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_T 5193-2021 环氧树脂砂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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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_T 5193-2021 环氧树脂砂浆技术规程.pdf

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poxy resin mortar

主编机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26日

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企业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等282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BuildingsDesignof Wind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 予以发布。

内蒙古大学新校区-看台膜结构施工方案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26日

DL/T 51932021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 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83号)的要求,对 力行业标准《环氧树脂砂浆技术规程》(DL/T5193一2004) 修订。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利水电工程中环氧树脂砂浆材 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安全与环境保护及附录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对章节内容进行了重新编排和修订,试验方法调整为规 程附录; 增加了环氧树脂砂浆的材料性能要求: 增加了安全与环境保护一章; 增加了抗冲蘑试验(水下钢球法)、裂纹扩展温度测定2 个试验方法; 增加了参考混凝土试块、露点温度对照表和黏结强度现 场检验方法共3个附录; 删除了环氧树脂砂浆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性能测试方法; 删除了环氧砂浆稠度、环氧砂浆放热温度峰的测定和分 类、环氧砂浆压缩弹性模量、环氧砂浆线膨胀系数、环 氧砂浆抗渗性、环氧砂浆对水泥砂浆黏结拉伸强度共6 个试验方法; 一修改了环氧砂浆适用期、固化时间、环氧砂浆线性收缩、 环氧砂浆涂层与混凝土之间热相容性、环氧砂浆拉伸强 度、环氧砂浆对混凝土黏结拉伸强度、环氧砂浆抗冲击 性能、环氧砂浆抗含砂水流冲刷共8个试验方法并作为 规范附录:

按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 标(2008)182号)的要求修改。 本规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规程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29) 归口。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中水科海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程的主要起草人:赵波*敬玮汪毅张·涛 丁清杰夏世法纪国普何旭升 黄俊玮宋亚涛高巍马宇 黄昊孟川付颖仟方文时 徐潇赵丽君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周厚贵席浩尹显俊董芸 张建华邓银启余英陆采荣 孙来成**刚王鹏禹吴高见 叶明涂怀健陈茂沈益源 杨涛何小雄肖恩尚朱明星 *虎章程*华罗维成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 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附录N裂纹扩展温度测定方法. 附录P耐介质性能测试方法 ·44 附录Q老化性能测试方法· 46 附录R弯曲性能测试方法.… 附录S参考混凝土试块 附录T露点温度对照表 附录U黏结强度现场检验方法 52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55 附:条文说明 *.57

1.0.1为规范环氧树脂砂浆的施工和性能检验,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建筑物修补和防护用环 氧树脂砂浆。 1.0.3本规程规定了环氧树脂砂浆材料、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 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环氧树脂砂浆施工作业现场应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并采取 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1.0.5水利水电工程环氧树脂砂浆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规范环氧树脂砂浆的施工和性能检验,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建筑物修补和防护用环 氧树脂砂浆。 1.0.3本规程规定了环氧树脂砂浆材料、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 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环氧树脂砂浆施工作业现场应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并采取 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1.0.5水利水电工程环氧树脂砂浆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以环氧树脂、固化剂及其他添加剂组成的环氧体系作为胶结 物质,并与一定级配填料混合而成的砂浆材料。

预先涂于基层的胶黏剂,以改善环氧树脂砂浆与基层的黏结 性能,也称界面剂。

涂覆于混凝土基层的环氧树脂砂浆层,在经受冷热交替周期 变化情况下,保证其涂层整体性,以及与基层的黏结效果。

环氧树脂砂浆从拌制完成到保持其可操作性,以及成型固化 物的性能满足要求的最大时间间隔。

需进行修补或防护处理的混凝土

2.0.6裂纹扩展温度

预制裂缝的环氧树脂砂浆试样在100%应变约束及程序降温 条件下,裂纹失稳而开始扩展的温度。

3.0.1为保证工程质量,环氧树脂砂浆宜为2组分或3组分包装 产品,性能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0.2环氧树脂砂浆厚度应根据使用部位和工作条件确定,且不 宜小于5mm。 3.0.3基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不低于C20。施工前应对基层混凝 土强度进行检测,作为制定技术方案的基础资料。 3.0.4环氧树脂砂浆施工应由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进 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1为保证工程质量,环氧树脂砂浆宜为2组分或3组分包装 产品,性能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0.2环氧树脂砂浆厚度应根据使用部位和工作条件确定,且不 宜小于5mm。 3.0.3基层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不低于C20。施工前应对基层混凝 土强度进行检测,作为制定技术方案的基础资料。 3.0.4环氧树脂砂浆施工应由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进 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4.0.1环氧树脂砂浆及底涂包装应标识清晰、密封良好。独立包 装的级配砂料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4.0.2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晒、防火;装卸过程应轻拿 轻放,防止包装破损。 4.0.3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温度宜在10℃~40℃ 范围内。存储过程应防止日光直射,并远离热源、火源。 4.0.4环氧树脂砂浆按用途分为修补型(R型)和防护型(P型) 两类,R型用于混凝土的局部缺陷修补,P型用于混凝土表面防 护与强化,性能应满足表4.0.4的要求。性能试验用拌和物的制备 方法宜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试件的成型方法宜按本规程附录B 进行。

