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10.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基础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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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SY 0601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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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10.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基础工程.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溢洪渠小桥专项施工方案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本原则 基础设计 4. 1 基本规定 4. 2 基础选型 4. 3 材料选用 4. 4 基础埋深 4. 5 条形基础设计 4. 6 独立基础设计 4. 7 板基础设计 4.8 基础环境类别 4. 9 基础的防腐蚀设计 4. 10 基础沉降缝构造· 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基本原则 基础设计 4. 1 基本规定 4. 2 基础选型 4. 3 材料选用 4. 4 基础埋深 4. 5 条形基础设计 4. 6 独立基础设计 4. 7 板基础设计 4.8 基础环境类别 4. 9 基础的防腐蚀设计 4. 10 基础沉降缝构造 参考文献

油气田地面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第3部分:基础工程

Q/SY06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基础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选型、基础设 计、基础构造以及对设计采用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和海上油气田陆岸终端地面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 基础工程设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11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35 高结构设计规范 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473 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JGJ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18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SH/T3030 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设计规范 SH/T3068 石油化工钢储罐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SH3076 石油化工建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SH3147 石油化工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Y/T0317 盐渍土地区建筑规范

3.1建(构)筑物基础工程设计,必须坚持安全适用、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确保质量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3.2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综合考虑建筑体型、上部结构类型、地基地质状况、荷载情况、有无地 下室、地下水位变化、工程造价等因素,选择经济合理的基础型式。 3.3建(构)筑物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上部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3.1建(构)筑物基础工程设计,必须坚持安全适用、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确保质量、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 3.2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综合考虑建筑体型、上部结构类型、地基地质状况、荷载情况、有无地 下室、地下水位变化、工程造价等因素,选择经济合理的基础型式。 3.3建(构)筑物基础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上部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3.4基础设计应根据邻近建筑物的基础情况、地基承载力、地下构筑物及各项设施的位置标高、施 工条件、使用要求,保证基础工程安全可靠。 3.5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物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下水池及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 进行抗浮稳定计算。 3.6在腐蚀性环境下的建(构)筑物的基础设计应满足GB50046的规定。 3.7对于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土、盐渍土地基基础设计,应执行GB50025,GB50112,JGJ 118,SY/T0317的规定。 3.8建(构)筑物基础影响范围内的塘、浜、沟、谷、坑、穴、墓、井、河道等,应采取相应的有 效措施,并应满足JGJ79的有关规定。 3.9地基变形、稳定验算应执行GB50007,GB50135,JGJ94的有关规定,储罐地基变形验算执 行GB50473,SH/T3068的有关规定

4.1.1基础设计包括基础型式的选择、基础埋置深度、持力层的选择、基础底面积及强度的计算等, 若结构有地下室,基础设计还应包括地下室的计算。 4.1.2建(构)筑物基础对场地和地基条件的要求应符合GB50007,GB50011,SH3076,SH 3147的规定。

4.1.3建筑物各种地基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 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 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d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 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一级滑坡推力, 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 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e)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 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4.1.4 建(构)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及地基容许变形值应符合: a 建(构)筑物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范围应满足GB50007,GB50473,GB50191,JGJ94, SH/T3030,SH3076的规定。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 组合,不应计人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 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和局部倾斜。建(构)筑物的地基容许变形值应 按GB50007,GB50473,GB50191,JGJ94,SH/T3030,SH3076的规定执行。 4.1.5 建(构)筑物的地基稳定性计算应符合: a 建(构)筑物的地基稳定性计算应满足GB50007,GB50473,GB50191,JGJ94,SH/T 3030, SH 3076 的规定

Q/SY 06010.32016

b)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接承载力极限状态下作 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 (

4.2.1基础类型的选择需要考虑以下要求

a)上部结构竖向分布的荷载传递特征及地下室使用功能的要求。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基底附加应力的要求。 C) 地基土持力层及其下卧层的稳定性(尤其是地震作用时)。 d) 基础总沉降量和差异沉降量的控制。 e) 地下水位及其防水要求。 基础施工中可能对周边现有建筑物带来的不利影响, g) 基础的工程造价、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对综合经济效益的影响。 h) 上部结构的形式、刚度特点及使用要求。 场地周围既有建筑和设备管线的要求。 4.2.2 建(构)筑物的基础宜采用天然地基,当天然地基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不经济时,应选用人 工地基。 4.2.3砌体结构:基础应优先选用刚性条形基础,当地基软弱不均或基础宽度大于2.0m时,宜采 用钢筋混凝土柔性基础。 4.2.4框架结构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 4.2.5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桩基础:

