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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23年生态监测项目森林、湿地、沙化土地专项监测(藏区专项)竞争性谈判.doc(5)谈判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18.4答疑结束后,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3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在谈判小组推荐的合格供应商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按技术优劣、售后服务质量排列确定最佳成交供应商。
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市政道路改建工程水泥搅拌桩(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备案。
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1.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21.5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串通谈判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22.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谈判小组认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3.2终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4.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2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4.6未按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4.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2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24.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 省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23
年生态监测项目森林、湿地、沙化土地专项监测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 (盖章)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签订本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技术资料费、设备购置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调查费、样品测试费、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完成;服务地点:省。
2.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本项目的备案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接到本项目备案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项目备案文件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成:付款方式为乙方完成提交本项目的所有外业监测工作,其完成的工作经甲方进行质量审核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项目产出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含且不仅限于知识产权)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本项目的项目产出和乙方逾期提交项目产出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付项目产出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总款额的10%,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1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5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1.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 账号: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人:
合同备案时间: 2023年 月 日
自拌混凝土施工方案第五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4)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5)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
GB50185-2019T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