.4环氧树脂砂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生产企业标称值应在产品说明书或供货合同中明示; 室外应用情况应测试本项目。

4.0.5配套底涂性能应满足表4.0.5的要求。

4.0.5配套底涂性能应满足表4.0.5的要求。

表4.0.5底涂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4.0.6环氧树脂砂浆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 进场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0.7环氧树脂砂浆进场抽样检验项目应包括拉伸强度、抗压 强度和黏结强度。底涂进场抽样检验项目应包括本规程表4.0.5中 所有项目。

4.0.8环氧树脂砂浆材料的进场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树朋砂水材科时述场抽件位验芯付台十列规 1同一规格的环氧树脂砂浆每20t为一批,不足20t的按 批计;同一规格的配套底涂每2t为一批,不足2t的按一批计。 2取样前环氧树脂砂浆各组分应搅拌均匀。每批次材料按 配比抽取20kg,配套底涂按配比抽取2kg。抽取的样品应分为两 份,一份用于进场检验,另一份留样。样品应放入不与材料发生 反应的干燥密闭容器中,密封保存。 3进场材料抽检结果全部满足规定要求时为合格。若其中 项不符合要求,应在受检样品中加倍制样进行该项复检。复检 结果均为合格的,应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应判定该批产品不 合格。 4.0.9材料进场后,宜进行现场工艺性试验,以验证材料的工艺 性能是否满足施工条件要求,尤其是有立面或顶面施工的情况。 4.0.10在水工建筑物高速水流冲蚀防护工程中,宜进行环氧树 脂砂浆抗冲磨强度的检测,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J和附录K的

5.1.1环氧树脂砂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现场环境及工况 条件,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5.1.2环氧树脂砂浆施工宜在5℃~35℃、相对湿度小于85%的 环境条件下进行,不应在下雨和高温阳光直射下露天施工。基层 温度高于露点温度至少3℃,露点温度对照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T的规定。

5.1.3在室内或封闭环境中应采取通风措施,保持良好的空气

5.1.4环氧树脂砂浆应按照基层处理、底涂涂刷和砂浆涂覆的 序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1.5环氧树脂砂浆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查 并有完整的施工记录。记录应包括项目名称、施工时间和地点、 环境条件、材料状态、施工情况、施工面积及材料用量等。

5.2.1混凝土基层应采用打磨、高压清洗、凿除等方法清除表面 浮浆、灰尘、油污及松动颗粒。处理后的基层应露出新鲜、坚实 的混凝土,表面清洁、无污染。 5.2.2基层混凝土的裂缝应按照现行行业标雅《水工混凝土建筑 物修补加固技术规程》DL/T5315的相关要求采用灌浆、凿槽嵌 填等方法进行处理。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程》DL/I 5315的相关要求,采用凿槽嵌填、化学灌浆或引排等方法进 行处理。

5.2.4环氧树脂砂浆施工前,基层表面宜干燥GB/T 19934.1-2021 液压传动 金属承压壳体的疲劳压力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pdf,满足材料施

5.3底涂拌制和涂刷

5.3.1底涂的拌制宜采用电动搅拌器,按产品配比将各组分拌和 至均匀,少量使用时也可人工拌制。 5.3.2拌和量根据施工面积和施工人员组合确定,应在材料适用 期内使用完毕。 5.3.3底涂涂刷宜采用刷涂或辊涂方式进行,应厚度均匀、无流 挂、无漏涂、无堆积。 5.3.4应在底涂初凝前进行环氧树脂砂浆的涂覆。若底涂已初 凝,应重新涂刷;若超过复涂时间,应对前道底涂打毛处理后重 新涂刷。

5.4.1环氧树脂砂浆的拌制要求

5.4环氧树脂砂浆涂覆

1宜采用砂浆拌和机进行拌制,按产品配比将各组分加入 到拌和机中搅拌至均匀。 2拌和量根据施工面积和施工人员组合确定,应在材料适 用期内使用完毕。适用期的检测应按本规程附录L的要求进行。 3少量使用时可采用人工拌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6版)(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2017年11月).pdf,按产品配比将各组分加入拌 和容器中,用铁铲翻拌、碾压,使液料均匀包裹砂料,颜色均一、 无团聚。

5.4.2环氧树脂砂浆的涂覆要求如下:

1环氧树脂砂浆的涂覆宜按先顶面、再侧面、后底面,先上 后下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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