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15953—2016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88.1 橡胶支座第1部分:隔震橡胶支座试验方法 GB20688.3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precautionary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 地震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designbasicaccelerationofgroundmotion 50年内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Q/GDW11595—20165基本规定5.1一般规定5.1.1按照本标准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抗震设防目标不应低于GB50260一2013和Q/GWD11132的要求,5.1.2一般电气设备应采用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对应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进行设计;重要电气设备可采用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或更严格的要求设防DB41/T 1610-2018标准下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以及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抗震设防烈度678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0.10g0.15g0.20g0.30g般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0.10g0.15g0.20g0.30g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0.20g0.30g0.40g0.50g注: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符合GB50260一2013的要求,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单独研究。其中特高压电气设备指10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8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5.1.3当电气设备遭受设防烈度及以上强度等级的地震作用之后,应对隔震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5.2隔震设计要求5.2.1进行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前应收集并熟悉设备图纸、材料及相应参数、儿何尺寸、质量分布、安装条件和运行条件等资料。5.2.2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至少在两个水平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隔震装置承担;b)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至9度时,大跨度设施和长悬臂结构应验算竖向地震作用。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65%;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80%;c)质量与刚度非对称分布的设备,应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5.2.3电气设备隔震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隔震装置宜根据需要沿设备主轴方向设置,形成受力均匀、分布合理的结构体系;b)隔震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检查、维护和更换,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隔震装置使用环境、检查和维护要求。6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6.1地震影响系数6.1.1电气设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2采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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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抗震分析,宜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 体系的电气设备,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对于其他类型设备,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于特别不规则 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计算。底部剪力法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参见 附录A及附录B。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3条,其中至少应有1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a)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3条,其中至少应有1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b)合成地震动时程相对应的反应谱曲线应包络本标准第6.1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两者之 差应在0~10%之间,时程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时程波的强震段不应小于20s; 实际强震记录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本标准第6.1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 义上相符; 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6.3.1电气设备用于抗震承载力验算所取的荷载组合应包括结构的总重力、地震作用、0.25倍设计风 荷载、端子拉力、设备内部压力等,荷载组合如式(5)所示:
A = GG + Ae +0.25Qw + Gp +Gp
A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的组合: GG 设备自重标准值,包括设备本体、连接软导线组合引下线、附属连接金具等重量; AE 地震作用标准值; QW 风荷载标准值,按照设备最大设计风速取值: GD 端子拉力标准值,当与端子连接的是具有足够穴余度的软导线时,端子拉力取0;当与端 子连接的为硬导体(包括弯曲刚度较大的四分裂导线、管型母线),端子拉力取0.75倍的 静态端子最大允许机械载荷值; 设备内部压力标准值。 .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应满 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静态端子最大允许机械载荷值; 一设备内部压力标准值。 5.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午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应满 足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5.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 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 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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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计算分析模型应同时包括电气设备与隔震层,
7.1.1计算分析模型应同时包括电气设备与隔震层, 7.1.2确定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方案时,应与非隔震设计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7.1.3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本体高宽比宜小于4; b 场地类型宜为I、ⅡI、ⅡⅢI类,并应选用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 d)隔震设备在地震下产生的位移不应影响相连接设备或相邻设备的正常功能和使用。
7.2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要点
7.2.1对于一般电气设备,应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对于重要电气设备,应进行罕追 地震作用下或提高1度后的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其中隔震装置以上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根据 水平尚隔震系数确定, 7.2.2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应进行竖向承载力的验算;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 标准值,峰值加速度0.2g、0.3g、0.4g、0.5g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 载代表值的20%、30%、40%、50%;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峰值加速度0.2g 0.3g、0.4g、0.5g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25%、37%、49% 62%
a) 隔震结构的计算简图,应增加由隔震装置组成的质点; b) 对变形特征为剪切型的结构可采用剪切模型; C 当隔震装置以上结构的质心和隔震层刚心不重合时,应计入扭转效应的影响; d 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隔震计算时,输入地震波应满足本标准第6.1条的要求。 .2.4 电气设备用橡胶隔震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于电气设备的橡胶隔震装置,在电气设备重力荷载作用下的竖向压应力不应超过10MPa; b) 隔震装置在工作状态下的极限变形的允许值,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0.55倍和隔震装置内部橡 胶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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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耐久试验后,隔震装置的刚度、 阻尼特性变化不能超过初期值的±20%;徐变量不能超 过隔震装置内部橡胶总厚度的5% d)在罕遇地震或提高1度后的水平和竖向地 橡胶层拉应力不应大于2MPa。
7.3电气设备隔震计算
7.3.1确定隔震装置计算参数时,竖向荷载应符合本标准第7.2.2条的规定;对水平向隔震系数的计算, 应取剪切变形10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对罕遇地震或提高1度后地震验算,宜采用剪切变 形250%时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隔震装置有效直径大于等于600mm时可采用剪切变形 100%时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采用时程分析时,应以试验所得滞回曲线作为计算依据。 7.3.2隔震计算采用的水平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可采用式(9)和(10)计算:
式中: Kh 隔震装置总体水平等效刚度(N/m); 隔震装置总体等效粘滞阻尼比; K一一第i个隔震装置由试验确定的水平等效刚度(N/m); 一一第i个隔震装置由试验确定的等效粘滞阻尼比。 7.3.3隔震后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可按6.1.2条确定。其中,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 值可按式(11)计算:
u[u] u=nu.
