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625-2010 机井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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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625-2010 机井技术规范.pdf

3其他相邻反滤层的粒径可按上层为下层滤料粒径的3 倍~5倍选定。 4设计渗透流速应按下列公式进行允许渗透流速校核:

4.4.7开壁进水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壁进水结构应设在动水位以下,并宜交错布置。 2进水孔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出水量、并筒结构与壁厚、水文 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选定。对干砌砖石井筒可利用砖缝进水;对 浆砌砖石井筒可利用插人的短管进水;对钢筋混凝土井筒,应预留 不同形式和规格的进水孔,可采用水平孔、斜形孔、V形孔和多孔 混凝土(无砂混凝土)滤料层等进水形式。 含水层为中、粗砂且厚度较大时,宜采用水平孔或斜孔:含水

层颗粒较细或厚度较薄时,应采用斜孔;当含水层为卵砾石层时, 可采用Φ25mmΦ50mm的不填滤料的水平圆形或圆锥形(内大 外小)的进水孔。 3设计滤水面积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F一一井壁进水面积(m²); Q。—大口井设计出水量(井底井壁同时进水时JG/T 450-2014标准下载,则为井壁 分摊水量)(m /h); U3一一允许人管流速(m/s)。 4对于不填滤料的进水孔,其允许人管流速可按表4.4.7的 规定取值:对于填滤料的进水孔,可按下式计算

U3 = α1 β3 Kd

并壁进水孔方向与并壁的交角系数,当交角为45° 时,β=0.53;当交角为60°时,β3一0.38;当交角为 90°时,β3=0.2;

d—滤料的渗透系数(m/s)。

表 4. 4. 7允许入管流速

5进水孔内充填的滤料宜为2层~3层,总厚度应与井壁厚 度相同。其粒径的选择方法应与井底反滤层相同。 6大开槽法施工的井筒,其外围充填的滤料,高度应高出井 筒顶部进水孔0.5m,厚度宜为200mm~300mm,滤料规格应按本 规范第4.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8并底并壁同时进水的结构设计,应按本规范第4.4.6条和 .4. 7 条的规定设计。

5.1集水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5.1集水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井井径应根据含水层岩性、施工机具、安装要求等因 确定,不宜小于2.50m。 2集水井井深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出水量等因素确 。并底应低于最低一排辐射孔位1m~2m。黄土塬下的河谷阶 也应保持水下深度10m~15m;黄土源区应保持水下深度15m~ om。 3集水井井简的结构应根据设计井深、土压力、地下水理 深、辐射管施工受力等条件通过结构计算按下列规定进行设 十: 1)沉井法施工的井简结构可按本规范第4.4节的有关规定 执行。 2)漂浮下管法施工的井筒结构宜采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井 筒,每节井筒高度宜为1.0m,最下一节宜为带底的井座 当井深小于20m,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选用C15~C20,壁 厚120mm~150mm;当井深大于20m,混凝土强度等级 可选用C20~C25,壁厚150mm~200mm。均宜根据结 构计算配筋。 .5.2辐射孔的布置应按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1集取河流渗透水时,集水井应设在岸边,辐射孔应伸人河 床底部。 2在均质、透水性差、水力坡度小的地段,辐射孔应均匀水平 寸称布置。 3含水层厚度大的地段可设多层辐射孔。

1集取河流渗透水时,集水井应设在岸边,辐射孔应伸入河 床底部。 2在均质、透水性差、水力坡度小的地段,辐射孔应均匀水平 对称布置。 3含水层厚度大的地段可设多层辐射孔。 4含水层较厚,夹有不透水层,宜设倾斜的辐射孔。

