计算道元。

2.1.3独立计算单元中灭火器的保护距离,系指由火火

最不利点(距灭火器设置点最远的地点)的直线行走避离,可 该计算单元(即一个房间,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桌椅/冰箱

小型家具/家电的影响:组合计算单元中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在有 隔墙阻挡的情况下,可按从灭火器设置点出发,通过房门中点,到 达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路线的各段折线长度之和订算。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仅受火灾种类、危险等级和灭火器型 式的制约,而与设置点配灭火器的规格、数量无关

2.2.1本条系根据本规范第6、7章建筑火火器的配置设计与

2.2.1本条系根据本规范第6、7章建筑火火器的配置设计与 算的需求,本着简化和必要的原则,列出了6个有关的工程设计参 数的符号、名称及量纲,其内含可见本条和相关章节条文的定义和 说明。

GB/T4327《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修改采用了国 际标准IS0)6790的规定。具体设计时,应当以国家标准和国际标 准的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与本章条文相关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为了便于建筑消防 厂程设计,均系根据建设部和公安部的规范主管部门和各地设计 院的要求而编制的

国家标准《火灾分类》,结合灭火器灭火的特点和灭火器配置设 工作的需求,本条对灭火器配置场所中生产、使用和储存的可燃物 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的分类作了原则规定。 3.1.2本条将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划分为以下五类,并作 了列举,以方便有关人员的正确理解及合理应用。对于未列举到 的场所,可比对本条各款的定义和举例,然后予以确定。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及剪 制品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 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之醇、沥膏、石蜡等燃烧的火炙。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 烷、氮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 等燃烧的火灾。 5E类(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的火灾。如发电机房、变压 器室、配电间、仪器仪表间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在燃烧时不能及时或 不宜断电的电气设备带电燃烧的火灾。E类火灾是建筑灭火器配 置设计的专用概念,主要是指发电机、变压器、配电盘、开关箱、仪 器仪表和电子计算机等在燃烧时仍旧带电的火灾,必须用能达到 电绝缘性能要求的灭火器来扑灭。对于那些仅有常规照明线路和 普通照明灯具而国并无上述电气设备的普通建筑场所,可不按E

3.1.2本条将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划分为以下五类

类火灾的规定配置火火器。

3.2.1英国(BS5306)、美国(NFPA10)和澳大利亚(AS2444) 等国家的建筑火火器配置设计技术法规和国际标准(1S0)11602) 都将建筑场所划分为兰个危险等级: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 险级。而且上述各国规范、标准划分危险等级的原则是基本相同 的,均以建筑物中生产、使用和储存的可燃物为主要保护对象,并 且以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和可燃物数量为主要考因素,结合起 火后的火灾蔓延速度和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危险等级,它 与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并无真接关系,这是因为扑救建筑物中的 大型建筑构件所发生的火灾,并非是仅能用于扑灭初起火灾的灭 火器所能承担的任务。 本条将工业建筑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严重、中、轻三级。1业建 筑包括广房及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和库房及露大、半露大堆 场,划分其危险等级主要考虑以下儿个因素: 1工业建筑场所内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是 划分危险等级的主要因素。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对广房和库房中的可燃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来划分工业建筑 场所的危险等级。原则上将甲乙类生产场所和甲、乙类储存场所 列入严重危险级;将丙类生产场所和丙类储存场所列入中危险级; 将丁、戊类生产场所和丁、戊类储存场所列人轻危险级。其对应关 系如表1所示:

表1配置场所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2二业建筑场所内可燃物的数量越多,火灾荷载增大,使 起火后的火灾强度与火灾破环程度提高,因此应将可燃物数量 多的场所划为严重危险级,可燃物数量少的场所定为轻危险级, 而居于两者之间的可燃物数量较多的场所则可定为中危险 级。 3对于蔓延迅速的火灾,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殃成大火,使 灰火器失去作用,出现火火器火不广火的情沉。因此,在火火器 配置场所中,火灾蔓延速度越迅速,相应的危险等级就高。尚燃 物的火灾蔓延速度,除了同可燃物本身的燃烧特性有关之外,还 与场所内的环境条件等情况有关。例如,若采取良好的防火分 隔措施和生产工艺密闭操作等安全设施,则可将火灾危险性局 限在一定的部位内,减缓火灾蔓延速度;又如将可燃物堆积储存 得较高,或松散包装,敬开贮存,则起火后就会增加火灾蔓延速 度。 因此,可将起火后火灾蔓延迅速的场所定为产重危险级,起火 后火灾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定为中危险级,起火后火灾蔓延较缓慢 的场所定为轻危险级。 4一般来说,扑救火灾困难的场所,发生特大火灾或重大火 的可能性就越大,造成的后果就越严重,其危险等级就应提高, 因此,可将扑救困难的场所定为严重危险级,扑救较难的场所定为 中危险级,扑救较易的场所定为轻危险级。 5在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容易引起重大损失的某些场所,为了 确保在这些场所中有足够的灭火力量,以避免因扑灭不了初起火 聚而产生重大损失,应将其定为重危险级。 在本规范的附录(中,根据上述因素,列举了工业建筑三个 危险等级的相应场所。对其中没有列举到的场所,可按本条的 原则规定和/或附录C中的举例,进行类比,以确定其危险等 级。