u; 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作用下,第i个隔震装置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m); [u] 第i个隔震装置的水平位移限值;对橡胶隔震装置,不应超过该隔震装置有效直径的0.55 倍和隔震装置内部橡胶总厚度3.0倍二者的较小值(m); 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作用下隔震层质心处或不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m); 1i 第个隔震装置的扭转影响系数,应取考虑扭转和不考虑扭转时隔震装置计算位移的比值, 当电气设备的质心和隔震层的刚度中心在两个主轴方向均无偏心时,边隔震装置的扭转景影 响系数不应小于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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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电气设备隔震装置选型的基本要求如下: a)应按照预期隔震目标,并满足设备应力控制要求,设置合适的隔震装置; b)与未安装隔震装置的电气设备相比,电气设备隔震结构基频应显著降低,尽量避开地震动卓越 频率。
7.4.2隔震装置选择原则如下!
a 隔震装置应根据电气设备结构类型、地震反应控制目标、应用所处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安装等因 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考虑变电站绝缘要求及位移限制,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主要包括铅芯橡胶隔震装置、高阻尼橡 胶隔震装置、平面摩擦隔震装置等。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技术较为成熟的隔震 装置; C) 隔震装置应具有合适的水平刚度和阻尼,同时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和复位能力,在设备应用所 在当地最大设计风速的标准风荷载作用下,隔震装置不应进入滑动或者屈服阶段; d 隔震装置应具备良好的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e 隔震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 f 隔震装置的隔震效率应达到50%以上; g 隔震装置的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其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h 隔震装置应具有性能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 隔震装置的性能参数及布置数量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7.5隔震装置布置原则
7.5.1隔震装置应设置在电气设备的底部,并安装在受力较大的部位,且隔震装置之间间距不宜过大 7.5.2采用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周边应设置竖向隔离缝,缝宽不宜小于各隔震装置在罕遇或提高1度 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的1.2倍且不小于200mm。对相邻隔震装置,其缝宽取最大水平位移之和,且不 小于400mm。 7.5.3隔震装置的布置宜使设备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相近。 7.5.4 可采取合理形式增加隔震装置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提高隔震装置的隔震效率。 7.5.5 隔震装置的布置不应使设备结构出现抗震薄弱部位。 7.5.6 隔震装置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修和替换的措施。
7.6.1隔震装置预理件通过锚筋与基础连接,锚筋应按拉剪构件或纯剪构件计算总截面面积,且镭解 设计应符合GB50010和JGJ145的规定。 7.6.2隔震装置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高强螺栓,高强螺栓的计算、构造要求应符合GB50017的规 定,强度应能传递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下隔震装置的最大水平剪力和弯矩。 7.6.3预埋件及节点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 7.6.4预埋件应采取防锈措施。预埋件的锚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 倍锚固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
震装置的检验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隔震装置的检验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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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所有隔震装置均需进行外观检验和尺寸检验; c)进行性能检验的隔震装置应不少于本工程中所采用该型号隔震装置总数的3%,且不少于2个; d)进行检验的隔震装置外观、尺寸及性能检测均达标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7.2隔震装置的性能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其中隔震装置新产品认证鉴定,或已有隔震装 置的规格、型号、结构、材料、工艺方法等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型式检验;隔震装置在工程应用前应 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试验项目应符合GB/T20688.1 和GB20688.3的规定。 773隔需装黑的外检验应连全麦3的机宝
7.7.3隔震装置的外观检验应符合表3的却
表3电气设备隔震装置的外观质量
表4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的尺寸允许偏差