5集取潜水或井群取水时,辐射孔的布置数量和长 下水流方向应适当加密和加长。

4.5.3辐射管(孔)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砂、卵砾石含水层,辐射管应为预打孔眼的滤水钢管,并 应采用顶进法或振冲顶进法施工。滤水钢管宜采用Φ75mm~ 200mm的无缝或有缝钢管,条孔宽宜为2mm~9mm,长宜为 40mm~120mm,圆孔直径宜为6mm~15mm,孔隙率宜为5%~ 15%。过滤管外不包滤网,过滤管长宜为10m~20m。 2粉、细、中砂含水层,辐射管应采用双螺纹塑料过滤管或预 打孔眼的塑料滤水管,并应采用套管法施工。过滤管外径宜为 Φ60mm~Φ70mm,孔隙率宜为1.4%~4.0%,过滤管应外套尼龙 网套,尼龙网套宜采用60目~80目。过滤管管长宜为15m~ 30m。 3高水头的粉、细、中砂含水层,辐射管可采用外钢过滤 管内插塑料过滤管的双过滤管,应采用项进法或振冲顶进法施 工。 4在砂、砾含水层中,辐射管的层次和根数应根据水文地质 条件确定。含水层厚度小于10m时,可布置一层,每层宜为6 条~8条;含水层厚度大于10m时,可布置2层~3层,每层宜为6 条~8条。辐射管的水平位置应高出含水层底板0.5m。 5黄土裂隙含水层中的辐射孔可不安装过滤管,在孔口出流 段应安装护口管,宜布置一层,每层宜为6条~8条;含水层厚度 大的可布置2层~3层,每层宜为6条~8条;辐射孔孔径宜为 120mm~150mm,孔长宜为80m~~120m。 6浅层黏土裂隙含水层中的辐射孔可不安装过滤管,在孔口 出流段应安装护管,宜布置一层,每层宜为3条~4条;辐射孔孔 径宜为110mm~130mm,孔长宜为20m~30m。 4.5.4辐射管(孔)允许最大人管流速可按下列经验值选取:

细砂含水层0.01m/s。 黄土裂隙含水层防冲流速0.7m/s~0.8m/s。 黏土裂隙含水层防冲流速0.8m/s。

5.1.1机并施上,应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 的凿井队施工。 5.1.2机井施工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与技术操作规程,应确保成 井质量与施工安全。

5.1.3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应了解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施 工场地等条件,应掌握当地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1.4现场踏勘后,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宜包括 下列内容: 1 施工任务、设备选型、钻进方法。 2工程质量指标、工艺流程。 3劳动组织、材料、资金使用与钻进计划。 4安全技术措施

5.2.1管井施工采用的钻进设备和工艺,应根据管并的设计开

.2.1管井施工采用的钻进设备和工艺,应根据管井的设 深、井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钻机运输、施工、水电供 件等因素确定。

5.2.2钻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应做到基础坚实、安装平稳、

5.2.2钻机及附属配套设备的安装,应做到基础坚实、安装平稳、 连接牢固、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安装钻机时,钻机与地上及地下 重要建筑物及设施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应符合有关行业施 工现场的规定。

量、并身防斜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进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选用。松散层或基岩层,宜采用 正循环回转式钻进;碎石土类及砂土类松散层,宜采用冲击式钻 进;无大块碎石、卵石的松散层,宜采用反循环回转式钻进;岩层严 重漏水或供水困难的基岩层,宜采用潜孔锤钻进。当遇漂石、块石 等钻进困难时,可进行井内爆破。 2冲洗介质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情况等因素合理选 用。在黏土或稳定地层,宜采用清水;在松散破碎地层,宜采用泥 浆;在严重漏失地层或缺水地层,宜采用空气钻进。 3护壁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及施工用水情况确 定。松散层钻进采用水压护壁时,孔内宜有3m以上的水头压力; 采用泥浆护壁时,孔内泥浆面距地面宜小于0.5m。基岩顶部的松 散覆盖层或破碎岩层,宜采用套管护壁。 4钻孔用的泥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泥浆循环系统的泥浆池和沉砂池的容积,应满足施工储 浆和沉砂的要求。泥浆槽的长度宜在15m以上。 2)一般地层泥浆密度应为1.1~1.2,遇高压含水层或易塌 地层,泥浆密度可酌情加大。 3)砾石、粗砂、中砂含水层泥浆黏度应为18s~22s;细砂 粉砂含水层应为16s~18s。 4)冲击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不应大于8%,胶体率不应 低于70%;回转钻进时,孔内泥浆含砂量不应大于12%, 胶体率不应低于80%。井孔较深时,胶体率应适当提 高。 5井身应圆正、垂直。井身直径,不得小于设计井径。小于 或等于100m的并段,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0°;大于100m的 井段,每100m顶角偏斜的递增速度不得超过1.5。井段的顶角 和方位角不得有突变。 6钻进时应合理选用钻进参数,必要时应安装钻链和导正 器。发现孔斜征兆时,应及时纠正。钻具的弯曲、磨损应定期检

