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2/T 5124-2022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ZU 小小出 《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 隔声的现场测量》GB/T19889.5的有关规定: 检测数量:应按每栋单体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同一类型的外窗、 外墙不少于1处进行检测
5.3.1室内光环境检测项目应包括室内采光系数、自然采光效果、 照明系统的照度、统一眩光值及一般显色指数。 5.3.2室内主要功能空间的采光系数和自然采光效果检测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 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的有关规定。 5.3.3照明系统的照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 GB/T5700的有关规定。 5.3.4统一眩光值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的有关规定。对于体育场馆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体 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的有关规定。 5.3.5一般显色指数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照明测量方法》 GB/T5700和《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GB/T7922的有关规定 5.3.6当采用近似连续光谱宽频带光源时,对于显色性要求高的场 所应采用显色指数测试仪检测中饱和色样(R)值:当采用非连续 光谱窄频带光源时,应补充选择适合的特殊显色指数R9。 5.3.7建筑自然采光的有效采光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 光设计标准》GB/T50022的有关规定 5.3.8建筑室内光环境 厕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间不少
5.3.8建筑室内光环境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
GB28635-2012 混凝土路面砖.pdf5.4室内热湿环境检测
5.4.1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检测项目应包括室内温度、平均辐射温度 和湿度、相对湿度及空气流速。 5.4.2建筑室内热湿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 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的有关规定。 5.4.3测量位置应选择室内人员的工作区域或座位处,并优先选择 窗户附近、门进出口处、冷热源附近、风口下和内墙角处等不利的 地点。 5.4.4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检测时,应观察并记录建筑围护结构内表 面有无结露、发霉等现象。 5.4.5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间不
5.4.4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检测时,应观察并记录建筑围护
5.4.5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检测应按每栋单体建筑同一功能房间不
5.5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5.5.1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甲醛、TVOC、苯、甲苯、 二甲苯、氨浓度、氢浓度、PM10、PM2.5、二氧化碳(CO2)和一氧 化碳(CO)浓度。
二甲苯、氨浓度、氢浓度、PM10、PM2.5、二氧化碳(CO2)和一氧 化碳(CO)浓度。 5.5.2建筑室内空气中、TVOC、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的有关规定。
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的有关规定。
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中AHMT分光 光度法的规定。
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中靛酚蓝分光 光度法的规定。
5.5.5建筑室内空气中 PM10、PM2.5、二氧化碳(CO,)和一氧化
5.5.5建筑室内空气中PM10、PM2.5、 二氧化碳(CO2)和一氧化 碳(CO)浓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 的有关规定。
碳(CO)浓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的有关规定。 5.5.6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时,应抽检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 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 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5.5.7无法通过传感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的建筑,可通过每季度至 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测的方式进行长时间监测
5.5.6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
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 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5.6室内通风效果检测
5.6.1建筑室内通风效果检测项目应包括拨风并自然通风效果、无 动力拨风帽自然通风效果、室内新风量以及换气次数。 5.6.2拔风并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指标应为通风量和换气次数。无动 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指标应为风速和空气温度。 5.6.3室内通风效果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通风效果测试 与评价标准》IGI/T309的有关规定
1拔风并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时,每栋单体建筑不同尺寸 的拔风井室内端和室外端应分别检测风速和空气温度,且不宜多于 3种。 2无动力拔风帽自然通风效果现场检测时,每栋单体建筑不 司尺寸的拨风帽应分别检测,且不宜多于3个。 3房间换气次数和新风量现场检测时,每栋单体建筑的同 功能房间不少于2间。
6.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项目应包括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 能、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建筑外围护结构整体气密性能 6.1.2当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时,委托方应提供工程竣 工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6.2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6.2.1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项目应包括传热系数、热桥部 立内表面温度、热工缺陷。 6.2.2非透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和《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的有关规定。 6.2.3非透光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和热工缺陷检测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 6.2.4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应按每栋建筑每一种构造做 法,检测数量不少于2处进行检测。 6.2.5非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时,应观察并记录内表面结露 情况。
6.3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
6.3.1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主要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6.3.2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
