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3962-2020《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pdfB.0.1外墙受周边热桥影响条件下,其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 计算:
F,+FBl +Fe +Fr3
DBJ/T15-133-2018标准下载K=Km(夏热冬冷地区)
K=1.08K(寒冷地区)
:Km一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m²·K)]; K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m²·K)」,应 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计算; KB1、KB2、KB3一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 [W/ (m² : K) J; F一一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m²); FBI、FB2、FB3—一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面积(m²)。 主:1上述计算公式仅针对外墙采用外保温和内外结合保温系统 2当外墙仅采用内保温系统时,计算平均传热系数应在上述公式计算基础 上再乘以1.1的修正系数。 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如图B.0.1所示
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计算; KB、KB、KB3一一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 [W/ (m² · K) J; F一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m²); FBI、FB2、FB3—一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面积(m²)。 1上述计算公式仅针对外墙采用外保温和内外结合保温系统。 2当外墙仅采用内保温系统时,计算平均传热系数应在上述公式计算基础 上再乘以1.1的修正系数。 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如图B.0.1所示
图B.0.1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示意
D.0.1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 D.0.2建筑体积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 算。如果底层有局部架空或者建筑的中部有架空,体积可按实际 计算。 D.0.3建筑物外表面积应按墙面面积、屋顶面积和下表面直接 接触换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的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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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执行的,写 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本标准是在《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I32/J71一201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江 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参编单位是南京城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 公司、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朗诗集团、欧文斯科宁(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中艺建筑 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许锦峰、龚延风、孙晓文、王然 良、吴志敏、张海遐、张瀛洲、房向阳、谢远见、张定干、许 超、徐雯。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我国居住建筑工程设计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标 准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进 行了反复讨论、协调,最终确定各项技术要求。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 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自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 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 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本标准条文中被引用的标准在其修订后仍 然适用。
1总则 45 2术语和符号 47 2. 1术语· 47 3室内热环境参数. 49 4一般规定 50 4.2建筑布局 · 50 5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5. 1体形系数 51 5.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5.3寒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 :56 6节能居住建筑权衡判断 58 7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能设计 59 7.1一般规定 59 7. 2新风系统.… 7.3分散供暖空调系统. 62 7.4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62 7.6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室内末端设备 · 63 7.7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与能耗计量.·· 63 8可再生能源应用 65