钢筋混凝土柔性基础。 2.4框架结构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 2.5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桩基础: a 竖向荷载大的高算构筑物对限制倾斜和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时。 b) 当建筑物荷载较大,地表土质软弱,地下水位高,采用地基沉降量过大,或建筑物较为重 要,不允许有过大沉降时。 C 建筑物内外有大面积堆载,使软弱地基产生过量的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对本建筑物或相邻建 筑物造成危害时 d) 地表软弱土层较厚不宜作基础持力层或局部有暗浜、深坑、古河道等。 e) 山区、坡地为防止覆土层厚薄不一,可能引起不均匀沉降或滑坡时。 地震区场地上部有可液化土层,需用桩穿过液化层,将荷载传递到下部非液化土层。 名 对地基沉降与沉降速率有严格要求的精密设备基础;或在使用中对允许振幅需控制,必须 提高基础自振频率的动力设备基础及基底压力大于地基土在振动作用下的承载力时,

4.3.2建(构)筑物基础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GB50010,GB/T50476关于结构混凝土耐久 性的基本要求,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建(构)筑物基础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

4.4.1基础的理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a)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 b 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相邻建(构)筑物的基础理深。 e) 地基土冻胀和溶陷的影响。 4.4.2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 利用上层土作为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0m。 4.4.3 新建建筑的基础理深不应深于原有建筑物或相邻基础的理深,当基础深于原有建筑物或相邻 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如不能 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确保原有建筑安全的有效结构措施,并应考虑浅基础的荷载对深基础的影响。 4.4.4建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还应满足GB50007,GB50011的要求。 4.4.5构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还应满足GB50191,GB50473,SH/T3030,SH3076,SH/T3068 的要求。

4.5.1墙下条形基础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4.5.1墙下条形基础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a)应满足剪切、受冲切承载力要求。 b)底板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

4.5.2柱下条形基础计算内容应符合!

a)基础的受弯、受剪切、受冲切承载力应满足要求。 b)当柱混凝土的强度大于条形基础混凝土的强度时,应验算条形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4.5.3条形基础的受弯、受剪切、受冲切承载力验算、配筋计算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4.5.4条形基础的构造规定均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4.6.1独立基础的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6.1独立基础的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对柱下独立基础,当冲切破坏椎体落在基础底面以内时,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 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 b) 对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独立基础,应验算柱与基 础交接处的基础受剪切承载力。 c)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满足抗弯计算要求

d)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 承载力。 4.6.2独立基础的受冲切、受剪切、受弯承载力验算、配筋计算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4.6.3独立基础的构造规定均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7.1梁板式筱板基础的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筏基底板应计算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其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 b 基础除满足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及斜截面受剪切承载力外,尚应验算底层柱下基础梁顶面的 局部受压承载力。 7.2平板式筱板基础的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a)平板式筏板基础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要求

a)筱基底板应计算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其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 b) 基础除满足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及斜截面受剪切承载力外,尚应验算底层柱下基础梁顶面的 局部受压承载力。 4.7.2 平板式板基础的计算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平板式筱板基础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要求 平板式板除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外,尚应验算柱边缘处截面的受剪切承载力。当筏板变厚 度时,尚应验算变厚度处板的受剪切承载力。 平板式筱板基础的顶面应满足底层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的要求。 4.7.3筱板基础的受冲切、受剪切、受弯承载力验算、配筋计算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4.7.4 板基础的构造规定均应符合GB50007的有关规定

建(构)筑物混凝土基础的环境类别见表2

表2混凝士基础的环境类别

4.9基础的防腐蚀设计

4.10基础沉降缝构造

4.10.1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4.10.1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0.1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设置沉降缝 a)建筑平面的转折部位。 b)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

窝蚀性时,基础及垫层的防护要求见表3,基础梁

长高比过大的码体承单结构 d)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e)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处

排水板堆载预压排水固结法施工方案.doc表3腐蚀环境下基础及垫层表面防护及材料要

注1:当表中有多种防护措施时,可根据腐蚀性介质的性质和作用程度、基础的重要性等因素选用其中一种。 注2:埋人土中的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当腐蚀性等级为强、中、弱时,须按本表所选的防护措施进行防 护;砌体结构表面及墙身应先用1:2水泥砂浆抹面。 注3:垫层的耐腐蚀材料可采用沥青混凝土(厚100mm)、碎石灌沥青(厚150mm)、聚合物水泥混凝土(厚 100mm)。

表4腐蚀环境下基础梁表面防护及材料要求

4.10.2沉降缝应有足够的宽度,沉降缝宽度可按表5选用。

表5房屋沉降缝的宽店

沿街公建工程屋面工程施工方案Q/SY 0601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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