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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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pdf

10.3.1打开凝汽器门前,应由工作负责*检查循环水进出水门已关闭,同胶球清洗系统隔绝,挂上“禁 止操作,有*工作”警告牌,并放尽凝汽器内存水。如为电动阀门,还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并挂上 禁止合闸,有*工作”警示牌。 10.3.2进*凝汽器内工作时,应使用12V行灯。 10.3.3当工作*员在凝汽器内工作时,应有专*在外面监护,防止别*误关*孔门,并在发生意外时 进行急救。凝汽器循环水进水口应加装临时堵板,以防*、物落入。 10.3.4清扫完毕后,工作负责*应清点*员和工具,查明确实无*和工具留在凝汽器内,方可关闭* 孔门,然后报告值长。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1打开凝汽器门前,应由工作负责*检查循环水进出水门已关闭,同胶球清洗系统隔绝,挂上“ 作,有*工作”警告牌,并放尽凝汽器内存水。如为电动阀门,还应将电动机的电源切断。并挂 止合闸,有*工作”警示牌

3.3当工作*员在凝汽器内工作时,应有专*在外面监护,防止别*误关*孔门,并在发生意外 行急救。凝汽器循环水进水口应加装临时堵板,以防*、物落入。 3.4清扫完毕后,工作负责*应清点*员和工具设备基础施工工艺标准 (208-1996).doc,查明确实无*和工具留在凝汽器内,方可关闭 ,然后报告值长。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0.4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

4.1在检修以前,为了避免蒸汽或热水进*热交换器内,应将热交换器和联接的管道、设备、疏水 路管等可靠地隔断,所有被隔断的阀门应上锁,并挂上“禁止操作,有*工作”警告牌。检修工作

GB 26164.120110

责*和运行*员应共同检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10.4.2检修前必须把热交换器内的蒸汽和水放掉,打开疏水门和放空气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在 松开法兰螺丝时应当特别小心,避免正对法兰站立,以防有残存的水汽冲出伤*。 10.4.3长期检修时和在阀门不严密的情况下,应对被检修的设备加上带有尾巴的堵板,堵板的厚度应 符合设备的工作参数, 10.4.4检修结束后,检修工作负责*必须检查,确定所有工作已经完毕,堵板已拆除,工作现场已清理 千净,所有工作*员已离开检修场所,才可通知运行*员恢复设备的使用

10.5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10.5.1没有得到运行班长(值长或机组长)许可时,严禁进入电缆沟、疏水沟、下水道和井下等处工作 在开始工作以前,工作负责*必须检查这些地点是否安全,通风是否良好,并检查有无可燃气存在(应用 小动物、仪器或矿灯检查,不准用明火检查)。当发生危险时,应防止不当施救。 10.5.2进入下水道、疏水沟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工 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禁止操作,有*工作”警告牌。 10.5.3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50℃时,不应进行工作,温度在40℃~50℃时,应根据身体条件轮流 工作和休息。若有必要在50℃以上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订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 导批准。 10.5.4在沟道或井下进行工作时,必须在周围设置遮栏和警示标志。工作现场不应少于2*,地面上 应有一*担任监护。进*沟道或井下的工作*员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 固物体上,由监护*进行监视。如果工作*员需要撤离,沟道、井坑、孔洞的盖板和安全设施必须恢复, 或在其周围设置临时围栏并装设照明等显著标志。 10.5.5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应清点*员和工具,查明确实无*或工具留在井下或沟内后,将盖板或 其他防护装置装复,并通知运行*员工作已经完毕

10.6.8检修冷水塔及间接空冷塔筒身时,地面四周应作好围栏,防止碎块落下伤*。

车详细进行检查。卷扬机应设专*操作。 10.6.11严禁在循环水进水口附近区域内、喷水池或冷水塔的水池内游泳。 10.6.12进水1的旋转滤网两侧应装防护罩。如需进*防护罩里进行*工清理时,必须使滤网停止运 行,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闻,有*工作”警告牌,至少应有2*进行工作。如有坠落危险时,应使用安 全带。 10.6.13空冷塔内通道、栏杆、盖板应保持完好,区域内照明应正常。 10.6.14在空冷塔内工作时,应做好防止*员烫伤、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进行风机、减速箱等转动设备 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工作”警告牌,严禁踩踏在叶片和散热片上工作。 10.6.15空冷塔内消防设施应齐全,在空冷塔内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11.1汽、水管道的检修

