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085-2021 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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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085-2021 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pdf

GB/T 41085—202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GB/T 410852021

GB/T 41085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碧桂园满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昌 邑市环境卫生中心、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 限公司、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玉未由环境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范满国、高文奎、郭大雷、焦治星、马晓鸥、毕玉琦、付国治、徐大玮、吕典飞、 孙静、张媛、孙国祥、史从丛、沈其民、王常坦、周平、刘少云、雷灿

GB/T41085202

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则、服务范围、资源配置、清洁作业、质量监控、服务评价与 改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环卫清洁服务组织提供的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

服务提供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卫清洁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及管理体系等 服务提供组织应提供安全、环保、规范的清洁服务

GB/T41085—2021

6.1.1应根据社区环卫清洁服务需求,配备综合管理、作业操作、检查巡视、信息管理等人员 业人员取得有效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6.1.2作业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GB/T41085202

6.3.1应配备适宜数量的铁、扫帚、箔、捡拾夹、打捞用具等清洁工具。 6.3.2应配备消毒液、清洁剂等消杀用品用具,并定期补充与更换。 6.3.3应配备相应的安全标志服、救生衣、雨衣、安全帽、手套、水靴、棉鞋、标志旗等劳动防护用品 6.3.4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联络设备

7.1.1采用清扫作业、保洁作业、酒水作业、冲洗作业等方式实施道路清洁作业。道路清洁作业要求见 附录B。 7.1.2采用机械清扫作业方式时,遇狭窄街巷、人行道、未硬化道路等不易实施机械清扫的情况时可采 用人工清扫作业辅助。 7.1.3清扫作业前实施冲洗作业,清扫作业后实施洒水作业。 7.1.4结冰期停止用水作业

7.2室内公共区域清洁

7.3室外公共场所清洁

7.6.1每日对社区内水域实施不少于1次打捞作业, 7.6.2确保作业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定期对船舶、防汛墙、驳岸等设备设施实施冲洗 7.6.3及时清除堤岸外立面杂物、水线附着物、吊挂废弃物、水生植物等污染物 7.6.4重点水域的清洁作业应符合CJ/T174一2013中第5章的要求。

7.6.1每日对社区内水域实施不少于1次打捞作业 7.6.2确保作业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定期对船舶、防汛墙、驳岸等设备设施实施冲洗。 7.6.3及时清除堤岸外立面杂物、水线附着物、吊挂废弃物、水生植物等污染物 7.6.4重点水域的清洁作业应符合CJJ/T174一2013中第5章的要求。

GB/T 410852021

.8.3实行分类收集的收集站(点)应 求,运输车辆标识 应符合GB/T19095的要求 清洗车辆

8.1建立并运行社区环卫清洁服务管理体系,保证环卫清洁服务的持续有效提供。

建立并运行社区环卫清洁服务管理体系,保证环卫清洁服务的持续有效提供 建立开运行与服务提供组织的规模、服务水 平等相适应的环卫清洁服务管理制度 建立并运行质量监视测量制度,对社区环卫清洁服务情况实施质量监控。 建立并运行记录制度,识别证 务提供、服务监督、服务改进有效实施的记录并保留 建立追溯制度,确保对环卫清洁服务 务重点运行过程实施有效追溯

等相适应的环卫清洁服务管理制度 ,对社区环卫清洁服务情况实施质量监控。 3.4建立并运行记录制度SY/T 5066-2020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地层测试器.pdf,识 共、服务监督、服务改进有效实施的记录并保留 8.5建立追溯制度,确保对环 重点运行过程实施有效追溯

1.1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 平价的方式实施服务质量监控。

将服务评价的结果作为服务改进的输入,分析服务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对照服务目标制定服 措施并实施

附录A (资料性) 主要清洁设备设施配置要求

宜根据清洁区域服务要求及各地实际情况配置其他清洁作业车辆,配置要求参照: 每200000m~300000m²宜至少配置1辆洗扫车或湿扫车; 每400000m²~600000m²宜至少配置1辆洒水车; 每20km~30km宜配置1辆护栏清洁车

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施工组织设计GB/T 410852021

道路清扫作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每日对道路进行全面清扫作业,清扫频次和完成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确定 宜按车道、雨水口、侧石、树池及周边、人行道路面的顺序实施人工清扫作业; 宜按人车行驶的反方向实施道路清扫作业,不得漏扫、甩扫,并采取抑尘措施; 小型机扫车辆作业速度宜为2km/h~4km/h,大中型机扫车辆作业速度宜为6km/h 1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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