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289-2022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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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1/T 22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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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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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289-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2289-2022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导则.pdf

ICS13.020.01 CCS zZ 09

DB41/T 228920

新庙村二期挡土墙施工组织设计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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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百·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总则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类别 6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编制 附录A(规范性)设计文本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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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勘查院、河南省有 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西平、王现国、褚加计、王道山、任鸿飞、刘海风、陈怀玉、商真平、张海 娇、白世强、王沛、王少辉、王春晖、王继华、鲁劲松、贺笑余、曾文青、张冬冬、卢希、喻广建、姜 辉莉、李扬、朱中道、闫普龙、杨冬冬、赵煜、钱雨微、江雷、王宗炜、黄景春、陈昭、吕志涛、李华、 朱洪生、张佳俐、关健、高鹏程、豆靖涛、王健、王琦。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勘查院、河南省有 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西平、王现国、褚加计、王道山、任鸿飞、刘海风、陈怀玉、商真平、张海 矫、白世强、王沛、王少辉、王春晖、王继华、鲁劲松、贺笑余、曾文青、张冬冬、卢希、喻广建、姜 辉莉、李扬、朱中道、闫普龙、杨冬冬、赵煜、钱雨薇、江雷、王宗炜、黄景春、陈昭、吕志涛、李华、 朱洪生、张佳俐、关健、高鹏程、豆靖涛、王健、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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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

本文件规定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的总则、工程类别、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 工程的设计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5776 6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18337.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20203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141 防沙治沙技术规范 GB/T 28407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5822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 GB/T 38360 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GB/T 38509 滑坡防治设计规范 GB/T 39736 国家公园设立规范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 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CJ/T 2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DB41/T2289—2022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624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JGJ 14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TG 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LY/T1755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2241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规范NB/T35082水电工程陡边坡植被混凝土生态修复技术规范NY/T1233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SL 219水环境监测规范TD/T1012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3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SL/T 800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建标196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DB41/T2112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数据库建设与空间制图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提升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应能力的全面增强,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对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生态系统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过程和活动。3. 2生态修复协助退化、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3.3自然恢复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自我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自然演替和更新恢复的活动。一般为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过程。3.4保护保育保护单一生物物种或者不同生物群落所依存的栖息地、生态系统,以及保护和维系栖息地(自然生态保护区域内)原住民文化与传统生活习惯,以达到维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永续存在的活动。3.5生态流量为维持河流基本形态和生态功能、防止河道断流、避免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遭受无法恢复的被破坏的河道内最小流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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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目标考核的要求,使综合效益最大化,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体现针对性、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4.2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应以工程勘查资料为基本依据并参考收集到的与工程设计相关的资料,同 时考虑工程施工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多种方案优化比选,优先选择技术先进适用、生态改善 效果良好、工程管理经济方便、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方案,因地制宜,科学设计。 4.3依据勘查成果,按照国土空间管制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 4.4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4.5根据区域(或流域)、生态系统、场地等不同的生态修复尺度、层级和限制性因素值,设定生 态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确定保护修复标准,提出分级分期的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实现 且标定量化

5.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水主保持工 程、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森林保护修复提质工程、湿地生态与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护修复工程、 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保育工程、监测工程,不包括以安全为目的的防洪调蓄、污染治理、灾 害防治等基础先导工程。 5.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般包括滑坡防治工程、崩塌防治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地面塌陷及地裂缝 防治工程。 5.3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般包括地貌景观恢复治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含水层修复治理工程。 5.4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一般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 境保持工程、废弃场地复垦工程、退化土地修复工程。 5.5水土保持工程一般包括梯田工程、淤地坝工程、拦沙坝工程、塘坝和滚水坝、沟道滩岸防护工程、 坡面截排水工程、弃渣场及拦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支毛沟治理工程、固沙工程、林草工程和封育工 程。 5.6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一般包括河湖地貌形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河湖水质 保护与改善工程、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程。 5.7森林保护修复提质工程一般包括森林保护修复工程和森林提质增效工程。 5.8湿地生态与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护修复工程一般包括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野生动植物生境恢复工程 5.9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保育工程一般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保育 工程。 5.10监测工程一般包括水环境监测工程、土地资源与土壤环境监测工程、森林草地环境监测工程、湿 地环境监测工程