Q/GDW11595—2016表5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竖向和水平向力学性能要求序号项目性能要求实测值应在产品设计值±20%以内,在平均值±10%以内;平均值应在竖向刚度产品设计值±10%以内竖向性能竖向极限压应力不应小于20MPa竖向极限拉应力不应小于2.5MPa水平刚度水平滞回曲线在正、负向具有对称性,正、负向最大剪力和变形的差屈服后水平刚度异不应大于15%:实测值应在产品设计值±20%以内,在平均值±10%2水平向性能等效粘滞阻尼比以内;平均值应在产品设计值±10%以内水平极限变形能力极限剪切变形不应小于橡胶总厚度的350%7. 7. 6隔震装置的耐久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耐久性要求序号项目性能要求竖向性能水平刚度变化率不大于20%老化性能等效粘滞阻尼比水平极限变形性能隔震装置外观目测无龟裂2徐变性能不大于橡胶总厚度的5%竖向刚度水平刚度变化率不大于20%疲劳性能等效粘滞阻尼比隔震装置外观目测无龟裂7.8隔震装置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7.8.1隔震装置的标识应提供以下信息:a)生产厂家的信息;b)隔震装置类型;c)隔震装置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d)生产序号或产品编号。7.8.2每件产品应采取可靠包装或按照用户要求包装,便于运输和搬运安全。7.8.3隔震装置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严禁与酸碱、油类、有机溶剂等接触,并不得磕碰。7.8.4隔震装置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并远离热源的场所。8隔震装置的安装、验收和维护8.1一般规定8.1.1隔震装置应作为电气设备整体结构的子部分进行安装和质量验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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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隔震装置的安装作业,宜划分为 8.1.3隔震装置的尺寸、变形、安装部位、 螺栓、表面处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2隔震装置进场验收
8.2.1隔震装置的加工单元,宜根据加工、安装和运输条件确定。 8.2.2隔震装置进场验收时,应具备产品检验报告。 8.2.3隔震装置所用钢材、螺栓,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8.2.1隔震装置的加工单元,宜根据加工、安装和运输条件确定。
8.3.1隔震装置的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厂家共同商讨确认,并符合 的规定。
8.3.3隔震装置的安装顺序制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划分结构的安装流水段; b 确定结构的总体安装顺序,并编制总体安装顺序表。 8.3.4 隔震装置安装前,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隔震装置的定位轴线、标高点等应进行复查; b) 隔震装置的运输进场、存储及保管应符合制作单位提供的安装操作说明书和国家现行有关标 的规定; c 按照安装说明书的要求,核查安装方法和步骤。 8.3.5 隔震装置下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隔震装置下基础钢筋安装、绑扎时,应确定隔震装置下预埋套筒或锚筋的位置,不应干涉或阳 挡; b) 隔震装置下预理钢板就位后,应校核其标高、平面位置、水平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c) 隔震装置下部的混凝土宜分二次浇筑,浇筑时应有排气措施;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螺栓孔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不应灌入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壮 预埋板表面清洁干净; 混凝土初凝前,应校核预埋板的平面位置、高程和水平度,发现偏差应及时处理,并保留记录 8.3.6 隔震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进行隔震装置安装; b) 隔震装置安装前应复核预埋部件的标高、平面位置、水平度,并应保留相关记录; C) 隔震装置吊装时,应按生产厂家提供的吊点安装吊具;吊运过程中,隔震装置宜保持水平; d) 隔震装置安装过程中不应产生水平变形; e) 隔震装置就位后,应复核其标高、平面位置、水平度; f 螺栓应对称拧紧; g) 隔震装置安装后,下连接板与预理钢板应密贴。 8.3.7 隔震装置上部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隔震装置安装验收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上部电气设备安装; b 隔震装置安装后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保证隔震装置不在后续施工申污染、损环; c 隔震装置上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定期观测隔震装置水平及竖向位移,并保留相关记录 8.3.8 当隔震装置需要防火保护时,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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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电气设备隔震装置安装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隔震装置安装验收应由专业技术及质量负责人和设计人员进行; b 隔震装置安装后,应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8.4.2 隔震装置验收的主控项目: a 隔震装置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b)隔震装置应于下基础顶面紧密贴合。 8.4.3隔震装置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隔震装置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4.4隔震装置不应出现大于隔震装置直径的1/300的倾斜。 8.4.5隔震装置不应出现大于3mm的侧鼓。 8.4.6 当隔震装置表面出现破损、锈蚀,不影响使用性能时,应及时修复;影响使用性能时,应及时 更换。 8.4.7 隔震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8.4.4隔震装置不应出现天于隔震装置直径的1/300的倾斜。 8.4.5 隔震装置不应出现大于3mm的侧鼓。 8.4.6 当隔震装置表面出现破损、锈蚀,不影响使用性能时,应及时修复;影响使用性能时,应及时 更换。 8.4.7 隔震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a) 隔震装置相关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b) 隔震装置及相关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c) 安装现场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d 隔震装置观感质量检验项目验收记录; e) 隔震装置安装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和验收记录; f) 隔震装置使用维护手册: g)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3.4.8 当隔震装置安装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经返工或更换的隔震装置,应重新进行验收;通过 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隔震装置,严禁验收。