1.0.1本标准在《江苏省居任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71一2014(以下简称“2014版标准”)的基础上修订 而成。修订的首要目的是进一步改善居住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和室 内空气质量,提高江苏省居住建筑物供暖、空调降温用能效率, 节约能源,同时提升居住建筑的功能和品质。 本标准是在2014版标准建筑节能率65%的基础上提升 30%,相当于节能率75%。本次提升中建筑围护结构贡献约 2/3,设备及可再生能源应用贡献约1/3。 与2014版标准相比,本标准对建筑节能率65%的内容进行 了调整。在建筑类型方面,划分并明确了分散供暖空调建筑、集 中供暖空调建筑两大类建筑,合并了分散供暖空调建筑中系列一 和系列二,并合并了I类集中供暖建筑和Ⅱ类集中空调(夏季制 冷且冬季供暖)建筑;在建筑围护结构规定性指标方面,分6层 及以上或5层及以下两种建筑类型,取消了2014版标准中4~5 层和3层及以下的类型。 1.0.3本条所述的居住建筑包括下列建筑:住宅;集体宿舍; 全部或部分位于居住建筑下部,二班及以下的幼儿园、托儿所 等;全部或大部分位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 且每间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²的商业服务网点;附建于居 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物业管理办公、活动室等 不设集中空调的用房。 对于“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和“集中供暖空调建筑”混用的 建筑,围护结构规定性指标及建筑综合能耗符合集中供暖空调建 筑要求。
一是规定性指标设计方法。即所有外围护结构构件如屋顶、 外墙、门窗等及所有内围护结构构件如分户墙、分户楼板等都满 足本标准要求的规定性指标。 二是权衡判断方法。当设计的居住建筑不符合本标准中的围 护结构规定性指标要求时,则应按规定进行权衡判断,通过计算 判定建筑物综合能耗指标。
.5本条明确了本标准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 筑节能设计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1.0.5本条明确了本标准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衔
本标准对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做出了规定,但是建筑节能 及的专业较多,相关专业均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并做出了节能 定。因此,在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同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 应符合国家、江苏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1节能建筑是指采用供暖空调来满足室内热环境质量条
2.1.1节能建筑是指采用供暖空调来满足室内热环境质量条 时,供暖空调能耗降低到规定水平,本标准规定为75%;同日 当室内不采用供暖与空调降温措施时,仍具有较好舒适度的 筑物。
季主要依靠自然通风,在冬夏季极端气候条件下开启分散式供 暖、空调设备或系统。该类建筑在建筑设计和节能技术选择过程 中优先考虑被动式策略和技术,使用者优先通过被动式建筑技术 满足舒适度要求。 以户为单位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属于分散供暖空调 建筑。 本标准的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对应于2014版标准的被动建筑
以户为单位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属于分散供暖空调 建筑。 本标准的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对应于2014版标准的被动建筑, 2.1.3集中供暖空调建筑指以整幢建筑或建筑群为单位集中生 产冷热量、集中提供热泵吸热排热热源的建筑。集中供暖空调建 筑也应充分采用被动式建筑技术,提高围护结构性能和建筑用能 系统的能效,降低建筑用能需求。 本标准的集中供暖空调建筑对应于2014版标准的主动建筑 设置了分散式空调和集中供暖的节能居住建筑也属于集中供暖空 调建筑。
2.1.5参照建筑是达到本标准要求的节能建筑。进行围护结
权衡判断时,用其全年供冷和供暖能耗作为标准来判断设计建筑 的节能性能是否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及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 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同时其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 照本标准的规定性指标确定。
参照建筑的形状、天小、朝向及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 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同时其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按 照本标准的规定性指标确定。 2.1.8玻璃遮阳系数与太阳得热系数SHGC可进行换算,太阳 得热系数SHGC等于遮阳系数乘以0.87。 2.1.10本标准所称新风系统包含三大类形式。其中,新风器是 无管道新风系统,由独立新风装置为房间供应新风;户式新风系 统是以住户为单位设置的新风系统;集中式新风系统则是以建筑 为单位,新风经集中处理后由送风管道送入多个住户室内的 系统。
3.0.1本条第1、2款是建筑能耗的计算条件,综合考虑居住建 筑舒适度水平,冬季供暖时建筑相对湿度低限值设定为30%, 夏季供冷时建筑相对湿度高限值设定为60%。 计算建筑能耗时:冬季供暖时,若建筑室内相对湿度低于 30%,需考虑加湿耗能;若建筑室内相对湿度高于30%,不需 考虑除湿耗能。夏季供冷时,若建筑室内相对湿度低于60%, 不考虑加湿耗能。