6.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6. 1.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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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在地质灾害勘查有困难地区,或不能及时提供地质灾害勘查资料的应急治理工程,可根据经 验采用工程类比法,按最不利条件,进行应急治理工程设计,再通过应急治理工程施工及地质灾害勘查 收集地质资料,进行符合实际的设计变更。 6.1.1.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包括:地质灾害设计平面图、剖面图、设计结构图、大样图及相应文 字说明;其它与治理工程设计有关的资料。 6.1.1.3位于水库区或河岸边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应考虑地表水位及地下水位变化对灾害体及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影响。 6.1.1.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应考虑地震作用影响。 6.1.1.5对防治工程等级为I级和II级的工程、无区域防治工程经验的工程和采用新材料或新处理工 艺的工程,应在有代表性的区段进行现场试验和试验性施工重庆市轻轨较新线某高架车站结构及区间桥梁工程(高架车站结构及区间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应校核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

6.1.2滑坡防治工程

6.1.2.1滑坡防治工程级别划分,根据受灾对象、受灾程度、施工难度和工程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划 分。 6.1.2.2滑坡荷载及强度标准、滑坡稳定性分析以及设计安全系数等应符合GB/T38509规定。 6.1.2.3滑坡治理可采用清理滑坡体以恢复场地,或者修筑截排水工程和支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滑坡 体;对于滑坡隐患应根据滑坡体特征、场地环境条件、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综合分析其发展趋势、危 害程度等,采取截排水沟、挡墙、抗滑桩、削方减载、锚杆(索)、格构和植被防护等工程措施消除隐 患。 6.1.2.4滑坡治理设计一般选用综合治理方案,设计治理工程措施应针对主要引发因素和滑坡的力学 特征进行选择。 6.1.2.5滑坡支挡结构岩土荷载应视为支挡结构重要性系数作用后的荷载设计值。 6.1.2.6滑面深度不同时,滑坡支挡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相应支挡结构岩土荷载大小、分布范围和作 用点位置的不同。 6.1.2.7滑坡支挡结构设计应采用最不利的岩土荷载,当最不利的岩土荷载不明确时,支挡结构设计 应检验在不同滑面的岩土荷载作用下支挡结构是否满足要求。 6.1.2.8当滑坡治理工程设计涉及地形和地表荷载的改变且地形和地表荷载的改变可能造成新的致灾 地质体时,应进行相应稳定性计算。 6.1.2.9滑坡支挡结构位置应选在所需支挡力较小、滑体厚度较小或抗滑地段,但应避免滑坡体一部 分从支挡结构后方或上方滑出。 6.1.2.10滑坡支挡结构级数与位置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控制变形需求的差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 定。 6.1.2.11 滑坡沿滑向的地质情况变化大时,支挡结构级数与位置宜通过计算确定。 6.1.2.12 滑坡治理工程设计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1.2.13 地下排水工程包括渗水盲沟、排水廊道、排(泄)水孔等: a) 渗水盲沟,应用不含泥的块石、碎石填实,两侧和顶部做反滤层; b) 横向拦截排水隧碉修于滑坡体后缘滑动面以下,与地下水流向基本垂直;纵向排水疏干隧碉 可建在滑坡体(或老滑坡)内。

6.1.3崩塌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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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崩塌按破坏方式主要分为滑移式崩塌、倾倒式崩塌及坠落式崩塌三大类,荷载与计算、稳定 性评价、治理设计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6.1.3.2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6.1.3.3应根据崩塌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环境、地震、地下水、地层岩性等,制定相应 的安全施工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防止水土污染流失。 6.1.3.4崩塌防治工程设计措施应根据崩塌破坏模式选择: a 滑移式崩塌宜采取清除、抗滑桩(键)、挡土墙、锚杆(索)、挡石墙、拦石网等措施; 倾倒式崩塌宜采取清除、支撑与嵌补、上部锚杆(索)加固、封闭顶部裂隙等措施; 坠落式崩塌,可采取浅层加固措施,如挂网喷浆与锚固,也可采取防护网、拦石墙等措施; 崩塌体易产生错落破坏后坠落的,可采取清除、支撑与嵌补,上部锚杆(索)加固等措施; 直接产生坠落破坏的,可采取岩腔嵌补与支撑; d)崩塌体清除后应进行表面加固防护处理,不应形成次生灾害。 6.1.3.5在有建(构)筑物的崩塌地区进行防治工程设计时,拟采用的工程措施不应危及建(构)筑 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其防治工程等级应不低于影响区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 6.1.3.6位于水库区或江河岸边的崩塌防治工程设计SBC120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应考虑水位变化对崩塌的影响以及防治工程对 环境的影响。 6.1.3.7崩塌防治工程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反馈的地质信息及施工监测数据及时调整设计措施及施工 方案,做到动态设计指导安全施工以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6. 1. 4 泥石流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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