3.2.2民用建筑大体上可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分危险等级的问题上要比工业建筑复杂,但主要应依据火火器配 置场所的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火用电多少、可燃物数量、火 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危险等级。 从使用性质采看:凡使用性质重要,设备与物资贵重的场 所,一旦失火社会影响重大,损失严重者系消防重点保护对象 应列人严重危险级;根据2001年11月发布的第61号公安部令 第13条及其条文说明,本规范附录D将公安部61号令中界定 标准清晰的若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相关场所纳人严重危险 级。 从人员密集程度来看:凡人群密集、来往客流众多,且人群有 可能聚集、停留一段较长时间的建筑场所,诸如大型商场、超市、网 吧、等庙大殿,以及影剧院、体育馆等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一日 发生火灾,就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其危险性很大,则应列 入严重危险级: 从可燃物数量和用火用电多少来看着:凡可燃物数量多、可燃装 修多、功能复杂,用火用电多等火险隐惠天的场所也应列人严重危 险级。 从火灾蔓延速度来看:起火后会迅速蔓延的民用建筑场所, 方面容易引起大火:另一方面,由于火灾蔓延迅速,也会加剧现场 人员的恐慌,影响逃生和救援,将会增加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应列人严重危险级。 从扑救难度来看:建筑结构和功能复杂的场所:其竖向管形 多、隐蔽空间多、火灾延途径也多,起火启扑救难度大:有大量的 有毒烟气产生的场所或人群密集的场所,龙其是在地下建筑场所 起火时,由于火场混乱,外援困难,也往往会增大扑救火灾的难度: 因此应将.上述场所划为严重危险级。 理,按照上述各因素的表现程度的依次降低,可分别定为中 危险级和轻危险级场所。 上述因素与危险等级的具体对应关系如表2所示

表2危险因囊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在本规范附录力中,根据上述茵素,列举了民用建筑三个危 险等级的若干场所。对其中没有列举到的场所,可按本条的原则 规定和/或附录C中的举例,进行类比,以确定其危险等级,

大差异。因此,在选择火火器时应考虑火火器的火火效能和通用 性。 4为了保护贵重物资与设备免受不必要的污渍损失,灭 火器的选择应考虑其对被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例如,在专用 的电子计算机房内,要考患被保护的对象是电子计算机等精密 仪表设备,若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背定能火火,但其灭火后 所残留的粉末状覆盖物对电子元器件则有一定的腐蚀作用和 粉尘污染,面豆也难以清。水型火火器和泡沫火火器也有类 可的污损作用。而选用气体灭火器去灭火,则灭火后不仅没有 任何残迹,而对贵重、精密设备也没有污损、腐蚀作用。 5灰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对灭火器的喷射性能和安全性 能均有明显影响。若环境温度过低则灭火器的喷射性能显著降 低,若环境温度过高则灭火器的内压剧增,灭火器则会有爆炸伤人 的危险。本款要求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应在灭火器使用温度 范围之内。 6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要为某建筑场所配置适用的 灭火器,也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包括年龄、性别、体质和 身手敏捷程度等)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 规格、型式。通常,在办公室、会设室、卧室、客房,以及学校、 幼儿园、养老院的教室、活动室等民用建筑场所内,中、小规格 的手提式灾火器应用较广,而在工业建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 筑场所的大殿内,则可考虑选用大、中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或 推车式灭火器。 在上述民用建筑场所内,推荐选配手提式火火器是为了便子 使用和维护,布局美观,而且,这些场所本身及其走道的面积均较 小,通常并没有设置推车式灭火器的合适部位。而在多数工业建 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筑的大殿内,都有较大的空间和适当的部 位来设置推车式灭火器。当然,有条件时亦可在同一场所内同时 选配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火火器