了大量的使用可再生能源、集中空调和集中供暖系统的居住建 筑。因此,集中供暖空调建筑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以对现有集中 供暖空调建筑试点工程的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相关人体舒适度 标准制定。本标准中采用集中供暖建筑的室内舒适度较节能 65%建筑有所提升,其中室内平均温度比节能65%建筑提 高2℃。 本条第1、2款室内温度和新风量只是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 性能综合判断、计算能耗指标(节能综合指标)时使用的计算参 数,既不等同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参数,也不等于 空定海和新网
3.0.3本条第1、2款体现了节能居住建筑不采取冬季供暖与
第3款规定了冬季被动供暖时外墙内表面与外窗玻璃内表 的温差要求,是为了减少透明围护结构部分对人体的冷辐射。
4.2.2建筑群体的布局尚应按《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962等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通常来说,建筑主朝向应为南北朝向,有利于冬季得 及夏季隔热,有利于自然通风。主人口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可 效降低冷风对建筑的影响。
4.2.4冬季日照对居住建筑的室内舒适度非常重要,是冬季
联系建筑室内外热环境的主要手段。自然通风能利用室外空气中 的能源补充室内热量或者排除室内余热,减少供暖空调设备使用 时间,是被动式节能技术的重要手段。自然通风要通过区域风环 境和室内风环境的设计来满足自然通风要求
建筑南侧树冠高大的落叶树应距离窗户8m以上,避免新建住区 建成好几年后树木逐渐长大遮挡窗户导致影响日照
5.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次标准修订体形系数限值的规定, 合并了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和集中供暖空调建筑对建筑体形系数的 要求,更便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一、体形系数指标来源:本标准将连、徐划为寒冷地区,将宁、 苏、锡、常、镇、通、泰、扬、淮、盐、宿划为夏热冬冷地区。 本次标准修订体形系数限值的规定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标准》GB50180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划分 建筑层数,其中把2014版标准中6层~8层、9层~11层合并 为6层~11层。 对江苏省夏热冬冷地区苏州、南京、常州、南通等市的居住 建筑的体形系数进行统计分析,资料表明:6层~11层条形建筑 体形系数主要分布在0.32~0.40之间,少部分的体形系数大于 0.40。考虑到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自然通风要求,故6层~ 11层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上限值统一在0.40。12层及12层以 上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也主要分布在0.32~0.40之间,但考虑到 高层建筑风、光环境优于低层或多层建筑,体形系数的上限值取 值尽管偏于严格,但建筑室内的通风、采光功能仍能够满足 要求。 4层~5层通常为叠加别墅类建筑,由于屋面在体形系数计 算中所占比例提高,为保证建筑平、立面设计满足通风、采光等 建筑功能要求,体形系数上限值定为0.45。同样道理,3层及3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上限值定为0.55
对江苏省寒冷地区徐州市、连云港市的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 统计分析,资料表明:6层~11层条形建筑体形系数主要分布在 0.30~0.35之间,0.33基本处于中值位置。12层及12层以上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也主要分布在0.26~0.33之间,但考虑到高 层建筑风、光环境优于低层或多层建筑,和2014版标准相比, 本标准体形系数上限值稍放宽到0.30,建筑室内的通风、采光 功能可满足要求;同时寒冷地区高层建筑能耗与体形系数关联度 更高,建筑能耗随体形系数的增加而迅速增加,体形系数上限值 取值略微严格。 4层~5层及以下的低矮居住建筑体形系数的取值,由于气 侯的原因,较夏热冬冷地区更为严格。 二、底层车库、顶层阁楼不计人层数;如当居住建筑为小高 层(11十1层)时,可按11层设计。当小于6层建筑物的体形 系数不大于6层或6层以上建筑物体形系数时,其外围护结构可 按6层或6层以上建筑外围护结构设计。同理,当小于12层建 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大于12层或12层以上建筑物体形系数时,其 外围护结构可按12层或12层以上建筑外围护结构设计。 三、体形系数对能耗影响很大。总体来说,体形系数越大, 外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越大,供暖空调能耗越高。将体形系数控 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是建筑节能的有效措施。 四、虽然体形系数越小越有利于减少外围护结构的传热损 失,但它还与建筑平面布局、采光通风等有关。体形系数过小, 会导致居住建筑平面布局困难,住宅进深过大,甚至有损于建筑 功能。住宅进深过大会造成通风、采光不良,不利于自然通风和 自然采光,使空调、照明灯具的开启时间增多,反而增加了建筑能 耗。因此,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要求,对不低于6层、必需应用被动 节能技术的建筑设置了体形系数下限值。本标准表5.1.1中的体形 系数下限值大致对应于建筑进深等于2.5倍居室进深的情况
五、当体形系数超出上限值时,允许通过加强围护结构的办 大到节能指标的要求。体形系数不允许低于规定的下限值,
5.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围护结
