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05-2021 城市供水厂运行管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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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 CCS C 51

DB4403/T205—20

城市供水厂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一品骊城45#栋住宅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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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境卫生管理.. 1一般规定.. 2现场环境管理... 3病虫害控制. 文献.

环境卫生管理.. 10.1一般规定... 10.2现场环境管理... 1.0..3病虫害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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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岳峰、邹启贤、李一璇、王郁、刘奋强、熊晔、梁明、黄胜前、王长平、陈 海松、刘丽君、李玲、孔静、陈实武、郭琴、蒋长志、廖思帆、高珊、尤作亮、安娜、汪义强、张子锋、 邱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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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厂运行管理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供水厂运行管理的一般规定、生产工艺控制、水质监测、智慧运维、设备设施管 理、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城市供水厂的运行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B4403/T60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 通过对食品生产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识别出关键控制点,针对关键控制点制订科学合理的监控, 纠偏、验证措施,从而达到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控制风险的目标。 3.2 排泥水sludgewastewater 供水厂反应池、沉淀池、澄清池、气浮池的排泥水以及砂滤池、活性炭池、超滤膜池等的反冲洗废 水。 3.3 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依据净水药剂及涉水材料的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对药剂和涉水材料质量的全面检测,检测项目为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 通过对食品生产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识别出关键控制点,针对关键控制点制订科学合理的监控 纠偏、验证措施,从而达到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控制风险的目标。 3.2 排泥水sludgewastewater 供水厂反应池、沉淀池、澄清池、气浮池的排泥水以及砂滤池、活性炭池、超滤膜池等的反冲洗废 水。 3.3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依据净水药剂及涉水材料的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对药剂和涉水材料质量的全面检测,检测项目为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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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智慧运维smartoperation&maintenance 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施生产运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3.5 清洁生产cleanerproduction 在满足供水厂生产和水质的同时,通过改进工艺、技术、设备,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改善管理 等措施,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污染物减少,减轻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的生产模式。 3.6 特种设备specialequipment 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素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来源:GB/T 33942—2017,3.1]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建筑及其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在建筑工程全寿命期内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并为 各种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4.1供水厂运行管理应遵循水质优良、运行可靠、绿色节能、智慧运维、安全生产的原则。 4.2供水厂出厂水质应满足GB5749和DB4403/T60要求。 4.3供水厂应建立覆盖生产全过程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包括对生产过程进行危害 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对关键控制点实施科学合理的监控,制定相应的纠偏手段和验证措施 4.4HACCP体系应根据体系要求进行定期评价和修订。 4.5供水厂应持续提高智慧化水平,构建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物理感知层,通过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 开展数据传输、集成、分析、存储,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和决策。 4.6供水厂应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指导生产不断趋向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 4.7供水厂应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4.8供水厂不宜超设计负荷运行。

5.1.1供水厂应建立主要水质风险库,根据风险制定相应指标限值和应急预案。 5.1.2供水厂应根据HACCP体系及实际生产需求制订作业指导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功能、控制 目标、巡检点设置、日常运行操作、非例行操作等。 5.1.3供水厂应发挥各工艺单元的协同作用,综合采用工艺强化技术手段,提高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5.1.4供水厂应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生产运营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水量、药耗、能耗 等指标以及生产重要事项。 5.1.5供水厂应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全流程工艺参数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臭氧投加参数、滤

等指标以及生产重要事项。

5供水厂应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全流程工艺参数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臭氧投加参数、 行及反冲洗参数、石英砂及活性炭滤料技术参数、超滤系统运行及反冲洗参数、排泥水收集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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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混合、絮凝、沉淀、澄清