11.2.2开闭地下维护室的*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11.2.3打开地下维护室的*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孔周围设置遮栏和警示标志,夜间还应在遮 栏上悬挂红灯。 11.2.4在*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瞪(间距30cm~40cm)或固定的铁梯。 11.2.5进入有水的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员应穿橡胶靴。 11.2.6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可用12V~36V的行灯。在有有害气体的 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11.2.7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应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化验*员应穿耐酸、碱腐蚀工作服。必要时应穿橡胶围裙和橡胶靴。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

设备,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12.1.2严禁将化学药品放在饮食器具内,不应将食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工作*员饭前和工作后 应洗手。 12.1.3严禁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膜的方法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应用手在容器上方轻轻扇动,在稍 远的地方嗅发散出来的气味。 12.1.4化验*员应熟知化学药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应用滴管或移液管吸取,严禁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 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 12.1.5试管加热时不应将试管口朝向自已或别*,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应接触皮肤及冷水。 12.1.6禁止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Ⅲ。 12.1.7装有药品的瓶子上应贴上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存放。严禁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12.1.8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如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应采取可靠的 物理隔离。 12.1.9凡有毒性、易燃、致癌或有爆炸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应储放在隔离的房间和保 险柜内,或远离厂房的地方,并有专*负责保管。存放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保险柜应用两把锁,钥匙分 别由2*保管。使用和报废这类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柜内。 使用这类药品时应特别小心,必要时应戴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 好的地方进行,并应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血应及时清洗干净。 12.1.10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完整无缺陷。蒸馏时严禁用火焰加热,应采用热 水浴法或其他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法时,应防止水浸*加热的液体内。 12.1.11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应超过烧杯的2/3。

12.2.1汽、水取样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取样时应戴手套。 12.2.2高温汽水样品必须通过冷却装置降温后取样,应保持冷却水管畅通和冷却水量充足。 12.2.3取样时应先开启冷却水门,再慢慢开启取样管的汽水门,使样品温度保持在30℃以下。调整 阀门开度时,应避免蒸汽冒出,以防烫伤。 12.2.4取样过程中如遇冷却水中断,应立即关闭取样管入口门。 12.2.5在运行设备上取油样,应得到运行*员的同意,并在其协助下操作。 12.2.6应采用机械自动取样机采取煤样。一般不宜在运行的皮带上*工取样。如不得已在皮带上* 工采样时,工作*员应扎好袖口,站在栏杆外面,握紧铁,并逆煤流的方向取煤样。 12.2.7上煤车取煤样时,应事先经燃料值班*员同意,并确定煤车在取样期间不会移动,才可上煤车 取煤样,不应在运行的皮带上*工取样。 12.2.8在制氢系统和发电机氢冷却系统上取样时,必须事先取得有关值班运行*员的同意,并应按照 本部分第13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2.1汽、水取样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取样时应戴手套。 12.2.2高温汽水样品必须通过冷却装置降温后取样,应保持冷却水管畅通和冷却水量充足。 12.2.3取样时应先开启冷却水门,再慢慢开启取样管的汽水门,使样品温度保持在30℃以下。调整 阀门开度时,应避免蒸汽冒出,以防烫伤。 12.2.4取样过程中如遇冷却水中断,应立即关闭取样管入口门。 12.2.5在运行设备上取油样,应得到运行*员的同意,并在其协助下操作。 12.2.6应采用机械自动取样机采取煤样。一般不宜在运行的皮带上*工取样。如不得已在皮带上* 工采样时,工作*员应扎好袖口,站在栏杆外面,握紧铁锹,并逆煤流的方向取煤样。 12.2.7上煤车取煤样时,应事先经燃料值班*员同意,并确定煤车在取样期间不会移动,才可上煤车 取煤样,不应在运行的皮带上*工取样。 12.2.8在制氢系统和发电机氢冷却系统上取样时,必须事先取得有关值班运行*员的同意,并应按照 本部分第13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2.3.1储存生石灰、麦苦土、凝 品的房屋应通风良好,保持室内干燥无潮气。 12.3.2使用和装卸水处理药品的工作*员,应熟悉药品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防 护眼镜、口罩、手套,穿橡胶靴。在露天装卸这些药品时,应站在上风处,防止吸入飞扬的药品粉末。 12.3.3工作地点应装有自来水,并备有毛巾和肥皂。 12.3.4当凝聚剂或漂白粉溶液*到眼晴内时,必须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漂白粉溶液*到皮肤上时, 应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

