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2004浙G20 沉管灌注桩.pdf4、沉管灌注桩的桩长度限制:当采用静压沉管或锤击沉管时不 宜大于25m,采用振动沉管或振动加压沉管时不宜大于28m, 在具有保证桩身质量的可靠措施和成熟经验时可适当增长, 但不宜大于35m,长径比不宜大于80。 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根据地质条件、荷载及施工工艺确 定。一般对硬塑粘土、中密粉土和砂土,不宜小于3倍桩身 直径:对一般粘性土和稍密粉土、砂土,不宜小于4倍桩身 直径。 桩身上部应采用焊接钢筋笼配置,其有效长度不宜小于1/3 桩长,且不小于5m。当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 液化土层时,配筋长度应穿过上述土层,以免在软土中施工 时,浅层土体产生的侧移和不同土层交界面产生的相对位移 所造成的桩身断裂和缩颈等现象,同时提高桩的抗震性能。 混凝土强度等级:预制桩尖用C30,桩身≥C20。钢筋规格: HPB235级钢筋(中),HRB335级钢筋(虫)。 沉管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50m 沉管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值按浙江省《建筑地 基基础设计规范》中第9.2节的有关规定确定,桩身直径取 桩管外径。当采用一次复打时,桩身直径取1.26倍桩管外径 桩长超过18m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其桩身配筋应另行选用。 施工要求 沉管方式分锤击沉管、静压沉管、振动沉管和振动加压沉管 等几种工艺,可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要求等选用。
2、桩直径为325mm、377mm和426mm的桩,每米桩的混凝土灌注 量分别不应小于0.083m3、0.112m3和0.143m3。桩的充盈 系数,当采用锤击或静压沉管时不得小于1.05,当采用振动 沉管时不得小于1.15。若未达到此要求,应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 3、桩身混凝土的落度采用80~100mm,石子粒径宜≤25mm。 钢筋笼箍筋除图中注明采用点焊者外,均采用绑扎。 4、沉管灌注桩沉管深度的控制应根据地质条件、设计荷重及施 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可按下列要求执行: (1)摩擦桩,以设计桩长控制。 (2)端承摩擦桩,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以标 高控制为主,贯入度控制为辅。 (3)摩擦端承桩,沉管深度以贯入度控制为主,设计持力层标高 对照为辅。 (4)贯入度的控制标准,可参照具体施工经验确定。对锤击沉管 要控制最后二阵,每阵十击的平均贯入度。振动沉管要测量 最后两个两分钟的贯入速度,其值按设计要求或现场试桩确 定 5、当采用预制桩尖时,对于穿越饱和粘性土的,宜在预制柑 尖和桩管的接触面处设密封材料如稻草绳等:对进入硬塑粘 土层或中密粉细砂层的桩,在预制桩尖和桩管接触面处用环 形铁圈。如在沉桩过程中水或泥浆有可能进入桩管时,应在 桩管内先灌入高1.5m左右的封底混凝土,方可开始沉管。 图集号2004浙 设计说明(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