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基岩井,应进行物探测井,并应校正含水层位置、厚度和分析地下 水矿化度。

5.2.6并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钻孔的实际地层资料校正井管设计,然后进行井管组 合、排列、测量长度,并应按井管排列顺序编号。 2下管方法应根据管材强度、下置深度和起重设备能力等因 素选定。提吊下管法宜用于并管自重(或浮重)小于并管充许抗拉 力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负荷;托盘(或浮板)下管法宜用于井管自重 超过并管充许抗拉力和起重设备的安全负荷;多级下管法宜用于 结构复杂和下置深度过大的井管。 3并管的连接应做到对正接直、封闭严密,接头处的强度应 满足下管安全和成并质量的要求。过滤器安装位置的上下偏差不 得超过300mm。并管的偏斜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2.3条的规 定。 4采用填砾过滤器的管并,并管应位于并孔中心。下并管时 应安装井管找中器,其外径应小于井孔直径30mm~50mm。找中 器的数量应根据井深和井管类型确定,宜间隔3m~20m安装一 组,每井应至少安装2组。无砂混凝土管井与混凝土管并,找中器 的数量应适当增加。 5沉淀管应封底。并管底部应坐落在坚实的基础上,当松散 层下部已钻进而不用时,应用卵石或碎石填实;基岩管井的井管应 坐落在稳定岩层的变径台上。

1下置填砾过滤器的管并井,井管安装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填 陈。填砾方法宜采用循环水填砾或静水填砾,应根据井壁稳定性、 冲洗介质类型和管井结构等因素确定。 2填砾时,滤料应沿井管四周连续均匀慢速填入,并应随填 随测填砾高度,同时应及时校核数量。当发现填人数量及深度与 计算有较大出人时,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排除,

3滤料应按设计标准要求严格筛选,不合格的颗粒含量不得 超过15%。滤料除应按设计备妥外,并应准备一定余量。 4并管外围用粘土球封闭止水时,应用优质粘土制成,直径 宜为20mm~30mm,并应在半干状态下缓慢投人。 5井管外围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封闭时,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的性能指标及封闭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地下水水质、管井结构 和钻进方法等因素确定。 6并管外围封闭效果应达到设计要求。 5.2.8洗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井应及时进行。 2洗井方法和工具,可按井的结构、管材、钻井工艺及含水层 特征选择,宜采用不同的洗井工具交错使用或联合使用。必要时, 可根据井管类型选择适宜的化学药剂配合洗井。 3松散层地区的管并在井管强度充允许时,宜用活塞与空气压 缩机联合洗井。 4泥浆护壁的管井,当井壁泥皮不易排除时,宜采用化学洗 并与其他洗井方法联合进行。 5碳酸盐岩类地区的管井宜采用液态二氧化碳配合六偏磷 酸钠或盐酸联合洗井。 6碎屑岩、岩浆岩地区的管井宜采用活塞、空气压缩机或液 态二氧化碳等方法联合洗井。 5.2.9洗井效果的检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量应接近设计要求或连续两次单位出水量之差小于 10%。 2水的含砂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2.10条的规定。 3井底沉淀物厚度应小于井深的5%

5.2.10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

计出水量,如限于设备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亦不应低于设计出水 量的75%。 3抽水试验时的水位和出水量应连续进行观测,水位稳定延 续时间不应少于8h。管井出水量和动水位应按稳定值确定。 4抽水试验终止前,应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与含砂量的 确定。水质应符合用水水质标准,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管并出水 的含砂量(体积比)应小于1/200000;灌溉用水管井出水的含砂 量,中、细砂含水层不得超过1/20000,粗砂、砾石、卵石含水层不 得超过1/50000。

5.3.1大口井可根据设计要求、水文地质条件选用大开槽法和沂

井法。 5.3.2大开槽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开槽法施工宜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现场应保证排水畅 通。 2挖土边坡应根据土层的物理学性质确定,弃土坡脚至挖方 上口应有一定的距离。 3含水层部位的滤料围填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应有一定 超高,冬季回填土中的冻土含量不得超过15%。 4土方开挖与爆破施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方和爆 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1的有关规定,