另外,在体质强壮的青年男工人较多的炼钢车间中适当 配置大规格的手提式火火器和推车式火火器,而在体质较弱 的女护土较多的医院病房、女教师较多的小学校、幼儿园内, 选择配置小规格的手提式灾火器,也是对本款规定的一种考 虑。

半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内存在不同种类的火灾时,通常 择配置可扑灭A、B、C、E多类火灾的磷酸铵盐十粉(俗称AI 粉)灭火器等通用型灭火器。

4.1.3本条是为防止在同一场所内选配的各类灭火器的灭火剂

之间发生不利于灭火的相互反应而制订的。选择灭火器时应保证 不同类型灭火器内充装的灭火剂,如干粉和泡沫,于粉和干粉,泡 沫和泡沫之间能够联用,不论是同时使用还是依次(先后)使用,都 应防止固灭火剂选择不当而起·广粉与泡沫、干粉与十粉、泡沫与 泡沫之简的不利于灭火的互作用,以避免因发生泡沫消失等不 利因素而导致灭火效力明显降低

4.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4.2.1~4.2.5灭火器的正确选型是建筑灰火器配置设计的关键 之。本节的前5条规定主要是依据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有关 规定,并根据国内儿十年的消防实战经验和实验验证而确楚的。 根据各种类型火火器的不同的灭火机理植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决定不同类型火火器可 灭A、B、C、D和/或E类火灾。 从表3“灭火器的适用性”中可以看出:磷酸铵盐于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灭ABC和E多类火灾。

表3灭火器类型适用性

①新型的添加了能灭B类火灾的添加剂的水型火火器具有B类火火级别 米小

可火B类火爽。 ②化学泡沫灭火器已淘汰。 ③月前,抗溶泡沫灭火器常用机械泡沫类型灭火器。 此外,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就我国自前情况来说 还没有楚型的灭火器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 有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尚未 生产这类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情况下,可采用干砂或铸铁屑末来替 代。

场所配置灭火器的要求,是为了防止因选配灭火器不当而造成不 必要的电击伤人或设备事故。这一规定同国际标准和英、美等国 家规范的要求基本吻合。 4.2.6为了保护大气臭氧层和人类生态环境,在非必要场所应当 停止再配置卤代烷火火器。本规范附录F中的非必要场所是根 据国家消防主管部门和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而列举的。 今后,更多的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需经国家消防主管 部门和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共同确认。 在撤换了卤代烷灭火器的原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上,重新配 置的适用灭火器(可选配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的灾火级别不得 低于原配卤代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新配灭火器应按等效替代的 原则和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和计算。 本条规定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主要是针对当前国 内现状而提出来的,有个别地区和单位,片面地理解必要场所和非 必要场所的概念,超剪地执行广·彻底”淘汰卤代烷灭火器的文件 精神,致使在某些必要场所本应配置卤代烷灰火器却没有配置 从而削弱了消防火火力量。 必要场所和非必要场所的概念与范畴,详见联合国环境署 (UNEP),国家环保总局(CEPA)以及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文件 规定。

DB44/T 2263.3-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安全利用技术.pdf5.1.1本条对灭火器的设置位置主要作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要求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明显、醒目。这是为了在平时和 发生火灾时.能让人们一了然地知道何处可取灭火器,减少因寻 找灭火器所花费的时间,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通常在建筑场所(室)内的合适部位设置灭火器是及时、就近取得 灭火器的可靠保证之一。另外,沿着经常有人路过的建筑场所的 通道、楼梯间、电梯间和出入门处设置灭火器,也是及时、就近取得 灭火器的可靠保证之一。当然,上述部位的灭火器的设置位置和 设置方式均不得影响行人走路,更不能影响在火灾紧急情况时的 安全疏散。 二是要求灭火器的设置位置能够便于取用。即当发现火情 后,要求人们在没任何障碍的情况下,就能够跑到灰火器设置点 处方便地取得灭火器并进行灭火。这是因为扑灭初起火灾是有一 定的时间限度的,而能否及时地取到灭火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 灭火器灭火的成败。如果取用不便,那么即使灭火器设置点离 着火点再近,也有可能因时间的拖延致使火势蔓延而造成大火,从 而使灭火器失去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因此,便于取用灭火 器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一项要求。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标准也对此作了类同的规定: 美国标准规定:“灭火器应设置在能够迅速接近而且在火灾发 生时能立即取用的明显场所。最好放置在正常的通道,包括出口 处” 英国标准规定:“一般灭火器应放置在托架或置物架等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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