5.2.1~5.2.4本标准修订合并了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围护结构系 列一和系列二。在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方面,按照6层及以上 或5层及以下两种建筑,取消了4层~5层和3层及以下的区分 一、指标来源:外围护结构的屋面、外墙的传热系数取决于 以下四方面的要求:冬季供暖能耗、夏季空调能耗、冬季被动供 暖效果、夏季自然通风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 集中供暖空调建筑围护结构指标依据江苏省已经建成的部分 集中供暖空调建筑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分析制定。 二、分散供暖空调建筑指标与2014版标准对比:分散供暖 空调建筑屋面热情性指标与2014版标准相同,传热系数要求稍 有提高。鉴于屋面保温、隔热要求容易实现且对顶楼的室内舒适 度影响大,本标准不允许降低屋面的保温、隔热要求。 分散供暖空调建筑的外墙性能要求相比较于2014版标准稍 有提高,接近75%节能率水平;而外窗性能要求大幅度提高 超过75%的节能率水平。这样,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围护结构总 体保持在75%节能率水平。 本标准继续明确了分户墙、分户楼板等围护结构的性能要 求,相比较于2014版标准稍有提高。不同于北方的集中供暖, 在江苏省楼上下、相邻住宅不同时间供暖空调时,分户墙、楼板 能耗传递甚至可能超过外围护结构能耗,不利于实际能耗控制; 而楼板噪声干扰则一直是居住建筑楼上下邻里矛盾的热点。分户 楼板可采用隔声垫、浮筑楼板等做法,既解决了分户保温问题 又提高了上下层之间的隔声性能。分户墙、分户楼板应设计到
5.2.9外门窗气密性是门窗品质的重要表现。本标准门窗气密
性等级统一提高为7级,与江苏省门窗行业的技术、质量水平 对住宅建筑的品质要求相适应。由于气密性要求的提高,本标 要求居住建筑的主要室内房间安装新风系统,以保证室内空 质量。
5.2.12当封闭式楼梯间或交通廊道与居住建筑主体分离,两
之间无共用的墙体时,封闭式楼梯间或交通廊道可不做保温;其
之间无共用的墙体时,封闭式楼梯间或交通廊道可不做保温; 形体不参与体形系数、窗墙比、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等计算。
5.3寒冷地区建筑围护结构
5.3.1~5.3.4这儿条说明如下: 一、在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方面,按照6层及以上或5层 及以下两种建筑,取消了4层~5层和3层及以下的区分。 二、分散供暖空调建筑与2014版标准对比:分散供暖空调 建筑热惰性指标不变,屋面传热系数要求稍有提高。鉴于屋面保 温、隔热要求容易实现且对顶楼的室内舒适度影响大,本标准不 允许降低屋面的保温、隔热要求。 分散供暖空调建筑的外墙性能要求相比较于2014版标准稍 有提高,接近75%的节能率水平;而外窗性能要求大幅度提高, 超过75%的节能率水平。这样,分散供暖空调建筑围护结构总 体保持在75%节能率水平。 本标准继续加强了分户墙、分户楼板等围护结构的性能要 求。分户楼板可采用隔声垫、浮筑楼板(至少厚4cm)等做法, 同时解决保温和隔声问题。分户墙、分户楼板应设计到位,全装 修建筑(成品住房)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计算可考虑装修后的状 态,非全装修建筑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计算不得考虑装修后的状 态。分户墙、分户楼板的保温性能不得降低。 三、“分户墙”“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的传热系数是 包含钢筋混凝土梁、构造柱的平均传热系数。 四、墙体传热系数限值为面积加权平均值。 五、外走廊若为敞开式,其隔墙按外墙要求。 六、顶层阁楼为居住空间时,其楼板按分户楼板要求。
分散供暖空调建筑的南向窗墙面积比≤0.20、>0.20且≤0.25 时,外窗传热系数、夏季遮阳系数、冬季遮阳系数为“一”表示
5. 3. 7、5. 3. 8
5.3.9同本标准条文说明第5.2.9条。
3.12同本标准条文说明第5.2
6.0.4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使用 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设计建筑中不符合本标准第5章规 定的参数,参照建筑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取值;参照建筑的其他参 数应与设计建筑一致。
爱、通风和空气调节的节
7.1.1近年来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的技术模式越来越多,在居住 建筑的供暖空调模式选择上应综合考虑当地能源供应条件(如城 市热电联供、燃气供应、电力供应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 居住建筑整体品质、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等因素后确定。主要应兼 顾健康与节能的共同要求,二者不能偏废和对立。总体来看,人 们对于健康室内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供暖空调技术模式是在满 足健康需求基础之上的优化和提高。但健康的室内环境标准是多 样化的,除空气品质的标准比较统一外,室内温湿度环境标准及 其使用模式的个体差异性比较大。供暖空调的技术方案应尊重这 种个体的自由,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供暖空调系统模式能够有助于 行为节能,满足健康需求是必要的,而浪费能源则不要,技术上 应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7.1.2房间或户为单元的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包括整体 式和分体式房间空调器、风冷多联机空调、户式供暖系统等。对 于别墅建筑,以整个建筑为一体的户式供暖空调系统属于集中空 调系统。 房间或户为单元的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的主要优点是 房间供暖空调的使用灵活,调节方便,十分便于行为节能。江苏 省内外许多工程的实测数据表明,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的 能耗是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中最低的,其室内的舒适度也能满 足人体的需求。分散式设备和系统能较好地兼顾节能与舒适的要 求,故作为优先选择方案。