1基槽应按稳定边坡开挖,易塌地层应挖成阶梯形,也可 进行有效的支护。基槽底应挖至地下水位以上0.5m~1.0m,槽 壁与井筒外壁的间距,宜为0.6m~0.8m。 2浇注刃脚应选择在坚实土层上,无法选择在坚实土层上时 应进行夯实或铺砂夯实处理。混凝土刃脚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时再在脚上浇础并筒。

3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的井壁厚度允许偏差为士15mm,砌 石的井壁厚度允许偏差为士30mm。 4井筒下沉时,应保持平稳,当发现位移或倾斜,应及时纠 正,并应在下沉过程中填写记录。 5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的施工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给水排水构 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的有关规定。砌体的施工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 6采取排水法人工施工时,沉井内的水位应随井筒下沉而下 降,宜控制在开挖面以下0.3m~0.5m。在流沙层施工时,人工挖 土每次开挖深度宜为0.3m。 7采用不排水法施工布设取土机械时,应注意防止井口地面 的沉陷。采用水力冲土机械施工时,应注意均衡对称,并应将泥浆 及时排出,同时应回注清水并筒倾斜不得超过共深的1/50

■并壁进水的大口并,其井壁进水孔和反滤层,应按设计要 求布设,施工中应防止进水孔堵塞。 2井底进水的大口井,其反滤层的厚度和滤料粒径,均应按 设计要求施工。反滤层铺设前应将井底泥浆及沉淀物清除。滤料 应过筛除泥,并应量方备用。

5.3.5大口井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并应符

5大口井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抽水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 2. 10 条的规宝

5.4.1辐射井集水井和辐射管(孔)的施工机具与方法,可根 文地质条件、施工安全和经济合理等因素选定

5.4.2集水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执行。 2集水并预制并简时,应严格按设计的规格要求制作,并筒 壁厚偏差不应超过士15mm,内、外径偏差不应超过士30mm,上下 口面应平整。 3黄土裂隙含水层中集水井用冲抓锥成孔时,应在地下水位 波动段设置护筒。 4集水井采用反循环回转式钻进施工时,集水井孔的孔口 段,应设置护筒,护筒直径应大于钻头直径0.3m~0.4m,护筒高 度宜为1.5m~2.0m。集水井施工过程中井内水位宜高出地下水 位3.0m以上。在地下水位埋深不足3.0m的地区,施工时应抬高 护筒位置。 5黄土及黏土裂隙含水层中,应采用分节下管法下并筒,下 管器应和并筒尺寸配合适当,并应保证下入的并筒简上下接口吻合。 6采用漂浮法下井简时,应将并简接口封闭严密,井筒对接 面可用水泥砂浆、沥青水泥浆或水泥水玻璃粘接。接口外围应用 热沥青粘贴玻璃丝布2层~3层或粘贴防水卷材,粘贴的井筒在 简外水压力下,接口应无明显渗水现象。 7漂浮法下井筒完成后,应向井筒内继续注水,待井筒沉实 后,应及时进行简外回填,应用当地土、砂砾沿井简周围回填密实。 可填土不宜用卵砾石、碎石或其混合料。 8集水井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5.4.3砂、砾类含水层中辐射管(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砾层中辐射孔的施工宜采用液压式钻机。 2顶进法施工中,集水井井壁新开辐射孔的孔径不宜大于滤 水钢管外径15mm。 3套管法施工中,套管钻进、滤水管下人和套管拨出全过程 中,应保持套管的封闭止砂,含水层中的砂、泥不得进入套管中。 4套管法施工中,集水井共辟新开辐射孔的孔径不宜大王套

管外径10mm,可不设置控制排砂的密封装置。 5辐射管下完后,应及时封闭辐射管与集水井井壁的空隙。 5.4.4 黄土与黏土裂隙含水层辐射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钻机机架转动中心应与集水井圆心一致,并应安装稳 固。 2水平钻机开始钻进时,应使钻头向下倾斜3°~5°。 3施工中,在集水井井壁的辐射孔处,应打人1.0m~1.5m 长的护口管。辐射孔施工完毕后,应在孔口段埋设长度不小于5m 的固定护口管

