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738-2009 基桩静载试验 自平衡法.pdf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公路学会桥梁和结构工程分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京东大自平衡桩基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维明、薛国亚、戴国亮、童小东、穆保岗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如下事实,声明符合本标准时,可以使用涉及5.1.1中有关“荷载箱” 的相关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对于专利的范围、有效性和验证资料不提出任何看法。 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保证,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和非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使 用授权许可证进行谈判。在这方面,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标准的发布机构备案。有关资料可从 以下地址获得: 专利持有人姓名:龚维明等 通信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邮编:210096 请注意除上述已经识别出的专利外,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 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济川路东延段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本标准规定了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的试验原理、试验要求、试验方法、数据处理和检测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软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岩层以及特殊性岩土中的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 桩、管桩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其他深基础(沉井、地下连续墙等)的承载力测试 可参照执行。
荷载箱loadcell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单位为千牛(kN); P 单桩竖向容许承载力,单位为千牛(kN); P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单位为千牛(kN); Qm 上段桩的极限加载值,单位为千牛(kN); Qln 下段桩的极限加载值,单位为千牛(kN); W 荷载箱上部桩的自重,单位为千牛(kN); 2 修正系数; A一 折减系数; 桩顶位移或荷载箱处向上或向下位移,单位为毫米(mm); b 桩端土极限承载力,单位为千帕(kPa); t 桩侧摩阻力,单位为千帕(kPa); Q 桩端的轴力,单位为千牛(kN); 上段桩长度,单位为米(m);
桩身弹性模量,单位为千帕(kPa); 桩身截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²); 桩身周长,单位为米(m)。
自平衡试桩法是接近于竖向抗压(拔)桩的实际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把一种特制的加载装 直 一 一荷载箱,预先放置在桩身指定位置,将荷载箱的高压油管和位移杆引到地面(平台)。由高压油 泵在地面(平台)向荷载箱充油加载,荷载箱将力传递到桩身,其上部桩侧极限摩阻力及自重与下部桩 侧极限摩阻力及极限桩端阻力相平衡来维持加载,从而获得桩的承载力。其测试原理见图1。
图1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试验示意图
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宜少于2根,其他条件下不宜少于3根
试桩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选择在有代表性地质的地方,并尽量靠近钻 力触探孔,其间距不宜大于5m。
4.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应加载至破坏。最大双向加载值可取按地质报告计算的单 载力的1.2~1.5倍。
若在工程桩上进行试验,试验完后应
检测机构、人员及检测程序和要求应符合附录A
荷载箱的生产和标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a)组成荷载箱的千斤顶应经法定检测单位标定。荷载箱出厂前应试压,试压值不得小于额定加 载值,且应维持2h以上。 b)荷载箱额定加载值对应的油压值不宜大于45MPa,最大单向加载值对应的油压值不宜大 于5MPa
C) 荷载箱在工厂试压和现场试验应采用同一型号的油压表。 d) 2 荷载采用联于荷载箱的油压表测定油压,根据荷载箱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e) 油压表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标定,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5.1.2.1位移传感器一般采用电子百分表或电子千分表,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 5.1.2.2每根试桩应布置两组(每组两个,对称布置)位移传感器,分别用于测定荷载箱处的向上、向 下位移。桩径较大时应增加传感器数量 5.1.2.3每根试桩桩顶应布置一组位移传感器,用来测定桩顶位移。 5.1.2.4固定和支承位移传感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构造上应确保不受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 影响,以防止发生竖向变位。 5.1.2.5位移传感器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标定,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5.1.3钢筋计