5.4.1滤池出水浊度应控制在0.2NTU以下,特殊情况不高于0.5NTU

5.4.1滤池出水浊度应控制在0.2NTU以下,特殊情况不高于0.5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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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滤池应保持滤料平整、无板结,反冲洗强度合理、冲洗均匀。 5.4.3滤池宜采用气水反冲,反冲洗周期、反冲洗强度应根据水头损失、滤后水浊度、运行时间综合 确定,宜为1天~3天。水质异常情况下,应适当缩短反冲洗周期。 5.4.4采用虹吸滤池、重力式无阀滤池等不具备气水反冲工艺的供水厂,宜定期采用压缩空气对滤料 手动气冲,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 5.4.5过滤效果不佳时,可通过二次微絮凝强化过滤,即在过滤前投加絮凝剂或助凝剂,使水体中残 存的态浮颗粒脱稳,提高滤池对颗粒物的去除效果。 5.4.6原水中有机物、氨氮、亚硝酸盐等污染物长期偏高时,可将普通石英砂或无烟煤滤料替换为活 性炭与石英砂双层滤料。 5.4.7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5.4.8供水厂宜每季度测量滤层厚度,当滤层厚度下降超过10%时,应及时补充滤料。 5.4.9生物繁殖高峰期,应适当提高反冲洗强度和频率,必要时采用含氯水进行反冲洗, 5.4.10滤池反冲洗结束后应排放初滤水;无初滤水排放设施的,应保持滤池停运一定时间或缓慢提高 滤速。 5.4.11 滤池停用1天以上,启用前应进行反冲洗。滤池停用1周以上,或填加、更换滤料后,启用前 应用含氯水进行消毒,经反冲洗、滤后水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12滤池宜采取适宜的避光措施

5.6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

5.6.1后置式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出水浊度应低于0.2NTU,桡足类微型动物密度应低于1个/20L 5.6.2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应保持滤料平整、无板结,反冲洗强度合理、冲洗均匀。 5.6.3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的反冲洗周期和强度应根据进出水水质、微型动物擎生情况、滤料质量 滤料混层情况等综合确定。上向流活性炭滤池反冲洗周期宜为7天~15天,下向流活性炭滤池及炭砂 滤池反冲洗周期宜为2天~7天。 5.6.4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出水pH值明显下降时,宜通过投加饱和石灰水、氢氧化钠等碱性药剂调 节pH值。 5.6.5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停用一天以上,启用前应进行反冲洗。 5.6.6后置式活性炭滤池出水应加装微型动物拦截网,孔径宜为200目。拦截网至少每周清洗一次, 微型动物繁殖高峰期应增加清洗频次。 5.6.7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微型动物密度上升时,应适当提高反冲洗强度和频率,必要时采用含氯 或含二氧化碳的水反冲及浸泡等措施。 5.6.8供水厂应每年对活性炭进行至少一次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碘值、亚甲兰值、单宁酸值、强 度、粒径分布等,评估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对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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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滤料的更换周期应根据污染物的去除效率、活性炭滤料性能参数变化综合确定。 5.6.10供水厂宜每季度测量炭层厚度,当炭层厚度下降超过10%时,应及时补充滤料。 5.6.11活性炭滤池、炭砂滤池投入运行前应经过池体清洗、活性炭浸泡、炭床反冲洗等步骤,直至出 水pH值、铝、重金属等指标稳定达标后方可投入运行。

5.7.1超滤系统进水浊度宜低于1NTU,出水浊度应低于0.1NTU,水中粒径天于2μum的颗粒数应不超 过20个/mL 5.7.2超滤系统宜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反冲洗周期应根据出水水质动态调整,不宜低于30min。 5.7.3超滤系统应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化学清洗;跨膜压差超过1bar时,应及时进行化学清洗。 5.7.4超滤系统的化学清洗应符合相关卫生规范要求, 5.7.5超滤膜受有机物污染或生物污染时,宜采用碱性溶液清洗;受金属污染或碳酸盐结晶污染时 宜采用酸性溶液清洗。 5.7.6化学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置。 5.7.7供水厂每年应对超滤系统的膜通量、跨膜压差、膜丝完整性及出水水质等进行分析评估。膜通 量或膜丝破损比例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更换。

5.9.1具备条件的供水厂,应对排泥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处理后符合原水水质条件的应回用。 5.9.2不具备排泥水处理能力、排泥水排放至城镇污水系统的供水厂,应确保排泥水水质应符合GB/T 31962的要求,且水量满足系统承受能力。 5.9.3膜处理化学清洗废水、污泥处理压滤液不宜回用。 5.9.4供水厂应定期对回用水水质进行监测。浊度、pH、嗅味、余氯指标宜每日监测;高锰酸盐指数 铁、锰、铝指标宜每周监测;藻类、水蚤、红虫指标宜每月监测;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卤乙酸等)