5.4.5辐射井施工完成

第5. 2. 10 条的规定

第5. 2. 10 条的规定

机井应根据供水用途、工程布局和节水节能的设计要求合 食。 机井配套应包括水泵、动力机、输变电设备、控制与量测设 台、井房、出水池、防护设施等配套。

6.1.1机井应根据供水用途、工程布局和节水节能的设计 理配套。

6.1.2机井配套应包括水泵、动力机、输变电设备、控制与量测设 备、井台、井房、出水池、防护设施等配套

6.1.2机井配套应包括水泵、动力机、输变电设备、控制与量测设

6.2.1井泵配套应包括合理选择泵型、流量、扬程和井秀

6.2.2水泵类型应按地下水位理深、动水位选择。当机开动水位

6.2.3水泵流量应根据用水需要选择,水泵流量不得大于机最

,2.4水泵安装的位置应符合最小淹没深度和充许吸上真 的要求。

.2.5升泵配合间原应根据求体的取 应井管的最小内径之差值选定。金属井管,其差值宜大于50mm: 非金属井管,其差值宜大于100mm。

6.2.6为水泵配套的动力机类型应根据当地能源条件合

动力机功率宜按水泵轴功率,且宜在动力机额定功率之内合理选 取。电动机功率安全系数宜采用1.1~1.3,柴油机宜采用1.2~ 1.4。

6.2.7动力机和水泵的转向、转速应相互适应。额定转速之 不超过2%时,可直接传动;额定转速之差值超过2%时,宜采 接传动。

6.2.8电动机配套的机井的装置效率,不应低于45%;柴油

6.2.9管路及其附件应按水泵的类型和规格合理选配,管道

应方便可靠。进水管内水流速度宜为0.5m/s~1.0m/s,出 内水流速度不宜大于 2.5m/s。

6.2.10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的有关 规定

6.3并台、井房、出水池配套

6.3.1机井应设置井台、井盖和出水池,可根据需要建造井房、防 护栏或围墙

6.3.2并台应高出口地面和并管上端面,其高度应

水、污水和其他水流人井内。

6.3.3泵座尺寸宜根据选配的水泵类型、规格确定,严禁将泵座

类型和便于机泵安装、监测设备安放与监测、机井清淤、维修及管 理,并应兼顾通风采光等确定

6.3.5机井的防护设施,应能保护机泵和人畜安全,并应设 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管井应加井盖,井盖宜坚固耐用,不易 大口井、辐射井应加上井盖或设置防护栅栏或围墙。

6.3.6灌溉机井可根据工程需要建出水池。出水池应

店小水 流量、池水出口流速和配水要求,合理确定尺寸。出水池宜采用矩 形正向出流的形式,池底应低于输水通道底部。

6.3.7机井宜设置测量水位、水量和含砂量的设施。

7.1.1 机井验收应包括施工验收、配套工程验收。 7.1.2井群验收应在单井验收通过之后进行。 7.1.37 机井验收应包括资料文件验收和现场验收

2.1在元成机开施工后,应对机开成开情况进行验收。 2.2机井施工达到验收条件且施工单位提交施工验收资料文 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等有关单位在现 进行验收。机井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井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水量应基本达到设计出水量。 2)井位、井径、井深均符合设计要求。 3)钻孔顶角偏斜角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2.3条的规定。 4)水的含砂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2.10条的规定。 5)井内沉淀物的高度,应小于井深的5%。 2大口井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位、井深、井径、出水量、含砂量应符合规划设计的要 求。 2)井底反滤层、井壁滤水结构、刃脚坐落地层等隐蔽部位已 进行隐蔽记录和验收(包括中间验收)。 3)对未沉并前沉井的制作或井筒的制作已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进行

厂中间验收。 3辐射井施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井井位、井深、径、成井结构应符合规划设计的要 求,辐射管(孔)结构、埋设位置与设计要求相符。 2)出水量、含砂量应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 3)辐射管已进行隐蔽记录和验收。 4)集水井井筒的制作已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中间验 收。 7.2.3 机井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履行各项验收手续。 7.2.4 机井工程施工验收资料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机井设计书。 机井综合柱状图。 3 岩样资料。 4 抽水试验资料。 5 水质检验资料。 6 井孔质量验收单。 7 成井报告书。