GB 26164.12010

12.3.6氨水、联氮在搬运和使用时,必须放在密封的容器内,不应与*体直接接触。如漏落在地上,应 立即用水冲刷干净。氨水、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严禁无关*员靠近。 12.3.7氨水、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易燃易爆危险”的标志。 12.3.8氨瓶应涂有明显标志,严禁将氨瓶放在烈日下曝晒和用明火烤。溶氨时应缓慢开启氨瓶出口 阀,同时应开启吸气器。 12.3.9溶聚合剂(聚合铝、聚合铁等)时,不应将药品*到手上或洒在地面上。 12.3.10进入酸气较大的场所进行紧急抢修时,应佩戴套头式防毒面具。

12.4强酸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12.4.12酸碱储存罐应使用电子液位计,当采用玻璃液位管时,应装金属防护罩。 12.4.13从事酸碱等工作时应带防护眼镜(面罩)。当浓酸*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 水冲洗,再用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到眼晴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晴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就医治疗。当 浓酸*到衣服上时,应先用水冲洗,再用2%稀碱液中和,最后再用水清洗。 产

浓酸*到衣服上时,应先用水冲洗,再用2%稀碱液中和,最后再用水清洗 12.4.14用氢氟酸酸洗锅炉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氢氟酸应装在聚乙烯或硬橡胶容器内,桶盖密封。不准放在阳光下曝晒; b 参加浓酸系统工作*员除按照本部分12.4.2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外,还应戴防毒口罩 (含有钠石灰过滤的)和面罩。工作结束后,必须冲洗头面和身体各部; C 稀酸系统如有泄漏,应用警戒带围起,并派*看守,严禁靠近; d)皮肤上*着酸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涂可的松软膏,眼睛内**酸液,应用大量清水冲

洗,井滴氢化可的松眼药水: e)严禁将酸洗废液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流或其他水域

12.5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2.5.1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加热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12.5.2从事磷酸酯抗燃油工作的*员应熟悉抗燃油的特性,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及口罩。现场 严禁吸烟和吃东西。

12.7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深基坑土石方开挖及边坡支护专项施工方案12. 7. 1一般规定

12.7.1.1水处理设备内介质一般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等特性,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

水处理设备内介质一般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等特性,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产格执行工作票

制度。 12.7.1.2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员必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检修设备可靠隔离。 12.7.1.3化学设备检修时更换的备品备件材质必须与介质相适应,避免因腐蚀造成化学介质泄漏伤 *或造成环境污染。 12.7.1.4在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系统设备附近工作时,应有必要的遮挡和隔绝措施,防止*员受伤和 中毒。 12.7.1.5水处理设备发生泄漏时,不得直接用手触摸检查泄漏情况或堵漏。 12.7.1.6水处理设备、管道等应有明显的颜色标识.并在适当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2. 7. 2酸碱系统

12.7.2.1化学车间酸库应设置酸雾吸收装置,所有酸溶液箱、罐的排气必须经过酸雾吸收装置进行 排放。 12.7.2.2化学车间加药间、酸碱库内应有冲洗水,同时设置必要的淋浴喷头和洗眼装置。 2.7.2.3拆卸酸碱等强腐蚀性设备时,必须先泄掉设备内部压力,防止酸碱喷出伤*;当有酸碱液体 流出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稀释,防止流出的酸碱液体腐蚀设备及基础。 2.7.2.4进行酸碱系统检修工作时,工作*员应穿防酸碱工作服、胶鞋、戴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呼吸 器等必要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12.7.2.5酸系统发生泄漏缺陷需进行检修时,如需动火作业,应先在动火区域或设备内部检测氢气浓 度,防止因氢气聚集发生燃烧和爆炸。 12.7.2.6酸碱系统投运前,值班*员应先检查阀门状态是否正确,防止系统超压造成酸碱泄漏。 12.7.2.7泄漏的酸碱液必须回收至废水处理系统,严禁直接外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DB13/T 5085-2019 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仿真指南12. 7. 3离子交换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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