8.5.1安装隔震装置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识,并应标明其功能特殊性、使用及维护注意事项。 8.5.2 隔震装置安装验收前,应提交由设计单位、生产单位编写的使用维护手册。 3.5.3 隔震装置的维护检查可分为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 8.5.4隔震装置常规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方式可采用观察方式。 3.5.5 定期检查应为竣工后的3年、5年、10年,10年以后每10年进行一次。除隔震装置的水平变 甘仙质日均可涵油丽宽主油德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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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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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设备结构的抗震计算分析时,所取振型数应能保证参与质量至少达到 90%或以上,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 构i振型i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公式(B.1)~公式(B.2)确定:
F=α,Y,X,G i=1,2, ...n; =1,2. ..m) ExG
Fi一振型质点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相应于振型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标准第6.2条采用; Xj一振型质点的水平相对位移; G; 一 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包括全部恒荷载、固定设备重力荷载和附加在质点上的其他 重力荷载。 B.3当相邻振型周期比小于0.9时,各振型的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应按公 式(B.3)进行组合:
SEk一一地震作用的扭转效应; S,一一振型水平地震作用效应。 B.4当相邻振型周期比大于0.9时,各振型的水平地震作用效应(弯矩、剪力、轴向力和变形),应按公 式(B.4)~公式(B.5)进行组合:
式中: S ek 地震作用的扭转效应; 振型与k振型的耦联系数:
PiS,St 8/55k(5; + 5k)215
/GDW115952016 SjSk 分别为j、k振型地震作用效应; SjGk 分别为j、k振型的阻尼比; 入T k振型与振型的自振周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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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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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刷京.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20 条文说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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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 科(2015)1240号)的要求编写。 我国尚未系统开展针对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类电气设备的隔震设计、电气设备隔震装置安装及验收、 维护等方面的研究,缺之对电气设备进行隔震设计的统一标准和方法。 本标准编制目的是为规范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抗震性能计算及验算方法、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方法、隔 震装置的安装、验收和维护等,提高我国电气设备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本标准的编制立足于工程建设,以研究结果和工程实践经验为依据;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参考;体 现先进性,创新性。
2016年1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 2016年2月,成立编写组,进行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调研,并进行标准大纲的编写。 2016年3月,完成标准大纲编写,组织召开大纲研讨会。经专家组审议,本标准通过大纲审查。 2016年4月~8月,进行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 2016年9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采用发函方式广泛、多次在电气设备抗震领域范围内征求意 心 2016年9月,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6年10月,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经审查组评审,审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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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为:同意标准修改后报批。 2016年11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4章,由基本规定、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和隔震装置的安装、 验收和维护组成。其中,一般规定中对电气设备抗震计算和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做了基本规定;地震作用 及抗震验算是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基础,规定了针对电气设备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抗震性能验算方 去;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规定了针对电气设备隔震计算及隔震装置选型、检验、布置、连接等的要求;隔 震装置的安装、验收和维护对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安装及后期维护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第1章中,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9度的位于Io~IⅡI类场地区域中110kV~1000kV、 土11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类电气设备。