9.4供水厂应定期对回用水水质进行监测。浊度、pH、嗅味、余氯指标宜每日监测;高锰酸盐 、锰、铝指标宜每周监测;藻类、水蚤、红虫指标宜每月监测;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卤乙酉 标根据需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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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供水应定期评估排泥水回用对运行负荷、出水水质、药剂投加量的影响。 5.9.6排泥水回用对供水厂的处理工艺或出厂水质产生影响时,可采用过滤、消毒等方法对回用排泥 水进行处理。 5.9.7回用水水量应均匀分布,与供水厂进水量的比例宜低于8%。 5.9.8供水厂应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脱水滤液应达标排放。 5.9.9污泥脱水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药剂应满足涉水卫生要求。 5.9.10脱水泥饼的处置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有条件时,应资源化利用

6.1.1供水厂应结合HACCP体系开展对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关键控制点的水质监测, 益 目及频次应符合CJ/T206、DB4403/T60的要求。 6.1.2原水水质季节性变化或气候敏感期,应增加风险指标的监测频次。 6.1.3水质检验方法应按GB/T5750执行。未列入检验方法标准的项目,可采用通过适用性检验的其 他等效分析方法。 6.1.4供水厂应配备水质常规及急性毒性指标的快速检测设备。供水厂应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 生产和工艺主要控制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统计、设置报警限值。

活浊度、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物毒性、叶绿素、锰等指标。 .2.2供水厂生产工艺的主要运行参数应配备在线测定仪表,实时动态监测。其中: 水厂进水口应配备流量计、浊度计、温度计、pH计、水质预警设备; 臭氧池应配备余臭氧仪; 沉淀池前应配备pH计,沉淀池后应配备浊度计; d 砂滤池应配备水位计、压差计、反冲洗流量计,滤池后配备浊度计; e 活性炭滤池应配备浊度计、pH计、反冲洗流量计、颗粒计数仪; f 超滤膜车间应配备浊度计、颗粒计数仪; 名 清水池应配备水位计、pH计、余氯仪; h 送水泵房应配备流量计、电表、泵站压力表; 出厂水应配备浊度计、pH计、余氯仪。 5.2.3供水厂制水班组应每两小时对原水、各工艺段的水质和生产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时应及时 处置并提高巡检频率。 5.2.4供水厂宜将原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引至具备24小时监控的场所,实时监控水质色度、嗅味 等感官指标。 5.2.5供水厂化验室应按CJ/T206和DB4403/T60的要求以及HACCP体系对关键控制点的监控要求开 展水质监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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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水质检验内部质量控制应按照GB/T5750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计量仪器、仪表应按法律法规 及行业标准进行校准

6.4净水药剂及原材料

6.4.1净水药剂及原材料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6.4.2净水药剂及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应根据GB/T17218、GB/T17219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订执行TB/T 3285-2019标准下载, 应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3供水厂应对药剂及原材料进行抽检,型式检验至少每半年一次。

5.4.1净水药剂及原材料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净水药剂及原材料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2净水药剂及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应根据GB/T17218、GB/T17219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订 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供水厂应对药剂及原材料进行抽检,型式检验至少每半年一次。

7.1.1供水厂采用数字化技术的业务比率宜大于90%,自动化监控的业务比率宜大于99%。 7.1.2供水厂主要设备设施应具备手动控制、PLC站控制和远程控制三级控制功能。 7.1.3具备条件的供水厂宜基于行业大数据开展生产运营分析和工艺参数评估。 7.1.4具备条件的供水厂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通过网络数据库将工程、设备、运营等信 息统筹管理,构建支撑供水厂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的信息系统。 7.1.5供水厂应制定涵盖对外通信网络、厂级办公网、工控网的全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7.1.6供水厂应开展网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

7.2.1供水厂应结合HACCP体系建立生产分级巡检机制,明确每一级巡检的项目、标准、周期等内容, 巡检记录应定期审核。 7.2.2具备条件的供水厂宜采用智慧巡检工具,不断提高巡检的准确性、正点率,并实现无纸化巡检 7.2.3巡检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生成工单,并限时处理。 7.2.4供水厂应结合HACCP体系在各关键控制点张贴巡检标识和控制限值。 7.2.5供水厂应根据巡检要求配备相关仪器和工具。

B3栋坡屋面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DB4403/T2052021

8.1.1供水厂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编制设备设施作业指导书、 安全操作规程。 8.1.2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作业应充分考虑对水质的影响。 8.1.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应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8.1.4供水厂不应使用国家强制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8.1.5供水厂应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特点,对设备设施(包括隐蔽性设施)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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