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5407-2021 高速公路事故易发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pdfICS03.220.20 CCS R 80
DB13/T 540720
船坞水上施工方案束公路事故易发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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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河北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俊国、李霞、刘贤鹏、姜波、周炳清、崔洪军、朱敏清、回达鹏、李蕾、 王辉、赵颖新、王晨燕、武信、张春玉、孙树立、崔红娣、王渊、郎爱荣、范静洁、刘杨、曹福、胡 世博、罗秀英、夏昌娟、刘伟、王林、郭文翔、秦东伟、梁根超、冯媛媛、韩庆全、段立桥、孙婉茹、 王永帅、梁维靖、张拓、马思涵、刘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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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事故易发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复杂路况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役高速公路事故易发段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合理性核查。
4事故易发段的判定与一般设置要求
4.1事故易发段判定流程
4.1.1搜集道路产权单位、道路经营管理单位的交通事故数据并整理。
4.1.1搜集道路产权单位、道路经营管理单位的交通事故数据并整理。 4.1.2计算单位路段上的事故率期望值。 4.1.3确定事故间距置信水平,计算事故异常间距上限。
4.1.4将事故地点按里程桩号排序,按照以下标准判断是否为事故易发段
将事故地点按里程桩号排序,按照以下标准判断是否为事故易发段: 非异常间距路段,为随机事故,非事故易发段; 孤立的事故异常间距路段需判断两相邻事故特征及成因是否相似,若相似即为事故易发县 否则为非事故易发段; c)连续两个及以上事故异常间距组成路段,为事故易发段
4.2事故异常间距确定方法
式中: L一事故间距; L一路段长度; V一单位路段事故率期望值,可按总事故数/总里程数计算; F(1)一事故间距分布函数; f(1)一事故间距分布密度函数
事故异常间距上限L的计算方法见公式(3)
式中: α一置信度。
[≥0 F(1) : 0, l<0 1≥0 fi(0)= d(F (0) 0 l<0
5.1.1圆曲线半径小于等于表1规定值的路段属于小半径曲线路段。
1.1圆曲线半径小于等于表1规定值的路段属于小半径曲线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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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小半径曲线路段左侧车道平曲线上游宜设置不小于200m的纵向减速标线,同时应加强视线 透导设施设置。 5.1.3小半径曲线路段设置的禁令、指示、警告标志宜采用V类反光膜。
5.2.1当直线段长度大于20V(m),应设置横向车距确认标线和车距确认标志。 5.2.2当直线段长度大于20V(m),应从直线路段末端1/3处起,每隔1km变换或加强视线诱导 设施和标线,或更换为其它视线诱导设施。 5.2.3当直线段长度大于20V(m),宜从直线路段末端1/3处起,在道路景观和安全设施设置上 做适当变化。
某技术学院临时实习车间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5.3.1急弯路段应按照下
a)急弯路段宜设置向左急弯路标志、向右急弯路标志。 b) 当急弯路段相邻反向圆曲线间的直线段长度小于2V(m)时,宜设置反向弯路标志 C 连续出现3个或3个以上弯路的反向弯路路段,宜设置连续弯路标志;当连续弯路总长度 大于500m时,宜重复设置连续弯路标志 5.3.2预告道路平面线形的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弯道圆曲线与直线段切点以前位置。警告标志到危险 地点起点的距离可依据其类型参考表2并结合现场条件确定。如所在位置不具备设置条件时,警告 标志可适当移位
表2警告标志设置位置
3.3设有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标志的路段,宜宣设置线形诱导标志。 3.4在急弯路段前可设置减速标线,反向弯路路段和连续弯路路段可连续设置减速标线 3.5急弯路段应设置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6.1.1在纵坡坡度大于表3规定值的路段,应设置陡坡标志
纵坡坡度大于表3规定值的路段,应设置陡坡标
玻璃及花岗岩幕墙施工组织设计表3陡坡标志设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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