7.1.2房间或户为单元的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包括整
式和分体式房间空调器、风冷多联机空调、户式供暖系统等。 于别墅建筑,以整个建筑为一体的户式供暖空调系统属于集中 调系统。
式和分体式房间空调器、风冷多联机空调、户式供暖系统
房间或户为单元的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的主要优点: 房间供暖空调的使用灵活,调节方便,十分便于行为节能。江 省内外许多工程的实测数据表明,分散式供暖空调设备或系统 能耗是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中最低的,其室内的舒适度也能 足人体的需求。分散式设备和系统能较好地兼顾节能与舒适的 求,故作为优先选择方案。
7.1.3直接电加热是指将电能直接转化为热量的设备,如各种 电加热器等。江苏省电力目前阶段绝大部分来自于火电,消耗化 石能源。如果采用电能直接加热,考虑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后 化石能源的整体利用效率不超过40%。这种利用方式显然不节 能。因此,这种情况下还不能采用直接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的主 体设备。但是,当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如太阳能光伏发电 和风力发电时,可以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可再生 能源承担的供暖面积可以是建筑的部分面积,不一定要承担全部 供暖面积。
电加热器等。江苏省电力自前阶段绝大部分来自于火电,消耗化 石能源。如果采用电能直接加热,考虑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后, 化石能源的整体利用效率不超过40%。这种利用方式显然不节 能。因此,这种情况下还不能采用直接电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的主 体设备。但是,当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如太阳能光伏发电 和风力发电时,可以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可再生 能源承担的供暖面积可以是建筑的部分面积,不一定要承担全部 供暖面积。 7.1.4随着对居住环境健康质量的提高,对室内空气品质提出了 更高要求。室内通风换气是保持空气品质的主要手段。可以采用 自然通风和新风系统两种方式配合使用达到室内通风换气的目的。 在室内启用供暖空调系统需要关闭窗户,或者因室外噪声干 扰等原因需要关闭窗户时,室内如果没有新风供应,室内CO2浓 度将会大大超标。配置新风系统是保持人体健康的必然要求。 本标准与2014版标准对比,主要室内房间新增了新风系统 装置,有效改善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主要室内空间指卧室、书 房、客厅、活动间等功能空间
7.1.4随着对居住环境健康质量的提高,对室内空气品质提品
更高要求。室内通风换气是保持空气品质的主要手段。可以采用 自然通风和新风系统两种方式配合使用达到室内通风换气的自的。 在室内启用供暖空调系统需要关闭窗户,或者因室外噪声于 扰等原因需要关闭窗户时,室内如果没有新风供应,室内CO2浓 度将会大大超标。配置新风系统是保持人体健康的必然要求。 本标准与2014版标准对比,主要室内房间新增了新风系统 装置,有效改善住宅的室内空气质量。主要室内空间指卧室、书 房、客厅、活动间等功能空间
7.2.1居住建筑的新风系统有新风器、户式新风系统、建筑集 中新风系统三大类。工程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 新风器就地安装在房间墙体或外窗上,直接将室外新风引人 室内。各房间可以自由开启,系统简单,使用方便。但应做好隔 声及防水处理。 户式新风系统以户为单位,采用集中风管将新风送人各房 间。具体形式有双向流(机械送风和机械排风)、单向流(机械
7.2.1居住建筑的新风系统有新风器、户式新风系统、
送风加自然排风)两类系统。户式新风系统减少了外墙外窗的 口,有利于减少围护结构质量隐惠。同时利于房间噪声控制,也 便于对室外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对新风进行温湿度集中处理。 建筑集中新风系统以整幢建筑为单位进行新风集中供应。采 用这种方式往往与室内末端空调形式相关联。例如:当室内采用 辐射供冷形式时,新风系统需要承担室内除湿任务,为避免分户 新风间歇运行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采用建筑集中新风系统对新 风集中管理,以保障室内环境,保障房间不会结露。集中新风应 进行热湿处理和净化处理。同时,集中新风系统应做好风系统的 水力平衡,保证各住户新风量的供应。 建筑集中新风系统也存在系统风量不易调节、运行能耗高等 问题,当室内不采用辐射供冷形式时,一般条件下不推荐采用建 筑集中新风系统。 7.2.2居住建筑的主要室内房间,在供暖空调时,室内最小新 风量宜采用换气次数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Qmin=F·h·n
式中:Qmin 最小新风量(m/h); F一居住面积(m²); h一房间净高(m); n一一一最小新风量换气次数(次/h),按照本标准表 7. 2. 2 选取。 能耗计算时,除考虑主要室内房间的新风量之外,尚要考虑 其他室内房间的新风负荷。 7.2.3住宅新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的影 响。由于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量很大,因此厨房或卫生间局部
7.2.3住宅新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的影
响。由于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量很天,因此厨房或卫生间局 排风时,厨房和卫生间室内会形成负压,在窗户紧闭时,气流 从住宅其他房间流向厨房或卫生间,破坏新风系统的气流组纫 影响新风系统的效果,
放区,保证吸人新风系统的空气质量。特别是在公寓式居住建筑 中,由于许多住户使用供暖锅炉,锅炉排烟口(多数布置在厨房 外)在相应的建筑立面上会形成垂直排烟扩散通道,新风口的位 置应避开这些区域。
