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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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砼工程施工方案.doc(2)钢筋作业包括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网、钢筋骨架等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
(3)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8.3.4.2 钢筋的材质
DZ/T 0308-2017标准下载(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①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②根据原附钢筋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③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8.3.4.3 钢筋的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②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
(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的数值。
8.3.5 混凝土材料
(1)水泥品种:承包人应按各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2)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承包人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3)运输: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4)贮存: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2)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1)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2)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②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3)粗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①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及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②施工中应将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级配:
二级配: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径为40mm;
三级配:分成5~20mm、20~40 mm和 40~80mm,最大粒径为80mm;
采用连续级配或间断级配,应由试验或监理人确定,如采用间断级配,应注意混凝土运输中骨料的分离问题。
8.3.5.4 粉煤灰和其它活性掺和料
(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采购用于混凝土中的活性掺和料,承包人应将拟采购的活性材料供应厂家、材料样品和产品说明书报送监理人批准。
(2)活性材料应通过试验验证,其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标准:
④其它经监理人同意的有关标准。
(3)掺和料的运输和储存,应严禁与水泥等其它粉状材料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
8.3.5.5 外加剂
(2)承包人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其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审批。
(3)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储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相互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
8.3.6.2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和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
8.3.6.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通过室内试验成果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报送监理人审批。
(3)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大体积建筑物内部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最低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报送监理人审批。
8.3.6.4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时,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
8.3.7 混凝土取样试验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8.3.7.1 选用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
8.3.7.2 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
8.3.7.4 试验成果及其说明;
8.3.7.5 不同水灰比与不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曲线及数据;
8.3.7.6 不同掺和料掺量与强度关系曲线及数据;
8.3.7.7 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泊松比、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
8.3.8.1 承包人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现场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
8.3.8.3 拌和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设备运行操作检验。
8.3.8.5 因混凝土拌和及配料不当,或因拌和时间过长而报废的混凝土应弃置在指定地点。
9.3.9.1 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分离、漏浆和严重泌水现象。
8.3.9.2 混凝土入仓时,应防止离析,骨料粒径小于80mm的三级配混凝土其垂直下落距离不应大于2m。
8.3.9.3 砼入仓方案采用液压履带吊、高架门机吊1~3m3砼罐直接入仓,确保砼入仓质量。
8.3.10.1 说明
(1)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8h(隐蔽工程为12h),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人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灌浆系统、预埋件、止水和观测仪器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2)任何部位混凝土开始浇筑前,承包人应将部位的混凝土浇筑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8.3.10.2 浇筑程序
砼浇筑遵循自下而上原则,先基础回填砼、低板砼、碾压砼、常态砼、闸墩砼、边墙砼再坝顶砼。总之,为满足总进度工期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调整,处理好生产关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生产有序,尤其是灌浆廊道、排水廊道及电梯井等细部结构与坝体之间的浇筑关系,是加快进度的关键。
8.3.10.3 砼分层分块
遵循基础特点及结构位置按2~3m层高划分块号浇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各部位浇筑分层分块图报监理人审批。
8.3.10.4 基础面混凝土浇筑
(1)建筑物建基面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工作。
(2)岩基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均应清除,应冲洗干净并排干积水,如遇有承压水,承包人应制定引排措施和方法报监理人批准,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认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清洗后的基础岩面在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
(3)易风化的岩石基础及软基,在立模扎筋前应处理好地基临时保护层,在软基上进行操作时,应避免破坏或扰动原状土壤。
(4)基岩面浇筑仓,在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必须先铺一层2~3cm厚的水泥砂浆,砂浆水灰比应与混凝土的浇筑强度相适应,铺设施工工艺应保证混凝土与基岩结合良好。
8.3.10.5 混凝土浇筑作业
(1)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浇筑分层分块和浇筑程序进行施工。在廊道周边浇筑混凝土时,应使混凝土对称均匀上升,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最低处开始,直到保持水平面。
(2)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予以清除,并按本章第9.4.6.5款的规定弃置在指定地点。
(3)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应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质量。
8.3.10.6 浇筑的间歇时间
(2)除经监理人批准外,两相邻块浇筑间歇时间不得小于72h。
8.3.10.7 浇筑层厚度
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拌和、运输和浇筑能力、振捣器性能及气温因素确定,且不应超过振捣器头长度的1.25倍。
8.3.10.8 浇筑层施工缝面的处理
在浇筑分层的上层混凝土层浇筑前,应对下层混凝土的施工缝面按监理人批准的方法进行冲毛或凿毛处理。
C匝道1号桥墩柱施工技术交底8.3.11 混凝土面的修整
8.3.11.1 有模板的混凝土结构表面修整
(2)混凝土表面缺陷处理
①混凝土表面蜂窝凹陷或其它损坏的混凝土缺陷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修补,并直到监理人满意为止,并作好详细记录。
②修补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冲刷清除缺陷部分,或凿去薄弱的混凝土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砂浆、混凝土或其它填料填补缺陷处,并予以抹平,修整部位应加强养护,确保修补出来牢固粘结,色泽一致,无明显痕迹。
8.3.11.2 无模板混凝土结构表面的修整
(1)各种无模板混凝土表面的允许平整度偏差,应符合标书技术条款相关规定。
(2)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修整
施工组织设计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安装(3)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保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