鉴于近数十年来,6度区也发生了较大的 地震,甚至特大地震,6度地震区的电气设备要适当考虑采取隔震设计Q/GDW 1904.1-2013标准下载,以减轻地震灾害。根据最新的 场地土研究成果表明:IV场地土的特征周期较长且大于现行规范的最大特征周期取值,并随着地震动 强度的提高而有所变化,鉴于其目前的复杂性和工程场地较少应用于该类型场地主,因此对应用于IV 类场地的实际工程也需要展开专门的研究。本章中涉及一般电气设备和重要电气设备,其中,220kV枢 纽变电站,330kV~1000kV变电站,330kV及以上换流站为重要电力设施,其内电气设备为重要电气设 备。其他电器设备为一般电气设备。 本标准第5.1.2条中,提到重要电气设备可采用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或更严格的要求设防。其中 更严格的要求设防指采用按照50年超越概率为2%水准对应的设计加速度值进行设计。 设防标准地震的概率水平取为50年超越概率2%是依据电力工程的重要性,参考了国内外电气设 备相关的抗震设防要求,通过选取特高压电网规划“三纵三横"申特高压变电站所在地为计算场点进行 地震危险性分析,以明确50年超越概率2%的设防水准下抗震设防烈度与地震作用加速度的对应关系。 结果表明,50年超越概率2%对应的地震加速度计算结果(表1)与GB18306中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 度的结果比较接近,因此对特高压电气设备的设计地震加速度采用GB18306中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 对应的地震加速度,
表1电气设备设计地震加速度
本标准第5.1.2条申,对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以及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加速 对应关系作了规定。其申对于重要电气设备中的非特高压电气设备,用了GB50260一2013的 对于重要电气设备中的特高压电气设备,沿用了Q/GWD11132的规定。若实际工程招标对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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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许应力值(Pa); x一各试件破坏应力平均值(Pa); 标准偏差。 其中,套管、支柱绝缘子的安全系数取值参考GB50260一2013、DL/T5323、DL/T5222等的规定 本标准第7.1条中,对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做了一般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隔震设计,可通过延长体 系的自振周期,从而减小设备的水平地震作用。国内外大量试验和工程经验表明,隔震一般可使水平地 震加速度反应降低60%左右。 本标准第7.1.3条中,规定了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要求。隔震设计对自振频率较低的电气设备 效果明显,因而对“重矮”型电气设备有效;国外对隔震工程的考察发现:硬土场地较适合于隔震设计。 本标准第7.2.1条中,规定了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设计要点。本标准对隔震的基本要求是通过隔震 的大变形来减少其上部电气设备的地震作用,从而减少地震破坏。隔震设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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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震装置的数量、规格和布置,隔震层在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和变形控制,上部电气设 备的水平向隔震系数及其与隔震层的连接构造等, 本标准第7.2.2条中,对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竖向承载力的验算进行规定。对于特高压电气设 备,由于竖向峰值加速度是水平向峰值加速度的0.8倍,因此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对应峰值加速度 0.2g、0.3g、0.4g、0.5g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25%、37%、 49%、62%;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由于竖向峰值加速度是水平向峰值加速度的0.65倍,其竖向地震 作用标准值较小。 本标准第7.2.4条中,规定了电气设备橡胶隔震装置的基本要求。其中规定了的控制拉应力,主要 考虑如下三个因素:1.橡胶受拉后内部有损伤,降低了隔震装置的弹性性能;2.橡胶隔震装置出现拉应 力,意味着上部结构存在倾覆危险;3.随着橡胶隔震装置的发展,现在隔震装置的极限拉应力已能达到 2MPa。 本标准第7.3.3条中,规定了隔震后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从宏观角度,可以将 隔震后的电气设备水平地震作用大致归为比非隔震时降低半度、一度和一度半三个档次。水平向隔震系 数与隔震后电气设备水平地震作用对应烈度如表2所示,
CJJT7-2017标准下载隔震系数与隔震后电气设备水平地震作用对应烈
本标准第7.4条中,对电气设备用隔震装置的选型做了一般规定。隔震装置的选择包括隔震装置类 型和隔震装置规格的选择。在概念设计阶段,隔震装置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电气设备类型、周围环境、设 防目标、隔震装置耗能机理、价格及安装、安装、维护费用等因素。 本标准第7.4.2条中,规定了隔震装置的隔震效率应达到50%以上,此处隔震效率为设备套管在隔 震工况和非隔震工况下,最大应力降低数值与非隔震工况下最大应力的比值。 本标准第8.1条中,对隔震装置的检查、维护做了一般规定。为避免因隔震装置损坏影响电气设备 抗震性能,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可由生产厂家在隔震装置正常使用期间和地震发生后对隔震装置进行回访 检查。 本标准第8.3.5条中,规定了隔震装置下基础施工的一般规定。隔震装置下基础和下连接板的安装 是隔震工程安装的难点。下基础钢筋密集,常与下连接板的套筒或者锚筋位置冲突,安装方案需充分研 究。为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和隔震装置密贴程度,建议采用二次浇筑法并且二次浇筑的隔震装置下混凝 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