7.3分散供暖空调系统
7.3.1对分散式系统,建筑设计时应对室外设备的安装进行统 规划,应根据本条的要求留出安装位置和空间。为便于空调室 外机排风,空调室外机挡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宜超过室外机立面 面积的20%。
4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7.4.1本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中强制性条文第5.1.1条等效。 7.4.2本条的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指以整幢建筑或居住小区为 单位集中生产冷热量、集中提供热泵吸热排热热源的供暖空调系 统。以户为单位的集中系统不含在此列。 天然冷热源指不经热加工即可以直接作为供暖空调冷热源的 天然资源,如地热、大型湖泊的深度湖水等。由于介质的温度低 或者温度高,可以直接作为冷热源使用。 浅层地热能的利用方式主要指地表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的 应用。为适应居住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灵活使用、管理便捷的要 求,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的系统形式宜采用集中供应地源水、 分户设置水冷多联机的形式。
GBT 23137-2020 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室内末端
7.6.1由于居任者个体在身体条件、年龄、生活寸惯等方面的 差异性非常大,人们在室内温湿度方面的需求、供暖空调使用模 式等方面的差异也非常大。满足这种差异性的方法是把供暖空调 的使用权与决定权交给居住者,不限制、不强迫居住者对供暖空 调的使用。因此提出了使用时间、使用空间、房间温度分别可控 可调的技术要求。设计室内供暖空调末端设备时,应做到各房间 实现温湿度和使用时间的独立控制。 采用辐射供冷供热能够为室内提供良好的舒适度,可能是目 前条件下舒适度最好的空调形式。辐射供冷供热末端设备选择时 要注意避免下列问题:一是只能连续运行,如房间无人使用时依 然供冷,存在能源的浪费;二是室内易结露,夏季不能开窗通 风;三是供冷能力弱,室内温度调节需要的时间长,难以满足人 体温度即时调节的需要。近年来,辐射末端设备性能在不断改 进,特别是辐射制冷未端设备已逐步提高了单位面积制冷能力, 加强了室内温度调节的灵活性
7.7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自动控制与能耗计量
7.7.1为了减少运行能耗,集中式系统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和能 耗管理系统是必要的。大多数节能的运行管理措施都必须借助于 自动控制系统才能完成,在自动控制系统这个平台上又可以开发 出更多新的节能措施。
7.7.3本条内容与《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行管理方式的变化。系统设计应当适应这种变化。本条内容与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中强制性条文 第5.1.9、5.1.10条JGJ46-2012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I134中强制性条文第6.0.2等效
8.0.2~8.0.5江苏地区具备较好的太阳能资源条件,从2008 年起已要求在居住建筑中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多年运行经验表 明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应继续坚 持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光伏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光电转化效率在稳步提 高,系统造价在不断下降,具备了商业化使用的条件。居住建筑 光伏系统可以为建筑提供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用电等,也可发电 上网。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居住建筑可采用太阳能光伏发 电系统。 具体说明如下: 一、当设置太阳能光热系统时,考虑到屋顶可供太阳能集热 器安装面积、楼层住户的数量、给水系统条件等因素,本标准第 8.0.2条规定了不同种楼层数的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数量的 最低要求,鼓励其余住户根据建筑项自的具体条件采用太阳能热 水供应系统。 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加热装置宜与太阳能设备分 设,辅助热源可选择燃气加热器等。 二、考虑到在江苏地区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能效较高,本标准 第8.0.2条规定若因下列条件所限,不能满足太阳能热水设置要 求时,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以达到本标准的要求:一是因建 筑朝向、间距等原因,经日照分析无法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有效 日照条件的;二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不能满足太 阳能设置要求的。空气源热泵设计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对邻 居和建筑自身产生噪声干扰。 E
生活热水,具有良好的节能与环境效益。近年来,地源热泵系统 在江苏地区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在江苏 省夏热冬冷地区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应用也越来越普 遍。当居住建筑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系统时,能够一并提 供住户的夏季和冬季生活热水,可不再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