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2/T 1112-2022 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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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2/T 1112-2022 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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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管理规范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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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复兴北路雨季施工组织设计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嘉伟、沈炳忠、张婧娴、游浩润、吴薇、陈蓝生、郭健、李海鹏、王友成。

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件由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归口。 件起草单位: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 件主要起草人:黄嘉伟、沈炳忠、张婧娴、游浩润、吴薇、陈蓝生、郭健、李海鹏、王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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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资源renewableresource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 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 废(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 璃等。

再生资源renewableresource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 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 废(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 璃等。 3.2 回收站collectionsite 在居民集中区、机关团体、高等院校等地专门设立的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存储、中转的回收 场所。

3.2 回收站collectionsite 在居民集中区、机关团体、高等院校等地专门设立的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存储、中转的回收 场所。

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标准建设、综合利用、环保安全”等原则。 2 回收站建设应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3 2 应根据区域划分回收站的实际管理需要设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应明确工作内容及考核机 4月 应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相关制度,包括实施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 理制度、分类质量检查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等。

4.1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标准建设、综合利用、环保安全”等原则。

4.1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标准建设、综合利用、环保安全”等原则。 4.2回收站建设应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3应根据区域划分回收站的实际管理需要设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应明确工作内容及考核机制。 4.4应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相关制度,包括实施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监督 管理制度、分类质量检查制度、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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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 交通客运设施、文体设施、步行街、广场、旅游景点(区)等应在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置。 5.1.3在铁路沿线、矿区、机场、油田、港口、水源保护区、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生态 红线、生态管控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300米内不应设置回收站,

5.2.1回收站建设设计应符合GB2894、GB50016要求,符合环保、市容、消防要求。 5.2.2城市回收站应为全封闭式建筑,面积宜不低于10平方米。 5.2.3同一运营单位回收站应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 统一衡器、经营规范,并在回收站显著位置标注再生资源回收统一标识和经营企业的名称、网点编号。 5.2.4城市回收站设计及装修应美观、实用,与社区环境相协调,应采用绿色环保轻质型建筑材料进 行全封闭式建设。 5.2.5回收站内应划分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纺织类等物品堆放区,并设置废电池、废 药品等有害废物回收箱。废品堆放区宜采用不同颜色区分。 5.2.6回收站应满足采光与通风要求。

5.3.1具备通风、除臭、隔声、污水收集及排放措施,并应设置消毒、杀虫、灭鼠、洗手等 5.3.2回收站应配置合格的用电设施。设置的照明设施或其他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电 安装规范的要求

5.3.3回收站应配备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灭火器材,并在相应位置设立警示牌。

6.1.1回收站设置招牌、灯箱等设施,应符合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6.1.2回收站在经营中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回收物资应及时 转运。 6.1.3回收站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 等如实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6.1.4回收站不得收购国家涉密文件资料,发现交售行为应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6.1.5回收站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和禁止收购的物品时,应当立 即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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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建立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制,回收站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 责任。保证回收站再生资源及时运出,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

6.2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6.2.1回收站应与从业人员之间依法建立用工关系。 6.2.2回收站从业人员应参加职业道德教育、岗位知识、专业技能和劳动保护培训合肥市安然家园北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持证上岗,规范 作业。 6.2.3回收站从业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工作编号并佩戴工作证。

6.3再生资源物流车辆管理要求

6.3.1再生资源物流应设置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

3.1 再生资源物流应设置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 3.2 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应按属地化原则由交管部门统一制作识别号牌。 3.3 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注册登记应按照交管部门有关要求办理。 3.4 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使用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 3.5 不得擅自改变再生资源物流专用车辆的使用性质拉运其他货物。

.1 回收站内不得拆解各种污染环境的再生资源,在经营中应不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7.2 回收站内应设置与建造收集渗滤液及排水设施,采取防止粉尘、噪声污染、废弃物恶臭散溢等措 施。 7.3 回收物储存不得超过2天。

9.1 2 应在站点显著位置标识“科学分类”“变废为宝”等宣传标语与环保节能图案。 9.2应通过展板、报刊、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强化新闻评论,运用短 视频、电子海报等融媒体产品,开展“节能环保,变废为宝”等主题宣传,逐步实施节能环保奖励机 制。

10.1应建立评价机制,采用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每年定期开展评价模板支撑施工方案,评价内容包报 a)再生资源回收站应用情况; b) 设备配置情况; c)考核激励情况; d) 1. 再生资源回收成效; e)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10.2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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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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