7.3.1 在完成机井配套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7.3.1在完成机井配套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7.3.2机井配套达到验收条件且配套施工单位提交验收资料文 件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 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井配套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运行正常。 2机井配套施工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应齐全。 3机井电动机配套的装置效率不应低于45%,柴油机配套 不应低于40%。 7.3.3机井配套验收资料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7.3.3机并配套验收资料文件应包括下列内

配套工程设计书。 水泵运行记录和试验。 3 电气设备验收单。 4 计量装置合格证,运行记录。 5 机井井口防护措施说明。 6 验收时机并的地下水位。 机电配套装置效率说明。 8 配套工程完工报告。

8.1.1机井改造与修复应通过诊断,根据机出现的问题和产生 的原因,分析评价修复或改造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按照制定的修复 和改造方案予以实施。 8.1.2机井修复与改造应坚持节水节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 因地制宜的原则。

8.1.1机井改造与修复应通过诊断,根据机井出现的问题和产生

8.1.2机井修复与改造应坚持节水节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

8.1.3机井改造与修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实

8.1.3机并改造与修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实施。 改造或修复完成后,应按合同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8.2.1机井运行时,电动机配套的机井装置效率低于35%或柴 油机配套的机并装置效率低于30%时,应进行机泵配套改造。改 造内容宜包括根据井的出水量和扬程选配水泵、根据水泵所需要 的轴功率选配动力机、水泵与动力机的转数配套以及更换非节能 产品的水泵或动力机等

宜降低水泵出水管口安装高度。 2 离心泵宜下卧和去底阀。 3 宜减少长轴深井泵叶轮级数或减少潜水电泵输水管长度。 4 宜合理加大扬水管径。 5 宜改善传动装置。 6 宜调整长轴深井泵轴向间隙。 7 宜调整机泵运行速度,并宜改善动力机与水泵工况。

8.3.1机并淤积到一定程度,影响正常出水量时,宜采用掏砂洗 井和联合洗井等方法进行清淤。 8.3.2当并管损坏时,宜采用内套补管法、外护管修井法、活口竹 棕套管法、先拔后下换管法或先下后拔换管法等方法进行修复。 9.3.3机井过滤器腐蚀、堵塞影响正常出水量时,宜采用机械冲 洗、盐酸或弱酸洗井等方法进行修复。无井管的基岩机井出水量 减少时,可采取扩大井径、加大井深或爆破、酸洗、压裂等增水措 施。

9.1.1对因自然原因或受损至无法修复不能正常使用达到报废 标准的机井应进行报废处理。 9.1.2机井报废应实行所有者申请、技术鉴定、相应水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下达对所报废机井的处理 方法,并应监督实施。

标准的机井应进行报废处理。

9.1.3批准报废的机并,应及时按要求进行监督处理。

9.2.1机井报废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2.2下列情况机井应申请报废: 1因地下水水位下降,无法安装提水机械或已干凋的机井。 2因地下水水质发生变化,机井水质已严重超过用水水质标 准而无法通过修复进行改善的机井。 3机井因井管歪斜、弯曲,井管破裂、错口、脱节,滤水管发生 物理或化学原因堵塞,机井淤淀等原因发生的受损,导致无法修复 或修复价值较低的机井。 4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机井

9.3.1报废机井的处理宜采用回填或封堵的方法。因地下水水 质发生变化或受损无法修复而报废的机井,应采用回填的方法处 理;因地下水位下降而造成的报废机井,宜采用封堵的方法处理。

9.3.2采用回填方法处理报废机井时沉降观测点布置及观测施工方案.doc,对于中、深机并应先用剩

回填至井口与地面齐平;浅开可用黏土回填。 9.3.3采用封堵方法处理报废机井时,应做到坚固、严密,井口封 堵与地面齐平。 9.3.4在回填或封堵报废机井前,应对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井管 进行割除。其割除深度应根据该机井所在土地的用途确定。 9.3.5井台、井房、出水池及机泵、输变电设备、监测设备与防护

9.3.3采用封堵方法处理报废机并时,应做到坚固、严密 堵与地面齐平。

9.3.4在回填或封堵报废机井前,应对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井管 进行割除。其割除深度应根据该机井所在土地的用途确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 《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 《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T429

油库改扩建项目自动控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 《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 《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 《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T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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