且品种规格与标识证书一致的外窗,可采用标识证书中提供的热工 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6.3.3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 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 6.3.4透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应按每栋建筑每一种构造做法 检测数量不少于2处进行检测
且品种规格与标识证书一致的外窗,可采用标识证书中提供的热工 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香业国格
6.4建筑外围护结构整体气密性能检测
6.4.1建筑外围护结构整体气密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 6.4.2采用压差法鼓风门系统检测时,宜同时采用红外热成像仪拍 摄红外成像图,并确定建筑物的渗漏情况,同时对非围护结构渗漏 源进行封堵。
分区域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所测的建筑物整体或某部分区域 应包括所有的设空调或供暖房间,若建筑物中的某一区域单独测量 时,应测量与被测量区域 区域的压力
6.4.4建筑整体气密性能应在设定的参考压差下,检测建筑物整体
或某部分区域的建筑物换气量,通过计算得到建筑外围护结构整体 气密性能。
7.1.1暖通空调系统检测项目应包括供暖空调系统冷源性能、锅炉 效率、单位风量耗功率以及耗电输热(冷)比等。 7.1.2暖通空调系统检测应在规定的工况或条件下进行。
7.2供暖空调系统性能检测
7.2.1供暖空调系统性能检测项自应包括冷水(热泵)机组性能系 数、冷源能效系数等。 7.2.2冷水(热泵)机组性能系数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 7.2.3冷水(热泵)机组性能系数对于2台及以上同型号机组,检 则数量应至少抽取1台进行检测:对于3台及以上同型号机组,应 至少抽取2台检测。 7.2.4冷源能效系数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
7.2.5冷源系统性能系数检测不
7.3锅炉运行效率检测
7.3.1锅炉运行效率检测项目应包括燃料消耗量、燃烧热值、输出 热量等。
7.3.2 锅炉运行效率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 标准》JGJ/T132 的有关规定。
7.3.2锅炉运行效率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
7.3.3燃煤供暖锅炉的耗煤量应按批计量。燃油和燃气供暖锅炉的 耗油量和耗气量应连续累计计量。 7.3.4锅炉运行效率检测时,2台及以下同型号锅炉,应至少抽取 1台检测;3台及以上同型号锅炉,应至少抽取2台检测。
7.4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检测
7.4.1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检测项目应包括风机实 际风量、风机实际输入功率等。 7.4.2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实际风量和风机实际输入功率检测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 定。 7.4.3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耗功率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的有关规定。 7.4.4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耗功率检测数量不应少于空调机组 总数的20%,且不同风量的空调机组不应少于1台。
7.4.3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单位耗功率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
7.5耗电输热(冷)比检测
7.5.1耗电输热(冷)比检测项目应包括系统实际供热(冷)量、 循环水泵日耗电量等。 7.5.2耗电输热(冷)比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检测标准》JGJ/T132的有关规定。 7.5.3耗电输热(冷)比检测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7.5.4耗电输热(冷)比检测的系统数量不应少于1个
8给水排水系统性能检氵
8.1.1给水排水系统检测项目应包括水质检测、卫生器具用水效率 等。
8.2.1直饮水的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有关规定。集中供水的管道直饮水系统,水质取样 点应设在直饮水供水系统循环最不利用水点处;分散供水的终端直 饮水,水质取样点应设在用水人数最多的用水点处。 8.2.2集中生活热水的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 质标准》CJ/T521的有关规定。 8.2.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二次供水设施 卫生规范》GB17051和《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的有关 规定。 8.2.4游泳池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游泳池水质标准》 CJ/T244的有关规定。 8.2.5供暖空调循环水系统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 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有关规定。 8.2.6景观水体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有关规定。 8.2.7当采用非传统水源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非传统水源供水水 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 质》GB/T18921的有关规定
8.2.8当采用非传统水源进行冲厕、道路清扫及消防、城市绿化、 车辆清洗、建筑施工等杂用水时,非传统水源供水水质检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的有关规定。
车辆清洗、建筑施工等杂用水时,非传统水源供水水质检测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的有关规定。 8.2.9当采用非传统水源进行冷却塔补水时,非传统水源供水水质 及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 有关规定。
8.2.9当采用非传统水源进行冷却塔补水时,非传统水源供水水质 及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 有关规定。
10生活污水排放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
8.2.10生活污水排放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
放标准》GB8978有关的规定。工业废水、医疗废水排放水质检测 应按所属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水质检测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7月28日).pdf,还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 的有关规定。
8.2.11水质检测采样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质采样技术指 导》HJ494和《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的有关规定。 8.2.12水质取样点应设在最不利用水点处,取样数量不少于1组。
8.2.11水质检测采样工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质采样技术指
8.3卫生器具用水效率检测
8.3.1绿色建筑应选用节水器具,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委托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3.2卫生器具用水效率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嘴水效限定 值及水效等级》GB25501、《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小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8377、《淋浴器水效 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8378、《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 水效率等级》GB28379的有关规定
桥下路面工程施工方案8.3.3每种卫生器具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1个。
8.3.4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时,现场使用的卫生器具型号应与卫生 器具产品检测报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