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99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0991-202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pdfGB/T 40991—2021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s for trace evidenc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DB37/T 3143-2018标准下载,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司法 鉴定中心、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山西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吉 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 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军、郭洪玲、权养科、李胜林、刘卫国、张红旗、郝媛、杨月飞、郭继森、 谢文林、张吉林、李宏森、刘明辉、梁颖、裴茂清、陈承现、李鑫、姜华、魏垂策、李云志、张大雷、梅宏成、 王萍、李娟、刘慧娟、任莉、吴明健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司法 鉴定中心、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山西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吉 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 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军、郭洪玲、权养科、李胜林、刘卫国、张红旗、郝媛、杨月飞、郭继森, 谢文林、张吉林、李宏森、刘明辉、梁颖、裴茂清、陈承现、李鑫、姜华、魏垂策、李云志、张大雷、梅宏成, 王萍、李娟、刘慧娟、任莉、吴明健
GB/T40991202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纤维、玻璃、油脂、金属、泥土、爆炸残留物、易燃液体残留物、射击残留物、涂料、橡胶 和塑料等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A/T242法庭科学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试剂包括: a)乙醚(C。HO,分析纯); b) 正已烷(C.H14,分析纯); c) 丙酮(C:H。O,分析纯); d)去离子水。
材料包括: a)微量物证提取专用胶带; b) 射击残留物专用取样台及专用样品盒; 扫描电子显微镜样品台及导电胶带; d) 金刚石刀; e 载玻片; f) 透明胶带; g) 磁铁; h) 硬质盒; i) 吸管(玻璃吸管); i) 玻璃试管或玻璃样品瓶;
对于肉眼可见、易提取的纤维检材,可用子直接提取 对于附着在承载客体上短小细微不易用镊子夹取的纤维检材,可用微量物证提取专用胶
定人 7.1.3对于散落在较大面积上的纤维检材,可用吸集器提取。 7.1.4对于附着在衣兜、包裹等内表面的纤维检材,可在大小适中的干净白纸上,将衣兜、包裹等内外 翻转并轻轻抖动、拍打后收集提取 7.1.5对于大块织物检材,可用剪刀在不同外观状态、颜色处剪取适量纤维进行提取 7.1.6对于散落在平整物体表面且散落面积较大、不宜用以上方法提取的纤维检材,可使用静电吸附 器进行提取。 7.1.7不能用上述方法进行提取的纤维检材,可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
7.3纤维物证提取和包装特殊要求
7.3.1在室内犯罪现场搜寻、提取纤维检材时,采集人员应先关闭门窗,戴头套、口罩、鞋套,并减少来 回走动;提取一个部位的检材后应及时清洁提取工具,防止污染;提取的检材应及时包装、固定,避免 遗失。 7.3.2在犯罪现场提取纤维线绳时,如果线绳上打有结扣,应注意保持结扣的原状,如果必须解离线绳 时,应从无结扣处剪断线绳 7.3.3提取犯罪现场遗留的织物检材时,应注意发现和提取其上的各种外来附着物,如油泥、斑痕、泥 土等。 7.3.4不应使用透明胶带提取纤维物证
8.1.1肉眼可见的玻璃残渣、碎块或碎片,用非金属镊子提取。 8.1.2遗留在衣服、手套、帽子、提兜、鞋子中的玻璃残渣,应抖落在干净的塑料袋中或塑料薄膜上,分 离、分类后提取。 8.1.3嵌在鞋底、轮胎、塑料等物体和人体中的玻璃颗粒,用非金属镊子提取。 8.1.4难以用镊子提取的玻璃微粒,用透明胶带或微量物证提取专用胶带提取。 8.1.5地面上不易发现的玻璃颗粒,用吸集器提取。 8.1.6头发中的玻璃颗粒梳取后要善收集提取
8.2.1提取的玻璃颗粒,用塑料物证袋包装
的玻璃颗粒,用塑料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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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玻璃物证提取和包装特殊要求
8.3.1提取玻璃检材时,应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进行,并注意从不同角度观察发现,必要时借助特殊光 源寻找。 8.3.2不宜使用纸质包装物或玻璃容器直接包装,以免造成玻璃检材丢失或污染
9.1.1容器盛装的油脂检材
9.1.1.1液态油脂,宜用玻璃吸管吸取,或用脱脂棉、滤纸蘸取。 9.1.1.2固态油脂.宜用金属勺提取
9.1.2物体表面的油脂检材
9.1.3渗透在承载客体内的油脂检材
容器盛装的液态或固态油脂检材可用具塞玻璃试管或玻璃样品瓶密封包装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脱脂棉球擦拭提取的油脂检材可用具塞玻璃样品瓶密封包装。 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的油脂检材可用硬质盒悬空包装,确保待取样部位不与任何物体
9.3油脂物证提取和包装特殊要求
9.3.1油脂检材一般具有渗透性,提取包装中不应与其他渗透性物体接触。 9.3.2油脂检材可以溶解某些有机物,提取包装中不应与有机物接触,以免污染 9.3.3油脂检材提取后应低温保存、及时送检
9.3.1油脂检材一般具有渗透性,提取包装中不应与其他渗透性物体接触。
10.1.1肉眼可见的金属检材,应直接提取。 10.1.2紧密附着在承载客体上的金属检材,应用金刚石刀刮取 10.1.3织物上附着的金属碎屑,应抖落在于净白纸上收集提取
10.1.1肉眼可见的金属检材DBJ/T15-149-2018标准下载,应直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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