5.1.2.5位移传感器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标定,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5.1.3钢筋计 5.1.3.1钢筋计用于测试桩身内力,并由桩身内力推算各土层的抗压或抗拔侧摩阻力。常用的钢筋 计有钢弦式和应变式两种。 5.1.3.2钢筋计宜放在两种不同土层的界面处,距桩底、桩顶和荷载箱的距离不宜小于1倍桩径。同 断面处可对称设置2~4个。 5.1.3.3钢弦式钢筋计的直径应与主筋相同,宜焊接在主筋上。
5.1.4数据采集系统
数据采集系统包含数据采集仪、计算机、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
5.2.1.1极限桩端阻力小于桩侧极限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平衡点处,使上、下段桩的极限承载力基 本相等,以维持加载。 5.2.1.2极限桩端阻力大于桩侧极限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桩端,根据桩的长径比、地质情况采取以 下措施: a)桩顶提供一定量的配重。 b)用小直径桩模拟,先测出极限桩端承载力,再根据实际尺寸换算总的桩端阻力值。 5.2.1.3试桩为抗拔桩时,荷载箱直接置于桩端。 5.2.1.4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双荷载箱或多荷载箱,以分别测试桩的极限桩端阻力和各段桩的极限
5.2.1.1极限桩端阻力小于桩侧极限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平衡点处,使上、下段桩的极限承载 本相等,以维持加载。 5.2.1.2极限桩端阻力大于桩侧极限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桩端,根据桩的长径比、地质情况采 下措施:
b)用小直径桩模拟,先测出极限桩端承载力,再根据实际尺寸换算总的桩端阻力值。 .2.1.3试桩为抗拔桩时,荷载箱直接置于桩端。 .2.1.4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双荷载箱或多荷载箱,以分别测试桩的极限桩端阻力和各段桩的 则摩阻力。荷载箱的埋设位置则根据特殊需要确定
5.2.2荷载箱的连接
5.2.2.1荷载箱应平放于桩的中心,其位移方向与桩身轴线夹角不应大于5°。 5.2.2.2对于灌注桩,荷载箱的上下板分别与上下钢筋笼的钢筋焊接。钢筋笼之间设置喇叭筋,喇叭 筋的一端与主筋焊接,一端焊在环形荷载箱板内圆边缘处,其数量和直径同主筋。喇叭筋与荷载箱的夹 角应大于60°。
5.2.3.1位移杆把荷载箱处的位移传递到地面(平台),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桩长小于或等于40m,可 用直径25mm~30mm的钢管作为位移杆;桩长大于40m,则宜用位移钢丝代替位移杆。 5.2.3.2保护位移杆的护套管,应与荷载箱顶盖焊接,焊缝应满足强度要求,并确保护套管不渗漏水 泥浆。 5.2.3.3在保证位移传递达到足够精度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位移传递系统。
5.2.4基准桩和基准梁
5.2.4.1基准桩与试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或等于3倍试桩直径或不小于4.0m;基准桩应 分的稳定性,打人地面或河(海)床面以下足够的深度,陆上一般不小于1m。 5.2.4.2基准桩和基准梁都应有一定的刚度。基准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其跨度的1/40,基 线刚度不应小于基准梁线刚度的3倍。
线刚度不应小于基准梁线刚度的3倍。 5.2.4.3基准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在基准桩上(能沿其轴线方向自由移动)
5.3.1.1加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加载量为预估最大加载量的1/10~1/15。当桩端为巨粒土、粗粒土 或坚硬黏质土时,第一级可按两倍分级荷载加载。 5.3.1.2卸载也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为2~3个加载级的荷载值 5.3.1.3加卸载应均匀连续,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5.3.2位移观测和稳定标准
5.3.2.1位移观测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每级加(卸)载后第1h内应在第5min、10min、15min、30min、45min、60min测 移,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达到相对稳定后方可加(卸)下一级荷载。卸载到零后应至少观测 读时间间隔同加载
5.3.2.2稳定标准
每级加(卸)载的向上、向下位移量在下列时间内均不大于0.1mm: 日 桩端为巨粒土、粗粒土或坚硬黏质土,最后30min。 b) 桩端为半坚硬黏质土或细粒土,最后1h
5.3.3终止加载条件及极限加载值
5.3.3.1 向上、向下两个方向应分别判定和取值,平衡状态下两个方向都应达到终止加载条件再终止 加载
将实测的原始数据编制成表DLT1171-2012 电网设备通用数据模型命名规范,格式见表1和表2。一般由数据采集软件根据采集的检测数 编制
表1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记录表
桩身轴力图和各岩土层摩阻力图
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还应绘制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及各岩土层相应的侧摩阻 6.2 2 承载力确定 6.2.1 试桩的极限承载力
根据试桩的加载极限值,可按下式确定试桩i的极限承载力 ) 抗压
式中:P一试桩i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单位为千牛(kN); Qmi一 一试桩i上段桩的加载极限值渔塘进水涵和排水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单位为千牛(kN)
h 试桩i下段桩的加载极限值,单位为千牛(kN); V 试桩i荷载箱上部桩自重,单位为千牛(kN),若荷载箱处于透水层,取浮自重; 试桩i的修正系数,根据荷载箱上部土的类型确定:黏性土、粉土=0.8,砂土y=0.7,岩 y 1,若上部有不同类型的土层,取加权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